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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0日 星期五

愛、寬恕、服務、與真理的基督國度

聖言啟航

梁展熙
乙年常年期第卅四主日

愛、寬恕、服務、與真理的基督國度

            時至今日,君王這東西在當代社會中已然罕見。即使仍有君主的國家,他們大都也不過扮演國家主權的象徵,實權早已不在他們手裏。可以說,封建時代的君王觀念,早已為現代人所唾棄。這反對君主,建立共和的潮流,是自1789年法國大革命開始的。

            事實上,法國大革命的影響,遠超法國本土。王權,在中世紀的歐洲裏,是封建制度(feudal system)的基石之一。而這制度的最上層的,就是教皇【1】。換言之,國族主義(nationalism)在歐洲興起,羅馬主教受到一定衝擊。說到底,意大利之所以會統一【這也就是教宗國在1870年的覆亡】,就是因意大利半島國族主義興起之故。

            就在這歷史背景下,教宗庇護十一世於1925年──即所謂的羅馬問題仍未解決,教皇仍為梵蒂岡囚徒之時──確立了這基督君王節。【順帶一提,教會行事傳統當然不是永恆不變的,而且因時制宜的情況常有發生,此正為一例。】

        也許是因為上述歷史原因,在禮儀中我們唯一會慶祝耶穌頭銜,就是君王。在禮儀曆中,沒有耶穌先知節,沒有耶穌司祭節,沒有耶穌僕人節,也沒有耶穌牧者節。

            當然,除了上述的歷史背景外,在二十世紀初的歐洲,國族主義發展到一個不可收拾的地步,包括於德國的納粹主義。同時,光譜的另一端,共產主義、無神主義,以及隨之而來的極權政府也應運而生。這類國家的政府都要求在人民面前要有至高無上的權威,以國家或某種意識型態來取代神的位置。

            因此,基督君王節也許亦有其時代意義,就是要提醒所有跟隨耶穌的人:你的國家對你並不擁有絕對的主權。沒有任何的意識型態對你有絕對的主權。只有神有此能耐。而耶穌就是神,耶穌就對我們有絕對的主權。

            問題是,耶穌對我們行使的,是個怎樣的主權呢?要藉禮儀的讀經來回答這個問題並不容易,因為它們都成於一千九百多年以前,當時對政治制度的觀念與今天的大相逕庭,但我仍願意一試。

            在古時,朝代或帝國的更替,固然容易釀成生靈塗炭。時至今日,政黨輪替(或黨內的世代交替)也勞民傷財,甚至帶來社會不穩。達尼爾先知所描述的天主國度,則免去這些憂患,因為那位「像人的人物」(慣譯作「人子;見今週出版的《信訊》古經今讀)「的王權是永遠的王權,永存不替;他的國度永不滅亡」(達7:14)。

   當然,這並不足夠。秦始皇當初也設想自己的王朝可永垂不朽。但如果他的國祚真如此長久的話,在暴政之下受苦的民眾就苦不堪言了。因此,今天兩篇相信(都)來自若望傳統的讀經,會給予我們更大的啟示。

   先看《默示錄》。這裏點出耶穌王者身份的重點:愛。「他愛了我們,並以自己的血,解救我們脫離我們的罪過,使我們成為國度,成為司祭,以事奉他的天主和父」(1:5-6)。耶穌並非一個為求滿足自己享樂或成功感的君王。在他的國度裏,沒有好大喜功,沒有窮兵黷武,沒有苛捐雜稅。相反,他為自己的人民交出自己,傾灑自己的血,以他們為中心來建立國度。

            最後,在《若望福音》中,耶穌說得更清楚:「我的國不屬於這世界」(18:36)。這不單說明了他國度是屬靈的。更重要的是,那國度的運作,與此世政治中的權力鬥爭、利益輸送等等完全無關。那是個愛充滿世界(3:16);是個不先向罪人扔石的國度(8:1-11);是個彼此洗腳的國度(13:1-20);是個彼此相愛的國度(15:12-17);尤其是個再沒有主僕之分,而同是朋友的國度(15:15)。當然,必不可少的是,這是個為真理作證的國度(18:37)。

            世上一切都有其歷史背景,這慶節也不例外。但如果我們以讀經的願意向前看,就會發現禮儀同樣開啟出一條通向未來的路。因為,天主的國度並不會像在《達》中般自天掉下來,反而像在《若》中的一樣。耶穌向世世代代追隨他的人發出邀請,去彼此相愛,彼此寬恕,彼此服務,並共同為真理作證。這樣,我們才表達出我們接受了他作人類的君王。

原載於澳門號角報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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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處稱羅馬主教為教皇,是因為在中世紀時期,教宗是名副其實的皇帝,他擁有疆土,可號召人們參軍,有生殺大權。事實上,在額我略改革時期,教宗額我略甚至宣稱羅馬主教有立廢各國君主的權力。即使時至今日,教宗仍是梵蒂岡國的國君,集行政、立法、司法三權於一身。當然,唯一與一般國皇的分別是,理論上教皇之位無法世襲。


有關教皇與歐洲封建制度,見Roland Boer, In the Vale of Tears: On Marxism and Theology, V (Leiden: Brill, 2014), 126-130.

2015年11月13日 星期五

此代未逝諸事悉成? 如何閱讀默示文學

聖言啟航

乙年常年期第卅三主日
梁展熙

此代未逝諸事悉成? 如何閱讀默示文學 

   「我實在告訴你們:非到這一切發生了, 這一世代決不會過去」(谷13:31),耶穌這樣對門徒說。但一代又一代都過去了,耶穌所說的日月失光(24節)、地動天搖(25節)、人子降來(26-27節),似乎一直在令等待的人失望。我們該如何理解呢?

默示文學

   《馬爾谷福音》第十三章,學界稱之為《小默示錄》(the Little Apocalypse)。的確,「默示」,並不只是一部書的名稱,如《若望默示錄》;而是一種文章體裁,當中描繪的是一種由默示思想引伸出來的世界觀,包括:對歷史既有命定觀而且悲觀,預計世界會在一些巨大而且迫在眉睫的災難中完結,對人生有二元觀──非正即邪,以及常富天地劇變的畫面。這類的文體一般由(自視為)義人卻被世間大勢所迫害的一方寫成。
事實上,默示文學(apocalyptic literature)在聖經中並不罕見。默示文學在舊約中有承接先知文學:依廿四至廿七章、卅三、卅四至卅五章;耶33:14-26;則卅八至卅九章;岳3:9-17;匝十二至十四章中初現,及至達七至十二章發展成熟。在新約中默示文學繼續發展,見:瑪廿四章、25:31-42;谷十三章、得下二章,以《默示錄》最為人所熟知。

末世日子的預言

   的確,歷史中有不少基督徒曾嘗試預言耶穌再來的日子。早有如教父羅馬的希頗里特(Hippolytus of Rome)【1】及其師傅聖依勒內(St Irenaeus)【2】。他們抱持古猶太傳統,認為創世週的首六天是代表人類歷史的首六千年,再推斷所謂的敵基督(anti-Christ)會在第六階段現身。然後,隨著基督再度來臨以摧毀邪惡並為義人建立天主國度,千禧國度將渡過第七個千年,正如創世週中的安息日所代表的。
比爾茨及其紅月末日預言

   事實上,這類預言在歷史上從未停過。在維基百科中便可找到這類預言的列表【3】。對美國基督新教牧師比爾茨(Mark Biltz)就曾預言耶穌會在2015928日的血月月全蝕時再來【4】。這預言當然沒有成真。

   從這現象看來,無論古今,世人都有一共通點:每逢發現一些所謂徵兆,自會有人[無論真心『虔誠』或企圖發宗教財]出來預言耶穌再次出現的日子。

《谷》十三章的脈絡

   單讀禮儀讀經,我們無可避免失卻了該段文字的上文下理,以致理解失焦。事實上,這章剛剛才談及的(預言?;見14-18節),是耶穌時代宗教建制主義化身的建築物──聖殿──的毀滅。儘管在上一章結束時,耶穌看似讚美那毫無保留地捐獻聖殿的窮寡婦(12:41-44),但《谷》作者在這章中似乎又在警告讀者不把天主國或天主所提供的未來與宗教建制及其成敗混為一談。

   但禮儀沒有的一點更為重要:要警惕留心(9, 23, 33節)、要保持清醒(33, 34, 35, 37節)。

留心甚麼?

   有些人,會留心注意人子──耶穌基督──將如字面意思一樣,在短時間內就回來。他們會按字面意思來解釋5-23節,他們留心注意當下發生的某些事件,並視之為那幾節所指的先兆(事實上那些事就是在《谷》時代所發生的猶太起義及隨之而致的聖殿被毀),然後宣告「時間到!」。他們並不感到自己對此世有任何責任,只是著了迷地以一種抽離的心態來期待世界的結束。

   但我們也許還有另一個選擇。我們可以把《谷》第十三章中的措辭去神話化(demythologize),並把人子的再來理解為天主國度在一個人的人生中的實現。這與基督的末世性相遇(eschatological encounter;【簡單來說,就是那具決定性地改變一個人的相遇;在信仰的語境下,就是使一個人決心相信並跟隨耶穌,並隨之與基督建立起永不磨滅的關係的體驗】),可能是人生一次嚴重試煉的解決,可能是一個人本來的自我理解崩潰之後天主的一次介入,也可能是一個人生命的盡頭。把耶穌留心警醒的呼籲這樣理解,是以個人為重點,內心為重心的。可以說,這理解把有關末世的一切都以每個人的當下生存的角度來看待。而這是特別符合《谷》(或《瑪》),因為這理解意味著每個人都會在自己的加里肋亞與人子相遇,並在自己各個當下的加里肋亞中與祂再相遇(見谷16:7;瑪28:7)。

原載於澳門號角報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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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On Daniel, ch. 2, 46
2Against Heresies Book 5 Chapter 28, sec. 3; Book 5 Chapter 30, sec. 4; Book 5 Chapter 33, sec. 2.

2015年11月6日 星期五

寡婦的困境與捐獻 耶穌是『讚賞』或感嘆

聖言啟航

梁展熙

寡婦的困境與捐獻 耶穌是『讚賞』或感嘆

乙年常年期第卅二主日

            如果要為每個乙年第卅二主日定個主題的話,我猜「世界寡婦日」大概會是最好的選擇。在今天的各篇讀經中,多次提到寡婦。讀經一中有寡婦;福音選讀中兩次提到寡婦;就連答唱詠的詩節中也有寡婦。但這些寡婦的待遇則不盡相同。就讓我們順著讀經的次序來看看她們的遭遇吧。

            先是讀經一。《列王紀下卷》十七章中的寡婦,受天主對北國以色列的懲罰所殃及,身陷饑荒之中。家中只剩最後一把麵粉和最後一些油。她本正打算為自己和兒子準備『最後晚餐』,然後餓著等死。就在她外出收集樹枝作燃料之際,她遇到了厄里亞。而禮儀略去了的細節是,較早前,上主曾承諾厄里亞,在那裏會得到一位寡婦照顧(列上17:9)。也許是因為這原因,厄里亞一見到這寡婦,就諸多要求。先要人家為他取水,再要人家『順手』替他拿個餅。不過,再他一聽到寡婦慘況之後,馬上許下拯救神諭:「不要害怕!按妳的說話去做吧!但要先從中為我做個小麵餅!並要拿出來給我!然後才為妳和妳的兒子做吧!因為上主以色列的天主這樣說了:『罐中的麵粉將不會耗盡,壺中的油將不會缺少。直到上主把雨水給予泥土的那天為止』」(13-14節)。雖然這寡婦有足份的理由不相信厄里亞:一)她住在北國以色列(Israel)以北漆冬(Sidon)城邦以南的約七英里的匝爾法特(Zarepheth)。換言之,她不是以色列人,她根本沒有猶太信仰。二)厄里亞只是個她在街外偶遇的旅居者、陌生人。即使今天,我們也不會隨便相信一個路上偶遇的陌生人吧。然而,最後,她竟然選擇相信他,在為自己和兒子做餅之前,先為厄里亞做個小餅。可以說,這本身就是個奇蹟。因此,投桃報李,上主也為她行了奇蹟,讓她享有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麵粉和油,直到旱災結束為止。

            答唱詠相對比較直接,就是上主是弱勢社群的依靠和希望:「上主為被欺的人作辯護,上主給饑餓的人賜食物,上主使被囚的人得自由。上主開啟瞎子的眼睛,上主使傴僂的人直身,上主愛慕那正義的人。上主對旅客加以保護,上主支持孤兒和寡婦,上主迷惑惡人的道路」(詠146:7-9)。當中當然提到寡婦,同句中並包括孤兒。事實上,讀到這段文字時,令我不期然記起中學時讀過的一段《禮記‧大同篇》中的文字:「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簡言之,無論中西所描寫的理想社會,當中的弱勢社群都會得到應有的照顧,寡婦當然不會例外。

            可是,福音選讀中的寡婦就不這麼幸運了。耶穌先提到有經師[不一定是所有經師!]會侵吞無依無靠的寡婦的家產[也不一定所有寡婦的家產都被侵吞!]。然後,更慘不忍睹的是,耶穌和門徒們一起看著一位寡婦把剩下的、最後的生活費都獻給聖殿了。我不禁要問:「那麼,她那天晚上如何果腹呢?!」。至少,我們該如何理解《谷》中的寡婦呢?

            首先,從其所定的標題【1】──「稱讚窮寡婦」──來看,《思高》編者似乎認為,耶穌是在讚賞這窮寡婦,因為她連自己吃的都不顧也要把最後的積蓄捐給聖殿。但這看法並不合乎《谷》的思想。其一,《谷》中的耶穌何曾欣賞過當時的宗教權貴【2】?其二,更重要的是,在這一幕之後,耶穌在一節之後就預言聖殿「將來決沒有一塊石頭留在另一塊石頭上,而不被拆毀的」(谷13:2)。由此看來,耶穌是否單單旨在稱讚這位窮寡婦呢?也許未必。

            其次,如果我們從《舊約》讀經的角度來看,那麼是否這位寡婦也定將得到天主的眷顧,獲投桃報李,往後可以度過得去的生活呢?這是《谷》所沒有交代的,甚至並非《谷》作者所關心的重點。

            還是,耶穌在借她來感嘆自己。寡婦給的,是「她的一切生活費」。事實上,譯為「生活費」的希臘原文是βίος(音:bios),是生物學一字(biology)的字源,也是「生命」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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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聖經──無論新、舊約──原文中從未為各段落定下標題。現時不同語言譯本中的不同標題,皆由各編譯者所加,相信是為了讓讀者更容易閱讀。但此舉的缺點時,編譯者的詮釋角度相當程度地干涉了原文字義和讀者自己對文字的詮釋。就以谷12:41-44為例:葡譯本《Difusora Bíblica》為之定題為:A oferta da viúva pobre[=窮寡婦的獻儀];英譯本《New American Bible》定題為:The Poor Widow’s Contribution[=窮寡婦的捐獻]。

2】此外,《思高》谷12:44的「因為眾人都是拿他們多餘的投入,作為給天主的獻儀」一句中的「天主的」為譯者自行加添的,原文中並沒提到「天主」一字。

2015年2月13日 星期五

痲瘋之真患 在無伴終老 並孤獨一生

聖言啟航
乙年常年期第六主日

痲瘋之真患 在無伴終老 並孤獨一生


梁展熙

  時至今日,學界已幾乎一致同意,聖經中的「tsāraʿaṯ」和「lepra」(分別是希伯來語和希臘語,即今天讀經一和福音中所提及的皮膚病)並非我們一直認定的痲瘋病,而是泛指多種具傳染病的嚴重皮膚病(詳見今期《信訊》的「古經今讀」)。我之所以指出這點,並非想說古時身患此類病症的以色列人並不悽慘。相反,正正因為他們所患的,本非絕症(雖然仍是具傳染性的嚴重皮膚病),卻竟因上主之名被逐出家園、獨自在外生活。

  一方面,古時的生活比現在困難得多。現代人就算獨居,有電話有互聯網,若心感苦悶,可隨時聯絡三五知己,閑談暢飲;若突然發病,或出意外,要聯絡他人或醫院等公共機構醫治照顧,也非難事。但在古時,一個人在郊野生活,就是萬事得靠自己,也只有自己。這人等於被整個世界所拋棄。而按讀經一的意思,眾人拋棄的行動,是奉上主之名而行的。換言之,他不單是被整個世界所拋棄,就連創造他出來的造物主也擯棄了他。更甚的是,《肋未紀》中的律法更要求患者「穿撕裂的衣服,披頭散髮,將口唇遮住,且喊說:『不潔!不潔!』 」(13:45)。不少人認為此舉是要避免健康的人會去接觸這位患者。這點我同意。但此舉的另一個(副)作用是,長遠來說,患者想必會有意無意地「把自己是不潔的」的思想植入自己的思想中。再加上自己衣衫襤褸、披頭散髮,到最後就連自己也拋棄了自己。也許,這才是對患者最殘忍的加害。

  雖然把《舊約》中的上主定性為「鐵石心腸的判官」是太過武斷(尤其可與聖詠第廿三篇相對比),但至少按《肋》所描述的上主,也許如此。這也許反襯出福音中耶穌在見到『痲瘋』患者的反應:「有一個癩病人來到耶穌跟前,跪下求他說:『你若願意,就能潔淨我』。耶穌動了憐憫的心,就伸手撫摸他,向他說:『我願意,你潔淨了罷!』」(谷1:40-41)。我們可以直接作出兩點結論:首先,無論是那癩病人(=『痲瘋』病人)還是耶穌,都違反了(或至少沒有遵守)《肋》中所載的律法。其次,耶穌面對『痲瘋』的反應,是在整部《舊約》中從未見過的:「動了憐憫的心,就伸手撫摸他」。對於這位一直被世界、被(按《肋》所描述的)上主,甚至被自己所拋棄患者來說,耶穌憐憫地伸手觸摸他的一剎,想必是他從未想像過、從未得到過的。難怪《谷》作者會以此為救恩的象徵。

  當然,說福音中的這位患者拋棄了自己,也不完全對。儘管我想他大概曾經一度放棄過自己,但從他主動接近耶穌要求救治的一刻開始,他已對一切有希望:對世界、對天主、對自己。雖然福音作者並沒有交代耶穌動憐憫之心的原因:是世界拋棄了他、(律法中的天主)拋棄了他、他自己拋棄了自己,抑或只是因為他跪下來求他;但也許這一些都不重要,耶穌也沒有計較過這些。


  人生旅程有起有伏。有時人會感到自己被世界拋棄,被天主拋棄,甚至被自己拋棄。某程度上,這時候就人就像是患了『痲瘋』一樣:患者會慢慢被腐蝕,最終致死。但人生也許總有希望,至少福音中的『痲瘋』患者讓我們知道,只要仍對自己有希望,願意跨越由來以久的傳統規範,勇於尋求人生的希望。那麼,這希望的化身──耶穌──也不會被任何人設的規範所限,也會「動憐憫的心,伸手撫摸我們」。

2015年2月6日 星期五

人間的痛苦絕望 天主的國的曙光

聖言啟航
乙年常年期第五主日

人間的痛苦絕望 天主的國的曙光


梁展熙


  在資本主義社會中,大部分人都是勞動市場中的一員。尤其在七十年代後期環球資本主義全面右傾,趨於所謂的完全自由市場,社會亦慢慢習慣以人的生產力──或財富創造力──來衡量一個人本身的價值。因此,今時今日的人,很難不會在讀經一中約伯的問天中找到共鳴:「人的歲月,豈不像傭工的時日?」(約7:1b)。老實說,在今天的社會,引文中的「像」字,應改成「是」。想起來,當代的廣大打工仔大概會在某個失眠的夜晚分享著約伯的同一經驗:「我臥下時說:『幾時天亮?』我起來時又說:『黑夜何時到?』我整夜輾轉反側,直到天亮」(4節)。假若一個人漫無目的地在這社會裏活得愈久,也許最後會得出約伯同樣有的結論:「我的日月速於織梭,也因無希望而中斷」(6節);甚至會認為生命本身就是無意義的:「雲散了,就走了」(7節)。

  面對著今天世界的這種病態,《約伯傳》第七章似乎只可能陪伴我們走向孤寂的盡頭,卻無法讓我們看到曙光。而這道曙光要等到福音時才出現。今天的福音選讀承接上主日的──耶穌在會堂裏驅魔。今天,耶穌來到西滿的家。家中有病人,即正在發燒的西滿岳母。有人向耶穌提起這位病婦(谷1:30),耶穌就馬上「上前去,握住她的手,扶起她來,熱症隨即離開了她」(31節)。

  耶穌的治病與約伯的絕望有何關係呢?大家定會想起,約伯之所以會一夜之間一貧如洗兼百病纏身,只因撒旦(希伯來文「sātān」本義=軍事上的敵人、宮廷或法庭上的指控者)挑撥祂與約伯所致(見約2:1-10)。古希臘譯本把《約》和《匝加利亞先知書》中的「sātān」通通譯作「diabolos」。這字的本義是「誹謗者、中傷者」,慢慢發展出「邪魔」的意思(如英:diabolical;葡:diabólico)。如此,使約伯對人生突然絕望的撒旦,在耶穌面前不單無所遁形,更被禁聲:「耶穌治好了許多患各種病症的人,驅逐了許多魔鬼,並且不許魔鬼說話,因為魔鬼認識他」(谷1:34)。

  到此,我們也許仍未看出兩者的關係,因為還欠了拼圖的最後一塊。早在上主日的福音中,作者就似乎把耶穌的驅魔和宣講對等起來:「這是新的教訓,並具有權威;他連給邪魔出命,邪魔也聽從他」(谷1:27);《谷》作者在今天的福音中重覆同樣的做法(見38-39節)。重點是:耶穌的宣講是甚麼呢?在這兩主日的福音中,我們都找不到答案。不過,耶穌在谷中開口的第一句說話,就交待了一切:「時期已滿,天主的國臨近了,你們悔改,信從福音罷!」(15節)。


  的確,祂宣講的,是天國的臨近。坦白講,在《谷》中,耶穌並沒有具體指出天國是怎樣的。我們只可透過他所用的比喻來大致了解:是個天主的話不被撒旦所奪也不因財迷心竅而可成長結果的地方(見4:1-20)、是個種子不經意就茁壯成長的上天關顧(見4:26-29, 30-34)、是個末者為大的地方(見9:33-35)、是個屬於小孩子的地方(見10:13-15)、是個仗恃錢財的人要進去比駱駝過針更難的地方(見10:24)。可見,在天國是個讓天主的話開花結果的地方、是個不斷滋養萬物生長的泉源、是個讓弱小者好好生活的地方。因此,在這國度內,沒有為人類的指控者、誹謗者和中傷者預留地方,更沒有容納財迷心竅、恃「財」傲物、親生仔不如近身錢的心態的地方。

2015年1月30日 星期五

權威之所在 真先知之證

聖言啟航
乙年常年期第四主日

權威之所在     真先知之證


梁展熙


  今天的福音,在開始和結束時,都提到耶穌具有權威。而且,福音作者刻意指出,所有圍觀的人都覺得他有權威──畢竟讀者早就因為《馬爾谷福音》開書的第一句「天主子耶穌基督…」而感受到耶穌的權威。那麼,我們要追問的,也就《谷》作者想表達的,即:人們是如何感受的這權威的呢?為甚麼人們要感受到這權威呢?說到底,這權威是甚麼呢?
在「權威」三文治──即作者以「權威」作為故事的開始和結束,好像三文治的兩片白麵包

  一樣,夾著中間的故事內容──之內的,是一個驅魔的故事。的確,至少從《谷》作者的角度來看,耶穌的驅魔行動正是他展示權威,同時令到人們感受到他權威的方式。而耶穌的驅魔程序也是讀者很容易明白的:他叱責魔鬼,魔鬼離附魔而去,「得咗」(25-26節)。問題是,這是食三文治時狼吞虎嚥所食到的味道。如果連故事的細節都細嚼慢嚥,我們可品嚐到的,會更多。

  首先,在福音開始時,當作者說耶穌的教訓很有權威時,補了一句:「不像經師們一樣」(22節)。似乎福音作者是刻把耶穌的有權威與經師們的沒權威作對比。這觀察可在接下來的一節中得到印證。因為,細心留意的話,會發現這個邪魔的人,就正身在猶太會堂之內。猶太人的信仰,已可讓附了魔的人進入,遑論驅魔。畢竟,福音作者意思好像是,這附魔的人一直在這所猶太會堂裏。倘若耶穌沒有進去的話,他就可一直留在那裏,也不會像福音故事中所述般在發瘋似的喊叫。耶穌的來臨,不但讓邪魔無所遁形,更淨化了猶太信仰──但當然,猶太信仰本身拒絕了這次淨化,最終讓基督信仰誕生於世。

  話說回來,那麼,耶穌有權威一事一脛而走,又怎樣呢?要回答這問題,我們就要往讀經一看看。今天的讀經一,是取自《申命紀》。而整本《申》都是梅瑟正在約但河東岸,遠眺彼岸的應許之地,在以民跨入其門檻前所講的臨別贈言的。當時,這位先知,從最心驚膽顫的出離埃及、又驚又喜的西乃立約、四十寒暑的流離失所、鬥智鬥力的猜忌與相信,一直帶領著這群以色列民。而現在,眼看就要進入以色列史的新一頁──踏進應許之地──時,梅瑟卻要離他們而去,想必,以民的徬徨的。因此,梅瑟就在這段臨別贈言中,安撫以民,並給他們信心。即使他自己要離去,上主定不會離他們而去。上主定會繼續派像他自己一樣的先知,來帶領他們。一方面,梅瑟指出,他們若不聽信這位先知,上主自會親自跟他算賬。但更重要的是,在禮儀略去了的這段的結束中(申18:21-22),梅瑟指出了辨別真偽先知之法:凡說真話的,凡其說話會成真的,就是真先知。


  由此可見,耶穌與梅瑟所提到的繼他而來的先知相符。耶穌的說話,在真實世界中帶來了改變──其訓示具替世界除魔衛道的效力。因此,我們自當按答唱詠重句所說的去做:「你們今天該聽從他的聲音,不要再那樣心硬」!

2015年1月2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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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言啟航
乙年常年期第三主日

放手 放開所有


梁展熙


  這主日的福音選讀,主題與上主日的幾乎完全一樣,但兩者的內容其實有一定差異。上主日的主題,是按《若望福音》所載的,耶穌首批門徒跟隨了祂(若1:35-42);而這主日的主題,則是按《馬爾谷福音》所載的,耶穌召叫首批門徒(谷1:14-20)。兩者之間的具體不同之處在哪?就要靠大家自己仔細閱讀了。

  讓我們回到《谷》中,畢竟其門徒之道在學界是出了名的。按福音所講,耶穌最先召叫的是西滿和安德肋這兩兄弟。而在一聽到耶穌的召叫:「來跟隨我,我要使你們成為漁人的漁夫」(17節)。這兩兄弟「便立刻拋下了網,跟隨了他」(18節)。這裏的重點,當然就是他們的毫不猶豫:「立刻」;以及決絕地「拋下了網」。很明顯,耶穌很清楚,他首先召叫的這兩兄弟,理解力並不高,因而要用本為漁夫的他們可能較為熟悉比喻來讓他們更容易明白他們被召叫去投身的事業是甚麼:「漁人的漁夫」。有趣的是,福音作者並沒有簡單地說:他們立刻跟隨了他;反而刻意寫他們「立刻拋下了網,跟隨了他」。對於一般人來說,沒有「漁網」,如何「漁」呢?但他們很清楚,「漁人」是不需要漁網的。看來,他們也明白到這只是個比喻。我何以如此說呢?因為按《谷》所載,在西滿兩兄弟被耶穌召叫之前,他們正「在海裏撒網」(16節)。但撒網不同切豬肉,不是一個可以一直進行的行動,網撒了,就是撒了。他們如何可以拋下一個撒出了的網呢?因此,這兩兄弟也許比耶穌所想像的來得更了解他們將來的事業,當然也帶著也許連耶穌也意想不到的誤解(這些則要留待下回分解了)。

  順帶一提,這裏的西滿,要到耶穌揀選十二門徒時,才獲耶穌取名為伯多祿(見3:16)。

  在召叫了西滿和安德肋過後,按《谷》所載,耶穌又馬上召叫另外兩人:雅各伯和若望。他們也是一對兄弟,也是漁夫。這次,福音作者再沒有記載耶穌召叫他們時所說的話。那麼,他可能逐字重覆他召叫西滿兩兄弟時所說的;當然也有可能不一樣。而《谷》描述此二人對耶穌召叫的反應,與西滿兄弟也稍有不同:「他們就把自己的父親載伯德和傭工們留在船上,跟隨他去了」(20節)。特別是中國人,由於儒家禮教:「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論語》〈里仁篇第四〉),因而可能會覺得載氏兄弟的行為多少有失於孝道。也有人說,他們的父親有傭工們陪伴,至少不成『獨居老人』。這些感覺都無可厚非,但似乎都不是福音作者的重點。


  其實,無論是「拋下了網」中的「拋下」,還是「把…留在船上」中的「把…留在」,在希臘原文中都是同一個動詞:ἀφίημι。這個字的本義是「放手」(to let go)。因此,被耶穌召叫,就是要放手,放開眼前彷彿最重要的人與事,去跟隨耶穌。西滿兄弟放手的,是賴以謀生的工具;載氏兄弟放手的,是至親。至於跟隨耶穌,可以是字面上的跟隨,就好像這四位門徒一樣;但這只有在主曆三十年左右的時候,才可以成事。因此,對於今天的我們來說,跟隨,就是學習耶穌的教導,並與此同時,不要過分著緊眼前看似最重要的人與事。這,也許就是《谷》門徒之道的第一課。

原載於澳門號角報2015年01月23日

2015年1月16日 星期五

聖殿:神人之間

聖言啟航
乙年常年期第二主日 


聖殿:神人之間


  許多時候,我們都會以為《新約》中的人物的行動,會比《舊約》中的來得要好,因而亦更值得我們學習。不過,我想藉今天的讀經指出,其實新、舊約中的人物,各有優缺,都值得我們學習。

伯多祿與撒慕爾?


今天的禮儀讓我們在福音中讀到按若望福音的耶穌召叫最重要的幾個門徒,尤其是伯多祿。不過,與我們熟悉的截於對觀福音中的故事不同,伯多祿既不屬於耶穌首批召叫的門徒之一,也沒有說過「馬上拋下漁網,便跟隨了祂」(谷1:18 // 4:20;路5:11:「他們便放下一切,跟隨了祂」)。相反,《若》中的伯多祿,是間接的被安德肋帶到耶穌面前,而且也沒有開口說過話。可以說,在若中的伯多祿,雖然並沒有拒絕耶穌的召叫,但卻是個近乎完全被動的被召叫者。

反觀讀經一中年少的撒慕爾,雖然他在被召叫的過程中先撞過三次板,但他每次被呼召時,都主動去回應(見撒上3:5, 6, 8, 10節)。尤其在首次被召中,他更是盡力「跑去」找師傅厄里確認。換言之,年少的撒慕爾,在面對上主的召叫時,與伯多祿比起來,更為主動積極。

安德肋才是主角


話雖如此,嚴格來說,《若》中的伯多祿沒有直接受耶穌所召叫。擔當耶穌與伯多祿之間橋樑的,是安德肋。按《若》所載,安德肋本是洗者若翰的門生,他是在自己的師傅若翰向他指出耶穌就是「天主的羔羊」後(1:36),就馬上『轉會』跟隨耶穌。安德肋又馬上通知自己的兄弟伯多祿,為他引見。伯多祿就是這樣成了耶穌的門徒,並得「刻法」之名(36節)。可以說,在這段福音,安德肋比伯多祿主動得多,也更呼應讀經一中的撒慕爾。

此外,安德肋還有另一點是與撒慕爾同樣相似。分別在《撒上》第三章和《若》第一章中,他們二人都是神人之間的仲介。在禮儀略去的撒上3:11-18中,撒慕爾替上主向自己的師父厄里傳話,而在禮儀的福音選讀中,安德肋就把「耶穌=天主的羔羊=默西亞」的訊息帶給自己的兄弟伯多祿,間接地協助伯多祿的蒙召。兩人之間唯一的不同之處,就在於撒慕爾帶來的,是家族陷落的壞消息,而安德肋所帶來的,卻是蒙召得救的喜訊。

神人相遇的地方 就是聖殿


雖說常年期主日的讀經二的編排,並非按禮儀-福音主題,而是順著保祿書信的,但廣義來說,今天的讀經二與禮儀主題亦不無關係。在《致格林多人前書》中,保祿的道德呼籲似乎主要是針對性方面的道德問題:嫖妓(格前6:15下;禮儀從略)。當然,今時今日,有關性的倫理問題,除了嫖妓之後,還不勝枚舉。所以,禮儀藉略去一句以製造推而廣之的效果,亦可理解。然而,更值得注意的,並非基督徒不可做甚麼,而是依保祿的看法,基督徒為何不可做甚麼。保祿認為,人的身體,是與基督的結合的地方(15, 17節);換言之,人的身體就是人與天主相遇的地方,也就可比擬為聖殿。從讀經一中,我們知道人--撒慕爾--是如何在聖殿中與上主相遇;而在福音選讀中,耶穌=聖殿的真身)。因此,任何侵犯身體的行為,就是侵犯聖殿,也就等同褻聖。也許,反過來,正面點說,無論你的性格是被動的抑或主動的,你已有幸成為把人帶向天主的,抑或是剛剛被帶到天主面前的,對所有人來說,讓天主與我們相遇的地方,就是聖殿。如果我們不尊重聖殿--無論是本體建築物還是比喻的身體--那麼我們則難以聲稱我們著緊與天主的相遇,對嗎?


梁展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