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牽涉到各譯本以不同原文文本來翻譯的問題。無論是《澳門主日彌撒》的「〔我要〕看守肥壯的」還是《思高》的「肥胖和強壯的,我要看守」,以及葡《Difusora Bíblica》的「Vigiarei sobre a que está gorda e forte.」,和《拉丁通行本》「et quod pingue et forte custodiam」一樣,都與《希臘七十賢士本》「καὶ τὸ ἰσχυρὸν φυλάξω」(=強壯的,我要看守)較接近。然而,按希伯來原文「vəʾet-haḥăzāqāh ʾašmīyd」(=強壯的,我要毀滅),參英《NAB》「but the sleek and the strong I will destroy.」及葡《Almeida》「mas a gorda e a forte destruirei」。】
然而,獲得媒體最廣泛報導的,是紀錄片中播出一段教宗在接受訪問時所表達的就有關同性伴侶的民事結合的話:「Las personas homosexuales tienen derecho a estar en familia; son hijos de Dios, tienen derecho a una familia. No se puede echar de la familia a nadie ni hacerle la vida imposible por eso. lo que tenemos que hacer es una ley de convivencia civil; tienen derecho a estar cubiertos legalmente. Yo defendí eso.」(=同性傾向人士有權活在一個家庭中。他們〔也〕是天主的子女,〔也〕有擁有家庭的權利。沒有人應該被拋棄在外,或因此而無法生活。我們要做的,是〔制定〕民事結合的法律。他們有權利得到法律的保障。我支持這一點【按阿根廷民法,convivencia civil 與 unión civil 意義相同;見:https://www.aciprensa.com/amp/noticias/convivencia-y-union-civil-son-lo-mismo-para-el-papa-explica-arzobispo-asesor-de-francisco-20110?__twitter_impression=true】)。影片截錄如下:
這就是我們如何理解教宗方濟各正在做的事。他並非試圖破壞我們的道德觀和正統性。他只是想做耶穌曾做過的事。與成為對的和正義的人相比,他更重視成為善良仁慈和有憐憫之心的人(He valued being kind and compassionate more than being right and righteous.)。
教宗方濟各對他的教宗格言「MISERANDO ATQUE ELIGENDO」(〔儘管〕可憐但仍被揀選*)始終如一。既然天主連他一個這麼可憐的人祂也揀選,更何況其他人呢?既然天主即使連在我們做了不少傻事的時候也不論斷我們,我們又為何去論斷這些人呢?既然祂那較我們懂得這人更多,卻仍沒有論斷他們,「我又憑甚麼論斷〔他們〕呢?」(WHO AM I TO JUDGE?)
【*教宗方濟各的格言的一般中譯是「因仁愛而被揀選」,但這句的拉丁原文「miserando atque eligendo」的解法其實不只一個。根據《羅馬觀察報》在2013年3月18日的一篇題為「Lo Stemma di Papa Francesco」的報導,教宗當年晉牧時,是從9月21日聖瑪竇瞻禮日課經中選用的一篇聖貝德(St. Bede)的講道中為自己選取格言的。聖貝德當時是就《瑪竇福音》中稅吏瑪竇蒙耶穌召叫一幕講道。聖比德說:「Vidit ergo lesus publicanum et quia miserando atque eligendo vidit, ait illi 'Sequere me'.」(Om. 21; CCL 122, 149-151)。簡言之,一方面,如果視「miserando」(=以憐憫某人的方式)和「eligendo」(=以揀選某人的方式)為動名詞(gerund),則這兩個字修飾的是動詞「vidit」(=〔耶穌〕看了〔瑪竇〕),指耶穌在「看」瑪竇時的心情和心思;另一方面,若視上述兩字為分詞(participle),修飾的則是瑪竇,指瑪竇雖然可憐(to be pitied)但仍獲耶穌揀選(to be chosen)。一般的解讀傾向取前者,包括教宗自己(見他所著的《Il nome di Dio è Misericordia》);然而,後者,至少單從拉丁文來看,也不是不可能的。】
今天的讀經一(拉1:14下—2:2下, 8-10),選自《瑪拉基亞先知書》。《拉》的內容,主要是面對猶大流放巴比倫完畢,回到應許之地之後所發生的事。時段也就是在哈蓋先知與厄斯德拉和乃赫米雅所推行的猶太宗教革新運動之間。《拉》其實是一本佚名的先知書。「瑪拉基亞」(英:Malachi;葡:Malaquias)在希伯來文中本意是「我的使者」(見拉3:1:「看!我要派遣我的使者〔=瑪拉基亞〕,在我前面預備道路。」)。《拉》在傳達他的訊息時,通常用的都是較為嚴苛的語氣。這位天主的使者呼籲猶大遺民回到對天主的純粹的愛,把梅瑟律法所要求的一切再次教導予他的同胞。當那些被巴比倫王拿步高擄往當地的猶大遺民回到故土時,他們就開始重建聖殿。然而,令人感到喪氣的是,他們所重建的聖殿,與當年撒羅滿所建的,無論是規模、外觀等都相差太遠了,基本不可同日而語(見厄上3:12)。再講,即使是在新建的聖殿內所舉行的儀式,也不復當年的標準,而平民百姓的敬禮生活也搞得一塌糊塗。對這些沒法好好領導百姓的管治者和宗教領袖,《拉》作出了尖銳的批評。《拉》的第一篇神諭就對祭司的領導作出訓斥,指責他們奉上有缺陷的牲口作祭品;此舉不單無視梅瑟律法(見:肋22:17-25),更對上主不敬。《拉》中先知預視到,終有一日,百姓會向上主奉上真正的祭獻(拉1:1)【後來,教會視感恩祭為這真正的祭獻】。對那些質問上主『祢怎樣愛了我們?』(拉1:2)的猶大遺民,先知發出第二道神諭來指責。先知的回應相當於反問猶大遺民:『那麼,你們又如何愛了上主?』(參閱:拉2:10-17)。先知認為,猶大遺民不再愛上主,體現在他們一一都已與自己年青時所娶的妻子離異,然後卻與異邦女子再婚。在先知眼中,這就是對天主的盟約不忠。【按:當然,此章節有其歷史背景,因此內容與我們預想的有所不同——這裏只指涉男性,因為女性在當時大多並不被視為一個完整的道德主體(ethical / moral subject)】。因此,《拉》中先知呼籲整個天主選民,包括百姓的管治者、司祭們,以及平民百姓,回到上主那裏去,回到那傾瀉在他們身上的天主的愛那裏去。
教宗方濟各指出,聖經在豐富不同文化的同時,不同的文化也在豐富著整個一直在共同閱讀聖經的教會。而這個雙向的交流過程,在閱讀(即使是翻譯版本的)聖經的過程之中,也可見一斑。某程度上,因應每個新的聖經翻譯版本而生的不同的宣講、理解和經驗天主聖言的不同方式,也會豐富聖經文身。這思想其實早在教會時代就已出現,見諸聖大額我略的名句:「Scriptura cum legentibus crescit」(=聖經與讀者一同成長;見《熱愛聖經》註腳46)。
澳門教區轄下有一所為學齡兒童提供有系統的音樂培訓的學院,課程包括:鋼琴、小提琴、大提琴、樂理等。創立於1962-63學年,這所學院服務澳門社會逾半世紀,也是本澳首間提供有系統的音樂培育的機構。創立這所學院的區師達神父(Pe. Áureo Nunes e Castro),定其名為「聖庇護十世音樂學院」。究竟,區神父為何如此定名呢?先教宗聖庇護十世與音樂之間又何關係呢?讓我們今天一探究竟。
聖庇護十世(拉:Pius X;意:Pio X;或譯:碧岳十世),生於一八三五年六月二日,本名:沙若瑟(Giuseppe Melchiorre Sarto)。教宗聖庇護十世,除了他自己出身草根—他父親只是一名鄉村郵差,但共育有四子六女—之外,他對貧窮人的關顧更是名留青史。從一件事上我們便可窺探他對有需要的人的關懷之深切。在1908年,意大利西西里島第二大城市墨西拿(Messina)發生了一場7.5級的大地震,並引發最高浪潮達12米的海嘯。這場地震兼海嘯,幾乎把整個墨西拿城以及對岸的雷焦卡拉布里亞(Reggio di Calabra)夷為平地,超過十二萬人罹難,無數人痛失家園。大批難民北上求生。有見及此,教宗庇護十世不但為災民籌得約五百萬法郎的捐款,派遣有醫療背景的修女團隊去服務那些收容了不少負傷難民的意大利教區。他自己也為難民敞開大門,在收藏了無數美術珍寶和繪有拉斐爾和米高安哲羅壁畫的梵蒂岡宗座宮殿內收容了約三百名難民,他也要求聖瑪爾大宗座醫院收容更多的難民。教宗也安排把資金、衣物、食物等送往災區。同樣值得稱頌的是,在榮任教宗之後,他謝絕了所有人向他家人所施的恩惠。他的親人,不管自小一起長大的兄弟姐妹,還是他最疼愛的姪子,通通都只是過著一般平民的草根生活。這份對於簡樸的堅持,如我們後來可見,也許也塑造了聖庇護十世對音樂的看法。
要再進一步了解聖庇護十世的音樂觀,也許就會回到他的時空背景。十九世紀時期,主宰意大利聖樂風格的,是歌劇性的音樂。當時的意大利人認為,把華美的現代音樂融入禮儀之中,是賞心樂事。人們能夠感受和投入的,是當代浪漫樂派的意大利作曲家如羅西尼(Gioachino Antonio Rossini)和梅卡丹特(Saverio Mercadante)等的聖歌,以及如法國的古諾(Charles-François Gounod)、比利時的法蘭克(César Franck)和意大利的革魯比尼(Luigi Cherubini)等所寫的延綿十數至數十分鐘的彌撒曲。由於他們的作品都展現出最高的音樂造詣,人們因而認為最適合用於禮儀之中。可是,對絕大部分的歌詠團來說,這些作品都過於艱深。因此,有一小撮二、三線作曲家則把這些作品簡化,以求在能夠保留聖樂的浪漫樂派風格的同時,在技術上又不至於過份乖巧。為此,他們有時甚至不惜改動禮儀的拉丁祈禱文,或者把聖樂弄得如歌劇一般。直到十九世紀中後期,這潮流惹來反彈。這些改革派認為,如此風格的聖樂已經失去其宗教情操,無法再觸動人心,提昇人的靈性修養,失郤其在禮儀中的功能。因此,他們提倡復用古典的,同時較為簡單清雅的額我略詠,或者十六世紀後期羅馬樂派的帕萊斯特里納(Giovanni Pierluigi da Palestrina)等作曲家的複音音樂作品。而自1880年起,沙若瑟開始在特雷維索教區修院任教包括聖樂等科目。
沙若瑟對純樸聖樂的追求,始見於他在1884年成為意大利曼托瓦(Mantua)教區主教之後所下達的諭令。在1888年,他下令禁止在聖堂歌詠團中使用樂隊,同時也禁止女性參與歌詠團。當然,尤其後者,會令活在廿一世紀的我們難以接受。然而,我估計,此舉也正為防止在聖堂禮儀中演唱歌劇風格的宗教音樂作品有關。數年後,沙若瑟於1893年被㩴升為威利斯宗主教,他下令禁止在禮儀中使用把《皇皇聖體》(Tantum Ergo)歌詞填入歌劇小調的作品,只可沿用額我略調的旋律。同年,教宗良十三世在準備頒佈有關聖樂的指引文件時,沙若瑟樞機主教晉呈了一份長達四十三頁的建議書。良十三世最終未有頒佈任何有關聖樂的文件。1903年,良十三世逝世,由沙若瑟樞機繼任,是為庇護十世。在庇護十世登基後三個月,他就頒佈自動手諭(Motu Proprio)《Tra le sollecitudini》(暫譯:《在善牧職務中》)。這份手諭讓庇護十世的聖樂理想頒行於世,包括:復興額我略詠的使用(§3),提高文藝復興時代複音音樂的地位(§4),禁止女性參加聖詠(§14),禁止使用除管風琴以外的樂器(§§15, 18)(除非得到地方主教批准則可使用管樂器,即完全禁止使用弦樂器,見§20)。當代音樂作品方面,《在善牧職務中》並未有作完全禁止,但務必不可使用富戲劇色彩的作品(§§5-6;另見§11)。庇護十世對聖樂的關懷,除了在他即位後三個月就頒佈了他的首份自動手諭來處理聖樂問題。在他即位後七年,他下令創立宗座聖樂學院(Pontificium institutum musicae sacrae)。這位熱愛音樂的教宗,最終在1914年8月20日與世長辭,並於1954年5月29日獲教宗庇護十二世冊封聖品。
這思想,在天主教的社會訓導傳統裏,漸漸發展出其中的一項原則:「輔助性原則」(the principle of subsidiarity)——「較高層的社會不應剝奪較低層社會的權限,以干預其內部生活,反而應在必要時支持它,並幫助它與其他的社會組成分子,在行動上取得協調,以促進公益」(《天主教教理》第1883段)。簡言之,一個社會或團體的運作,主要的運作方向是由下而上。只要屬下能力所及,長上不應干涉屬下權責範圍內的運作。即使屬下力有未逮,長上的任務是出手協助,使其能夠得到所需的能力和支持,而不是取而代之。《教理》認為,這種行使權力的方式,正是世上在位者效法天主如何善用權力的做法:「天主並不願意把一切權力的行使單獨保留給自己。祂分給每一個受造物,運用其天賦的能力,可以行使的職分。這治理的模式應在社會生活中加以仿效。天主治理世界的態度,証實了祂對人自由的極端尊重,這態度應能啟發人間團體統治者的智慧」(1884段)。
先看讀經一。今天的章節是取自《舊約》中一本較晚才成書的書卷:《智慧篇》。由於《智》並非由希伯來語寫成,而是由希臘語寫成的,所以猶太傳統和基督新教都不把這書卷包括在聖經正典之內。然而,天主教的傳統仍舊視之為天主啟示的聖言。今天我們所聽到的一段(智12:13, 16-19)中確立天主的力量至高無比,統領萬有。特別值得細味的是第16節下,《思高》譯:「因為你主宰一切,所以你必能諒解一切」,而《主日彌撒澳門版》則譯作:「你雖管治萬物,卻以寬仁對待萬物」。此句,按原文直譯,則作:「祢對萬有的主宰使祢寬待一切」(參葡《Difusora Bíblica》:「o teu domínio sobre tudo te torna indulgente para com todos.」及英《NAB》:「your mastery over all things makes you lenient to all.」)。換言之,天主的寬大是祂掌管一切的必然結果。誠如《智》作者的解釋所說的:「祢雖大權在握,但施行審判,卻很溫和,治理我們,極其寬大」【這裏的「寬大」與上句的「寬待」在原文中源自相同的字根】。
今天的讀經二(羅8:26-27)也與其餘讀經的思想有所連接。保祿在寫給羅馬人的書信中指出,由於人的本性軟弱,我們「連應當怎樣祈求也不知道」(26節)。我們容易在祈禱時分心,或祈禱的動機不明,或者其他的需要和慾望使我們誤入歧途。然而,既然我們藉著洗禮與基督連在一起,我們便獲得了聖神之恩,祂「親自用『難以言傳的禱聲』代我們轉求」(26節;《主日彌撒澳門版》譯)。這裏,《思高》的翻譯較貼合原文:『無可言喻的歎息』(參葡:「mas o próprio Espírito intercede por nós com gemidos inefáveis.」;或英:「but the Spirit itself intercedes with inexpressible groanings.」)。有時候,我們由於自身無能為力的軟弱,或情勢使然,內心鬱結著一些連自己也說不出的苦;然而,聖神連我們自己也說不出的苦,也能代我們帶到天主台前。某程度上,這也是聖神慈悲的行動。
要留意的是,聖經原文並沒有為任何比喻定出名稱。我們今天慣用的名稱,都是後來翻譯聖經為各國語言的譯者為方便讀者的緣故而自行補充的。以今天的比喻為例,《思高》稱之為「撒種的比喻」【要比擬的是撒種([seed]-sowing)這動作?】,葡《Difusora Bíblica》及英《NAB》皆稱其為「撒種者的比喻」(O semeador; The Parable of the Sower)【比擬的重點是那位撒種者?】。
今天的福音選段,在通行的中譯本(及葡譯本)中,都把「聰明博學之士」(os sábios e os entendidos = the sages and the learned)與「小孩子」(os pequeninos = the little ones)作對比,貴後者而輕前者。然而,我認為把後者的原文「νηπίοις」(音:nētíois)如此翻譯,不合原意。最重要的理由,可見諸〈耶穌責斥祂同代人〉一段的開首句:「我可把這一代比作什麼呢?它像坐在大街上的兒童,向其他的孩子喊叫,說:我給你們吹了笛,你們卻不跳舞,我們唱了哀歌,你們卻不捶胸」(16-17節)。這裏「兒童」的原文,是「παιδίοις」(paidíois=as crianças = children)。上述關鍵字原文「νηπίοις」字源來自「νη-」(不)+「ἔπος」(說話的),拉丁語系相對應的是英語的「infant」(葡:infante)〔拉=in + fans = 不 + 說話的〕。由是推之,耶穌並不是在批判「聰明博學之士」—用今天的話說即知識份子、社會菁英—而是那些自以為自己已經是智者或者專家,以自己的想法來批判一切的人。與之相反的,是那些「赤子般的、天真無邪的」人【參NAB: childlike;或更好譯為infantile】。有照顧過BB的人就會知道,他們並非毫無自己意志的,只是他們最終也全心依靠那愛護自己、照顧自己的人。這也是耶穌對祂的追隨者的要求。耶穌抱著父愛母愛的情懷:「人子來不是受服事,而是服事人,並交出自己的生命,為大眾作贖價」(瑪20:28)—對祂有最終的信靠,因為「一切都已由父交給了我;除了父以外,沒有人認識子,除了子及子所願意啟示的人外,也沒有人認識父」(瑪11:27)。
簡要地回顧了耶肋米亞的先知職務後,讓我們集中看看《耶》第二十章(是日讀經一:耶20:10-13)。這一章俗稱為「耶肋米亞的自白」(Confessions of Jeremiah)。當中所記述的,並不是上主要藉耶肋米亞之口對以色列民所說的話,而是耶肋米亞向上主控訴自己因為投身先知職務而要忍受的諸多痛苦,無論是他自己的內心掙扎,抑或是他為了傳達天主的說話而受的迫害。更重要的是,施加這些迫害的人,正是他視為手足的以色列同胞。然而,儘管他抱怨連連,他在控訴的最後也有呼籲說:「你們要歌頌上主,要讚揚上主,因為祂從惡人手中拯救了窮人〔或譯:有需要的人〕的性命」(13節)。
對《若》來說,天主父乃生命(力)之源,祂與耶穌共享這份圓滿的生命(力)。耶穌,作為從天降來的生活食糧(更貼切的口語:活生生的食糧=the living bread),為所有人交出了祂這份生命,為使所有人都得到這份生命。「血」和「肉」這詞組合起來要表達的,其實就是耶穌的整個生命,祂為了世界而交付的以及傾流的。因此,凡相信祂的,接納祂的,並分享祂—生活的食糧—的體血的人,必將永遠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