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7日 星期三

【聖言啟航】 欲居先者當殿後 一介小子納如主

聖言啟航
梁展熙
乙年常年期第廿五主日

欲居先者當殿後  一介小子納如主



教宗方濟各於2013年復活節降福後抱起一名有特殊需要的男孩。
Credit: Franco Origlia/Getty Images News/Getty Images.

本主日的福音主題是直接延續上主日的。上週我們聽到,在《谷》中,伯多祿雖然口中說出「祢是默西亞」,但他顯然只從猶太人的軍事(推翻羅馬帝國外族統治)以及政治(復興猶大民族的達味王朝)意義來理解「默西亞」名銜(當然古時並無政教分離的概念,因此上述元素自然也包含其宗教信仰維度)。在耶穌首次預言真正的「默西亞」要面對的苦難後,伯多祿『警告』耶穌。他這份只要默西亞光榮而拒絕接受受苦的心態,當然被耶穌斥為「撒殫」。本週,耶穌再度向門徒們預言:「人子將被交付於別人手中,被人殺害,但在死後第三天將要復活」。門徒們又是如何反應?

《谷》藉旁述之口總結了他們的反應:「對於這番話,眾門徒並不明白,又不敢詢問」。在耶穌上一次預言默西亞受苦之後,他們其實已先後經歷了〈耶穌顯聖容〉(9:2-13)和〈耶穌治好附魔兒童〉(9:14-29)。但很明顯,門徒們對耶穌身份的理解並無寸進。更嚴重的是,他們「不敢詢問」。這並不叫人意外。畢竟,不久之前,伯多祿便因為不能接受耶穌的教導而警告祂後,被祂當眾罵作「撒殫」。

不過,他們的禁聲,只限於在耶穌面前。按《谷》旁述,在耶穌回到葛法翁後,便問門徒們說:「你們在路上爭論著什麼?」。他們卻默不作聲。幸好,我們作為讀者,可聽到旁述替他們代答:「他們在路上爭論的,是他們當中誰最大」。

如上所述,在門徒們本身對「默西亞」的理解中,軍事以及政治的成功佔相當比重。在這理解中,名譽、地位、財富、權力等等是理解所當然;相反,犧牲、卑微、羞辱、死亡是全不合理的。由此看來,他們爭論權位的排位,是自然不過的。問題是,假若他們覺得自己如此理直氣壯,何不直接回答耶穌的問題呢?我猜測,他們其實已經知道這一切並不合乎耶穌的教導,只是他們尚未能夠接受,他們還需要很長的時間,很艱難的試煉。

回到《谷》的敘述。旁述說,門徒們在聽到耶穌的問題後,「都默默無言」,沒有回答。然而,從耶穌接著所說的話來看,祂根本早就知道他們一路上的爭論所為何事。此等爭論與祂的教導當然有天淵之別,但耶穌並沒有批評指責他們。祂接受眼前的他們,目前只能走到這一步。祂反而順著他們的思路,來突破他們思路本身的局限。祂教導他們說:「誰想居首位,須先自居末位,並為眾人之僕」。

我們定必要從這脈絡來理解耶穌接下來的說話,才明白當中的挑戰性:「誰因我的名,收容一個這樣的小孩,就是收容我」。先搞清楚字義。這裏的「小孩」(希臘:paidion),指的是青春期前的小孩(約10歲以下)。「收容」(希臘:dechomai),其實有「歡迎、款待」的意思(參拉:recipere/suscipere;葡:receber;英:to welcome)。

在現代社會,一般來說,小孩萬千寵愛在一身。要愛護和照顧小孩(甚至青少年),已成常識。有人善待一個小朋友,家長大都感銘,輕則一句多謝,重則回禮以奉。然而,在古時,物質匱乏、經濟未曾發展、極度封建的時代,孩童不一定是家中的寶貝。在不少情況下,子女最終被家長視為自己的財產,輕則任意主宰他們的未來,重則為了抵債甚或利益而把自己的子女賣掉也屢見不鮮。尤其在二千年前古近東的小鄉鎮中,小孩不單在法律上沒有地位,即使在社會中,也是最被看輕,最不受重視的一群。他們得到了善待,既無財力也無權勢報答。

這才是耶穌教導要款待、要服待最小的人的意義。耶穌說,欲居首位,先當眾之僕。然而,基督徒之中(無論平信徒與否)有多少『僕人』在挑選服務對象。人人都願意服侍和款待當權者、富有者、在上者,因為他們期望有所報酬。這樣做的人,在耶穌眼中,並不是「眾人之僕」,因為他們不是真心在服侍。更好說,他們是在投資。可是,弱勢的、邊緣的、被排擠的、被輕視的人,他們得到幫助,也無力報恩。但在耶穌眼中,歡迎款待這些人,才是真正的服侍。也正因為他們無法報恩,耶穌,以及派遣祂來的那位,會主動替他們把賞報留在天上。

的確,凡事只為自己的利益計算,某程度上可說是人性一種本有的罪性。世俗的『智慧』也許會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但耶穌的教導卻是:要不求回報的去關愛所有的人,去愛護整個世界,尤其是最有需要的人、最得不到愛的人。誠如今天的集禱經所言,天主使整個神聖之律由對祂以及對近人的愛所構成(參:qui [i.e. Deus] sacræ legis ómnia constitúta in tua et próximi dilectióne posuísti)。當我們服侍,愛護這些最小的弟兄姊妹時,我們就是在服侍、愛護天主。因為,最小的,在世間最得不到愛的,最為上主所鍾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