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聖言啟航--丙年復活期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聖言啟航--丙年復活期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6年5月14日 星期六

風火連天

聖言啟航
丙年聖神降臨節

風火連天


梁展熙

有說,教會的生日,就在今天。雖然讀經一和福音選讀來源不同(分別是《宗》和《若》),敘述細節迥異,所用的圖像、比喻也不盡相同。但兩者似乎都透視出各自作者對基督信仰團體的本質的看法。

先談《宗》中的,是最為人所熟悉的:類似舌頭形狀的一團火。事情發生的時候,耶穌已經離開。在離開前,祂要門徒們「不要離開耶路撒冷,但要等候父的應許,就是你們聽見我說過的:若翰是用水施洗,但再過不多幾天,你們就要受聖神的洗」(1:4-5)。其實,記性好的人,大概在此時就已預料到,要來的是『火』。因為在耶穌受洗之前,若翰就曾這樣宣講過:「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但那位比我更有能力的要來…;他要用聖神與火給你們施洗…」(路3:15)。

不過,敘述中有些細節,是有可能被忽略的。首先,火舌降來的時候,在場的不只十二宗徒。澳門教區主日彌撒書中的翻譯:「眾門徒」,大概仍譯自脫利騰彌撒經書的讀經:erant omnes discípuli pariter in eódem loco(=所有門徒都同聚一處)。但梵二後的彌撒經書,已決定依照《拉丁通行本》,改回:erant omnes pariter in eodem loco(=所有[人]都同聚一處)。簡單來說,就是刪去了「discípuli」(=門徒們)。總言之,當時在場的,除了十二宗徒外,應該還有「一些婦女及耶穌的母親瑪利亞並他的兄弟」(見宗1:14)。其次,在火舌降來前的一剎,有好似暴風的聲響

當然,有一點是大家都耳熟能詳的。雖然在場的人口中所說的,不過是加里肋亞地區用的亞拉美文,但在來自世界各地的人耳中,卻聽到他們在說自己的母語。所以,雖然這段敘述元素多且密,但要點出其中心思想,借用文中的一句話就夠了:「怎麼他們用我們的語言,去宣講天主的偉業?」(11節)。

再談《若》。其實這段福音,我們在復活期第二主日就已讀過了,所以只談重點。這裏聖神的形態很不一樣:噓氣。耶穌在噓這口氣之前,先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派遣了我,我也怎樣派遣你們」。然後接著說:「你們要領受聖神!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保留誰的罪,誰的罪就保留了」(20:21-22)。

稍稍看了這兩段讀經,我們已可以得出一些結論。首先,雖然聖神是天父的所許的,但聖神並不是純粹為了應驗而來。領受聖神,是一次終身的委派和任命。所以在《若》中,耶穌才會(一)用命令語氣來說話,(二)馬上委給他們赦罪之職。所以在《宗》中,他們才會衝出去,貌似近乎喝醉了(見2:13)的來宣講。換言之,聖神透過耶穌的追隨者,來影響其他人。領受聖神並不只是為了儀式,為了成為完整教友的例行公事,更是為領受一生的使命。

其次,聖神行事,總出乎人的意料。除了首次聖神降臨時其實有其他婦女(包括瑪利亞)和其他人之外,在《宗》往後的記述中,聖神更在外邦人受洗之前(遑論割損)就已降在他們身上了(見第十章),並藉此引導耶路撒冷會議結果放寬規範,毋須外邦人先成為猶太人(見第十五章)。可以說,聖神降臨,為教會導向普世化。聖神行事,誰敢說不有如『暴風』來襲。防風措施,反而可能阻擋了聖神的工作。

最後,聖神降臨,總發生在團體中。無論《宗》《若》,沒有人可獨自領受聖神的。聖神的力量,也非為一己之私。在《宗》中,剛領受聖神的所有人(包括婦女和一群無名氏)馬上出去宣講;在《若》中,領受聖神是為行赦罪之職。聖神不單擴展這團體,也堅固這團體,不會分裂。因此,一方面,保祿肯定,只要能夠說出「耶穌是主」的,都受了聖神感動;但他同時強調,聖神在每人身上的表現[=神恩]雖不盡同,卻是為大家共同的益處(cf. Difusora Bíblica: para proveito comum;但思高和澳門彌撒書譯:全是為人的好處)。


看來,聖神降臨所捲起的暴風:以聽者的語言來宣講、接納不同的人、不分階級肯定各人所懷神恩、視不同基督宗派者如手足並走向合一,還待聖神燃著我們心中之火來逐步努力。

2016年5月7日 星期六

祂升了天 祂依舊在

聖言啟航
梁展熙
丙年耶穌升天節

祂升了天 祂依舊在

            某程度上,今天是耶穌與他的同伴們真正生離死別的日子。這本應值得悲傷。不過,今天的禮儀不單沒有半點傷感,而且從這角度看,讀經更顯得有點不近人情。先有答唱詠的:「你們要鼓掌…」和《路》的「就在此時,祂離開了他們…。他們…便高興地回到耶路撒冷」;後有《宗》中兩位使者這樣(反)問注視著他離開的同伴們:「你們為甚麼還站著望天呢?」。這些措詞,似乎並不符合生離死別的時候。為甚麼禮儀要選用它們呢?當中能帶出耶穌『升天』的甚麼訊息嗎?

            答唱詠較好處理。聖詠第四七篇的原本用途,相信是上主(YHWH)登基儀式:在聖殿建成後,遊行隊伍護送約櫃進入聖殿,迎進至聖所內。這儀式象徵上主已克勝邪惡和混沌的力量,確認上主乃以色列的永恆君王。可見,禮儀明顯要強調後『升天』的耶穌,彰顯神性,消失於時空之中,同時超越了時空的局限,勝過一切此世的力量(也就是讀經二中保祿徒弟所謂的):「一切率領者、掌權者、異能者、宰制者…」。

            可是,福音前詠馬上藉耶穌在《瑪》中所說的話來提醒我們:「我同你們天天在一起」。然而,《路》作者卻清楚寫道:「就在此時,祂離開了他們」;在《宗》中他更重覆了一次:「這位耶穌,已…離開你們了」。那麼,耶穌如何在『離開了我們』的同時,又『同我們天天在一起』呢?

            雖然說來矛盾,但耶穌的確如此。這『離開而又同在』的矛盾,大概是來自一個更大的矛盾:他既神又人的身份。作為人,他也許必須離開。畢竟,作為人的他,能夠做的,他都已做了:他教導了人,他為人死了,天主使他復活了,他向同伴們證明了自己真實的、有肉軀的活著。

            然而,作為不受時空所限的神,耶穌卻總有辦法與我們一起。我猜,這就是聖神在三篇讀經中有扮演著相當角色的原因。在聖神內,我們祈禱之時耶穌臨在於我們中間;藉著聖神,我們可在各聖事中與耶穌相遇。有聖神的陪同,我們向世界為耶穌的大愛、耶穌的慈悲作證。

            換言之,透過聖神,耶穌以不同的方式,雖然離開了卻又同我們在一起。而耶穌又透過獲得了聖神德能的我們臨在於世界之中。保祿的徒弟在讀經二中寫道:「這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耶穌的軀體隱沒於宗徒們的視野之中,但與此同時,基督的身體──教會──同世界在一起。

   當然,有人仍可質疑:『耶穌為何一定要離開?假若他一直長留至今,我們就不必遭受痛楚,也毋須花力氣說服別人』。的確,我沒資格確切回答這問題。只有耶穌有這資格。但讓我提出一個解讀。

            首先,容我斗膽指出,使者這句話不是對當時在場的人說的。畢竟,在十一宗徒的有生之年,都沒有見過耶穌降來(否則末日早已過了)。換言之,這番話是對歷代讀者(包括我們)說的。其次,雖然《路》和《宗》出自同一人手筆,但兩者在細節上矛盾不少。舉一例,按《路》,耶穌早在復活當天就升天了;按《宗》,耶穌復活了四十多天後才升天。把升天押後,據《宗》說法,是為證明自己生活如舊,並講論天主國。簡言之,《宗》側重的,不在細節,而在意義。

            耶穌完成了救贖工程,讓人再次有機會成為天主的子女,分享神性(天主性;見伯後1:4)。有神學家這樣解讀:「天主的獨生子,為了要使我們分享祂的天主性,便取了我們的人性,為的是成了人之後的祂,能使人成為天主」(教理460)。但我們也知道,耶穌同時是人和天主。《宗》中使者的那句話,就暗示著,即使耶穌隱沒於現世,進入永恆之中,他的人性並不會溶解於神性中而歸於虛無。相反,天主的第二位把人性完好無缺地提升到永恆之中:納匝肋人耶穌永遠坐在天主的右邊。

            耶穌的『升天』大概是個永遠也參不透的奧蹟。但至少當中有些訊息是肯定的,耶穌擺脫了時空的枷鎖;藉聖神臨在我們中,藉我們臨在世界內;並彰顯了對人類最偉大的愛。


原載於:澳門《號角報》2016年5月5日

2016年4月30日 星期六

一概而論的法律?

聖言啟航
梁展熙
丙年復活期第六主日

一概而論的法律?

   每當討論到在教會內──無論在堂區還是普世教會層面──的傳承(tradition;慣譯:傳統)和改變的時候,「平安」大概不是常用字。然而,教會生活中的持不同立場者之間的緊張關係,確不自今日始。相反,早在宗徒時代,就已出現過。

            在聖經的世界裏,從舊約一直到耶穌復活,甚至教會初期(大約直至宗8:25),只有兩種人:猶太人(或以色列民)和外邦人。耶穌宣講自己的默西亞身份的時候,雖然指出當時的猶太人對默西亞這號人物有錯誤的理解和期望,但也同時展示出自己就是舊約中的默西亞。換言之,耶穌是以色列的天主的默西亞。從這角度看,能夠得到這位猶太人(啟示中)的默西亞所帶來的救恩的人,就只有是猶太人──至少要完全遵守猶太法律(即梅瑟法律)=成為猶太人──自是理所當然。

   對於聖經本身來說,從創世故事直到耶穌復活,這一直都不成問題。可是,自從教會誕生開始,事情就慢慢起了變化。一開始,耶穌的追隨者──甚至耶穌自己──都是猶太人。但隨著教會不斷擴展,宗徒們親眼目睹過聖神直接臨到外邦人身上,有些甚至尚未受洗(見宗10:44)。於是,問題應運而生。一個外邦人要加入耶穌追隨者的行列,是否必須先成為猶太人(=遵守一切梅瑟法律,包括受割損和只進食潔淨的食物等)?

            今天的讀經一為我們呈獻的《宗徒大事錄》第十五章節選,是初期教會處理這(牧民?)問題的一段歷史的簡化版。禮儀只是讓我們讀到問題本身(1-2節),然後一躍而至商議好的結果(22-29節),中間一共跳了19節。不過,為了讓我們能夠了解清楚由耶穌追隨者所組成的團體如何能夠保留並活出耶穌在臨別贈言中留給他們的平安,我們就有需要看看被略去了的商議部分。

            就外邦新人加入後是否需要遵守整套梅瑟律法的辯論中,立場主要有三:完全要守、完全不用守,以及要守一部分。其實,當中牽涉的,並非「一套法律是否需要所有人去守?」這麼簡單。更深層的問題是,假若外邦基督徒不必全守梅瑟律法的話,那麼猶太基督徒呢?特別是梅瑟法律有列明一些不可進食的不潔食物,言則如果有些人需要全守梅瑟律法,另外一些卻不需要,那麼大家怎樣同枱吃飯呢?

   在讀經一中略去了的部分中,《路-宗》作者描寫了聚集在耶路撒冷的所有領袖如何解決這次爭議。首先,各方都用心彼此聆聽。保祿和巴爾納伯先匯報了天主在外邦人領域中透過他們所完成的一切。另一方則重申遵守整套猶太律法的必要。在連場激辯過後,伯多祿站起來,提出最具決定性的理據:天主顯然既把聖神賜給了猶太人和外邦人,無分彼此。然後,他繼續提出理據,認為應就遵守律法的問題有所放寬。接著,領袖們再次聆聽保祿和巴爾納伯「述說天主藉著他們在外邦人中,行了怎樣大的徵兆與奇蹟」(12節)。然後,雅各伯──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引用《亞毛斯先知書》9:11-12有關天主要復興以色列和聚集萬民的說話作為理據,向外邦人放寬遵守梅瑟律法。最後,回到讀經一的內容,這次稱為耶路撒冷會議的結果:「聖神和我們決定,除了以下幾樣『必需的』(希臘:epanagkes=英:of necessity;見葡Difusora Bíblica:indispensável)事項外,不再給你們加上額外負擔…」(28節)。同枱吃飯,也可以各吃其所能吃的。

            在失去了耶穌的具體領導之後,初期教會要學習如何在不斷改變的(牧民?)現實中作出相應調整。甚麼才是「必需」的呢?底線應該定在哪裏呢?這些都是棘手的議題。耶穌的平安是留給整個基督徒團體的(見:我把平安留給『你們』…)。初期教會向我們展示了,要在一直改變的牧民狀況及隨之而來的做法調整中保住這份平安,就要緊記我們有「那護慰者,即父因我的名將要派來的聖神,將教導你們一切,並使你們記起我對你們說過的一切」(若14:26)。

            說到底,能夠使耶路撒冷光耀奪目的,並不是人建的聖殿,而是上主天主和羔羊本身。


2016年4月23日 星期六

無私的愛 創新天地

聖言啟航
梁展熙
丙年復活期第五主日

無私的愛 創新天地

            自復活期第五主日起,福音選讀都取自《若望福音》中耶穌的臨別贈言。今天讀到的,正是這段贈言的開端。不過,大概是因為這段短短的福音選段,訊息太強了,以致我們時有忽略其上文下理,因而領略不到當中的微妙。耶穌的訊息本身,相當明顯:「我給你們一項新命令:你們應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一樣,你們也要照樣彼此相愛」(34節)。

            也許,在主日學、教理講授,以至彌撒講道中,這句話也同樣氾濫成災,大家一方面已不會忘記這句話,但同時也會開始對這句話麻木。就這樣,耶穌的新命令就變得陳舊迂腐。因此,讓我們姑且當作自己從未聽過這句話,重新從它的上下脈絡來閱讀,為的是更了解它。

            讓我們先回到耶穌的命令本身:「你們應彼此相愛」。這一聽就知道很好,無疑是應做的事。問題是:這樣的相愛是怎樣的愛?耶穌所用的動詞,希臘語是「agapaō」,中譯大概是「仁愛」、「博愛」,或者「無私的愛」。此外,耶穌自己也解釋了,他所要求的是怎樣的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一樣」。耶穌怎樣愛了門徒們呢?在這一章的開始時,耶穌就為門徒洗了腳,並預言了自己的死亡。由此來看,「無私的愛」是最貼切的翻譯。

            這一切都很好,但問題仍舊存在。「無私的愛」,說出來動聽,但若果沒有具體的實現,同樣可成陳腔,至少是空話。但耶穌的「無私的愛」是很具體的。耶穌在這段贈言的後半部分中說:「人若為自己的朋友捨掉性命,再沒有比這更大的愛情(=agapē)了」(15:13)。耶穌的愛,就是無私──徹底的沒有了自己=死。

            當然,我相信耶穌並不是要求他的每個門徒都去以死示愛。至少,我們不是耶穌,我們死了也不能為人類帶來甚麼好處,只會徒添傷悲。不過,死亡只是「徹底地沒有、虛空自己」的方式之一。耶穌為門徒洗腳正是一例。他放下了身段,放下了自己是師傅、是主的身份,去服侍自己的晚輩。耶穌這樣做,同樣是無私──放下了自我。

            今天福音選讀的開始也同樣重要:「當猶達斯從晚餐廳出去以後…」。的確,被耶穌洗腳的,耶穌無私地愛的,還包括那他明知會出賣自己的猶達斯,以及他明知會否認、背棄自己的伯多祿。這樣無私的愛,不單不求回報,更是「『只求』將心托明月,『不管』明月照溝渠」。

            要無私地愛,不一定只是去洗別人的腳。耶穌的新命令,在若中只是要自己的門徒(團體內的?)彼此相愛。但是,耶穌的示範,只求傳意,不必依樣劃葫蘆。保祿和巴爾納伯,就為了其他人的得救,離鄉別井,穿州過省,去傳道和建立教會。在完成任務後,他們也回到當初派遣他們的敘利亞安提約基雅教會。這份無私的愛,不單見諸個別的行動,也持久地把不同的人結合為一個團體──教會。

            這樣,父愛子、子愛門徒、門徒彼此相愛,最後更可衝破種族的隔閡,讓外邦人也可跨入信德之門。而在下主日,我們更會讀到那次所謂的耶路撒冷會議,得出允許外邦人無需先拋棄自己的種族身份而成為猶太人,就可進入得救的團體的決定。

            耶穌捨身成仁的無私之愛,開啟了人類歷史的末世階段。這階段完滿的一刻,就由神視者若望描寫出來。屆時,再沒有眼淚,再沒有死亡,再沒有悲傷、哀哭和痛苦(見默21:4)。神視中有聲音解釋:「因為先前的都已過去」。而坐在寶座上的那一位說:「看啊!我已更新一切」(5節)。

            不過,我猜,最終的原因,並非如此。能夠讓以往的都過去,能夠讓一切重新開始的,只有愛。只有愛才能開創新天新地。我想,這就是為甚麼天主讓神視中的耶路撒冷看起來好似一位待嫁新娘一樣。是因為天主在耶穌內對她的心有獨鍾,至死不渝,讓她再沒有眼淚、死亡、悲傷、哀哭和痛苦。然而,要開創這樣的新天新地,單靠天主是不行的。我們不可翹起雙手,甚麼也不做。畢竟,如果人沒有因無私之愛而煥然一新,縱有新天新地也是徒然。


2016年4月15日 星期五

耶穌 羔羊 牧羊人

聖言啟航
梁展熙
丙年復活期第四主日

耶穌 羔羊 牧羊人

            這主日,傳統上稱為「善牧主日」,每禮儀年的福音選讀都截取自若望福音10:1-30。在丙年的禮儀年進程裏,今天的福音更承接了上主日福音中伯多祿的牧職委任,就是以耶穌為榜樣,去牧養他的羊。
Hubrecht (Hubert) and Jan van Eyck
“The Adoration of the Mystic Lamb,” 1432.
The altar piece, the lower middle panel,
in the Vyd Chapel in St. Bavo's Cathedral in Ghent

   在整段《若》第十章裏,耶穌兩次稱自己為善牧(11, 14節)。善牧認識他的羊,為牠們捨棄自己的生命。相反,僱工根本不重視羊群。今天福音選讀的部分,也就是整段善牧篇的結語,耶穌重申,他的羊聽他的聲音,他認識他們,他要使他們得到永生。

            永遠的生命,也就是完滿的生命,乃《若》的幾個大主題之一,也是復活期要慶祝的。生命是耶穌的首要特性(1:4);他來就是為把永生帶給世界(3:15-16)。然而,永生並不是在人死後才開始的,因為乃信的人,已有永生(3:36; 4:14)並已從死亡過渡到生命(5:24)。能夠帶走永生的,不是死亡,而是罪和不信;而耶穌本身,就是復活和生命。

   儘管大部分基督徒對死後的生命都有強烈的希望,大概當中只有少數意識到自己已經擁有「永生」。《若》中的永生,與其說是長度:永不結束的生命,更好說是質素:完滿的生命。這就是耶穌所啟示的,與天主同活,以及為天主而活;同時,當人透過信和愛投身於耶穌所體現的那一類生活和質素時就已開始。

   另一方面,在所謂的若望傳統──從若翰洗者到耶穌的愛徒到帕特摩的神視者若望──中,耶穌的默西亞身份以天主羔羊的形式實現出來。但與此同時,在今天的福音選讀中,耶穌也被描寫為良善的牧者。也許我們太常聽到這兩個用來描寫耶穌的圖像,以至我們意識不到,兩者並不協調:耶穌同時是牧者和羔羊。

            我們大都知道,耶穌作為羔羊,具有深層的神學和祭祀意味,尤其在若望文學中,即視耶穌為那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但耶穌作為羔羊這比喻,同時帶出另一層意義:羔羊就羊群的一份子;換言之,耶穌也是我們的一份子。教宗方濟各在剛上任的那年(2013年)的祝聖聖油彌撒中講道時就對全球司鐸說:你們要成為帶有羊羶味的牧者。藉著取下血肉,耶穌具體地實現了這原則,成了那進入羊群之中的牧者。

            這就是善牧耶穌何以能夠說:「我認識那些屬於我的,而那些屬於我的也認識我」(14節),因為他成了我們的一份子,他清楚知道我們是誰,我們的人生是如何。耶穌也說:「我的羊聽出我的聲音,我認識牠們,而牠們也跟隨我」(27節)。

            到底天主,那位善良的牧者,為甚麼要成為天主的羔羊?天主要把我們帶到哪裏?《默示錄》和《若》都有答案。在《若》中,耶穌說他呼召他羊群的原因是他要「把永生賜給牠們,牠們永不喪亡,且無人能從我手中奪走牠們」(28節)。羊群正跟隨善牧抵達樂園,得到永恆的照料。

            在《默》中,若望見到「一大群人,不可勝數,他們來自各邦國、各支派、各民族、各語言;正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袍,手持棕櫚枝」(7:9)。儘管上主的羊群在世上遭受沉重的打擊,但善牧的承諾仍然真實:「他們永不喪亡」(若10:28)。事實上,善牧所賜予的,不只是生命,而是豐盛的、完滿的生命:他們再不用挨飢抵渴,也不再受烈日酷熱所傷,因為「那居於寶座的羔羊將作他們的牧者,把他們領到生命的活泉;天主也要抹去他們眼中的淚痕」(默7:16-17)。


            教宗方濟各在橫跨兩年的家庭主教會議中,強調教會必須是與人同行的(synodal),也就是一份陪伴。善牧之所以善,就是他放棄以高高在上的方式指路,而加入羊群之中,與牠們同行,陪伴牠們走地上的路。教宗在上週五頒佈的主教會議後宗座勸諭《Amoris Laetitia》(愛的喜樂)中,多番強調陪伴的重要:耶穌陪伴人(60);天主的溺愛陪伴著人的旅程(62);愛就是陪伴(93);教會不單陪伴新婚夫婦(217-222),更陪伴婚姻失敗的人(241-246);牧民不只是舉行聖事,更是陪伴(223),等等。既然善牧成為我們的一份子,我們是否也該效法他?

2016年4月8日 星期五

你愛我嗎?

聖言啟航
梁展熙
丙年復活期第三主日

你愛我嗎?

            在基督信仰團體萌芽發展的初期,最值得探究的人物之一肯定是伯多祿。禮儀藉今天的讀經一讓我們聽到伯多祿被猶太宗教領袖逮捕時所作的證辭:「服從天主比服從人更為重要。……我們祖先的天主把祂復活過來,……為帶來悔改和罪赦。」(見宗5:29-32)。在大司祭等人下令把宗徒們鞭打後,他們在離開時還滿心喜悅,因為有幸獲選為耶穌之名受辱(40-41節)。

            這樣對宗徒們的描寫,大概很符合我們習慣上對他們的印象。問題是,如果大家記得,三個禮拜前,我們兩次讀到的耶穌受難敘述(苦難聖枝主日+聖週星期五)中,在耶穌十架之下,又幾曾有過宗徒們的身影(除了《若》版本中的那不具名的耶穌愛徒之外)?伯多祿的三次否認耶穌,更是經典中的經典!那麼,問題就在於,是甚麼令到宗徒們,尤其伯多祿,有如此大的改變?

            答案也許藏在福音選讀之中。今天的福音選讀,學界普遍認為是由若望傳統的後人所增的補編(《若》廿一章),取自其他流散他方的(獨立的?)耶穌復活顯現故事。部分宗徒們從耶路撒冷回到加里肋亞的提庇黎雅海(若21:1;禮儀略去;見地圖)。伯多祿捕魚,整夜一無所獲。然後,有人突然在岸邊指示說:「向船右邊撒網,必有所獲」(6節)。結果,當然是漁獲多得差點拉不起網來。這情景,不似曾相識嗎?

            另外,如果這故事真是獨立傳統的耶穌復活顯現故事,則這一幕就更堪玩味。因此如此說來,這裏的伯多祿對上一次見到耶穌,就會是他三次否認耶穌、離棄耶穌之時。那麼,他衝過去的那一剎,心中在想甚麼?其餘的又如何呢?是驚諤得不能動彈嗎?這些作者都沒有交代。

            如果禮儀只讀短式的話,定會錯過整幕的高峰(15-19節)。此時,耶穌三次問伯多祿:「你愛我嗎?」。旁述稱伯多祿被問到第三次時,「便憂愁起來」(17節)。讀到這裏,不知各位讀者會否想一想,伯多祿為甚麼「憂愁起來」?他所「憂愁」的又是甚麼?

            這些問題有兩個角度的。如果只是單單認為他是因為耶穌三次問他,彷彿質疑他的心意而「憂愁」的話,那麼我覺得一來伯多祿根本沒這資格;二來我們好像低估了這段對話的深度。

            首先,如果我是耶穌的話,我會有一系列的問題要問伯多祿:你會承諾永遠不再否認和背棄我嗎?曾經離棄過我的你,終於悔改了嗎?你以後不會在信仰宣認時自吹自擂、信口開河了吧?不過,這些都不是耶穌要問伯多祿的。

            他只是三次重覆問了伯多祿(大致)同一條問題:你愛我嗎?的確,這裏三次來回,用來指「愛」的動詞不盡相同。耶穌的首兩次提問,用的是「agapaō」,指的是「無私奉獻的愛、博愛」。耶穌第三次提問,以及伯多祿三次的回答,都用「phileō」,指的是「朋友之間的愛」。有學者認為這動詞的變化具有特別的神學意義;另有學者認為不過是近義詞互換,無需過份在意。的確,至少在若中,「朋友之間的愛」未必較「無私奉獻的愛」低層次,畢竟耶穌曾在臨別贈言中說過:「人若為自己的朋友(philos)捨掉性命,再沒有比這更大的愛情(agapē)了。你們如果實行我所命令你們的[按:指你們該彼此相愛(agapaō),如同我愛了你們一樣;見15:12],你們就是我的朋友。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我稱你們為朋友」(15:13-15)。但無論如何,我想更重要的還有一點。

   去對一個人說:「我愛你」未必很難,但把愛放在問句中就不容易了。常見的有只求物慾滿足的:「買給我吧!難道你不愛我嗎?」,或在關係結束時:「難道你有愛過我嗎!」。但耶穌的「你愛我嗎?」卻不然。在被伯多祿三次否認、離棄之後,耶穌仍然願意讓伯多祿再愛自己。他無法確知伯多祿的回答,他的真心可能毫無回報。然而,這位耶穌,這位即使在復活之後仍然願意成為可能受傷的(vulnerable),就是我們所信靠的、所追隨的。而他所著眼的,最終不是口頭上的承諾,而是人的心意。


2016年4月1日 星期五

慈悲 復活重生的機會

聖言啟航
梁展熙
丙年復活期第二主日

慈悲 復活重生的機會

            《宗徒大事錄》中的伯多祿(以及其他宗徒),影可醫人(讀經一;即5:12-16),語能殺人(5:1-11),總之一切事上如有神助。然而,禮儀似是藉福音選讀提醒我們,即使是聖人,也總有過去,就算是十一宗徒(包括伯多祿)也不例外。

            還記得上週福音選段的結束嗎?《若》旁述道:「這是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耶穌必須從死者中復活的那段聖經」(20:9),然後便回家往。愛徒當時所信的,大概只是瑪利亞的遺體被盜說,而不是耶穌的復活。至於今天福音選讀開場白,《若》旁述也說:「正是那一週的第一天晚上(按:即當晚),門徒所在的地方,因為怕猶太人,門戶都關著」(20:19)。可見,門徒們尚未相信耶穌已復活。

            大家也許會馬上反應:『不是吧!難道眾門徒不是「見了主,都很高興」(20節下),而不像多默般懷疑嗎?』眾門徒的反應確實如此,但關鍵在於:在他們「都很高興」之前,耶穌除了祝他們平安外,更是「說了這話,便把手和肋膀指給他們看」(20節上)。換言之,眾門徒(包括伯多祿和愛徒)是在親眼見過耶穌手上釘孔和肋膀刺痕之後,才確定他們真的「見了主」,才會「都很高興」。由此看來,這天不在場的多默,有要「視眼看見祂手上的釘孔,並親手探入及伸進祂的肋旁」(25節)的要求,其實不算太過份。相反,只把多默一個視為懷疑者,而以為其餘十人『一見即信』,對多默並不公道。

            一週之後的同一天,門徒們仍舊聚在屋內,門窗依舊緊閉。但這次有處不同:一)今次多默在場;二)旁述並沒有提到他們「怕猶太人」。這次,耶穌再現,讓上次不在場的多默,能有多一次機會,得到耶穌的「祝你們平安」,得到「親眼看見釘孔,親手探入肋旁」的機會。而且,從這一幕的氣氛看來,耶穌的「不要多疑,要有信德」,似乎是勸喻多於責備。最後,《若》作者沒有交代多默最終有沒有做到他一週前誓神劈願要做到才會信的事,反而記下了他的信仰宣認:「我主!我天主!」

            更重要的是,當我們習慣把這主日的焦點只放在多默身上時,就會忽略了(至少)同樣重要的另一點。讓我們回憶一下,這些門徒上一次看見耶穌是甚麼時候。按《若》所載,愛徒算是最好的了,他在苦路上跟著耶穌,直到十架之下;伯多祿,是在耶穌被捕後,暗隨耶穌,三次否認之後,諳然從讀者視野中消失;其餘的門徒,大概在耶穌被捕的一刻就已逃去無踪。在《若》中,(除了愛徒之外),這群門徒中誰沒有在耶穌最有需要的時刻離棄祂了?但當耶穌再見他們之時,開口的第一句並不是:「你們這群叛徒!」而是:「願你們平安」(21節),這群論罪當誅的人,更同時得到耶穌派遣,受賦恕罪之權。由此看來,耶穌的「你們赦免誰人的罪,他的罪就獲得赦免;你們保留誰人的罪,他的罪就得保留」(23節),究竟是賦予門徒們保留人罪之權,還是勸勉他們(盡量?)不去保留人罪。也許值得反思。

            相反,從耶穌對多默和門徒們看來,耶穌真正在做的──也就是這段福音的重點──是再給人一次機會重新開始。事實上,這是耶穌在公開傳教生活中一直在做的。這就正如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二千年的復活期第二主日冊封傅天娜修女,並定這主日為神聖慈悲主日的時候,在講道中說:慈悲之路,就是讓每個人與天主重建關係(第4段)。而我相信,沒有天主、耶穌給人重新開始的機會的話,此路根本就不會存在。

            正正因為這機會,伯多祿成了讀經一中的人物。當然,今時今日,我們成就不了「影可醫人」,更不應追求「語能殺人」,但從宗4:32起,作者強調的是教會的共同生活;而醫治,不過是讓人有機會重新過著有尊嚴的、不受病魔傷殘約束的生活而已。教宗方濟各推廣慈悲,大概就是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得透過教會影子的庇蔭而重新生活。慈悲,大概就是此世可經歷得到的復活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