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言啟航
梁展熙
甲年常年期第廿九主日死的凱撒頭像 活的天主肖像
刊於:澳門《號角報》2017年10月20日
「凱撒的歸凱撒,天主的歸天主」,在牽涉到政教關係的議題上,多被人以金句的形式引用。當然,藉人們耳熟能詳的名言以醒世警人,本無不妥。但若高舉名言卻又忽略其上文下理,甚至歷史背景,則或有盲目用典之嫌,甚至使人誤解背後的意思。耶穌這『金句』,就不時被斷章取義,用來提倡一種所謂「兩個國度」神學觀(“two-kingdom” theology),把生活切割成互不相干的兩部分:宗教生活和世俗生活。又或有人用以證明人應該毫無保留地(盲目地)服從任何政權。
耶穌的『金句』,其實是回應法利塞人和黑落德黨人的問題:「給凱撒納稅可以嗎?」。今天,我們向政府納稅是理所當然的。但對耶穌時代來說,則不可同日而語。當時羅馬帝國向猶大所徵的,乃人頭稅。此稅項除了經濟意義外,還有其政治意義:每個猶太人,無論男女、自由人或奴隸,都隸屬羅馬帝國的統治。事實上,在主曆六年,就曾有個名叫猶達的加里肋亞人(熱誠黨人)因為羅馬帝國要為徵稅所進行人口調查而起義,結果自然是被無情地鎮壓(見宗5:37-38)。換言之,問題牽涉到的,是高壓的外族政權。
其實,法利塞人和黑落德黨人在這議題上的取態並不相同。法利塞人憤恨羅馬人侵佔了他們那純潔的土地,自然反對羅馬徵稅;黑落德黨人,由於一直靠依附羅馬而得到政治利益,自然支持羅馬徵稅。現在他們合起來向耶穌問:「給凱撒納稅可以嗎?」,當然不是虛心求教(他們在正式發問前的那段把耶穌捧上神枱的說話更是虛情假意至極),而是『挖定個氹等佢踩落去』:如果耶穌答應該向羅馬納稅,他就是通敵賣國;如果祂答不應該,祂就會被扣上煽動叛亂的帽子。
那麼,耶穌是如何應對呢?大家想必以為耶穌的那句話就是祂的解答了吧。非也。其實那句話只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耶穌真正化險為夷的奇招,是要他們「拿個稅幣給我看看!」
讓我們也看看這個於主曆14-37年通行的銀幣(見附圖)。正面(左)刻有當時羅馬凱撒提庇留的頭像,並鑄有文字:「TI[berivs] CAESAR DIVI AVG[vsti] F[ilivs] AVGVSTVS」(=凱撒奧古斯都提庇留,神聖奧古斯都之子)。背面(右)刻有提庇留坐在皇座的樣子,並鑄有文字:「PONTIFEX MAXIMUS」(大司祭)。
大家也許會問:「唓!一個銀仔有咩大不了!」。當然大不了。首先,猶太傳統是反對任何雕刻塑像的(見出20:4:「不可為你製造任何彷彿天上、或地上、或地下水中之物的雕像」)。更重要的是這段對話發生的地點。按《瑪》所載,是「聖殿」範圍內(見21:23)。耶穌的奇招,讓他們自己展示出他們帶著一個刻有自稱為神和大司祭的外邦(異教)皇帝肖像的硬幣進入以色列人的聖殿內,讓他們證明自己的偽善,在『求教』有關猶太人習俗規矩時,自己卻一直沒有遵守這些習俗規矩。簡言之,耶穌靠一個動作,就把矛頭回敬了那些意圖『裝佢彈弓』的人。而祂的『金句』,則只是化險為夷,讓大家都有下台階的收場而已。換言之,耶穌的『金句』並非祂就政教關係的教條論述,祂也無意從本質上把『凱撒』和天主對立起來。
有趣的是,猶太傳統也曾讚賞過一位外族統治者。先知在讀經一中宣告,上主會把祂的子民從流放巴比倫的生活中領回來,並稱這位使之實現的波斯王居魯士為上主的「受傅者」(音譯就是默西亞或基[利斯]督)。雖然居魯士不認識上主,上主卻已𧶽給了他一個尊號。換言之,猶太傳統並不按種族和血統來評斷統治者。關鍵在於,他的統治有否體現出上主的旨意。
問題是,我們如何判斷上主旨意的體現呢?在《瑪廿二章》中,耶穌的三場論戰最終讓祂指出那最大的誡命:全心全意全靈愛上主,並愛人如己(見下主日福音)。天主的真正肖像,是人,而不是銀幣。因此,沒有任何『凱撒』能下令阻礙讓耶穌的追隨者去愛上主,以及在近人的身上看見天主。
然而,每個世代的基督徒都要學習如何平衡『凱撒』的要求與上主的誡命。當社會上有貶低人的價值的事甚至制度時,基督徒都有責任指出。例如,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指出了死刑乃不必要的暴力(《生命的福音》,1995年,no. 56)。在本月十一日,教宗方濟各在紀念《天主教教理》廿五周年的致詞中,更表示死刑「嚴重傷害人的尊嚴」。因此,在《教理》於1997年就若望保祿二世的教導而修改之後,方濟各認為應再作更新,以更直白地指出人類生命尊嚴不容侵犯。
無論在任何時代,任何議題上,天主教徒都被天主召叫,去不斷思考歸於『凱撒』的是甚麼;同時,去緊記所有『凱撒』所有『受傅者』(見讀經一),都蒙召去體現天主對人的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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