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言啟航
梁展熙
甲年常年期第廿六主日
反省自身 重新出發
今天讀經一選讀一開始,厄則克耳先知就引述已流亡巴比倫的猶大國遺民對上主的指控:「上主的作法不公平!」(25節)。雖然乍聽之下,這好像是小孩在向父母『扭計』時所說的話,但他們這說法是有因由的【縱然先知並不認同】。猶大遺民認為,上主是因著他們父母先祖的罪過而懲罰他們的,因此並不公平。然而,上主在《厄則克耳先知書》第十八章一開首,就已說明,祂是按照每人的行為來施報的。換言之,上主要他們反省的是,他們現在落得流亡異鄉的地步,究竟純粹只是他們父祖的行為所招致的呢?還是他們自身也有一定的責任?
不過,先知的職務並不只是指責他們而已,他也嘗試鼓勵他們改過自新。厄則克耳解釋道,即使罪人,都能夠為他們以前所犯下的罪過而懺悔改過;同樣,有德行的人也有可能有一天會陷入致死的罪過之中。只要人願意改變,就總有重新來過的機會。
今天福音選讀《瑪竇福音》中的〈兩兒的比喻〉(21:28-32),是《瑪》所獨有的。在閱讀一個比喻的時候,很多時候,我們無意中已經習慣了一種預設的理解模式:一定有一個是壞人(罪人),另一個是好人。然而,只要我們在閱讀時意識到背後的歷史和文化背景,就會覺得即使是一個短短的比喻,也有趣得多,甚至複雜得多。事實上,一個典型的比喻,很多時候是兩個人都訓斥,也很多時候在兩個人身上都看到或多或少好的元素。今天,耶穌告訴我們,一個人有兩個兒子,一個陽奉陰違,另一個則陽違陰奉。
即使在今天的不少社會中,文化習俗也要求身為子女者——尤其在公眾場合、在外人面前——不頂撞長輩,對長輩的指示和要求『只能說是』。假若直接拒絕長輩——尤其在公眾場合,但在私下情況亦然,則會被視為不尊重長輩,甚至會被認為「不孝順」。這樣的社會風俗,在耶穌時代的古近東社會尤甚。在當時,子女對父親說「是」,乃孝順的表現;對父親說「不」,或拒絕父親,不僅會被視為『不考』,父母更會認為子女是在羞辱自己。因此看來,若果我們認為比喻中的父親是代表天父的話,那麼,那個說了「不」的兒子就是「褻瀆」了天主,犯了「對天主不敬」的罪,因為他拒絕承認天父的權威。至於那說了「是」卻陽奉陰違的兒子,則身負不服從的罪咎,但至少他承認了天父的權威。按當時的文化來說,很可能第二個兒子的罪咎與第一個的相比,還要輕一些。
假若我們只是在問哪一個兒子遵行了父親的旨意,那麼我們自然要同意文中的司祭長和長老——當時的宗教領袖——的答案:那口中不應承按父親的意思做但最終這樣做了的那個兒子。那當面拒絕父親的兒子是驕傲自負,但那陽奉陰違的兒子更是偽善。由此看來,這比喻的關鍵訊息,到底是與心意的改變有關。一如耶穌時代的罪人,甚至厄則克耳時代的猶大遺民一樣,他們就像是第二個兒子,儘管口頭上拒絕了,但最終也改變了他們的心態。口裏拒絕的,最後也謙卑下來承行父意,但那只顧保存了父親面子的,最終卻任由父親的葡萄園荒廢而不顧。說到底,正如耶穌的教導所示,那些後來謙卑而悔改,最終會跟隨天主的道路行走的人,將會成為首批進入天主國度的人。
禮儀今天從保祿書信所選出的讀經(斐2:1-11),在較早前的一個瞻禮「光榮十字架節」中我們也聽到過。當天禮儀的重點是,雖然被釘死在十架上的耶穌看似失敗、滿身羞辱,但事實上卻是完全相反,那其實是十架的勝利以及基督的光榮。然而,今天禮儀要強調的,則是對我們來說,耶穌是謙卑服從的模範。學界相信,斐2:6-11是一首較保祿更早就已存在的古基督徒聖詩,保祿是借用這首聖詩來勸勉斐理伯的讀者們要好好向耶穌基督學習:在做任何事之前,先要穿上基督,穿上那謙卑服從至死的基督。要做到這一步固然困難,但因為我們分享了祂的聖神,只要我們勉力,定該做得到。
榮休教宗本篤十六世在他所寫的通諭《天主是愛》之中的一段,可供我們與此細味:「這種模式的服務會讓服務者謙卑。不會面對另一位眼前的悲慘情形而具有優越感。基督在世界上是最後一位—十字架—,正是因著這個徹底的謙卑才拯救了我們,才會不斷的幫助我們。有能力幫助別人的人就是這樣承認自己也是接受幫助的。幫助不是他自己的功勞,也不是驕傲的原因。這是恩寵。當一個人越是努力幫助另一位,越是會更好的明白基督所說的話︰『我們是無用的僕人』(路17:10),並將之用到自己身上。確實,這樣會承認自己的行為不是建立在優越感或者個人的能力上,而是主賜給他這個恩寵」。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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