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9日 星期五

2014主教會議回顧(下)

聖言啟航
梁展熙
乙年常年期第廿八主日

2014主教會議回顧(下)

    在今天福音選讀結束時,耶穌突然提到家庭關係。這讓我有理由可勉強把主題轉為接續上主日的「2014家庭主教會議」回顧,為讓大家對現正舉行的「2015家庭主教會議」有多點背景資料。

一)會議中期報告【註一】1)具同性傾向的天主教徒

            該中期報告提問,教會「是否能夠保證在我們團體內為同性戀天主教徒提供一個富手足之情的地方,並在接受和重視他們性取向的同時,不需在天主教就家庭和婚姻的教義上作出讓步」(50段)。尤其該報告在開始有關同性戀的段落時以「同性戀者可為教會提供不同的恩賜與特質」(gifts and qualities;同上)一句開段,引起了大眾對該報告的注意。該報告補充道:「在不否認與同性結合有關的倫理問題的同時,當中有不少互助支持以至犧牲的個案,在這些人的生命中確實是很寶貴的支持」(52段)。

   華盛頓總主教胡爾樞機(Donald Wuerl)對記者說:「這不是教會教導的改變,而是以一種友好得多的方式來說話」【註二】。西敏寺總主教尼哥斯樞機(Vincent Nichols)表明:「這並不暗示教會教導將以某種方式贊同『同性婚姻』或教會在性倫理方面的教導將有所改變」【註三】。

2)離婚並已再婚的天主教徒

            在報導這次主教會議時,已報導和分析梵蒂岡新聞約十八年的記者亞倫(John L. Allen, Jr.)曾說過,「所有具爭議性議題的老祖宗」就是那些已離婚並再婚的天主教徒能否在毋需先得到婚姻無效聲明之前就領聖體(receive [holy] communion)【註四】。

            根據中期報告第4748段,有些與會主教基於他們的神學基礎而支持現行的規矩,同時另一些與會主教則支持,當在處理個別情況會造成新的不公義和痛苦時,則採用有定義明確的條件的較為寬闊的框架。對後者來說,由各教區主教決定,有些在經過懺悔,並承諾會好好照顧孩子之後,可領受各聖事。但這並非放諸四海皆準,而根據漸進之律,按各個別情況,辨別其為在罪中的狀態、抑或在恩寵中的狀態、還是情有可原的情況。

            此外,不少與會主教對那些支持把這些人限制於神領聖體(spiritual communion=靈性上的共融)的觀點提出質疑。假如他們是可以與基督有靈性上的共融的話,教會又為何不准許他們去共享共融聖事(即聖體聖事)呢?因此,是次會議要求作出更深入的神學研究。

二)會議最終報告【註五】

            在發表後,中期報告交由十個由主教及其他與會者按語言所分的小組討論。然後,大會起草最終文件:《relatio synodi》(主教會議報告)。

        最終文件中各段分段投票,大都得到大多數與會主教的贊成票。在全部62段中,只有第2段獲得一致贊同;但其餘各段的反對票數目都是個位數字【見文件附件】。有份撰寫最終報告的胡爾樞機會後對記者說,最終文件是一份「共識文件,每個人都盡最大能力為之勞碌。你知道對我來說,是甚麼證實了這點嗎?文件中絕大部分段落都得到大多數贊成票,只有少數段落得不到三分之二贊成票」【註六】。

            得不到三分之二大多數贊成票的共三個段落。按梵蒂岡慣例,得到三分之二票數才視為得到共識。但教宗方濟各決定也把這三段納入最終報告中。

得不到三分之二支持的三段

            52段提出已離婚並民事再婚的人可否在懺悔後領聖體。一些與會主教認為應保留現行做法,一些與會主教認為此議題需要更深入的神學探討。此段得到的贊成票最少(104贊成,74反對)。第53段提出有些與會主教認為有關人士停留在神領聖體階段仍可有靈修成果,但也有與會主教質疑他們為何不可領聖體。此段得贊成票112,反對64

            至於第55段,標題為「對有同性傾向的人的牧民關注」。它差不多得到三分之二大多數票,贊成118,反對62。當中提到:「無論如何,都沒有任何基礎視同性結合近似,甚或些微類似天主對婚姻和家庭的計劃」;同時引用信理部文件指出:「我們該以尊重來接受有同性傾向的人,應避免任何對他們有任何不公義歧視的跡象」。

            該最終報告只是為現正舉行的,由大約250人參與的2015常務主教會議的預備文件。因此,它並非最終定案的文件,當中沒有甚麼是教會「已接受」或「已拒絕」的【註七】。至於會議發展如何,就要大家留意了。

【註三】西敏寺教區《有關家庭主教會議牧函》,見:http://rcdow.org.uk/cardinal/homilies/pastoral-letter-on-the-synod-on-the-family/



原載於《澳門號角報》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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