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9日 星期三

【聖言啟航】 丙年常年期第十八主日 —— 求富 不如去愛

聖言啟航
梁展熙
丙年常年期第十八主日

求富 不如去愛




“The Man Who Hoards (L'homme qui thésaurise)” (1886-1894).
By: James Tissot (French, 1836-1902).
In: Brooklyn Museum.

一般來說,曾經二十元就可買得的東西,今天要四十元才買得到。通貨膨脹早就應該使人們明白到此世的財富本身是多麼的不安穩。可是,並不是每個人都汲取到箇中的教訓。福音中的那一幕,是我們時至今日都還會見到的場面:兄弟爭產;而他們想耶穌為他們仲裁。但他們的遺產分配問題,耶穌根本連半點興趣也沒有。畢竟,這與祂的使命根本毫無關係。更何況,假若為了這兩兄弟作了一個很可能無法使二人重歸於好的決定的話,對天主的國又何益處?說到底,對耶穌來說,至關重要的是,來請求祂出手相助的人最終能夠皈依並接納天主國的真正價值(觀)。因此,祂說了〈愚蠢的富人的比喻〉:這愚富在一次大豐收之後,心想終於可以靠著所積來的財富休閒地安渡餘生—只可惜,就在這一晚,天主就會來取回他的生命⋯⋯耶穌很可能並不是要指責他想要無憂無慮地過好日子的渴望。然而,可以肯定的是,耶穌並不接受他只把人生的希望放在此世的財富之上,卻「不謀求在天主前富有」。財富本身並不是邪惡的,但我們應專心致志的,是那真正的財富,即與天主之間的情誼(良好關係)。這只有靠著不斷致力關懷祂的其他子女方能好好培養。【順帶一提,今天的比喻,很適合與〈拉匝祿的比喻〉(見本年第廿六主日)一起對讀】。

然而,尤其當事事順遂,事業得意之時,以上的說話是很難令人接受的。因此,禮儀特別強調,此世的財富最終都盡是空虛。這裏指的不只是金錢上的、資產上的財富,也指文化上的財富:(人間的)智慧。《訓道篇》開首數章就對此世的一切事物大膽地提出質疑(見讀經一)。一般來說,猶太信仰十分珍視財富,並視之為上主的賞報。《訓》則可算是異數。《訓》的作者很明顯地意識到無論資產上的或是文化上的財富都是變幻無常的。只不過,作者並沒有為我們提供別的可行選擇,沒有其他值得我們全身投入的『財富』。《新約》所提倡的「在天主前富有」就是:對我們的弟兄姊妹的愛護與關懷(love and charity)。

為了認真地對待今天福音給我們的勸誡,我們要重新審視我們生活的準則。我們必須相信我們基督徒的人生與此世對人生的提倡是截然不同的。就基督信仰中的對人的思想,讀經二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堅實的基礎。「〔我〕們既然[已藉洗禮]與基督一同復活了,就該追求天上的事」。《致哥羅森人書》中的所謂「天上的事」,指的就是那終極的價值,亦即福音中耶穌提到的「在天主前富有」。對我們來說,這並不是全然遙不可及的事。我們的生命,就是基督;而祂則已「隱藏在天主之內」了。基督—我們的生命,將在那最終的永恆之日(無終結的一天)內在光榮中顯現。既然這就是我們的生命,儘管這生命仍屬隱藏而未可見的狀態,這生命就決定了我們自此以後該如何思言行動。不要再只顧尋求一己私利和慾求(見哥3:5:「你們要把在你們內屬於塵世的肢體消滅:就是淫亂不潔、慾念邪情和有如崇拜偶像般的貪念」),反而要主力尋求那中悅天主的一切(見12-14節:「為此,你們該如天主所揀選的,所愛的聖者,穿上憐憫的心腸、仁慈、謙卑、良善和含忍;如某人對某人有什麼怨恨的事,要彼此擔待,互相寬恕;就如主怎樣寬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寬恕人。在這一切以上尤該有愛德,因為愛德是全德的聯繫」【禮儀從略】)。我們的人生就是要為與此世的標準全然不同的追求而努力,即使這追求暫時仍未能夠藉肉眼可見。因此,基督徒是難以為世人所明白的。然而,基督徒卻應該完全了解到此世的「財富」是何等變幻無常。正正因為基督徒如此與世不同,他很有可能會被排斥。因此,基督徒就更需要對他同那屬於復活基督的以及所有已受洗的人的生命的堅定信仰【這也就是聖洗聖事的意義之所在】。

今天的〈集禱經〉可以說是是日禮儀的綱領:「求祢〔=聖父〕改造我們並保護我們〔=保持我們是祂新造的狀態〕」。我們現正在活出的,是那新造而終極的人生。讓我們堅持,不要回到那較低價值的生活裏去。

言下之意,我們是否要鄙視此世的一切?非也。我們也不必矯枉過正,去鄙視天主的創造。關鍵不過在於:我們要領悟,真正的生命在何處?我們存在的最終意義又是甚麼?其它的一切,都不過是為了達致這真正生命的工具而已。真正的生命,就是天主子女的生命。只要我們讓自己在一切事上從屬於天父的旨意,我們就能夠分享這生命。而這旨意就是對我們的弟兄姊妹的關愛。與尋求財富和可驗證知識相比之下,我們更應積極地彼此相愛。


2009年7月22日 星期三

【聖言啟航】 丙年常年期第十七主日 —— 最好的祈禱

聖言啟航
梁展熙
丙年常年期第十七主日

最好的祈禱




The importunate neighbour (1895). William Holman HUNT

現代人流行講究理性,但高舉理性的人一般會覺得在人生中遇事要祈求上主是相當困難。對他們來說,朝拜天主,事事感恩,反而容易,因為承認(1)生命是個恩典和(2)世上有個超性的存在—我們稱祂為天主—是理性容易信服的事。但要求這個超性的存在來解決我們的日常事務,就似乎是太天真,甚至不應該,因為這樣好似把這個超越人類的存在拉得太接近人。然而,祂那維持一切存在的天主,難道不也會支持我們安然渡過一切日常生活中所出現的大大小小的問題嗎?還是我們所認識到那些物理學上的、心理學上的、經濟學上的,以及社會學上的法則真的是如此包羅萬有,以致連容納天主的些微空間也沒有?難道這些法則不是祂無時無刻維持我們的存在的奧蹟的一部分嗎?

無論如何,耶穌教導我們,事事懇請祈求,甚至要堅持地求。在福音中,祂提到的那個寡婦,她一直懇求直到那法官都厭煩;至於那在夜半三更敲門要麵包的鄰居,更是直到家主願意拿出東西來才肯放過他。這使我們想到讀經一中的亞巴郎。他為了索多瑪和哈摩辣的緣故而祈求時,甚至『教訓』天主:「你不能把善人和罪人一同消滅;你決不能將善人與罪人同樣看待。全世界的審判者,豈能不顧公義!」。因此,天主願意聽他的。【只是,很可惜,雖然亞巴郎最終與天主『講掂數』,但索多瑪和哈摩辣連他們所談好的最基本數字「十個義人」也凑不足數】。因此,禮儀讓我們藉答唱詠頌讚:「上主,我一呼求祢,祢就俯聽!」(詠138[137])。

亞巴郎的祈禱,就如那寡婦和鄰居的懇求一樣,教曉我們一件很重要的事:他們所求的都是天主能夠答應的。他們向天主求的,正正也是天主自己所想的。這就是(除了我們自己的堅持祈求之外)有效祈禱的法門。因此,耶穌教導祂的門徒,以及我們每個人,首先要祈求的,是「〔父〕的名受顯揚」和「〔父〕的國來臨」(瑪6:10接著解釋這兩項祈求的意思:「〔父〕的旨意在人間得以奉行」)。在這份靈性上的虔敬之內,我們就能夠—而且應該—為我們的每日基本所需祈求,祈求天主寛免我們的罪/(靈性上的)債(因為我們—作為人—永遠都對天主有所虧欠),並求我們在面對誘惑時能夠全身而退。我們應該持之以恆而且堅持到底的為這些而祈求,並不是因為天主不知道我們需要這一切,而是因為這樣祈禱能夠改變我們、使我們潛而默化地敞開心胸,願意接納天主所賜予的一切。「祈求」就是培養我們信仰、培養我們身為子女對天主的信任的行動,是在讓我們在內心深處以及在日常生活中視天主為父的情感與日俱增。「祈求」就是我們讓自己變成小孩子的方法—這可是進入天國的先要條件(見路18:17)。因此,執著於理智(intellectual)的人,是很難好好地投入祈求的。

從以上的角度來看,很明顯,我們不應該純粹視天主為麻煩的解決者(trouble-shooter),或者是解決問題的捷徑,有時甚至為了一些與天主的國毫不相關(甚或互相抵觸)的事,如:為了談成一單生意、為了求自己的好處祈求而不理會假若成事的話會否傷害其他人。另一方面,我們必須再次強調,為他人代禱的重要意義。因著我們對天父心懷有如子女般的信任,我們把內心的所憂所思都放在天主面前:我們所關心的弟兄姊妹和近人,我們想他們過得好卻又眼見他們身陷困難的人等等,就好像亞巴郎為了索多瑪的人而祈求一樣。既然這個世界並不只是由教科書中的物理學、心理學和社會學定律所操控,而是由生命的奧祕(奧蹟)所主宰,那麼,毋容置疑的是,因著那支撐一切生命存在的恩寵之源,我們交托在天主面前的出於愛的關注必然得以承行。

事實上,這就是《信經》中「諸聖的相通」(the communion of Saints;舊譯:諸聖相通功)的其中一重意義:愛德的相通(或共融)(見《教理》953)。在這意義上,這裏的諸聖,尤指仍活在此世的弟兄姊妹。我們彼此之間的相通(共融),就在於:別人受苦,我們就受苦;別人幸福,我們也就幸福。正因為我們與其他人甘苦與共,所以,尤其當我們眼看著別人有需要時,怎忍得住不去為他們向天主祈求呢?今天的讀經二就指出這相通背後的本質:「因著聖洗,你們經已和基督同死同葬,也因著聖洗,你們又與祂一同復活了」。

從現在起,就讓我們每天學習,把人生每天所面對的大小問題,都交托在上主手中,信靠祂的帶領。更特別為我們眼看耳聞有需要的人的祈求。正如已故禮儀學大師本篤會士安鵬浩神父(Anscar Chupungco, OSB)提到他的初學指導當年的一句話:「最好的祈禱,就是為別人而做的祈禱」。

2009年7月14日 星期二

【聖言啟航】 丙年常年期第十六主日 —— 最好的・最不需要粗勞的

聖言啟航
梁展熙
丙年常年期第十六主日

最好的・最不需要粗勞的




Tintoretto (+ 1594).
“Christus bei Maria und Martha”.
現藏於:德國慕尼黑Alte Pinakothek

讓自己為這事為那人忙得透不過氣來(所謂「行動主義」:activism),是人類揮之不去的一種病態心理。事實上,按《路》所載,為了突出當下行文的神學思想,耶穌有時對款待祂的家主也不大友善(見路13:37ff.)。在今天福音選讀中的耶穌的款待家主—瑪爾大—正正面對著這個問題。因為這就是她想要的:為自己十分尊重敬仰信靠的耶穌事事忙。沉醉在聆聽耶穌說話的瑪利亞,卻被瑪爾大打斷,並要求她去一同幫忙準備食物。假若她根本都不明白她忙碌地準備一切是為了甚麼,那她又何必去準備呢?假若一個人並不打算接受那與他生命尤關的訊息,那麼他去準備一切的這個行動,到頭來反而會使他走入死亡。當然,一個好的家主會盡量把最好的拿出來款待客人。可是,假若一個人平時沒有好好儲備,到有客人來的時候,又拿甚麼來款待他呢?因為,有客人來的時候,即使家主拿出來款待客人的美酒佳餚很豐盛,這也並不是最重要的。「瑪爾大,瑪爾大,你為這許多事操心勞碌,其實,真正需要的只有一件」。當然,耶穌並不是說瑪爾大所做的一切是一無是處,但瑪利亞選擇了的肯定是最正確的:聆聽耶穌。比起把房間好好打掃和一枱豐富的美食,更重要的是用心地聆聽祂的說話。這樣,我們才懂得好何準備餐桌。

瑪爾大真正的問題,在於她把她當下正在做的事情看得無比重要,但卻(有意無意地)把她能夠從耶穌那裏領受的卻看得不重。讀經一所展示的卻截然不同:家主在認為自己在為款待來客而作出奉獻(to offer)的同時,其實也在領受(to receive)。亞巴郎的熱情款待(hospitality),就是在瑪默勒橡樹林附近,他大方慷慨地向那三位路過的客「人」所作的無私奉獻,把一個單純的奉獻行動轉化為一次領受;他所領受的就是他一直渴望的:一個由他妻子—撒辣—所生的兒子。或者,更好說,款待客人本來就是「歡迎、迎接、接受、領受」(to receive)一個人:客人乃天主賜給我們的禮物。

一心一意地「歡迎、迎接」一個人,聆聽他,很可能就是一個去接受那唯一真正需要的事物—天主的話語—的機會。對亞巴郎來說,那是天主的許諾;對瑪利亞來說,那是天主的教導。因為正如客人來到家主家中作客,天主也來在人中間。保祿對這天人合一(union of God/Christ with humanity)自有深切的體會。他在他自己肉軀上所受的苦,他視為「補足基督的苦難」。他認為這是一個自亙古就已隱藏的奧秘,是只有那些參與其中的人方能明白:「光榮的希望」,就是「基督在你們內」(或:基督在你們中間)。在信友—尤其是保祿為之而成宗徒的外邦人—的團體內,當中有著祂那取了我們人生以致整個天主創造的整個意義的基督(見:哥1:15-20;參:上主日)的臨在。為了使這些信友能夠被提升到「完美無缺」的層次,保祿甘願受苦,甚至獻出自己的性命。

行動主義(activism)—〔所謂〕為了他人而事事忙—,即使是(看似)為別人服務,最終都有墮入為自己服務的陷阱:為了肯定自己而犧牲了我們施行愛德的目的。

要克服「行動主義」,就要學會在他人身上看出天主的奧蹟,就如瑪利亞在耶穌身上看出天主一樣。當然,這包括了不同形式。瑪利亞肯定在耶穌身上看出祂就是天主的發言人,祂「有永生的話」(若6:68)。可是,我們也有能力看出,人就是天主的愛的接收者:這也是在人身上看到天主的一種方式。真正的默觀(contemplation;或譯:靜觀)並不是從現實世界中往一些抽象空泛(即:離地)的思想逃遁,而是恰恰相反,讓我們在現實生活中領我們去在人身上看到天主,在天主那裏看到人。這樣的默觀也是信仰的真正實行之本,也就是正正把人視為天主的子女以及天主的代表。因此,我們不應為我們所勞碌的事而操心,而應該專注於天主讓我們遇到的每個人,我們應該「迎接、款待」他們有如天主的恩賜。

尤其在這物質主義興起的年代,我們習慣了以物質的豐盛來取代花心思陪伴別人、聆聽別人。莫說是接待客人,即使在家庭生活中,父母對年幼子女有的如是,子女對年長的父母有的也如是。父母為了給予子女日益富裕的生活,到頭來犧牲了彼此深入地相處的時間,最終交情疏離者不在少數。藉著今天禮儀所安排的讀經,我們明白到,由於我們人生遇到的每個人都是天主的安排,而且每個人都是天主的肖像,因此,我們花心思聆聽每個人,就是聆聽天主的聲音。在聆聽別人的時候,我們才能夠分享別人—其他天主子女—的所有喜樂與期望,也才能夠分擔別人—其他天主子女—的所有愁苦與焦慮。這才是天主盼望我們選擇的最好的一份。


2009年7月8日 星期三

【聖言啟航】 丙年常年期第十五主日 —— 誰是我的近人?——>> 我是誰的近人?

聖言啟航
梁展熙
丙年常年期第十五主日

誰是我的近人?——>> 我是誰的近人?




Teofilo Patini (1840-1906) - Buon samaritano.

人總是期望有金石良言能夠指引我們好好的過這一生。對於所謂「申命傳統」【指書寫《申》到《列下》的一派猶太信仰(歷史)學者】而言,無論在任何處境之下,梅瑟律法(希伯來語「torah」本義是「教導、指引、訓示」,與現今的「法律、條例」不盡相同)都是無可比擬的智慧寶藏,以及人生最可靠的道路。他們甚至把這份重視具體化:為了把〈梅瑟律法〉「時常放在眼前」,他們要用皮帶把寫有〈律法〉的紙放在小盒中,綁在額前(見申6:8;參出13:9)。然而,對於這群宗教精英份子來說珍而重之的〈律法〉,似乎對於廣大以色列百姓而言卻過份沈重。群眾認為,要活出蘊藏在〈律法〉中的上主導引實在很難。對此「申命傳統」的回應是:非也。「律法」並不是另一個世界的產物,我們並不需要上天下地、赴湯蹈火才找得到(見讀經一)。律法其實就在我們身邊。事實上,「律法」可能較那綁在額頭上的東西更近,因為「律法」本身是上主活生生的話語,藉祂的先知(=代言人)世世代代口耳相傳,活在祂的子民中間。

在今天的福音中,我們聽到,在耶穌的時代,有一位法律專家想在〈律法〉的眾多規條中找到:具體地,人做甚麼能夠使人獲得永生。畢竟,這就是他對永生的理解。耶穌則同樣訴諸〈律法〉,問他在當中找到甚麼。他答道:愛天主在一切之上,並愛近人如自己。耶穌答道:「答得對,你照著做,便得永生」。今天的禮儀再一次重申:天主的旨意,並非異世之物,其實就與我們如此的近。

但這位法律專家同時也是一個詭辯高手。他回耶穌一句:「究竟誰是我的近人呢?」。的確,我們都同意,去愛近人是理所應當的。但誰才算是近人呢?是我那個會把自己的身家分給那些對她好的人的富有阿姨,還是我那個家無行產卻還有五口要餬的伙記(家傭)?

既然再爭論下去也不會有甚麼結果,耶穌決定講一個故事【我們慣稱「比喻」】。有一個(猶太)人落入一群強盜手中。有一個祭司走過,但他卻沒有停下來。有說他是為了怕接觸屍體而變得不潔,因為祭司要在禮節上保持潔淨(ritually pure)才能夠主持祭禮。但希臘原文本身已經否定了這說法。這裏《思高》譯的較為準確:「正巧有一個司祭在那條路上下來」。這裏的「下來」尤為重要。正如在中文裏,描述古人赴考取士,無論考生身在華東、華南、華西、華北,一律說:「上京赴考」。同理,這司祭應該是已經主持過祭禮,正在離開耶路撒冷回家(鄉)的路上。因此,說他純粹因為怕影響祭禮工作而沒有出手相救,是說不通的。總之,除了他確實沒有救人之外,他那些所謂的背後原因,純屬猜測。

接著路過的,是一個世世代代在聖殿裏工作的肋未人。這次,我們無法從動詞中確認他的行走方向。他的確可能因為怕接觸垂死者的血而引致不潔,但也有可能是因為別的原因。總之,這兩個同是猶太人的人,都對眼前這個已身無長物(他已被洗劫一空)、鮮血淋漓、半生未死的猶太人視若無睹。

最後,一個乃國仇家恨層次的敵人,又是一個異邦外族—撒瑪黎雅人,但他卻竟然照顧起這垂死於路邊的敵國異族,更願意負擔當中的一切費用。現在,故事(比喻)說完,耶穌卻沒有問法學士『誰是那行愛德者的近人?』,而是問:『誰是那受傷者的近人?』。這次問題的倒轉,是相當重要的。從結局來看,耶穌似乎有心要這位猶太裔的法學士回答:「那位(世仇)撒瑪黎雅人是那受傷者的近人」。

但是,如果我們更仔細地分析比喻的描寫的話,我們會發現到一些更重要的細節。在一看到那血跡斑斑的猶太人倒在路邊時,那撒瑪黎雅人便「動了慈心」、「走上前去」。這些描寫其實也可以應用在天主身上。天主對人類動了慈心,並主動讓人類成為祂自己身邊的、周圍的人(=近人),並以祂自己所作出的犧牲來救贖人類,代價就是祂兒子的性命。誰是一個人的近人呢?套用法學士自己的說法:「是同情他(=對他動了慈心)的那人」。天主就是這樣。最後,耶穌說:「你去照樣做吧!」=『你去讓自己效法天主,肖似天主,像祂一樣成為所有有有需要的人的近人!那麼,你就無需再問「誰是我的近人?」;「如何方得永生?」。因為那時你已經在活出天主的生命。

我們總喜歡選擇我們的近人。這是錯的。舉凡我們遇到的那些有需要的人的近人,我們就是他們的近人。也許他其實與我們距離很遠,甚至可以說是屬於不同世界的人【雖然撒瑪黎雅與猶太毗鄰,但兩族世世為仇,心的距離實在遠得】。但無論如何,我們就是他的近人,因為我們(被天主)安排出現在他的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