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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5日 星期六

【聖言啟航】『貼地』的王者

聖言啟航
梁展熙
常年期甲年耶穌君王節

『貼地』的王者



Stefan Lochner (circa 1400/1410–1451).
Weltgericht (circa 1435).
Wallraf-Richartz-Museum.

今天的讀經,大致由兩個主題構成。首先,上主牧人般對祂子民的照顧:「祂要親自尋找祂的羊,親自照顧牠們。祂要像牧人一樣尋找失散的羊群」(見則34:11;參詠23篇);以及當耶穌,身為人子及王者,在世末時,以牧人區分綿羊和山羊的方式,來分開善良的人和做惡事的人的景象。

其實,在古近東地區,在遠較舊約為早的時代,已有把君王和牧人的角色相聯來看的歷史。阿卡德(Akkadian)、古巴比倫及蘇美爾(Sumerian)文獻,包括著名的主前第十八世紀《漢摩拉比法典》(Code of Hammurabi),全都有稱君王為牧人的。事實上,古埃及法老王手中的權力象徵之一:短鈎杖,也是源自牧杖的。這明顯是與當時當地蓄牧業興起的,牧羊成了主要生活方式的歷史背景有關。然而,仔細點看,是牧人生活中特別的一點,能夠讓人將之與政治領袖和靈性上的領袖比擬起來:君王好像他百姓的牧人,以及上主好像全人類的牧人。

這一特點就是,當時的牧人養羊,主要目的並不是為了羊肉的。當然,羊肉也是食物之一,但羊能夠帶來的最大經濟利益,不在於一吃就沒有了的羊肉,而是會年年生長的羊毛。牧人不單會關心羊的食物是否足夠,不單會保護他的羊免受獵獸的傷害,也著重於增加羊的數量。因此,牧人必須與羊有良好的甚至親密的關係(為求易於取毛),也必須要保護羊群中較為弱小的,免受外來的以及群體內的威脅。

今天的讀經一,截取自《則》第卅四章。在《則》的脈絡中,這一章是先知厄則克爾,亡國後流放巴比倫的時候,對以色列民的假牧人所作出的批判。他們只顧自肥,無視半群的死活,最終令羊群四散,「成了一切野獸的食物」(5節)。有見及此,上主—以民真正的牧人—出手拯救祂的羊群。上主許諾:「我要親自尋找我的羊,⋯⋯有些羊在陰雲滿佈和天昏地暗之日四散了,我要從各地把牠們聚集起來」⋯⋯「我要親自牧養我的羊⋯⋯迷途的,我要領回;受傷的,我要包紮;病弱的,我要照顧」。不過,上主作為牧人的工作,還有:「肥壯的,我要滅絕【見按】。我要以正義餵養牠們⋯⋯我要在幼羊與幼羊之間,在公綿羊與公山羊之間,進行判別」。雖然厄則克爾並沒有直接指明「肥壯的」的身份,也沒有告知我們判別的標準,但至少清楚的人,進行判別,也是真牧人的職責之一。

在《瑪》著名的一幕—公審判—中,擔當把「綿羊和山羊分開」的牧人職責的,是人子。而且,判別的標準也公告天下。耶穌首先列舉了一系列的行為:「因為我饑餓,你們給了我食物;我口渴,你們給了我飲品;我流落異鄉,你們收留了我;我無衣蔽體,你們給了我衣服;我患病,你們照顧了我;我被監禁,你們探望了我」。這也是天主教稱為「形哀矜」的愛德工作(傳統上加上:安葬無人料理的死者)。

在人類社會制度發展從君主制走向民主政制的大潮流下,以君王的形像來理解耶穌和基督徒之間的關係並不容易。再加上在福音選讀中,人子彷彿高高在上地作裁決的一幕,《瑪》的描寫與現代社會之間好似隔著一道跨越不了的鴻溝。但其實,《瑪》的這一幕也維持著耶穌寄居在我們中間與生者死者的唯一判斷的張力(tension)。

這尤見於上述耶穌列舉的行為背後的原則:「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弟兄姊妹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給我做了」。耶穌的『君王』身份,並不是位於遙不可及的深宮裏,坐在高不可攀的寶座上,身穿綾羅綢緞;榨取民脂民膏為求享樂,賦稅徭役追求文治武功,視百姓為實踐自己政治理想(甚至個人慾望)的工具。相反,這位『君王』,相信自己臨在於社會上最不被重視、最被邊緣化的人身上,例如:露宿者、坐牢的、衣衫破爛的、三餐不繼的人等等。

想深一層,人子判別的原則,不就是要求基督徒走出自我中心,而把他人—尤其有需要的人—放在心上,並具體地解決其最迫切需要。回到《瑪》的大脈絡,這不也就是「愛人如己」的體現嗎?由此看來,審判,其實並非在世末時突然發生;被歸到左邊還是右邊,是由我們每天的生活,每次遇到有需要的人時,漸漸定型的。

保祿說得對:「基督必須為王」。在我們每次直接或間接地幫助、關心世上最卑微、最邊緣、最有需要的時候,基督的國度就臨現,基督就為王。每次我們關心身邊的人,就是我們服膺於祂的領導,因為那就是「為了光榮祂的名,祂領我踏上了正途」。

【按】:許多譯本都作「看守」,這符合古希臘《七十賢士譯本》的「φυλάξω」和《拉丁通行本》的「custodiam」。然而,按希伯來語,該動詞是「ʾašmîḏ」,是「毀滅、滅絕」(to exterminate)的意思。

2017年11月18日 星期六

【聖言啟航】無信之惡

聖言啟航
梁展熙
常年期第卅三主日

無信之惡


刊於:澳門《號角報》2017年11月17日

今天福音選讀中的比喻,確實令人困惑。在尚未有現代財務管理的古代世界中,能夠把被委託的財富全數奉還的人,怎會被懲罰呢?更重要的是,《瑪》以此人來比喻那大方地既向義人又向罪人施以春風秋雨的天主的國度,作者用意何在?

比喻中家主分別把五個、兩個和一個塔冷通委託給〔讓我們命其名為〕甲、乙、丙三個家僕。塔冷通,希臘文:talanton(τάλαντον),本來是一個度量單位。今天英語(以及拉丁語系)中,「talent」一字指「天賦、才能」的意思,就是通過塔冷通的拉丁音譯字「talentum」,藉這個比喻的解釋,最早大概自第十四世紀開始才出現的。

三個僕人被委託的金額,是「按照他們的才能」來定的。比喻並沒有告訴我們,甲乙二人是如何『投資』的。我們知道的,是他們賺了翻倍。至於丙,「去掘個地洞,把主人的銀元埋在裏面」。至於三人的結局,容我先暫時『賣個關子』。

先看讀經一。文中所描繪的,是典型的「娶妻求淑婦」。這段讀經,至少字面上,所假定的「男主外女主內」的家庭運作模式,在今時今日的社會似乎已沒法搬字過紙的不加思索就操作。一方面,在發達資本主義的社會,能夠單靠丈夫一人工作便能支撐一個家庭開銷,並不是絕大部分家庭負擔得起;另一方面,即使負擔得起(尤其在運行社會民主主義的歐洲國家),夫婦雙方順其性格,誰主內外並不定型。不過,細讀的話,不難從《智》的表面行文中過濾出琴瑟和鳴的一些竅門:

「對方本身的價值,遠在金錢財富之上。對彼此全心信賴。要一生一世令對方幸福。家庭內的大小事,都高興地親手操作。夫婦也對貧苦的、無靠的人樂善好施。要欣賞對方的內在美,且一起敬畏上主。」

值得留意的是,《智》作者認為,要維繫良好的夫妻生活,是需要親力親為的,而不是望天打掛的。此外,夫妻之間的愛應擴展到對近人,尤其有需要的人的實際關懷,以及對上主的愛,也是實際的敬畏行動。不以言以行表達出來的,算不上是真摯的愛。

《詠128篇》的情況與《智》相近,但就以男士們為對象。答唱詠指出,人有福,在於能夠享受他勤勞的成果,同時也敬畏上主。《詠128》更直接地指出,敬畏上主,可見於人是否遵行祂的道路。另一方面,雖然《詠》並沒有提及有關近人的問題,但卻扼要地交代作者對孩子的看法:「你的兒女圍繞著餐桌」。在以酒店、博彩業為龍頭企業的澳門,輪班工作是平常事。即使其他行業,超時工作等亦屬常有。然而,《詠》也令我們反思一下,有多久沒有與對方,與子女,同枱食飯,談天說地。辛苦工作,不過為家人能有好的生活。假如為了工作而犧牲家庭,本末倒置,絕對不是美好人生之道。

《智》和《詠》都有助我們理解福音中耶穌的比喻。家主回來時,三人交帳。賺了一倍的二人,都獲家主稱許,並能「共享主人的喜樂」。丙卻只把他手上的一個銀元埋在地裏,結果被「丟到外面黑暗處,那裏有哀哭切齒的聲音」。

丙之所以落得如此下場的關鍵,可從甲乙二人與丙之間的分別看出來。甲和乙(17節假定乙行事方式與甲相同),在拿到被委派的金額之後,希臘語說他們「ἠργάσατο ἐν αὐτοῖς」(英:worked with them;見《拉丁通行本》:operatus est in eis)。換言之,他們拿了錢去辦事。即使是『做生意』也好,也是要『做』的。反觀丙,他埋金入土,只求原銀奉還,卻沒有『落手落腳做』。這是表面罪證。

何以說他表面?且看丙所給出的理由:「主人,我知道你為人刻薄⋯⋯我害怕」。主人的性格,是丙的一面之詞,即使主人在回應中重覆,也可能只是悔氣說話。無論如何,丙的真正『死因』,是:害怕。他害怕他會賠本,然後他(認為是)刻薄寡恩的主人不會放過他。他「害怕失敗」、「不敢冒險」。

問題是,世上有任何事是沒有風險的嗎?人辛勤耕作,也要看天打掛。一場天災(或人禍),一年汗水可以化為烏有。人在感情上無私付出所有,既可以有情飲水飽,也不擔保不會大難臨頭各自飛。丙既不相信主人有可能明白他的失敗(假若會發生的話),丙其實也不相信自己會做得到。此時,大家若果還記得的話,家主是「按照他們的才能」來決定委託金額的。他很可能本來就『做好保險』,丙即使賠本,甚至倒賠,甲和乙也可以填補。

丙之所以甚麼也不做,很可能只是他「懶惰」,我無從否定。但我認為,看深一點,其實他的「惡」(見《拉》:male;葡:mau),來自他的不信。而的確,一個人,如果對身邊的人,對上級,對下級,甚至對自己,對上主都沒有信心,那麼,我想,無需別人丟出去,他自己也身陷有哀哭切齒的黑暗角落。

2017年11月11日 星期六

【聖言啟航】耐心等候 日夕添油

聖言啟航
梁展熙
甲年常年期第卅二主日

耐心等候  日夕添油




Fresco from High Decani Monastery, Kosovo, Serbia (14th century)

甲年只剩下三個主日。各主日的福音都與世末(the end times)相關。選讀的內容,都是在門徒們問耶穌:「甚至是時代窮盡的徵兆?」(瑪24:3)時耶穌的回答。這一大段福音章節內容的主題,都是我們已經見過,而且會在將臨期再見到的:要做好準備!

與今天的信徒不同,如讀經二所示,初期基督徒,包括保祿,都相信升了天不久的耶穌,將在他們有生之年就再來,並會把他們與祂一同帶進天主國度。因此,他們中一些人的死亡使他們擔憂。這些弟兄姊妹是否因為犯了某些不為人所知的過失,因而招致軀體的死亡呢?還是他們自己誤解了這世代的圓滿的意思呢?保祿一方面向他們保證,在活著的與已死的之間,並沒優勝劣敗之分。從《得前》的筆觸看來,保祿自己也開始明白,世末並不會如自己一直認為的迅速(儘管似乎他仍然以為會在他有生之年發生)。

他們等待耶穌再來,大概二十年左右(保祿書信大約在第一世紀五十年代成書)。雖然二十年的等待,已經很厲害;但他們在等待期間,心思念慮間,似乎已出現難關。不過,大概因為耶穌也早已知曉,世界結束之期尚遠,祂門徒要等待的日子,並不短暫,故此,在四部福音中,在祂離開自己的門徒之前,多少都要提到在這段祂離開與再來之間的日子,門徒們該如何等待。

禮儀揀選了耶穌的一個比喻,來嘗試回答這問題。在一個婚宴舉行時,十位侍女在門外等候新郎。豈料新郎遲至半夜時份才到,期間十位女子都睡著了。聽到人群的呼喊聲,她們嚇然醒來,並重新點著燈。其中五人,發現自己剩下的油不夠,燈快要熄了,便想向另外五位有帶額外燈油的姊妹借油。怎知她們斷然拒絕,更提議她們去油販處買。就在她們去買油期間,新郎到了,便與有油的五位侍女進屋享宴。及至其餘五人回來時,新郎卻拒絕為她們開門,並答道:「老實說,我不認識你們」。最後,耶穌為這個比喻下了一句總結:「所以,你們要警覺,因為何時何日,你們並不知道」。

比喻中的情節,本身是簡單的;但含義,至少乍看之下,令人困惑。首先,雖然耶穌在最後的總結,要求祂的門徒們警覺。但是,要警覺些甚麼呢?至少在這個比喻中,這警覺似乎意不在警『醒』。畢竟,十位侍女中,無論被稱為「傻呆的」(參《拉丁通行本》:fatuae;葡《Difusora Bíblica Capuchinhos》:insensatas)還是「精明」(參《拉》及《葡》:prudentes),她們都曾打瞌睡。

其次,令讀者心有戚戚焉的,是耶穌希望門徒們學習的五位精明侍女,竟然在傻呆五人組最有需要的時候,斷然拒絕出手相助。我認為,其中一個比較合理的解讀,是因為這到底是個比喻,而這油所要比擬,其實是一種人無法借予他人的東西。

這是甚麼呢?也許回到《瑪》的大脈絡中,我們就能找到一些端倪。在比喻中,侍女能否進屋參加婚宴,關鍵在於燈光是否仍然點著。《瑪》中耶穌在山中聖訓時就已提過:「你們的光也當在人前照耀,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光耀你們在天之父」(5:16)。的確,這把對上主的愛廣施到近人身上的善行,是沒法借予他人的。而且,在兩個主日後我們會再聽到,這份對近人—尤其有需要的近人—的關顧,乃最終之日取決人歸何處的不二條件。

此外,值得留意的是傻呆五人組在『食閉門羹』時的求情之言:「主啊!主啊!給我們開門吧!」。她們兩次呼喊「主啊!」(如參:思高譯本),也會使讀者想起耶穌在山中聖訓結束時所說的:「不是凡向我說『主啊!主啊!』的人,就能進入天國;而是那承行我在天之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7:21)。在人生中,按體現於耶穌言說身教的天主旨意行事,這當然也是借不了的。

然而,人生變幻,世事莫測,如何在此塵世中好好履行上主旨意,並非易事。因此,我們需要追求那自創世已與上主同在的智慧。而在猶太思想中,智慧(Khochmah)既指人情練達般的深諳世道,也指『落手落腳』辦事的能力(=wisdom+skilfulness)。幸而,讀經一向我們保證,這「智慧」,只怕你不求;你一求,你不單會遇見她,甚至她會來尋找你。問題是,人們普遍追求的,究竟是上主的智慧,抑或只是世道的『聰明』。

把幾篇讀經放在一起的話,我猜想,禮儀想我們明白,一方面我們的確的徐徐朝著結束走著,無論是我們自己的終末,還是世界的終末。畢竟,甚麼時刻要發生甚麼事,終歸掌握在上主手中。但是,正正因為我們不會知道那時刻何時來到,我們反而無需過份著意,反而在日夕間,在平凡的日常生活中,不平凡地時刻盡力活出上主的旨意,為燈天天添油。那麼,就不用擔心新郎來到時,燈油嚇然燒盡。

2017年11月4日 星期六

【聖言啟航】同父同師者 何分貴賤

聖言啟航
梁展熙
甲年常年期第卅一主日

同父同師者  何分貴賤



隨著禮儀年走到尾聲,教會為我們安排的讀經也逐漸把焦點放在省思末世的生活上。換言之,隨著世界徐徐邁向終結,而沒有耶穌可見臨在以日夕教導,基督徒如何在日常生活中維持希望,並規避生活上的種種陷阱。恰好的是,各部福音的最後部分,正好也都在處理這問題。

在今天的福音選讀中,耶穌繪形繪聲的痛斥法利塞人的『假』。他們不單「只說不做」,還要「堆起不勝負荷的重擔,壓在別人肩上」,也就是要人們做一些根本不必要,增加人們無謂負擔的事。不過,他們「自己卻連用一個指頭去動一下也不甘情願」。相信大家會記得,《瑪》中的耶穌,卻是要讓那些「勞苦和負重擔」的人得到歇息(11:28)。

此外,耶穌又批評法利塞人的貪慕虛榮。他們將祈禱時的穿戴—經匣和衣繸—弄得更顯眼,為了使人覺得他們更虔誠;他們愛坐首席上座,以顯得自己的社交地位要重,受社會精英和權貴所尊重;他們喜歡被人冠以「辣彼」頭銜,突顯自己的學識淵博。耶穌一針見血地形容:「他們所做的一切,都要引人注目」。然而,《瑪》中耶穌卻並不介意人們稱人子為:「貪吃嗜酒的人,稅吏和罪人的朋友」(11:19)。

不過,耶穌同時提醒祂的門徒們,無必要因為法利塞人的行徑而全盤否定他們的說教。只要他們講的,是來自梅瑟的教導,他們便應聽從遵行。對耶穌來說,無論法利塞人的德行如何,他們教導梅瑟律法之所以值得聽從,是因為梅瑟,以及向梅瑟啟示的天主,而不是因為法利塞人。

事實上,對宗教領袖階層的批評,在猶太傳統中是早有『前科』的。今天的讀經一就是個好例子。然而,這些批評並非無的放矢,為批評而批評,或是出於私怨而批評。上主藉先知瑪拉基亞批評司祭們,準則就在於以色列民與上主所立的盟約。

但另一方面,今天的讀經也有給出宗教領袖—牧者的榜樣。在讀經二中,保祿把自己比喻為得撒洛尼教會(內弟兄姊妹)的母親。在禮儀跳過的部分,他又比喻自己為教會的父親。當然,世上有好的父母,也有不負責任的父母。然而,在《得前》中,他清楚指出了他把自己比喻為得城教會母親和父親的特質,分別是:慈愛、眷顧、疼愛,以及:勸勉、鼓勵、忠告。保祿在書信較前的部分,也提到,「我們宣講,並不是為取悅於人,⋯⋯也沒有託故貪婪,⋯⋯也沒有向任何人尋求過光榮」。保祿的榜樣,在目的上,當然是法利塞人的相反。但除此之外,他對得城教會的父母之情,也展示出引領團體的理想心腸以及方法。

的確,耶穌並沒有要求祂的聽眾(甚至《瑪》也沒有要求他的讀者)去拒絕法利塞人的教導。事實上,當信仰同一個天主的人聚在一起,形成一個宗教—一個由人所組成的團體時,(權威、權力)架構的存在是無可避免,問題在於,人總有人性,當一個人擁有權力(權威)時,儘管是在一個宗教體制內,有可能會有意無意的自視為與別不同,甚至高高在上。

《瑪》的上文下理也許更有助我們明白耶穌的意思。誠如上週所讀到,耶穌認為,愛慕上主以及關愛近人,乃至關重要的律法。仔細想一下,不難發現,這兩點雖然要求要有外在的行為,但更基本的是,要把上主和近人放在自己心上,位置至少要與自己同等。然而,研習多年並教授律法的法利塞人,做的一切竟然只為「引人注目」,甚至把難以承受的重擔壓在別人身上。這些法利塞人,他們炫燿自己的虔誠,無必要地誇大律法的要求,固然可惡;但更重要的是,身為天主子民的領袖階層,他們心中既沒有天主,也沒有近人,或至少,在他們心中,上主和近人的位置,遠不及自己重要。

我想,這樣方能避免誤解耶穌結束時的諺語:「自高者必被貶抑,而自謙者必受抬舉」。這當然是個待人處世很有智慧的話。但是,為己謀算之徒,又確實可濫用箇中智慧:為求被人抬舉而刻意自謙。我猜測,這可能是有用的厚黑學,但絕對不是耶穌的教導。

回過頭來看,無論是耶穌的「我們都『只有一個』父、『只有一個』師傅、『只有一個』領袖」,抑或是先知瑪拉基亞的「我們不是共有一個父親嗎?不是同一的天主所創造的嗎?」,都只是在傳遞一個訊息:『本是同根生,高低何所分?』。

從這個角度看,無論先知的「我們為什麼還彼此欺哄?」,以及耶穌對法利塞人的指摘,不過「愛人如己」的另一面。我想,也許是因為明白了這一點,聖詠作者才會如此祈禱:「上主,我不心高氣傲,  我也不敢自視過高;我決不好大喜功,也不妄想成大業」;「上主,請賜我得享你的平安」!

2017年10月28日 星期六

【聖言啟航】 還愛於主 傳愛於人

聖言啟航
梁展熙
甲年常年期第三十主日

還愛於主  傳愛於人

這幾個主日,禮儀讓我們從旁觀察聆聽,從耶穌進入並『潔淨』聖殿起,各宗教勢力分別以難題連續挑戰耶穌:「你憑什麼權柄作這些事?誰給了你這種權柄?」、「你以為給凱撒納稅,可以不可以?」,以及禮儀跳過了的「在復活的時候,她是七兄弟中那一個的妻子?因為他們都曾娶過她」(見《瑪21:23–22:40》)。這些難題,分別牽涉到權力的來源(即:有否律法供諸引用),以及律法在應用中無可避免要面對的問題。今天我們讀到的,是這一系列挑戰的最後一道難題:「師傅,法律中那條誡命是最大的?」。這可是關係到整個律法系統的本質問題。在猶太傳統 613 條誡命律法中,哪一條才是最重要的呢?

然而,這一次不再是兩難的問題,不是關於當兩條誡命有衝突時的取捨。更有可能的是,發問的這位法學士,要考的耶穌在法學上深度。事實上,猶太思想一方面以愈來愈冗長的文字討論來研習他們的律法傳統,另一方面卻又追求對整個傳統的簡潔總結。最有名的例子,莫過於猶太律法詮釋傳統的典籍《塔耳木》(Talmud)中的一段記述。

這一幕的主角,是活於主前一世紀的偉大拉比希列爾(Hillel)。話說有一天,他遇到一位有可能皈依猶太教的外邦人,並正在『傳教』。這外邦人,為了考驗希列爾的智慧(或以及猶太信仰的能耐[?]),便提出要希列爾在單腳站立一次的時間內把猶太律法(torah)悉數相授。當希列爾正提起一隻腳時,他開口教授,說:「你所憎厭的,不要施於你的近人。這就是猶太律法的全部,其餘的只是註釋。去學習吧!」(Shab. 31a)。這就是所謂的「金科玉律」(the golden rule),既與耶穌的「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異曲同工,甚至與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論語・衛靈公・廿四》(另見《論語・顏淵・二》)如出一轍。

耶穌對那位法學士的回應:「你應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和「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是古今的猶太人都耳熟能詳的兩句。前者取自申6:5,這是猶太人一天要唸兩遍的禱文(申6:4-9)的一部分。後者取自肋19:18,是《五書》中〈成聖法典〉(《肋十七至廿七章》)的一部分。換言之,耶穌較希列爾更進一步之處,在於把愛主和愛人放在一起。

當然,「近人」的概念是經過發展和改變的。在《肋》中,「近人」指的是同種族的同胞而已。然而,這並不代表《舊約》是種族主義的,是異己分別的,是只關顧自己族人而莫視其他種族的人的死活以至權益。這一點,在今天的讀經一裏已清楚顯示出來。在上主於西乃山所頒佈十誡(出20:1-21)至祂正式頒下約板(出31:18)之間,是一連串有關日常生活以及崇拜上主的法令。今天的讀經一,就是這些法令的一部分。

在這段律法中,上主既保護以色列民社區中的貧窮人,也保護孤兒寡婦。此外,祂也保護僑居於以色列民中間的外族人。古近東地區的社會,是父權家族主義的社會。一個沒有本族父執輩看顧的人,平時沒事還可;一旦甚麼事情發生了,沒有本族父執輩可以依靠的,只有自己的孤兒、寡婦、外族人,以及貧窮人,是最容易受害的(most vulnerable)。上主絕對不能眼自自看自己民族的社區內有人(甚至是外國人)無依無靠而置之不顧,因而宣告:「若你們難為他們,他們一向我呼求,我必俯聽,且大發雷霆⋯⋯」。

事實上,上主要求祂的子民關顧社區內無依無靠的弱勢社群的另一原因,不過也是耶穌的「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上主要以色列民不壓迫外族人,是「因為你們也曾在埃及僑居過」;上主要他們不難為孤兒寡婦,否則就要他們的妻兒親嚐成為孤兒寡婦的滋味;上主要借錢者交還窮人唯一的外衣,是要他們設身處地想想:「沒有這裹身的外衣,他怎樣睡覺呢?」
當然,無論是去愛上主還是近人,人之所以有去愛的能力,是因為,誠如答唱詠所誦唱,上主早已透過不同的方式愛了我們,成了我們的:力量、保障、救主、避難所、堡壘、磐石。

也許是出自同樣的情懷,教宗方濟各自今年常年期第卅三主日開始,建立世界窮人日。讓我以教宗的第一屆世界窮人日文告中的一段話作結:「[天主]如此的深情大愛,我們不能無以為報。即使是無條件地給予,不求任何回報,這份愛卻點燃人的心,使人只要經歷過它,儘管自己有諸多不足和罪惡,終究會以愛回報。我們只有盡可能地全然迎接天主賜予的恩寵、讓祂慈悲的愛進入我們心中,使我們的意志和我們的情感受到鼓舞,去愛天主和愛近人。唯有如此,那份自天主聖三當中所湧流出來的慈悲,才能啟動我們的生命,並對有需要的弟兄姊妹,施行憐憫和慈悲善工。」

2017年10月21日 星期六

【聖言啟航】死的凱撒頭像 活的天主肖像

聖言啟航

梁展熙
甲年常年期第廿九主日

死的凱撒頭像 活的天主肖像


刊於:澳門《號角報》2017年10月20日

「凱撒的歸凱撒,天主的歸天主」,在牽涉到政教關係的議題上,多被人以金句的形式引用。當然,藉人們耳熟能詳的名言以醒世警人,本無不妥。但若高舉名言卻又忽略其上文下理,甚至歷史背景,則或有盲目用典之嫌,甚至使人誤解背後的意思。耶穌這『金句』,就不時被斷章取義,用來提倡一種所謂「兩個國度」神學觀(“two-kingdom” theology),把生活切割成互不相干的兩部分:宗教生活和世俗生活。又或有人用以證明人應該毫無保留地(盲目地)服從任何政權。

耶穌的『金句』,其實是回應法利塞人和黑落德黨人的問題:「給凱撒納稅可以嗎?」。今天,我們向政府納稅是理所當然的。但對耶穌時代來說,則不可同日而語。當時羅馬帝國向猶大所徵的,乃人頭稅。此稅項除了經濟意義外,還有其政治意義:每個猶太人,無論男女、自由人或奴隸,都隸屬羅馬帝國的統治。事實上,在主曆六年,就曾有個名叫猶達的加里肋亞人(熱誠黨人)因為羅馬帝國要為徵稅所進行人口調查而起義,結果自然是被無情地鎮壓(見宗5:37-38)。換言之,問題牽涉到的,是高壓的外族政權。

其實,法利塞人和黑落德黨人在這議題上的取態並不相同。法利塞人憤恨羅馬人侵佔了他們那純潔的土地,自然反對羅馬徵稅;黑落德黨人,由於一直靠依附羅馬而得到政治利益,自然支持羅馬徵稅。現在他們合起來向耶穌問:「給凱撒納稅可以嗎?」,當然不是虛心求教(他們在正式發問前的那段把耶穌捧上神枱的說話更是虛情假意至極),而是『挖定個氹等佢踩落去』:如果耶穌答應該向羅馬納稅,他就是通敵賣國;如果祂答不應該,祂就會被扣上煽動叛亂的帽子。

那麼,耶穌是如何應對呢?大家想必以為耶穌的那句話就是祂的解答了吧。非也。其實那句話只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耶穌真正化險為夷的奇招,是要他們「拿個稅幣給我看看!」

讓我們也看看這個於主曆14-37年通行的銀幣(見附圖)。正面(左)刻有當時羅馬凱撒提庇留的頭像,並鑄有文字:「TI[berivs] CAESAR DIVI AVG[vsti] F[ilivs] AVGVSTVS」(=凱撒奧古斯都提庇留,神聖奧古斯都之子)。背面(右)刻有提庇留坐在皇座的樣子,並鑄有文字:「PONTIFEX MAXIMUS」(大司祭)。

大家也許會問:「唓!一個銀仔有咩大不了!」。當然大不了。首先,猶太傳統是反對任何雕刻塑像的(見出20:4:「不可為你製造任何彷彿天上、或地上、或地下水中之物的雕像」)。更重要的是這段對話發生的地點。按《瑪》所載,是「聖殿」範圍內(見21:23)。耶穌的奇招,讓他們自己展示出他們帶著一個刻有自稱為神和大司祭的外邦(異教)皇帝肖像的硬幣進入以色列人的聖殿內,讓他們證明自己的偽善,在『求教』有關猶太人習俗規矩時,自己卻一直沒有遵守這些習俗規矩。簡言之,耶穌靠一個動作,就把矛頭回敬了那些意圖『裝佢彈弓』的人。而祂的『金句』,則只是化險為夷,讓大家都有下台階的收場而已。換言之,耶穌的『金句』並非祂就政教關係的教條論述,祂也無意從本質上把『凱撒』和天主對立起來。

有趣的是,猶太傳統也曾讚賞過一位外族統治者。先知在讀經一中宣告,上主會把祂的子民從流放巴比倫的生活中領回來,並稱這位使之實現的波斯王居魯士為上主的「受傅者」(音譯就是默西亞或基[利斯]督)。雖然居魯士不認識上主,上主卻已𧶽給了他一個尊號。換言之,猶太傳統並不按種族和血統來評斷統治者。關鍵在於,他的統治有否體現出上主的旨意。

問題是,我們如何判斷上主旨意的體現呢?在《瑪廿二章》中,耶穌的三場論戰最終讓祂指出那最大的誡命:全心全意全靈愛上主,並愛人如己(見下主日福音)。天主的真正肖像,是人,而不是銀幣。因此,沒有任何『凱撒』能下令阻礙讓耶穌的追隨者去愛上主,以及在近人的身上看見天主。
然而,每個世代的基督徒都要學習如何平衡『凱撒』的要求與上主的誡命。當社會上有貶低人的價值的事甚至制度時,基督徒都有責任指出。例如,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指出了死刑乃不必要的暴力(《生命的福音》,1995年,no. 56)。在本月十一日,教宗方濟各在紀念《天主教教理》廿五周年的致詞中,更表示死刑「嚴重傷害人的尊嚴」。因此,在《教理》於1997年就若望保祿二世的教導而修改之後,方濟各認為應再作更新,以更直白地指出人類生命尊嚴不容侵犯。

無論在任何時代,任何議題上,天主教徒都被天主召叫,去不斷思考歸於『凱撒』的是甚麼;同時,去緊記所有『凱撒』所有『受傅者』(見讀經一),都蒙召去體現天主對人的願景。

2017年10月14日 星期六

盛宴的慷慨邀請 賓客的真誠赴會

聖言啟航
梁展熙
甲年常年期第廿八主日

盛宴的慷慨邀請 賓客的真誠赴會



14th Century Russian icon of the 'Parable of the Feast'

今天的社會物質富饒,大部分的人自小就錦衣玉食。今天的小朋友(以至青少年),有多少人一天的衣著(當然校服除外)中是完全沒有牌子的呢?又有多少是從未到過餐廳酒店用膳的呢?至於古時的巴勒斯坦地區,土地不算肥沃,又毫無農業技術可言,來年能吃多少,能喝多少,完全是聽天由命的。如此的環境,莫說錦衣玉食,能夠保持每天的飽暖,對於平民百姓來說,也許已是夢寐以求。在這樣的環境中生存的民族,把天主的國度比擬為一場食之不盡、飲之不竭的永恆盛宴,是最自然不過的了。

今天的讀經一,把上主擺設那場富饒的永恆盛宴的一幕,與上主「除下掩著各民族的哀紗和蓋著各邦國的喪帳」,與祂「要永遠消滅死亡」,與祂「抹乾眾人臉上的眼淚」,與祂「除去祂子民的恥辱」相聯。

這段讀經,截自《依》中所謂小默示錄(既廿四至廿七章)。學界對這四章的確切歷史背景未有定案,但普遍相信是成書自主前第六世紀。若此屬實,則這段文字的背後,是猶大國淪陷於巴比倫之手,其統治、精英及知識階層被流放巴比倫的時代(當然古近東的其他小民族和國家也無一倖免)。
由此看來,《依廿五章》中上主將要出手拯救的「那一天」,正是那異國高壓統治結束,生靈塗炭不再,分隔異地的家庭團聚的日子。而先知期盼看見這一幕的地方,就是耶京聖殿頹垣之所在:聖殿山(the Temple Mount)。

飲食充足,豐盛筵席,已然成了猶太傳統中用來描述上主眷顧的常用圖像:「上主是我的牧者,我實在一無所缺」。當然,古時除了物質匱乏,國與國之間的和平也不是長久的。因此,這飽足無缺的圖像也延伸到戰爭與和平的層次:「在我敵人面前,你為我擺設筵席,在我頭上傅油,使我的杯爵滿溢」。而這樣的描述,儼然打破了那「舊約的天主苛刻,新約的天主慈悲」的刻板印象。因為,無論在新約還是舊約中,慈悲和藹都是上主的一貫本性。

因此,筵席的圖像,自然為生為猶太人的耶穌所認識。祂甚至用以作為天國比喻的材料。比喻分兩部分,讀經短式只讀首部分。在這部分中,用來比作天國的國王(的確,如耶穌開首所言:「天國好像一個為兒子辦婚宴的國王」)既賞罰分明,又慨慷大方。由於婚宴都準備好了,牛羊已宰,油水已備,國王便派人頓請賓客赴宴。他們不單不予理會,有些竟凌辱殺害了國王的僕人們。當然,他們的下場是大家預料之內的。原本的賓客不會來了,那怎辦呢?這國王果真充滿創意,用習俗常規是預計不了他的。他竟吩咐僕人們說:「你們到十字街頭,把所遇見的人都請來赴宴」。而他們也徹徹底底地執行:「眾僕人就到各大街上,把所遇見的人,不論好人壞人,都召集起來」。這樣的國王,絕對大方慷慨。

畫面一轉,國王卻下令要僕人們把其中一位『後來的』賓客「丟在外面黑暗之處,那裏有哀號和切齒」。關鍵是,此人何以得此下場呢?比喻中提到,此人「沒有穿上禮服」。的確,赴婚宴,尤其是上流社會人家的婚宴,衣著是相當重要。沒有穿禮服赴宴,確實不妥。

然而,還有另一說法。在國王看見這位沒穿禮服的賓客後,對他說:「朋友,你怎麼未穿禮服就到這裡來!」。此說的關鍵在於,這位賓客的反應:「那人啞口無言」。無言以對的理由,大概只有兩個:一)他明知這是皇家婚宴,卻刻意不穿禮服到場;二)他之所以不穿禮服,因為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赴甚麼宴。假設國王的僕人們都盡忠職守,言則獲邀之人是沒有不知之理的。所以,只有理由一成立。是此人的刻意不尊重國王,讓他得此下場的。

事實上,雖說耶穌已藉上週〈園戶的比喻〉回答了司祭長們和民間長老們的提問:「你憑什麼權柄作這些事〔指:潔淨聖殿〕?誰給了你這種權柄?」,但其實整件事尚未完結。事實上,在耶穌說完了那兩個比喻之後,「司祭長和法利塞人聽了他的這些比喻,覺出他是指著他們說的,就想逮住他;但害怕民眾,因為他們以耶穌為一位先知」(21:45-46;禮儀從略)。今天福音選讀中,耶穌所講的〈王子婚宴比喻〉,就是在這群猶太宗教領袖挑戰耶穌不果,祂用來回應他們的惱羞成怒而接著說的。

從這角度看,耶穌比喻中的『首批賓客』和『沒穿禮服者』(學界普遍認為這原是兩個獨立的比喻)都是意指司祭長們和民間長老們的。但當然,這並不代表耶穌的話對今天的人來說沒有意義。「被召的人雖多,被選的卻少」。從比喻可見,上主呼召祂所遇到的所有人來赴宴,但真心準備前往赴宴的,又有幾人?可以說,並不是上主揀選的人數少,只是願意讓上主揀選少而已⋯⋯



2017年10月7日 星期六

權柄 在於不求權柄

聖言啟航
梁展熙
甲年常年期第廿七主日

權柄 在於不求權柄


Marten van Valckenborch (1535-1612).
Parable of the Wicked Husbandmen (btw 1580 and 1590).
Kunsthistorisches Museum.

在上主日的福音選讀中,耶穌以〈葡萄園主兩兒的比喻〉來回答司祭長們和民間長老們的「你憑什麼權柄作這些事?誰給了你這種權柄?」問題。其實,耶穌的回答尚未結束,而今天的〈葡萄園僕的比喻〉,正是祂回答的第二部分。然而,以葡萄園作為比喻材料的做法,卻非自耶穌始。今天的讀經一(依五)和答唱詠(詠十八),足為一例。

《依五》一開始,就告訴我們,這比喻也是上主對祂葡萄園的情歌。上主自比園主,親自翻泥動土,種下精選葡萄;又建守望台,設榨酒池。這些汗水和投資,代表著園主對葡萄園的愛。付出了如此深厚的愛,自當認為可得到同樣的愛,以結上好葡萄為象徵。豈知,結果並不如意,園中結出的竟是『野葡萄』。園主一怒之下,決定撤籬拆牆,任由野獸踐踏;又不再修剪耕作,任由荊棘生長;並不容雨水降下,任由其乾枯萎謝。

假若只從這比喻直接推論的話,很容易便得出上主「由愛生恨」的結論。不過,上主既然參與人類歷史,祂的說話也就不可能沒有歷史背景。其實,(第一)依撒意亞先知執行職務的時期,是主前第八世紀末葉。此時,亞述帝國已取下北國以色列,使之臣服;亞述又準備南下,一併獲得南國猶大。依撒意亞作為先知(聖經傳統中的先知,並非問卜占卦風水面相,而是上主的代言人),深知上主之道方可救國。畢竟一個國家如果能恪守上主對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的教導的精神,人民必能安居樂業;民安,自然國泰;國力強盛,異軍來犯則得勝不易。然而,從上主在讀經一末句所言可見,當時猶大國的社會卻是不堪入目的:「祂原希望正義,但只見血漬;祂本期待公平,卻聽到呼冤」。這樣的社會,一旦被大國進攻,勢必國破家亡。

值得留意的是,事實上,亞述最終並沒有攻陷耶路撒冷。南國猶大,畢竟挨多了百多年,到主前六世紀初才被巴比倫覆滅。從詠文來看,《詠十八》可能是在此時寫成的。聖詠作者呼應《依五》,並把該比喻推前,把從上主從埃及領出來的以色列子民視為那棵移稙園中的葡萄樹。雖然上主已拆毀了籬笆,葡萄園也已慘遭蹂躪,聖詠作者仍然呼求上主拯求,因為:以色列家,就是上主的葡萄園。

身為猶太人,耶穌自幼受猶太傳統薰陶,自然對把上主子民比作葡萄園的傳統熟悉不已。有趣的是,耶穌把這傳統的比喻發展得更加精緻。細心留意的話,會發現耶穌的比喻,與猶太傳統的比喻不盡相同。首先,耶穌比喻中的葡萄園,所結出的果實,是上好的。其次,既然葡萄豐收,園主自然會派人收取。園主先派僕人前往,豈料他們先後遭到農戶毒手。最後,園主派出自己的兒子,誰知他也逃不出厄運,因農戶們的貪心而喪命。

比喻中園主所派遣的僕人和兒子所代表的人物,自不待言,於此不贅。重要的是,我們該如何理解耶穌就這比喻所作的結論:「天主的國將由你們中被搶走,而交與一個肯結果子的民族」。

一方面,耶穌擴闊了天主子民的定義:只要肯結果子的,就是天主子民的一份子,無分種族。另一方面,從耶穌刻意把結好果實的葡萄園和不願把收穫交出的農戶區分開來可見,祂的意思並不是把猶太民族從天主子民的身份中剔除出去。由於耶穌這比喻,仍是在回應司祭長們和民間長老的挑戰,可見祂所針對的,只是當時猶太宗教(政治)領袖。

耶穌的這點思想,也可從祂所引的詠118:22-23可見:「匠人棄而不用的廢石,反而成了屋角的基石。這是上主的作為,在我們眼中神妙莫測」。一間屋要建得成,靠的就是工匠。明明工匠已經丟棄了的石頭,除了上主之外,又怎樣可能成了房屋的基石呢!這裏不單暗示了耶穌的角石身份,更指出了,說到底,建造房屋的,不是工匠,實是上主。或更好說,被棄而不用的,其實是那些匠人。
由此看來,耶穌的比喻對天主子民每個世代的園丁都有警世意味。葡萄園,本來就是上主的;因此,雖然園丁辛勤工作,園裏收成豐富,園丁也不應貪天功為己有,把葡萄園當成自家的家當。凡心存此惡念者,最終只會把園主的兒子『殺死』,然後自招滅亡。我們每個基督徒,蒙召在園中擔當不同崗位者,應引以為誡。

不過,我們既是園丁,也是葡萄枝。要留在園中,我們必須結出果子。但怎樣才算是結出了果子呢?保祿宗徒給了我們很好的指導:把掛慮之事以感恩之心禱告,交託上主,以及「凡是真實的、高尚的、公正的和純潔的;凡是受人敬愛或讚賞的,無論道德與美譽,你們都應念念不忘」。如此,天主的平安將與我們同在。


插圖:Marten van Valckenborch (1535-1612). Parable of the Wicked Husbandmen (btw 1580 and 1590). Kunsthistorisches Museum.

2017年9月30日 星期六

比喻的用法 改過的機會

聖言啟航
梁展熙
甲年常年期第廿六主日

比喻的用法 改過的機會




"Two Sons" by Nelly Bube.

「父有兩兒。父命長子往葡萄園工作。長子諾而不去。父又命次子往園裏工作。次子不諾卻去。則熟行父意?」這答案顯而易見。那麼,耶穌為何仍要多費唇舌,刻意要用比喻呢?

雖然比喻素有化深刻道理為故事,讓聽者易明的用法,但比喻還有一個更重要的,令聽的人有當頭棒喝的感悟之用。最著名的例子,莫過於納堂向達味講的一個比喻:「城中有一富一貧。富人牛羊甚多,窮人只得一小羔羊,且愛之寵之。富人有客到訪,卻吝於以己之牛羊宴客,遂取窮人唯一羔羊,宰之宴客」。聽到這裏,達味以為是真人真事,因此怒不可遏,大聲喊說:「作這事的人該死!」。誰不知,納堂竟然回答達味說:「這人就是你!」。原來本已妻妾成群的達味王,卻貪圖有夫之婦巴特舍巴(Bathsheba),並在共赴巫山之後用計害死正在為以色列國打仗的烏黎雅—巴特舍巴的丈夫。

我猜,「這人就是你!」的比喻用法,也是耶穌今天比喻的用意。要理解這一點,首先要回到《瑪》的上文下理。事實上,自上週主日福音選讀的結束(20:16)到今天的開始(21:28),禮儀讓我們跳過了《瑪》脈絡一章之多。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跳過的部分在禮儀年中別的時候我們已讀過了。但跳過的這部分卻對我們了解今天的福音選讀非常重要,因為那也是整部《瑪》結構中的關鍵轉折點:耶穌榮進耶京(及後續)。

按對觀三福音所載,耶穌進入耶路撒冷之後所做的第一件大事,是:進入聖殿,然後「把一切在聖殿內的商人顧客趕出去,把錢莊的桌子和賣鴿子的凳子推翻,向他們說:『經上記載:「我的殿宇,應稱為祈禱之所」。你們竟把它做成了賊窩』。在聖殿內的瞎子和瘸子來到他跟前,他都治好了他們」。也就是我們慣稱的「耶穌『潔淨』聖殿」。

因此,耶穌這次的對手,是掌管聖殿的司祭長們,以及一些民間領袖(長老)。他們在翌日清晨去找耶穌,問祂說:「你憑什麼權柄作這些事?誰給了你這種權柄?」。耶穌主要以他們對若翰的看法來處理他們的口舌挑戰。這也是為甚麼在今天的福音選讀的結尾中,耶穌會提到若翰的原因。

從這個按《瑪》大脈絡的角度來看,耶穌的重點並不在於誰是比喻中的次子;祂的用意旨在要司祭長們和民間長老們明白,他們就是那「只說不做」的長子。在體制上,他們是替上主領導人民,讓他們能夠豐衣足食、安居樂業;但到頭來,他們竟然連上主的聖殿都利用,以求賺(榨)取人民的最後一個血汗錢。

因此,耶穌斷言,即使是人民心中污穢不堪的妓女,或是與外國勢力(即羅馬帝國)勾結並為其服務的稅吏,在進天國的行列中,排位都要先於那些人們以為(甚或自以為)完全通曉上主旨意,自己聖潔不可侵犯的司祭長們,以及人們以為(或自以為)深諳人間道理,人們賴以決定善惡、判斷日常大小事務的長老們。不過,由於耶穌『回敬』司祭長們和民間長老的話只說了一半,將於下週日的福音選讀中結束,就讓我們就此打住,下週待續。

不過耶穌的比喻本身,也有其智慧。從人類有歷史開始,文字(說話)的傳播日益進步。單單從一個人的說話就對他下判斷,也是現在愈來愈常見的情況。問題是,人心並不單純,心口不一的人比比皆是。有些人,是面惡心善的。雖然口裏一直不接受,最後卻默默做了;或表面上袖手旁觀,背後卻默默出手相助。另有些人,卻是口蜜腹劍的。他們口口聲聲深表贊同,背後可能竊竊私語;或表面上兩脇插刀,最後卻反面無情。要判斷人的心思,最後,還可要看他切實做了甚麼。

從另一層面說,上主看重的,是一個人最後的決定。就當那兩兒最初的回應是真心的,後來的改變主意也是真心的,言則重要的仍是他們最後的心意。在這一點上,耶穌與上主藉先知厄則克爾所說明的,確實如出一轍。

厄則克爾在猶大遭逢巴比倫充軍流徙(主前第六世紀)時在流放異域的人之中行先知之職。他周圍的以色列人抱怨:「上主的作法不公平」。他們相信,他們之所以在挨流落異鄉之苦,是上主因為他們祖先的罪過而懲罰他們。他們認為,他們沒有過錯卻遭受懲罰,是不公平的;因此,施罰的上主也就不公平了。

上主的說話,一方面是在提醒他們,他們既然知道仍在受罰,就該明白,他們自己也有犯錯。雖然如此,只要他們願意改惡遷善,他們自會得到相應的恩澤。另一方面,上主的話也呼應著今天福音中耶穌的思想:先義後惡,終會喪亡;先惡後義,反獲生命。

正正因此,只要人願意接受上主的指引,無論過往如何,上主都必給予機會。因為,上主總會念及祂的慈愛。


2017年9月23日 星期六

多得 未必在於多勞

聖言啟航
梁展熙
甲年常年期第廿五主日

多得 未必在於多勞



刊於:澳門《號角報》2017年9月22日
Salomon Koninck (1609–1656).
Parable of the Workers in the Vineyard (between 1647 and 1649).
Hermitage Museum, Saint Petersburg, Russia. 

「一分耕耘,一分收穫」,是絕大部分教育的寶貴一課。現代社會的經濟運作也建基於買賣雙方(至少各自認為)是錢貨價值對等的情況下進行的。在這世界觀下,「多勞多得」是理所當然的,是公義的。今天耶穌的比喻,也正是與「公義」有關。

比喻中葡萄園主在大清早招聘首批工人時,以當時工人日薪公價的一個「德納」(即所謂的一個銀元)為工錢。既是公價,自當合理。約上午九時,園主第二次招聘散工,他並沒有指明工錢數目。按《思高》翻譯,園主只是說:「凡照公義該給的,我必給你們」。按比喻行文,園主在當日的正午、下午三時及五時分別再招聘散工時,大概都以同樣的話來與工人定下工錢數目。

及至天黑,按猶太傳統,即一天將過,園主此時吩附管工派發工錢。後聘者先分。最後的一批,只工作了一小時,就分得了一個「德納」。因此,最早工作的工人以為,既然那些人只工作了一個小時卻獲得一整天的工錢,那麼工作時間更長,並挨過烈日當空的他們,自當獲得比一個「德納」更多的工錢。

可惜,事與願違,所有工人,無論是工作了一整天的抑或只工作了一小時的,都分得一個「德納」。那些工人便抱怨道:「這些最後來的,只工作了一小時,而你竟將他們與我們這一群在酷熱中勞苦了一整天的人同樣看待?」。

我想,如果我們代入那批最早工作的工人的話,也許多多少少會有他們的反應。再講,某程度上,這反應也是人之常情,也就是上述的「多勞多得」想法使然。換言之,他們之所以認為園主的工錢分配不合理,理由在於他違反了「一分耕耘,一分收穫」的人情。

然而,園主的慷慨是否就不合理呢?一方面,從人道情懷的角度看,那些得到園主慷慨對待的工人,他們之所以工時短,未必因為懶惰,反而可能因為他們或老或弱看起來不夠強壯等等各種原因而在當天較後時間才獲聘。再講,如果他們一整在外,最後只拿得一個小時的工錢,又是否足夠家裏老幼餬口?相反,雖然最早的一批工人確實在烈日下工作了一整天,但他們的心頭大石卻早已放下,因為他們一早已肯定他們已有足夠工錢讓家中老幼得到溫飽。

另一方面,他們的抗議本身就是不合理的。比喻中園主自己也給出了理由:「朋友,我沒有虧待你吧!你不是和我議定了一個銀元嗎?」這大約就是今天社會中的合約精神。既然園主跟大清早就工作的工人們定下的工錢是一個「德納」,而且定的時候你情我願,那麼園主在工人服務後按之前『合約』所定的數目支薪,自當合理。

從古代耶穌身處地區的社會狀況看來,平民百姓大都過著朝不保夕的生活,因此人道情懷的角度很可能在比喻背後擔當著一定的因素。由此看來,在天主眼中,所謂合理與否,在於每個人都得到其每日所需,不論他的工作能力,或由於各種原因而沒法工作得與別人一樣多。畢竟,天主的公義,並不是人可單靠自己的努力賺來的,更並是不按照一個人做多做少來計算的。

可是,回過頭來看,這群最早就工作的工人,他們真正抱怨的是甚麼?他們的怨言,確實來自工錢,但想深一層,他們真正的怨言,在於:「而你竟將他們與我們⋯⋯同樣看待?」。他們認為,既然他們勞苦更多,他們便與其他工人不一樣,甚或高他們一等。可惜的是,這正正是他們的問題所在。在比喻中,園主的最後一句話,是對他們說的:「難道我慷慨,你就看不順眼(思高:眼紅)嗎?」。這是意譯,如果全按字譯的話,此句該作:「或是因為我是善良(好)的,你的眼睛便成了邪惡的嗎?」(參《拉丁通行本》:an oculus tuus nequam est quia ego bonus sum)。

的確,一個人所得所受公平與否,很多時候取決於自己如何看待世界。一個舉凡認為自己應得更多的人,縱使他確實付出更多,最終也只能看見扭曲了的世界,因為他雙眼已失去了善良。嫉妒別人得到的比自己多,縱使別人得到的也許是多於他值得的,只會使自己雙眼變得邪惡。說到底,雖然後來才獲聘的工人得到園主慷慨,但難道最早的那批工人就有因此而少收工錢了嗎?

對於那些認為恩寵只會賜予那些付出了甚麼,受過甚麼苦的人來說,上主的慷慨有如當頭棒喝。每個人所領受到的天主美善,都是同等的。我們無需嫉妒別人得到的比他值得的更多,因為我們所得到的也同樣多。畢竟,既然每個人都不堪當的話,那麼知道天主的公義並不在於計算著每個人只應得到多少,不是很大的寬慰嗎?

2017年9月16日 星期六

寬恕 豈可計算

聖言啟航
常年期第廿四主日
梁展熙

寬恕 豈可計算


Domenico Fetti。〈惡僕的比喻〉(約1620年)
現藏於:德國德雷斯頓歷代大師畫廊(Gemäldegalerie Alte Meister)

上主日的讀經,尤其福音選讀,提出了人與人之間的修和之道。雖說傷害過後,施害者與受害者之間的修和講求愛,但修和畢竟也要訴諸行動,因此某程度上耶穌的提議有其形式性。簡言之,就是『如何』修和。不過,修和不完全等於寬恕。修和可以流於表面,形式了事;但寬恕,卻避不過內心的一關。可以講,在接續上主日福音選讀的今天福音開始時,伯多祿所問的:「主,若我的弟兄開罪我,我應寬恕他多少次呢?七次夠嗎?」,把耶穌的教導帶到一個更深入的層次:『為何』寬恕。

然而,從讀經一所選的《德訓篇》可見,耶穌並非首位提出並回答這問題的人。因此,祂的教導並非『從天掉下來』的,而是從更深層地思索祂道成肉身所在的猶太傳統而來的。我們為甚麼要寬恕別人呢?《德》作者認為,人都不過是「血肉」,一生總有過失,也總需要尋求上主赦罪。因此,「你要寬恕別人的過錯,這樣,當你祈求時,你的罪過也會獲得赦免」。這是不是與耶穌傳給我們的〈天主經〉中的一句不謀而合呢?

至於耶穌,則以其喜愛的比喻(parable)形式來回答這問題。在第一部分,比喻一開始就把天國與君王與臣僕『算帳埋單』比擬,這一聽便知不是甚麼好事情。誠然,君王發現臣僕甲欠下「一萬金幣」。按原文,即:一萬「塔冷通」。古時,一「塔冷通」大約工人日薪(一「德納」)的一百倍;則一萬「塔冷通」大約是工人二千七百三十九年零八個月的薪水。按澳門2016年第四季非技術工人入息中位數為6300元換算,則大約相當於今天的澳門幣兩億零七百一十一萬八千八百圓正。這根本是個無法償還的鉅大數目。由於臣僕甲當下無法償還,君王決定把他的一切資產,包括他的老婆仔女(無分中外,古時都只被視為一家之主的家產而已),悉數變賣來填數。

走投無路,臣僕甲唯有「跪伏在主人足前哀求說:『請寬限我些時日,我定會全數還給你』(參葡《difusora bíblica capuchinhos》:Concede-me um prazo e tudo te pagarei.)」。換言之,即使面對著那根本無法還清的債務,臣僕甲依然只請求延長還款期,而沒有懇求寬免。可以說,他心中所在意的,其實仍是狹義上的公義、是非對錯。即所謂的: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不過,出乎意料,他得到的是仁慈,是憐憫:「主人動了慈心,將他釋放,且把他的債務勾銷」。假若比喻到此結束的話,那麼就會純粹是個講述天主無限慈悲寬宥的故事。但是,這只是開始。

場景一轉,臣僕甲在放下了心頭大石而回家的路上,遇見了欠他「幾個金幣」(按原文:一百「德納」)的臣僕乙。甲「捉住他,且扼著他的喉嚨說:『快還你的欠債!』」。乙便「伏地哀求說:『請寬限我些時日,我定會還給你』(參葡:Concede-me um prazo que eu te pagarei.)」。沒錯,乙向甲的回答,與甲向君王的回答,是幾乎一樣的。不過,甲對乙所做的,卻與君王對甲做的完全相反:「把那同事投入獄中,直到他還清債務」。

臣僕甲的結局,大家已經知道,自不待言。甚至大家心裏都會認為,他是個吝嗇、刻薄的人。這可能沒錯,不過背後並非無因。他這樣做,很可能是因為,儘管他深受了那無可言喻的寬仁,他的思想仍舊只顧著那狹義上的公義:『君王寬恕了我,是他的寬仁;但你欠了我的,我要追討,天經地義』。

在理,我們未必能夠絕對地說甲錯了。不過,這並不是天主的國度。正因為人性本來就軟弱,本來就無可避免的必會有所錯失,但天主一直寬仁,也只有在人對彼此都寬仁,人才能和平共處,才能達致天主心中的國度。所以,耶穌在最後的警告,並不是說天主的仁慈是以我們是否仁慈作為條件。天主本就先於我們而仁慈了。但我們能否真正接受天主的仁慈呢?回看《德》:「一個人怎能記恨別人又去求天主救治呢?」(見《拉丁通行本》:homo homini servat iram et a Deo quaerit medellam;葡:Um homem guarda rancor contra outro homem, e pede a Deus que o cure?)。正因為心中恨意與天主救恩相抵觸,耶穌才告誡我們要寬恕別人。寬恕別人時,得救的除了別人,還有自己。

但,這樣無限制而又無條件的寬恕,會否成了縱容別人不斷行惡呢?如果我們回顧上主日的福音,從整體來讀《瑪》十八章,就會發現這不是問題。耶穌堅持要求犯錯者明白並承認自己的錯失。這不是要永遠標籤犯錯的人,而是要確保同樣的錯失不會再出現。

另一方面,對受過如至親被殺、身體被侵犯、童年創傷、被親人摯友出賣等傷害的人來說,寬恕可以是困難的,甚至是痛苦的。他們(至少暫時)未必能夠放開心懷。但我相信,只要他們心底仍對寬恕開放,甚至為能夠寬恕祈禱,則天主的仁慈也斷不會離他們而去。

耶穌期望我們願意寬恕別人七十個七次,正因為上主富於仁愛寬恕。

2017年9月8日 星期五

覆水能收

聖言啟航
常年期第廿三主日
梁展熙

覆水能收



人與人共同生活,無論是在家庭內、在工作中,抑或別的團體裏,難免會有磨擦,甚至傷害。但是,人類沒法避免這種傷害,畢竟「沒有人是一座孤島」(「No man is an island」出自英國詩人John Donne的《Meditation XVII》)。那麼,人如何能夠克服這些傷害,繼續(在群體中)生活呢?

最明顯的答案,當然在今天的福音選讀中。耶穌的話是對受害的一方說的:「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了你⋯⋯」。你沒聽錯,在一段受傷的關係中,耶穌要求受害者踏出第一步。耶穌並沒有直接交代理由。可能是耶穌明白到一個人的內疚會令他難以主動為自己的過錯主動承認負責。但從福音的上文下理來看,耶穌更可能認為,許多時候,一個人根本不知道、不明白甚至不接受自己曾做錯了事,傷害了人。然則,既成了受害者,耶穌希望我們怎樣做?祂說,第一步:「你該獨自『規勸』他」。這裏的『規勸』,原文「elegchō」,本義是:「指責」(參《拉丁通行本》:corripiō;葡:《difusora bíblica capuchinhos》:repreender),這裏可理解為指出施害者的錯處。如果對方「聽從」,即接受自己做錯了,那便可和好如初。反之,就進入第二步。

「但他如果不聽,你就另帶上一個或兩個人」。這裏耶穌的意思,並不是讓我們「人多『蝦』人少」,而是「為叫任何事情,憑兩個或三個見證人的口供,得以成立」。可以說,耶穌的重點看來是希望藉著多一兩個人的說理,來讓施害者明白他的錯處。

假設多一兩個人也說服不了對方的話,「你就要告知『教會』」,即以求『教會』說服他。具體來說,這裏的教會並不是指今天我們的整個普世教會,因為耶穌在生時教會尚未誕生。但這並不代表耶穌的說法現在已無意義。其實,這裏的『教會』,原文「ekklēsia」,本義是「因某事(人)而聚集起來的人們」,引申指「(地方)信仰團體」。當然,今時不同往日,在現代社會,這樣的做法未必時常合適。耶穌時代,加里肋亞地區人口密度相當低,一個地方團體的人數想必不太大,人們彼此認識,也知道各人的生活背景,較能推斷出熟是誰非;但今天社會人口密度高,一個團體內人數甚多,互相知道名字的已不多見,遑論熟知各人的生活以至有能力判斷兩人瓜葛中的對與錯。

這並不是說,如果團體中的人在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之下做了錯的事,我們要視若無睹,置若罔聞。非也。誠如讀經一中所言,如果我們明知自己的弟兄姊妹正要犯錯,我們都不加以提醒,那麼我們則也要多多少少負上他的罪責。問題是,「指正別人」這行動本身的理由和目的,就像保祿所言,是因為我們「彼此相愛」。要愛一位弟兄姊妹到要指正他錯誤的程度,是需要我們平時就對他有一定程度的了解,甚至一直建立著一份深厚的交情。

無論如何,耶穌指出,如果連整個團體也無法使施害者明白自己的過錯,則:「你要將他視作『外教人』或稅吏」。首先,這裏翻譯成『外教人』的原文「ethnikos」,其實是「外邦人」的意思(見5:47; 6:7;另參《通》:ethnicus;《d.b.c.》:pagão)。耶穌的這『最後手段』,乍看之下好像要我們與那冥頑不靈的施害者至老死不相往來,有如絕罰(excommunication)。但回看耶穌在各部福音中,卻不但不會排斥外邦人和稅吏,反而與之交往,又同食共飲。由此可見,耶穌並不是說一個人鐵石心腸的死不認錯,我們便可與之斷絕來往。相反,祂是要我們尋找另一種方式和心態交往,即使意見不合甚至有過不去的糾葛,也至少能同枱食飯。

另外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由於耶穌的最後一步牽涉到整個團體對一個人的態度改變(儘然這態度沒有乍看之下那麼極端),所以耶穌提出這決定,應該由整個團體來作,而非(可能因受傷害而變得主觀的)當事人來作:「我老實對你們說:『凡你們在地上所束縛的,在天上也受到束縛;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獲得釋放』」。這裏的「你們」,就是一般的「門徒們」(見18:1)。

在這脈絡下,耶穌在最後的補充—「若你們中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無論求什麼事,我的天父都會應允;因為不論在那裡,凡有兩三個人因我的名聚在一起,我就臨在他們中間」—意思顯然不是指耶穌是有求必應的神仙。要放下心裏的包伏,有時是單靠人性所無法辦到的。從這角度看,如果心裏仍有嫌隙的人,彼此仍願意為對方的、為整個團體的好處,在祈禱時同心合意,也許那一刻,他們內心一直渴望卻又無法做到的—彼此和好—就已成就了,那怕這只是第一步。

可見,耶穌的希望,總是讓愛能充滿因祂的名而聚集的團體。同樣,要人類能一同生活,也只有靠愛,因為『愛,不會傷害身邊的人』(參羅13:10;見《通》:dilectio proximo malum non operatur;《d.b.c.》:O amor não faz mal ao próximo.)。

2017年8月19日 星期六

天主無邊界

聖言啟航
梁展熙
甲年常年期第二十主日

天主無邊界



Christ and the Canaanite Woman (1617)
Pieter Lastman
Rijksmuseum

在「團體、社群、民族」這些概念中,有個相當重要的思想,是「彼此接納和包容」。在家庭中如是,在一個群體、社會,以至國家之中也如是。然而,無可避免地,這些概念同時帶著另一個完全相反的思想,就是「排斥外人」。故此,總要在某處劃一條線,不論是性別、種族、出生地、階級、能力或興趣等等,把異(外)和己區分起來。

猶太-基督信仰也曾經,尤其在種族這一條線上,經歷過這樣的掙扎。在瑪竇為自己的團體所撰寫的耶穌行實(即《瑪》)中,早在耶穌首次派遣十二宗徒傳揚福音時,就寫有耶穌說過:「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瑪利雅人的城,你們不要進;你們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了的羊群那裏去」(10:5-6)。很明顯,這段話呼應耶穌在今天福音中回應門徒就那客納罕婦人請求時所說的:「我被派來只為以色列家的亡羊」。

尤有甚者,故事的細節帶出更多的種族問題。首先,按《瑪》所載,耶穌突然走到提洛和漆冬一帶。提洛和漆冬是位於加里肋亞以北的沿海城市,是異邦之地。上週提到對先知厄里亞下格殺令的北國以色列王后依則貝耳,原本就是提洛的公主。提洛是盛行巴耳膜拜的地方之一。此外,《瑪》並沒有根據其資料來源之一《谷》,以當時的地名,稱那位婦人為敘利腓尼基人(參谷7:26),反而用一個棄用已久的名稱,即以色列出離埃及後要佔領應許之地時稱呼當地人的名稱:客納罕人。由此看來,《瑪》似乎有意加強這段情節中由種族問題──包括兩族之間的不同信仰以及貫穿兩族歷史之間的仇恨──而生的矛盾和張力。但是,最後耶穌怎麼卻又願意出手相救呢?

這問題就把我們帶回情節裏去。一開始,我們就得知這位客納罕婦人在街上大聲呼叫說:「主,達味之子,請可憐我!我的女兒被邪魔折磨得很苦」。出乎意料,面對這位可憐的婦人,耶穌卻沒有理會她。此時門徒們插口說:「打發她走吧!因為她在我們後面不停喊叫」。可是,莫說要打發,耶穌根本沒有打算理她,故回答門徒們道:「我被派來只為以色列家的亡羊」。雖不獲理睬,婦人仍堅持,再「上前跪著哀求說:『主,請救助我!』」。

耶穌對婦人的回應──將兒女的食物擲給小狗,不對吧!──乍聽之下相當刺耳。不少釋經學者提出,句中的「小狗」是指家中寵物,試圖減低句子的刺耳成份。我認為此說行不通。首先,今古不可同日而語。現代社會中平民百姓都負擔得起養寵物,而且對之寵愛有加,但古時,平民是養不起我們今天所謂的寵物。他們養動物,大抵都有用途。狗的話,用來看門或看羊。再者,無論如何理解,把一個人說成是小狗也斷不會好得哪裏去。

然而,看外文譯本的話,不難發現,這裏的「小狗」,其實是複數(參:NAB: dogs; Difusora Bíblica: os cachorros; 拉丁通行本:catelli)。換言之,耶穌並無意直接指那婦人為「小狗」。有學者推斷,耶穌於此可能只是在用當時猶太人慣常用來形容外邦人的較為粗俗和具敵意的諺語,畢竟,耶穌也是按著自己的文化來行事。無論如何,這句話是相當令人難受的。可以想像,如果這婦人只是為自己的話,她也許會放棄。不過,為了自己女兒的得救,她不但逆來順受,更用今天所謂黑色幽默的方式,利用這句難受的話來表達出她的信心。這使耶穌改變初衷:「女士,妳的信德真大!就照妳的意願實現吧」。

有學者提出,這次經歷讓耶穌自己更明白天父的福音是要傳遍普世,而不是限於猶太人的。我反而認為,這是《瑪》透過這段敘述,以求讓自己團體的成員明白這一點。雖然在救恩史進程中以色列民在時序上有所優先,但天主並不只是某一群人的天主,所有人都是天主的子女。這點思想貫徹今天的所有讀經。

我們每個人都曾跌倒,這條線包圍著所有人。但正如保祿宗徒說:「實在,天主因著背命把眾人都囚禁起來,為使所有人都受到憐憫」。保祿的這句話,我想,正好總結了耶穌的福音。

2017年8月12日 星期六

有信心 毋懼浮沉

聖言啟航
梁展熙
甲年常年期第十九主日

有信心 毋懼浮沉



Our Refuge and Strength(November 2014)
Morgan Weistling

人在談及信仰生活的時候,很多時候著意的都是與主相遇的經驗,或是驚天地泣鬼神的奇事,或是絕處逢生的機遇,甚或是反敗為勝的大事。今天的兩篇讀經,卻為我們提供了兩段不同的經驗,一個截然不同的新角度。

第一個與上主相遇的人,是先知厄里亞。但究竟他是在甚麼樣的情況下與上主相遇的呢?當時的他不但灰心喪志,甚至恐怕自己連小命也保不了。話說厄里亞挑戰北國以色列王后依則貝耳的巴耳神先知勝利(見列上18:21-40)後,她惱羞成怒,對厄里亞下格殺令。他便逃進曠野,撲倒在一棵樹下,向上主求死。不過,上主卻另有計劃,派使者為他提供飲食,並兩度勸他進食。他最終首肯,並由此有力走四十晝夜路程到曷勒布山──西乃山。在這同一座山上,上主曾與梅瑟會面。

在面對極大的恐懼和凶險時,厄里亞回到以色列的根──以色列與上主立約之地。不過,上主並沒有在烈火中出現,好像梅瑟領受約板時在山上出現的那樣(出24:17);上主也沒有在地震中出現,好像祂頒佈十誡時那樣(出19:18);上主也沒有在強風中出現,好像祂出現在約伯面前那樣(約38:1)。

最終,上主在「微弱的風聲」中只問了厄里亞一句:「厄里亞,你在這裏做什麼?」。就是這一問,厄里亞忘記了自己灰心和恐懼,反而重親激起他的熱忱(列上18:14;禮儀從略),然後上主派遣他去履行新的任務。

至於眾門徒在海上遇見耶穌步行海面時,伯多祿要求嘗試步行於水面,乃《瑪》獨有的一幕。與厄里亞不同的是,耶穌就在伯多祿眼前,他親眼見著祂步行海面,也親耳聽到祂說:「來吧!」。但即便如此,對伯多祿來說,這仍不足以使他無視狂風巨浪。伯多祿是漁夫,是個『行船』的,海上的狂風巨浪有幾危險,他早已清楚。

因此,最終,伯多祿在還未被巨浪吞噬之前,就已被恐懼所淹沒,陷入掙扎之中。他高聲呼救:「主!救我啊!」(Difusora Bíblica: Salva-me, Senhor!)。然後「耶穌立即伸出手來,拉住他」。

當看見別人生命有缺失時,無論是信德上的還是人生其他方面時,人很容易不自覺地站在道德高地上對之有所指摘。尤其伯多祿,在親眼見過耶穌以五餅二魚餵飽逾五千人的事(本是上主日福音選讀,唯遇耶穌顯容節而更改),理應相信耶穌能夠支持他於水面上行走。但有時候,看見天主的力量在別人的生活中工作是一回事,而要肯定同樣的力量會支持自己而勇敢地踏進混沌雜亂之中,則是另一回事。

想深一層,伯多祿的那句:「主!救我啊!」,背後的意義相當矛盾。一方面,是因為伯多祿對耶穌的信靠不足以致從水面下沉,使得他不得不開口求救。但另一方面,他僅餘的「小信德」驅使他在水正要淹沒自己的時候求救,相信著眼前的耶穌不單不會見死不救,更相信祂有這樣的能力。在這段敘述中,耶穌不但顯示出自己高於大自然以及甚至渾沌的力量。更重要的是,祂所顯示的神性,正正在於能夠並願意在所有人都迷茫混亂時出手相救。

禮儀今天透過《瑪》的敘述,讓基督徒明白,我們是要不斷放下既有安全感,走出習以為常的舒適圈。無論多麼虛幻的救生圈,人總是會緊抓著不放。但要跟隨基督,要踏上成為完全的人的路,就必須邁步踏進人生的風浪,放下那虛幻的所謂安全感。我們有信心,是因為當天叫伯多祿走出船外的耶穌,今天仍與我們一起,並要我們接受同樣的挑戰。

在讀經二中,保祿就是我們模範。他不只強調了以色列後裔在整個救恩史中的重要性,甚至願意為了他們「與基督斷絕關係」。我們未必需要走到這彷如「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一步,但這份勇氣和犧牲的精神,就是我們今天的挑戰。

就讓我們從今天開始,在日常看似微不足道的人事物中看到聽見天主,靠著信心鼓起勇氣與耶穌一起走在風浪之中,並常抱為別人作犧牲的精神。在此路上,我們或浮或沉,但不要忘記耶穌正站在我們面前,對我們說:「要有信心,有我在,不要害怕!」(參拉丁通行本:Habete fiduciam, ego sum; nolite timere!)。

2017年8月5日 星期六

沒有『勝利』的尊威和光榮

聖言啟航
梁展熙
耶穌顯聖容(甲年)

沒有『勝利』的尊威和光榮


刊於:澳門《號角報》2017年8月4日
基督顯聖容(約繪於:1487年)。
貝里尼(Giovanni Bellini;約1430–1516年)。
現藏於:意大利拿玻里國立卡波迪蒙特博物館。

在教會禮儀的主日讀經編排,每年四旬期第二主日的福音選讀,都以耶穌顯聖容為主題。既然如此,為何恰好在今天禮儀又會慶祝耶穌容貌改變呢?


其實,這慶節來源不明。在西方教會歷史中,只有到第九世紀中才有所記載。及至第十世紀,大部分教區都有慶祝這節日,只是所定的日子不盡相同,包括有每年8月6日。

在第七世紀自伊斯蘭教正式出現後,勢力不斷藉武力向外擴張,數世紀間一直與當時統治大部分地中海沿岸地區的拜占庭帝國(即東羅馬帝國)有武力衝突。阿拉伯人先後取得埃及、敘利亞、巴勒斯坦和小亞細亞(約即今土耳其)大部分土地。

第十一世紀末,東羅馬帝國與教皇【教皇國時期之教宗】復交,並請求救援。於是,教皇烏班諾二世於1095年發起第一次十字軍東征,協助東羅馬帝國取回一部分土地。然而,這些土地後來再度落入阿拉伯人之手。此外,加上第四次十字軍東征中的軍隊竟然轉而攻陷君士坦丁堡,搶掠破壞。雖然東羅馬帝國後來得以恢復,但國力大不如前,同時鄂圖曼帝國內亂既定,逐步向外擴張。最終於1453年5月29日,阿拉伯人攻陷君士坦丁堡,東羅馬帝國滅亡。

鄂圖曼帝國欲乘勝追擊,向歐洲擴展。然而,於1456年7月22日,在匈牙利王國的協助下,貝爾格萊德城(今塞爾維亞首都)最終擋住了阿拉伯軍隊的攻勢,止住了其擴張計劃。捷報於8月6日抵達羅馬,教皇嘉禮三世(Callixtus III)為紀念此戰的勝利,遂頒令普世教會每年8月6日慶祝「耶穌顯聖容」。


這「勝利」的意像,乍看之下與今天的讀經一吻合。按達尼爾先知自己在神視中所見:「那年高者便把王權、尊榮和國度賜與那像似人子的。各民族、各邦國和說各種語言的人都要侍奉他。他的王權千秋萬世,永無終結;他的國度也不會消滅」。但耶穌的光榮似乎有另一層更深的意義。

在讀經二中,《伯多祿後書》的作者也有描繪出類似的圖象:「實在,我主耶穌基督從天主接受了尊威和光榮」。然而,他馬上指出這尊威和光榮的由來:「因為當時從顯赫的光榮中,有聲音發出說:『這是我的愛子,祂令我喜悅』」。這句話,也就是耶穌在山上改變容貌時,雲中聲音所說的。

那麼,與這尊威和光榮有緊密關係的顯聖容是甚麼一件事?要了解一件事,通常不可忽略發生在之前和之後的事。按《瑪》的脈絡,在耶穌改變容貌之前,祂首度向門徒們預言自己的死亡及復活。然後,伯多祿不接受這樣的事,這不但使耶穌在當下稱他為撒殫,更重申要跟隨祂的人就要像祂一樣,背起自己的十字架(16:21-28)。然後,耶穌就帶同(剛剛才否定耶穌的)伯多祿以及載伯德兄弟上山顯聖容。下山後,先是門徒們因缺乏信德而無法治好附魔兒童(17:14-21),然後耶穌再度預言自己的死亡及復活,門徒聽後仍舊憂鬱(17:22-23)。參照對觀的話,繼續可見門徒們爭論在天國裏他們之中誰最大(谷9:34),載伯德兄弟在耶穌第三次預言後要求在耶穌的光榮中出任『左右丞相』(谷10:35-45 // 瑪20:20-28)。

由此可見,耶穌顯聖容一件是夾在祂兩次預言自己的死亡和復活中間,以及充斥其中的門徒們對此事的沒法接受(缺乏信德?),甚或各人自身對耶穌國度的誤解。某程度上,耶穌顯聖容的目的,並不是單純為顯示自己,而是為了讓心懷這誤解或缺乏信德的人(以伯多祿和載伯德兄弟為代表?)明白跟隨祂的真正意義。

基督徒的十字架是甚麼?在耶穌改變容貌時,天上聲音還有一句,是《伯後》略去了的:「你們要聽從祂!」。我們就是要按耶穌的教導生活,在《瑪》中尤以山中聖訓以及當中有關天國的比喻為甚。最重要的,是在以人標準看來是徹底失敗十架中看出天主真正的勝利:對人世間的愛的勝利!

在四旬期間,顯聖容讓我們勇敢面對聖週星期五,懷著希望迎接復活節。在常年期中,這節日也許再一次提醒我們,一個人所散發的光彩,不在於世間追逐中的勝利失敗,而在於我們有否活出耶穌對所有人的期望。



2017年7月29日 星期六

失掉了心 怎保智慧?

聖言啟航
梁展熙
甲年常年期第十七主日

失掉了心 怎保智慧?

路加‧佐丹奴(1632–1705)
撒羅滿的夢(約於1694-1695)
現藏於西班牙馬德里普拉多國家博物館。

希伯來傳統中,素有認為達味的兒子撒羅滿是人世間最有智慧的人。這說法的開端,就在今天的讀經一。一個晚上,上主主動出現,給他一個願望。他沒有為自己求甚麼,反而只求「一顆慧心,好能治理你的百姓及判斷善惡」。讀經一說上主大悅,允其所求。

問題是,究竟撒羅滿是否真的有智慧?真是一個為民而不為己的君王?他年輕即位時已建樹不少:把聯合王國分為十二區域管轄得井井有條(列上4:7-20)、分別建造了聖殿和他自己的皇宮(5:15-9:9)、大興土木建城造船(9:15-28)、並有說其智慧使得鄰國王侯心悅誠服(5:9-14; 10:1-13, 23-25)。他看起來像個明君。

然而,撒羅滿不久以後就在信仰上對上主不忠(《列》將之歸咎於他從外地娶來的七百妻妾以及三百妃子)。據《列上》所載,上主是因為撒羅滿膜拜別的神而讓聯合王國在他兒子即位後不久便分裂的(見11:11-13)。不過,分裂的因也許早就種下了。雖然《列上》在較早前提到撒王大興土木時,說只有居住在以色列國內的外族才必須作苦役,以色列民只需服兵役即可(9:20-23)。但後來從以民的抱怨聲中可見,他們的生活大多也受到徭役苛稅的壓迫(見12:1-15)。由此看來,他為百姓的是否良政善治?他是否真的懂得分別善惡好壞?他的心是否那麼充滿智慧?相信各位自有結論。

這讓我們回想起上主日福音中的麥子和莠子的比喻。事實上,這比喻和今天福音中的第三個比喻(及其解釋)有不少呼應之處。在比喻中,網上來的魚還是有好有壞。可是,要分好壞,還是在到岸之後,到達彼岸之後,才分得出來。而且,進行分開這工作的,當然不是魚自己,而是漁夫。解釋之中,耶穌說,世上還是有義人惡人之分,但分的時候,是世界末日的時候,而不是今天。進行分開工作的,是天主的使者。人總有面對判斷的一天,但那一天絕不是今天,判斷者也絕不是你和我。一切要有待去到最後,才有蓋棺定論的可能。畢竟路遙方知馬力,日久才見人心。但即使在那一天,作定論的也輪不到任何人。只有祂,才能按祂的尺度,來作判斷。

言下之意,上主是否只是在任意地把人分開,而我們則無所適從呢?當然不是。事實上,我們可在耶穌的另外兩個比喻中找到端倪。在這兩個比喻中,一方面,用來比擬天國的寶藏或珍珠,都價值連城;另一方面,那找到這寶藏或珍珠的人都願意變賣一切來購得它。由此可見這兩比喻的用意:首先,我們要認出天主國的價值,超越所有此世事物的價值;其次,認出天主國價值的人會『變賣自己的一切』來把天主國『買下來』。

當然,這兩個比喻並不是指天主國是可以靠金錢來買,然後據為己有的。相反,背後的意思恰好是,無論是靠金錢、靠善行,或其它任何方法,我們都無法購得天主國。仔細想想,其實是比喻中的人找到了寶藏和珍珠,抑或是寶藏和珍珠找到了他們?事實上,天主國難以言喻之處在於,我們無需任何付出,所有人都可以得到;但雖然我們無法買得它,我們卻要交付出整個自己。

這是甚麼?這就是愛,特別是對天主的愛。就如保祿所講,那些被召選的人,就是愛慕天主的人。這召選,卻是向所有人發出的。撒羅滿王最後失去了天主賜給他的那顆空前絕後的慧心,是因為他對天主的愛已消逝了。他也失去了明智,失去了作為管治者判斷善惡的能力了。保祿在《羅》第八章較早的段落已提到,在基督耶穌內的人──愛天主的人──有聖神住在他們,只要他們按聖神在他們內的指引生活,他們就已有如置身於天主國之中,就都已得到空前絕後的智慧。

撒羅滿的結局,來由既是因為他愛天主之情不再,亦是因為他愛百姓、愛其他人之心已逝。因此,他失去了他曾經擁有的智慧、也失去了天主對他的眷顧。究竟是天主自己把撒羅滿分類,還是撒羅滿自己把自己定了類別?大家心中也許已有答案。

聖詠作者與我們一同說:上主,我多麼喜愛你的法律。說到底,這法律不就是愛主愛人嗎?



2017年7月22日 星期六

容得下莠子的麥田

聖言啟航
梁展熙
甲年常年期第十六主日

容得下莠子的麥田


今天福音選讀中講的,是麥子與莠子的比喻。故名思義,麥子,是好的植物;莠子,是壞的植物。根據《瑪》中耶穌的講解,麥子所代表的義人最後可在天國中發熱發亮,莠子所代表的惡徒則只有在火窯中哀號切齒。乍看之下,這比喻並不難懂,世上只有好人壞人、黑白分明,而且善惡到頭終有報;甚至推而廣之,我們應該找出我們中間的『莠子』,及早斬草除根,將之拒諸門外,免除後患。問題是,假若耶穌的訊息真的如此簡單,祂又何必要用比喻來說教?抑或,以上的說法忽略了耶穌比喻中的一些東西?


首要處理的問題是,既然比喻中要把麥子(wheat)和莠子(darnel)區分出來,那麼究竟它們是長怎樣的呢?大家能夠在附圖中的左右兩種植物中,認出它們來嗎?讓我先開估,是左麥右莠。但大家有否發現,其實它們看起來甚為相似。如果它們是混生在同一片土地裏,我相信,即使是專業農夫,也沒有絕對把握可以完全清除所有莠子之餘,而沒有誤除一株麥子。因此,在比喻中,家主才會這樣對僕人說:「你們拔莠子時會連麥子也拔起來」。可以說,能夠有這把握的,除了洞悉人心的天主之外,又還有誰呢?

其次,儘管耶穌明言,莠子無論如何都不是好東西,而且一旦農夫最後決定一株植物是莠子以後,它必須被毀滅;不過,比喻更清楚的是,這麥莠分辨之日,就是在世末之日,由人子及祂的天使在收割時決定。換言之,麥莠之分,熟去誰留,決定之日不在當下,任何人亦不應自行判斷。

到此,大家也許會問:那麼,這比喻到底是否指出,人的得救與否,在出生之日早已命定?我的回答是:這樣的問題本身,忽視了比喻這種文體本身的隱喻(metaphor)本質。說到底,植物是植物,人是人。耶穌比喻想說的,並不是有些人生而為惡,壞在骨子裏;而是教會──以至世界──就是由罪人和善人所同時組成的所謂「corpus mixtum」(混合體)。無論誰都無法絕對而確切地知道誰代表麥子又誰代表莠子。在天主的審判之前,人去嘗試就自行──甚至有意無意間僭越了天主的審判之位──去判斷誰是莠子的話,注定會出差錯,因為我們人類的識見和判斷,本身就是有限的。

再推論多一步的話,這比喻可能不只是在要求我們,對於那些我們直覺上認為要指責批判的人,有多點的耐心和包容。這比喻甚至是在提醒我們,我們每個人都是一個「corpus mixtum」(混合體),雖然生而為善,但仍然每人有著各自的弱點而犯過過失,傷過別人也傷過自己。假若沒有天主幫助的話,我們沒有一個人能夠成為麥子,因此我們也不應過份倉促草率地去追求一個所謂純潔的團體,排斥那些會犯我們所不會犯的過錯的人,或思想與我們不同的人。相反,我們必須有耐心地讓天主在我們內工作,讓我們為世末的那一天慢慢作好準備。

這正正呼應著《智慧篇》中所說的:天主「雖管治萬物,卻以寬仁對待萬物」……祢「雖大權在握,但施行審判,卻很溫和,治理我們,極其寬大」。更重要的是結束前的一句:「這是為教訓祢的子民,公義之人亦要以慈愛待人;也是為使祢的子女滿懷希望,因為在人犯罪之後,祢仍常賜予他懺悔的機會」。正因如此,聖詠作者能夠這樣稱呼天主說:「上主,祢實在良善寬仁!」

當然,這並不是說沒有審判。《瑪》中耶穌清楚說了,有些人最後要「哀號和切齒」,以及「義人在他們天父的國裏,光輝四射似太陽」。不過,說到底,我們並無所有的、絕對的認知來定奪誰是麥子誰是莠子。此外,要指出的是,《瑪》中耶穌並沒有指出莠子具體代表那些人或者社群。人類本質上確實有劃下界線去分異己、定正邪的傾向。但今天的讀經卻挑戰我們這些既有惡習。耶穌說:讓他們一同生長吧!。

而事實上,需要再次強調的是,比喻畢竟只是比喻。我們並不是植物,我們是人。人與植物的不同之處是,我們能夠成長,逐漸成為天主心目中的我們,並為天主國服務,結出我們意想不到的果實。


2017年7月15日 星期六

種子 心田

聖言啟航
梁展熙
甲年常年期第十五主日

種子 心田



撒種者(1888年)。梵高。

耶穌講故事的功力,都可算是大師級。祂所講的都不過是有關大自然,或者是生活中的瑣事,但祂卻能以此教導有關天主國的事,並誘導祂的聽眾自己去思考有關的問題。自今天起一連三個主日,禮儀讓我們聆聽耶穌在《瑪》第十三章中所講的比喻。這些比喻,是《瑪》作者用來突顯自己著作的一大主題:耶穌乃世上最有智慧的導師。

耶穌為甚麼要用比喻(parable)來對人宣講呢?的確,至少在三部對觀福音中,耶穌多是用比喻來教導群眾的。而所謂比喻,就是指講者在兩種事物之間作出類比;換言之,由於抽象的概念難以言喻,則在日常生活中可接觸到、可經歷到的事物中找出可比擬之處,並作出類比,以求讓聽眾明白。事實上,希臘語「parabolē」,意思大概就是「comparison」(=類比)。簡言之,比喻的關鍵就在於甲(在某種特質上)「類似」乙。學界一般相信,新約時代猶太傳統用了希臘語「parabolē」一字來翻譯希伯來語「mashal」,後者一字歧義,意思包括:謎語、箴言、諷喻、寓言等。

理論太艱澀?讓我們以今天的比喻作例子吧:

「看,有個撒種的出去撒種;他撒種的時候,有的落在路旁,飛鳥來把它吃了。有的落在石頭地裏,那裏沒有多少土壤,因為所有的土壤不深,即刻發了芽;但太陽一出來,就被曬焦;又因為沒有根,就枯乾了。有的落在荊棘中,荊棘長起來,便把它們窒息了。有的落在好地裏,就結了實:有一百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三十倍的。有耳的,聽吧!」

讀畢之後,大家明白了嗎?

耶穌以比喻來宣講,原因大概不只一個,但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人們記故事,比起記定義要容易得多。故事,可以吸引男女老幼,並讓聽眾在腦海中想像出重要的場面。舉例,對小學生來說,「滿招損、謙受益」等類似的傳統智慧未免太老生常談,但龜兔賽跑的故事既能傳遞這份智慧,但又更能吸引他們的注意,從而讓他們更記得這智慧。簡言之,故事能夠把潛藏在簡單的角色或日常生活事件中的意義傳達出來,並傳遞下去。

這並不是說,嵌有比喻的敘事一定更容易明白,但在一個比喻中到處有藏有富意義的細節可供玩味。比喻並不會窒礙意義的發展,反而是廣開思路。無論是當耶穌向門徒們解釋祂為何使用比喻,以及當祂在解讀一個剛剛講過的比喻時,那都是真的。

當門徒們問耶穌為何以比喻來向群眾宣教時【按:此段短式從略】,祂解釋道:「我用比喻對他們講話,是因為他們看,卻看不見;聽,卻聽不見, 也不了解」(這其實是引自依6:9)。這段話所指的,並不是比喻本身,而是對於那些本身就沒有意欲去尋求意義的人來說,比喻就會是模糊難懂的。然而,耶穌卻透過直白地(但以反話的方式)引用的依6:10,來向祂的門徒們強調,他們必須「以眼來看,用耳來聽,以心了解而轉變,而要我醫好他們」(參葡Difusora Bíblica: ver com os olhos, ouvir com os ouvidos, compreender com o coração, e converter-se, para Eu os curar. 拉丁通行本:oculis videant et auribus audient et corde intellegant et convertantur, et sanem eos.)。人只要願意去尋找意義,意義自會臨現。

當耶穌在解讀這個撒種的比喻時,既使意義臨現,也成了我們盡力眼看耳聽心尋找的模範。種子就是「天國的話」。種子所撒之處,代表那些接收「天國的話」的人的心的狀態。那些缺乏了解明悟的人,種子會被奪走;有些歡天喜地般接收了,而種子發芽的快,但枯萎的更快;另有些接受了,但稍後卻被「世俗的焦慮和財富的迷惑」拉走。但那落在「好泥土」的種子──「天國的話」──會結果,「有結一百倍的,有結六十倍的,有結三十倍的」。

耶穌之所以會揭開這個撒種的比喻的面紗,並為門徒們解讀,就只是因為門徒們走近耶穌,並主動問耶穌為何以比喻施教。耶穌解釋:「因為天國的奧秘,是給你們知道,並不是給他們知道」。這奧秘沒有讓他們知道的原因,並不是耶穌想要隱藏真理,而是祂希望祂的追隨者主動尋找。事實上,耶穌正在實行這比喻。我們如何分辨自己是石地、荊棘地、好泥土?就看誰主動去問問題和尋找意義!

插圖:撒種者(1888年)。梵高。

2017年7月7日 星期五

不成熟中的成熟

聖言啟航
梁展熙
甲年常年期第十四主日

不成熟中的成熟

今天的福音選讀,首先令我想到與讀經方法有關一個問題:就聖經中用字的意思而言,我們應該多快就從字面(literal)就跳到寓意(allegorical)、比喻(figurative)甚或靈性層面(spiritual)的意思?當然,這是沒有標準答案的問題,因為在閱讀聖經的時候,有時字面意思就是靈性上的意思,有時靈性的意思或寓意則以字面意思為基礎,甚或有時字面意思與比喻的意思同時共存。就像今天耶穌在《瑪》中所說的:「你把這些事瞞住了聰明博學之士,卻啟示給小孩子」。希臘語名詞「nēpios」,字面意思是:孩童(infant, babe),卻又可用來比喻「低微、微不足道者」(如見Difusora Bíblica: pequenino、NAB: little one)。那麼,該如何理解呢?

古時猶太人和基督徒都相信,在詮釋天主聖言時,聖經中每個字都舉足輕重。因此,既然我們是小心翼翼地解讀聖經,我們就必須判斷,耶穌是否字面地意指「小孩子」,抑或以比喻的方式來指身為天主子女的我們,甚或暗地裏指出我們該如何生活的方式。譬如,我們可以問:為甚麼天主會「把這些事瞞住了聰明博學之士,卻啟示給小孩子」?耶穌是否視所有的大人都是「聰明博學」的人?這句話是否意指「聰明博學之士」會被拒諸天主國門外?「nēpios」一字只能夠意指「小孩子」,抑或也可指所有心地簡單和社會地位卑微的人?是甚麼使得「小孩子」堪當領受天主的啟示?

乍看之下,一般耶穌用「nēpios」一字時似乎並非依字面意思地指「小孩子」。唯一的例外,是祂在瑪19:14中指示門徒們:「你們讓小孩子來吧!不要阻止他們到我跟前來,因為天國正是屬於這樣的人」。很明顯,這一節中所指的就是「孩童」。假若孩童就是天主國的預設接受者,那麼耶穌又的確有可能認為孩童才是天主啟示的領受者。

然而,在瑪18:3,耶穌又教導說:「你們若不變成如同小孩子一樣,決不能進天國」。換言之,雖然字面意思上的「小孩子」是最理想的門徒,但已為大人的耶穌追隨者仍能「變成如同小孩子一樣」,以求進入天國。

那麼,在耶穌眼中,小孩子有的但聰明博學之士沒有的,究竟是甚麼呢?我們知道,小孩子是易受傷害的、心胸寬大的、容易信人的、依靠別人的、弱小的、地位較低的,並且必須依賴那些有能力的人來保護和照顧的。正正是這份依賴,使小孩子能夠擁抱耶穌的啟示。耶穌之所以啟示給「小孩子」,是因為他們展示出基督徒必需的那份對耶穌所啟示的天主父的信任、倚靠和依賴。已成大人的耶穌追隨者如果要「變成如同小孩子一樣」,就必須展示出這份依賴。

人生在世,確實是需要學習如何面對社會、面對世界,成為「大人」。但作為天主的受造物,人的成熟,並不是相信人定勝天;而是學會謀事在人,成事在天。猶太信仰相信,他們的選民身份,是建基於他們遵守合共613條誡命。因此,時至今天,皈依猶太信仰的過程之一,就是接受「誡命之軛」(kabbalat ol ha’mitzvot)。由此看來,背起耶穌的軛,也就是指依照祂對梅瑟律法的詮釋來看活。但耶穌的軛之所以輕,並不因為祂的詮釋特別鬆。相反,祂認為只是守法律條文並不足夠;祂要門徒們多走一步,去找回上主頒佈的梅瑟律法背後的原意。舉例,雖然梅瑟律法規定可以「以眼還眼、以牙還牙」(肋24:20),但耶穌卻要求門徒們必須盡力消除暴力和恨意,甚至要愛仇敵和為他們祈禱(見瑪5:38-48)。

背起耶穌的軛,並不是要我們過受束縛的和沉重的生活,相反地,是要我們的生活得到解放;這軛減輕了人世間彼此壓迫的重負。耶穌時代的其他宗教領袖(=聰明博學之士)卻完全相反:「他們把沉重而難以負荷的擔子捆好,放在人的肩上,自己卻不肯用一個指頭動一下」(瑪23:4)。

真正成熟的基督徒,並不是自以為可靠自己克服一切,並把自己的尺隨便加諸別人上。相反,耶穌眼中的理想門徒,是事事盡力之後,懂得依靠上主而把一切交付,並自視小子而不輕慢他人。或者,這也呼應著孟子的「大人者 ,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

2017年2月25日 星期六

盡人事 倚天命

聖言啟航
梁展熙
甲年常年期第八主日

盡人事 倚天命


山中聖訓
Henrik Olrik(1830-1890)
丹麥哥本哈根聖瑪竇堂祭台畫


            在《瑪竇福音》中,耶穌的〈山中聖訓〉橫跨第五至第七章,這樣的長度,禮儀需要幾個主日才可將之讀畢。今天,禮儀就讓我們聽到中間的部分。

            耶穌要群眾不要擔心吃喝和衣著。他要我們信靠上主的安排(divine providence)。他又說:「看看天空的飛鳥,牠們不播種、不收割、不儲存……想想百合花,它們既不勞動也不紡織……」。

        耶穌的這番話,乍聽之下讓我想起中文裏的一句話:「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來明日憂」。在今天來說,這句話總給人一種得過且過,只顧眼前卻沒有長遠打算的吊兒郎當的感覺。事實上,這兩句是出自晚唐詩人羅隱的七絕《自遣》:「得即高歌失即休,多愁多恨亦悠悠。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這是羅隱在考了逾十次舉人皆不第之後寫下來自嘲的。雖說這句話的本意可能是對執著功名利祿的「放下」,算是正面的心態,但耶穌在這裏的意思好似不是如此。

            的確,人類──尤其在今天的發達社會中──是沒可能像飛鳥般「不播種、不收割、不儲存」的生活,也不可像百合般「不勞動、不紡織」。我斗膽猜測,耶穌也並非意在要我們模仿飛鳥和百合的方式來生活。畢竟,人類不是飛鳥,更不是百合。耶穌這番話背後的意思是:既然天主連對飛鳥和百合都百般照顧,更何況以天主的肖像造成的人呢!

            由此可見,耶穌並非要人不去籌謀打算,不去從長計議。我認為,耶穌一方面要求人在細心計劃,盡力而為之後,要相信上主的安排,不要庸人自擾的杞人憂天;畢竟人要相信的是天主的安排而不是人自己的計劃。另一方面,耶穌要求人在努力勞動工作,適當儲存以備不時之需的同時,相信上主的照顧;畢竟人要相信的,是天主的照料而不是自己的儲蓄和投資。

            正是這份對天主的愛的信靠,使人可以自由地活著,至少能夠自在地為口奔馳。對於人類來說,天主不單是知道我們所需要的一切的父親。《依撒意亞先知書》的作者也以母愛來比喻天主的照顧。要承受七十年的充軍流徙之苦,以民有所埋怨自不待言。面對這樣的怨懟,上主以母親對自己嬰孩的愛來形容自己與以民的關係。母愛,是一般人所經驗過的最無條件的愛。當然,世上並不是所有父母都是「無不是」的,所以上主補了一句:「即使她會[不憐惜自己親生的子女],我也不會」。

            當然,上述的一切對於生活算是物質無缺的人來說,自是應該追求的靈修素養。但對那些在掙扎求存、流離失所、三餐不繼的人呢?又或者那些無父無母的孤兒呢?「天主自會照料」這句話對他們來說有何意義?難道當窮人在擔心朝不保夕、裹腹無從時,我們要對他們說:「小信德的人啊!」嗎?

        答案也許就隱藏在耶穌這番話的一句中:「你們先去尋求天主之國及其義德,這一切[=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自會交給你們」。還記得這番話仍是山中聖訓嗎?還記得這段訓言的開始,是真福八端嗎?執意實現以真福八端為綱領的天主之國的基督門徒,在每日之基本所需得到解決之後,自當著手與上主合作,為其他有需要的人伸出援手。在這意義下,那些流離失所、三餐不繼的人方可放下心頭大石,無需再為自己的生計擔憂不已;同時,那些處境較好的人則可致力以愛近人的心幫助他人,而使自己免於淪為只專注於不斷累積財富的奴役。

            的確,錢財是讓人可以好好生活的工具,而不是人生活的目的。人生活的真正目的,在於感受到上主如父母般的愛護之後,以在信仰層面上愛慕上主,在日常生活中愛人如己,來報還上主那份先於一切,高於一切的愛。因此,如果人本末倒置,則他的人生也顛倒失衡。另一方面,若果人在面對人生困難時只信靠自己,以為人定勝天,則憂慮定會揮之不去。畢竟,人類歷史和經驗一次又一次的驗證了,無論是人的智慧、掛慮,抑或富可敵國的財寶,都解決不了人生的所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