2013年10月20日 星期日

這人已成義 那人卻沒有?

聖言啟航
梁展熙
丙年常年期第三十主日

這人已成義 那人卻沒有?

            天主,我感謝你,因為我沒有像其他人一般敲詐、不義、姦淫,也不像那收稅員,我每週守兩次大齋,又捐獻我的財產十分之一。的確,這一段話聽起來似是一個相當自以為是的人在天主面前展示(粵:曬命)自己有多正義,自己在守法規方面有多麼無可指摘,甚至有過之而無及。再加上說出這段禱詞的是個信心滿滿地直立著祈禱的法利塞人,很明顯,耶穌設這個比喻,是要我們不去學習這樣的心態。

            相反,比喻中的另一個人物,他在祈禱時站得遠遠的,甚至不敢舉目望天,只是捶著胸膛,再加上他的禱詞是:天主,請憐憫我這個罪人!。如此對比下來,我們自然認為耶穌是要我們學習這位稅吏,縱然身負罪咎重擔,只要誠心懇求天主慈悲,定得罪赦。這一點,尤其在耶穌的總結中得到印證。

我們雖然應該追求正義(righteousness),但不應自以為正義(self-righteousness)。再加上人非聖賢,誰能無過?所以,我們更當在人前神前虛心。
以上的說法,相信是這個比喻的主流解讀。

            當然,我們不應鼓吹看不起人的自以為正義,但耶穌是否就要我們把自己代入比喻中的稅吏,以他為模範呢?

            要回答這問題,我們先要知道耶穌時代的稅吏是做甚麼的。當時,巴勒斯坦(包括加利肋亞和猶大)已被羅馬帝國吞併。而稅吏,簡言之,就是受顧於這帝國,為其徵收稅賦的人。他們時有擅自加大稅款數目,以求中飽私囊,此舉當然令當時生活貧苦的百姓百上加斤。在猶太人眼中,用今天我們的話說,稅吏就是漢奸(或猶太奸)、走狗、賣國賊。即使在羅馬希臘本國的文學作品中,他們都不是甚麼好東西。由此看來,一個一生靠依附權貴,壓榨平民的稅吏,怎麼單憑在聖殿中的一幕謙卑懺悔(再加上文中沒有交代他後來有否放棄稅吏之職),就成了義人?

            相反,雖然各福音作者一直有把法利塞人描寫成耶穌敵人的做法,但至少比喻中的這個法利塞人,他至少完全滿足了律法要求,而且有多無少,例如:猶太教中雖有每週兩天守齋的習慣,但只屬個人選擇,並非律法責任。此外,雖然這法利塞人的禱詞聽起來有點自大,不過,值得留意的是,他這次是純粹的感恩祈禱,並沒有附帶任何要求(要想想我們中有多少人的祈禱,是純粹的感恩而不是藉感恩之機又再求恩?)。可以說,儘管他自以為正義,但至少,從規矩上說,他確實是無可指摘。那麼,為何我們又會偏好那謙卑懺悔(卻可能之後心安理得地繼續為外族壓迫同胞)的稅吏,卻憎惡那雖然自大但確實無可指摘的法利塞人?

            但翻開各中譯本,耶穌總結的確說:「這人回家已成為義人,但那人卻沒有」,不是嗎?的確不是。從耶穌這句話的原文κατέβη οὗτος δεδικαιωμένος εἰς τὸν οἶκον αὐτοῦ παρ᾽ ἐκεῖνον 可見,卻沒有(英:rather than)是譯自παρ᾽par[a]),而這字的本義是並排、並行side by side),也就是英語平行parallel = παρά + ἄλληλος [para + allēlos])一字的前綴。換言之,至少按希臘原文的意思,耶穌的本義是:這人回家已成為義人,與那人同樣

            其實,想深一層,如果我們在讀畢這個比喻之後,說(或心想):「天主,我感謝你,因為我沒有像那法利塞人一般自以為正義。我(每週認罪辦告解)……」,那麼,我們不也是以自以為正義的心態來批判那法利塞人嗎?我們不也就成了我們原本所指摘的那法利塞人嗎?

            這想法並不是要說稅吏沒有成為義人,而是要說,無論(至少我們以為是)自以為正義的法利塞人,還是(不知有否把懺悔實行出來的)謙卑懺悔的稅吏,上主都使他們成了義人。這為我們來說,聽起來好像不太順耳。但為甚麼我們總是想,只要有兩個人,就必定是一正一邪,一義一惡的呢?為甚麼不可以大家都是正義的,都是心懷善願的呢?畢竟,上主所創造的太陽,既照耀義人也照耀罪人;祂所施的雨水,既潤澤善人也潤澤惡人;祂心懷的慈悲,既施予好人,也施予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