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0日 星期五

新的盟約 心的盟約

聖言啟航
乙年四旬期第五主日

新的盟約 心的盟約


梁展熙

  今天的三篇讀經,好像是因為是四旬期中最後一個甲乙丙三年讀經不同的主日而特別為教友進入復活期作準備一樣,向他們闡釋基督事件的意義。所謂基督事件the Christ event),雖然也包括道成肉身的部分,但著眼點當然是落在耶穌的死與復活上。

  在今天的《若望福音》選讀中,我們讀到,連外邦人也慕名求見耶穌。由於禮儀截選所限,所以如果我們只靠參與禮儀來讀經的話,就只可猜想耶穌可吸引外邦人的原因──行奇蹟、醫病等。但其實不然。今天的福音選讀來自若十二章。在《若》的結構中,此時耶穌已榮進耶京(見若12:12-19)。所以,這些外邦人之所以慕名而來,大概是想一睹這位風靡整個耶京,讓整個耶路撒冷的人手執棕櫚口呼「賀三納」的人的盧山真面目。

  但重點還在後頭。在斐理伯和安德肋把這些外邦人帶到耶穌面前時,耶穌的說話是完全與這些外邦人無關的。基本上,祂說了個「麥死豐收,不死空留」的比喻,然後簡短的呼籲門徒追隨祂步履。不少人會把這比喻理解為那呼籲的理據。當然,這理解是完全對的;但我認為,那最多只是次要的。畢竟,這比喻應用在耶穌的門徒身上,乃遠不及應用在耶穌自己身上那麼合理的。再者,絕大部分基督徒因信仰而作的犧牲,絕大部分都不過是比喻般的「死亡」,如時間、金錢(獻儀或損獻)、心力等等,但並非真正的、血淋淋的死亡;但相反,對於已榮進耶京的耶穌來說,死亡正是祂要在數天後面對的。對耶穌來講,「喪失生命」(25節)是多麼具體的事!

  我還有一點理據。在打雷般的天外來音(28-29節)之前,耶穌說話中有這一句:「現在我心神煩亂,我可說什麼呢?我說: 父啊!救我脫離這時辰罷?但正是為此,我才到了這時辰」(27節)。由於《若》中並沒有山園祈禱的一幕,因此不少學者認為這句就是《若》的山園祈禱[順帶一提,「麥死豐收」的比喻也是所獨有的]。因此,在今天的福音中,耶穌的這番說話,大有可能是對自己說的,然後得父的鼓勵與支持(28節)。[當然,一番話的目的是可以多於一個的,所以耶穌這番話同時是對門徒們說的也說不定]。

  說到此,大家自然會問,這些與「基督事件」何干?簡單地說,這是具體說明了基督事件將要進行的方式,以及其主角──按傳統神學說法:司祭並祭品──如何面對這件事。此外,今天的讀經更說明了「基督事件」的三大效果。

  其一,「基督事件」乃「這世界應受審判,這世界的元首就要被趕出去」的時候(若12:31)。如我在上主日所講的,這審判既可說是由天主施行的,但說到底是世人自己施行的。但無論人如何選擇,至少死亡不再統治這世界。死亡仍舊存在,但人至少可以選擇不要死亡。這點尤見於耶穌再次以「我從地上被舉起來」(32節)來形容「基督事件」。這描述當然令人想起梅瑟在曠野中所舉起的銅蛇(見戶21:1-9)。被毒蛇所咬的以民本來定必會因毒發而死,但現在梅瑟舉起了銅蛇。以民大可選擇不舉目仰望銅蛇而死,但至少他們現在可選擇仰望梅瑟銅蛇而得救。

  其二,「基督事件」所立的「新的盟約」(耶31:31),乃心的盟約。在巴比倫大軍壓境的時期被召為先知的耶肋米亞,在今天的讀經一中宣佈,雖然西乃盟約已被破壞[它是否得到修復,或是否繼續存在不屬此文範疇],但上主願意與以民再立新約。新約之新在於,盟約的內容不再是刻在石板上的文字,而是刻在人心中的。而要在人心上刻上東西,最有效、最持久、最深入肺腑的,莫過於愛。

  其三,當人正面地回應這份藉「基督事件」所彰顯的愛時,人首先感受到的是天主「要寬恕他們的過犯,不再記憶他們的罪惡」(耶31:34)。這盟約首要處理的,正正就是妨礙神人關係的過犯和罪惡;因此,天主藉這新的盟約保證,祂會主動處理這些問題。


  的確,誠如《致希伯來人書》的作者在讀經二中所說的,耶穌,藉著「基督事件」,「成了永遠救恩的根源」(5:9)。我們可以做的,尤其在四旬期中,就是藉修和聖事,請求天主:「求你給我再造一顆純潔的心!」(詠51:12;本主日答唱詠重句)。

2015年3月13日 星期五

天主怎樣愛了世界?

聖言啟航
乙年四旬期第四主日

天主怎樣愛了世界?


梁展熙

  「天主這樣愛了世界」(若3:16a)。相信不少教友都最喜愛這句聖經。然而有不少學者指出,句中的「這樣」,意思並非「這樣多」、「這樣深」;而是「這麼樣」,「以這種方式」。那麼,天主究竟怎樣愛了世界呢?

  當然,我已想像到大家異口同聲地答:「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16b)。這看起來是個多麼感人的行動,感人得也許大家都以為「這就是故事的結束──主人翁就如此幸福快樂的生活下去,直到永遠」。的確,我們故事的後續是與「永遠」有關,但發展未必像我們所想的容易。

  按《若》所載,天主賜下的,是耶穌,而不是永生。留意,我並非說永生不是來自天主,只是天主沒有把永生如陽光雨水般賦予所有人:「使凡信衪的人不至喪亡,反而獲得永生」(16c-d)。[至於不信耶穌的人死後會怎樣呢?這並非作者所關心的,也許因此他沒有探討]。再者,在今天的讀經二中,《致厄弗所人書》作者(學界多認為是屬保祿傳統的弟子托名保祿所寫)同樣指出了這點:「因為你們得救是由於恩寵,藉著信德,所以得救並不是出於你們自己,而是天主的恩惠」(2:8)。

  當然,《弗》作者要說的,是較為複雜。人的得救,即永生,是來自天主的,是祂無條件給予我們的。但大家也許會問:但要得到救恩,就要信;那麼,信不就成了得救的條件了嗎?

  讓我嘗試回答這問題。在《新約》中,無論福音或書信所載所言,耶穌所行的救人行動──無論是路上遇到各人而行的治病,抑或是祂的死亡和復活──都是無償的(for free);但就好像收禮物要把手伸出來一樣,「信」也就是這麼一回事。的確,有些人是可以不用伸手就可以收禮的。如要坐輪椅的人,我們可把禮放在他們腿上;而臥病在床的人,我們就可更簡單地放在床邊或旁邊的小桌上即可。問題是,在這些情況下,他們缺乏機會去表達他們想收禮的意願。也許,這正正就是耶穌想要的。

  如上面提到的,這並不容易。尤其是「信」這行動,並非一次過的:不是說你今天上午九時正信了,就考試合格了。這問題將纏繞人的一生。所以,「天主沒有派遣子到世界上來審判世界」(若3:17)。因為,與信不同,審判是一次過。但是,總要有審判,因為總要定斷一個人要不要永生。《若》作者接著說:「那信從衪的,不受審判;那不信的,已受了審判」(18節)。正正因為信與不信是由我們決定,所以雖說引句中的審判是沒有指明執行者的被動語態(即所謂的神聖被動語態=行動由天主執行),但這行動最終要看信與不信。可以說,決定我們的判決結果的,是我們自己;因此,我們即使被判過一次,無論結果好壞,仍可不斷上訴發還重審,至死方休。

  也許,今天的讀經一所指出的也是這一點。在以色列民完全破壞了他們與天主之間的盟約之後,他們迎來了國破家亡。但在承受過懲罰之後,上主在整本猶太經典the Hebrew Bible,並按其排序)中的最後一句藉波斯王居魯士之口向以色列民呼籲:「yāʿal」(=let him go up!=讓他上去吧!),即呼籲他們回到耶京,重建聖殿,重新開始他們與天主之間的關係。

  因此,容許我大膽補充《若》作者的感想中所漏掉的一點。天主怎樣愛了世界?除了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之外,還有不斷讓我們有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


  我們的天主,也許有時是個嚴父,但絕對是個會給予重新來過的機會的父親。那麼,就我們在四旬期中,除了少做一些東西(如少吃些、少喝些、少花費些、少玩樂些)之外,也多做一點事──多找機會嘗試讓別人、讓自己、甚至讓天主與我們重新開始的機會吧!

2015年3月6日 星期五

『神蹟』和「智慧」之過? 實是人心之過

聖言啟航
乙年四旬期第三主日

『神蹟』和「智慧」之過? 實是人心之過


梁展熙

  保祿在今天的讀經二中,似乎把猶太人對『神蹟』(格前1:22;思高)和希臘人對「智慧」的追求,與十架上的基督對立起來。保祿說基督對於追求『神蹟』和「智慧」的人來說,是「絆腳石」(1:23)。而在今天的福音選讀中,在耶穌『淨化』聖殿時,被描寫成祂的敵人的猶太人如此問他說:「你給我們顯什麼『神跡』,證明你有權柄作這些事?」(若2:18;思高)。在這樣的禮儀選讀脈絡下,我們自然會認為,聖經是要我們擯棄『神蹟』和「智慧」。問題是:這是否真的是一眾聖經作者的意思呢?

  在解答這問題之前,先談談粗方括內的『神蹟』。事實上,在新約希臘本的這兩段章節中譯者將之譯作『神蹟』的字,本字是「σημεῖον」,通用的葡譯本作「sinal」,即英語的「sign」=指示、標記、記號。釐清了這點,我們可以解答問題了。

  其實,在猶太傳統中,「記號」和「智慧」都是美好的。先談「記號」。記號可保護身上帶有該記號的人(如加音,見創4:15);天主與人立約,通常的附以記號(如彩虹,見創9:12, 13, 17;又如割損,見創17:11);記號是天主的代言人用來說服他人的(如天主在山谷事件期間叫梅瑟做的每件事,如出4:8, 9, 17等等)。而且,在耶穌指出了他將施行的記號是拆毀聖殿(=他的身體)後三天就可重建後,《若》作者就已提及:「所以,當衪所死者中復活以後,衪的門徒就想起了衪曾說過這話,便相信了聖經和耶穌說過的話」(22節)。換言之,門徒們就是因著這猶太人所要求的「記號」而相信耶穌的。更何況,時至今日,基督徒二千年來所行的禮儀,就是透過一系列的禮儀行動作為「標記」,來與神聖相遇,獲取恩寵等等。「記號」怎會與十架上的基督對立呢?

  至於「智慧」,在舊約中就是敬畏天主的開端(如見箴1:7);被天主所揀選的人會充滿智慧之神(如若蘇厄,見申34:9);天主也賜智慧予撒羅滿(列上5:9)。當然,希臘人(=外邦人)不接受這說法,但聖經中只多見指出人間智慧的不足夠,少有叫人視之糞土的。

  其實,問題的根本,就是保祿根本並非在探討「記號」和「智慧」的意義和價值。首先,禮儀只是截選了保祿一段話(18-30節)的中間部分。其次,保祿在1:10-4:17的一段話,目的其實是要訓斥格林多人團體中成員因著某幾資深人物的人性優點,尤其是能夠用聽似有智慧的言辭來講道(1:17; 2:1,4; 3:18),而分黨分派。保祿在這段話中的真正訊息,反而在於禮儀沒有選來讀的部分:「你們看看你們是怎麼蒙召的:按肉眼來看,你們中有智慧的人並不多……;天主偏召選了世上愚妄的,為羞辱那有智慧的;……你們得以結合於基督耶穌內,全是由於天主,也是由於天主,基督成了我們的智慧……為使一切有血肉的人,在天主前無所誇耀。正如經上所記載的:『凡要誇耀的,應因主而誇耀。』」(1:26-27; 29-30)。


  因此,問題其實並不在於「記號」和「智慧」。它們並非壞事。就像《若》作者為今天的福音敘述作結時所寫的:「耶穌卻不信任他們,因為衪認識眾人;衪並不需要誰告訴衪,人是怎樣的,因為衪認識人心裏有什麼」(1:24-25)。一切的問題,歸根究底,是人心的問題。所以,我們在四旬期中慣做的功課,如守齋、刻己等等,不過是修心養性的方法,而不是用來顯示自己靈修level(級數)有多高,以在人前誇耀;最重要的,是我們的心有沒有以天主、以基督為中心;因天主、因基督而自豪。

2015年2月27日 星期五

信德之父 『殺』子之徒

聖言啟航
乙年四旬期第二主日

信德之父 『殺』子之徒


梁展熙


  每年的四旬期第二主日,禮儀主題都是耶穌顯聖容。三部對觀福音對這件事的記載,雖有小異,唯仍有大同。除了耶穌的容貌當然的變化外,還有那道天外來音:「這是我的愛子,你們要聽從他!」(谷9:7)。這句話,聽起來威風得很。再加上衣服變得雪白和天上雲彩,這一幕似乎就在耀武揚威的樣子。這一切合起來,似乎更適合在復活節來讀。那麼,今天的讀經為正在四旬期中的我們有何意義?

  坦白說,甲乙丙三年的四旬期第二主日讀經中,我覺得這一年(即乙年)的讀經一與福音是最合襯的。一方面當然是學界的說法。天外來音中的「這是我的愛子」一句,似乎呼應亞巴郎獻子一幕開始時,天主所形容的亞巴郎與依撒格的父子情:「你的兒子、你所愛的你的唯一」(創22:2)。因此,基督信仰傳統上就有把耶穌比作《新約》的依撒格的想法。
亞巴郎獻子這一幕,相信大家都會覺得耳熟能詳。不過,若果大家只是藉過往參與彌撒的讀經來認識這幕的話,我奉勸各位定要自行翻開《聖經》再讀一遍。畢竟禮儀基於種種原因,常把故事中的不少部分刪去。今天的讀經一,算是一例。

  今天的禮儀這樣做,大概是因為我們的信仰傳統視亞巴郎信德之父,因而有意無意把亞巴郎獻子一段中與他無關的許多節都刪去了。我們習慣視亞巴郎為願意為天主連自己唯一的兒子,即那能夠令天主所許的萬世基業之諾成真的唯一途徑都甘願放棄的人,因此他成為信德之父、甚至萬民之父(見羅4:16-17)。

  不過話說回來,究竟亞巴郎有否加害自己的兒子呢?大家想必會對我這問題感到愕然。在這故事之後,依撒格仍有繼續在創世紀中出現,那麼亞巴郎怎會曾加害依撒格?對!的確如此。問題是,在禮儀略去了的第十九節中,作者只提到亞巴郎自己從山上下來,自己回到暫居地巴爾舍巴。這節原文用的動詞乃第三人稱單數!換言之,依撒格並沒有與亞巴郎一起下山!

  猶太傳統早就思考過這問題。第十一世紀的著名拉比勒士(Rashi)曾提出,可能在亞巴郎手執屠刀之時,天使來得太遲,為父者已手起刀落,割破親兒喉嚨。天使有見及此,在亞巴郎因被困公羊而分心之際,趕快把依撒格送往伊甸園,待三年之後他痊癒之後,再把他送回去【註一】。雖然這只是猶太教對聖經故事的通俗演義,並不足信,但也不失為一次值得欣賞的釋經嘗試。

  更重要的是,勒士提出了一點:亞巴郎傷害了依撒格。儘管亞巴郎可能沒有親手傷害親兒的身體,但無疑他是傷害了他的心靈,以及他們父子之間親情。他們不單沒有一起下山,而且自此之後,依撒格就再也沒有與亞巴郎對話過。可以說,亞巴郎既沒有失去依撒格,卻又失去了依撒格。

  話說回來,當我們專心地讀《馬爾谷福音》時,不難發現,《谷》筆下的耶穌與依撒格何其相似。至少,在四福音中最早成書的《谷》中,耶穌在十架上的最後一句話,並非「完成了」(若19:30)或「父啊,我把我的靈魂交在你手中」(路23:46)之類有種大功告成的成功感的說話,而是「我的天主,我的天主,你為什麼捨棄了我?」(谷15:34)。事實上,這大概是《谷》原來版本中,耶穌所說的最後一句說話(因為據學界考證《谷》原本終於16:8,及後的數節為後人所加)。雖然我不敢說《谷》作者會認為耶穌在復活之後會對天主懷有恨意;但我至少敢說,在他人生的盡頭,耶穌經歷過依撒格的錐心之痛。

  也許這才是耶穌顯聖容的真正意義,這也是為甚麼耶穌在顯過聖容──其實本義應該是改變容貌(transfiguration)──之後,馬上與三徒提起自己將會受苦受難的事(谷9:9;另見瑪17:9)。耶穌沒有選擇以《新約》的亞巴郎的身份出現,反而是以《新約》的依撒格的身份出現。祂沒有站在傳統視為英雄、視為偉人的那一方,卻站在身為受害者(儘管施害者是迫不得已)更同時被世界忘記了他曾受過錐心之痛的人的一方。也許這也是耶穌顯聖容對身處四旬期的我們的提醒。我們有否遺忘了被至親傷害過的人?我們有否慣於傳統或歷史所歌頌的偉人,而忽視了那些被此等偉人有意無意傷害了的無辜者?我們也許沒有能力、也沒有如此的不幸,如耶穌般去經歷這種事,但至少,正眼注視他們,是我們可以踏出的第一步。


【註一】:見Yaakov Culi, The Torah Anthology, Volume 2 (New York: Maznaim, 1977), 343-345.

救恩史的新一頁 天主放下了的弓

聖言啟航
乙年四旬期第一主日

救恩史的新一頁 天主放下了的弓


梁展熙

  每年四旬期的第一主日,讀經的主題都是耶穌受魔鬼的試探。但今年是乙年,福音選讀以《馬爾谷福音》為主幹,而《谷》又是四福音中最短的。因此,禮儀有意無意讓我們同時經驗到另一思想:時代的轉變。

  按《谷》所載,耶穌在受若翰之洗過後,馬上被聖神領到曠野,四十晝夜受魔鬼試探。《谷》作者並沒有像其餘的對觀福音的作者一樣交代試探的細節,而是直接交代緊接下來發生的事。此時,因為被捕,若翰已從他的公開生活中消失了。同一時間,在《谷》中,耶穌就正式開始他的公開傳教生活了。藉著耶穌正式的公開亮相,天主的救恩史就揭開了新的一頁。

  讀經一的情況也不遑多讓。由於世人暴戾,上主忍無可忍,決心以洪水滅世,好讓祂的創造重頭來過(創6:5-8)。在洪水退卻之後,天主就降下了今天的讀經一所載的祝福。這祝福是獨特的,在於:一)這盟約所包括的不只是人類,大地上有生息的萬物,都包括在內;二)上主完全地卸下了武裝。要理解這點,我們就要稍為看看翻譯的問題。我們慣用的譯本,把天主放在雲朵之上的東西譯作「虹霓」,但其希伯來文本為「qeshet」,即「弓」(bow)。順帶一提,英文的「rainbow」也來於此,大概是雨後會出現弓狀現象的意思。
如果大家花多點時間把洪水退卻後天主所說的話都讀一遍的話,就會發現,天主是明知人心即使在洪水之後也毫無改變,但仍決定讓世間生生不息(8:20-22)。從這角度來看,天主對人的恩情實在相當深重。也可算是在舊約歷史進程中,天主心意改變的一刻。

  但讀經二讓我們更深入的去看這件事。《伯多祿前書》的作者指出,天主不單包容了人的本性,不單放下了武裝,更為了人的本性而成了武力的受害者,為人而死(3:18)。《伯前》更點出,洪水事件只可救得了八個人,因為在天主的容忍下,只有真心真意對待上主的人才有得救的可能;不過,耶穌卻更進一步,主動地為人類而交出自己,希望的,只是人心的皈依。

  當然,基於種種原因,《伯前》似乎只以人為天主救恩的中心。但讀經一卻明白告訴我們,人類與大地上的一切生靈,都是天主眼中的至寶。人的邪惡所挑引出的天主怒火,定會無辜殃及大地(8:21),但天主決心不再這樣作了。不過,今時今日,人類基於工業生產,以致為了自己的生活舒適方便,卻連天主都忍不心作的事也作了。大自然雖然逃得過天主的詛咒,卻逃不過人類的魔掌。


  相反,耶穌即使在受魔鬼試探期間,雖生活艱苦不便,卻仍能與野獸共處;又可同時與天使共在。藉著這樣的耶穌所展開的公開傳教生活,救恩史的最重要一幕已經上演。但我們並不僅僅是觀眾,我們每個人都是主角。無論在任何時空,天主都盼望著我們的皈依。換言之,就是交出真心地對待天主、人類大家庭中的彼此,以及大地上的一切生靈。

2015年2月13日 星期五

痲瘋之真患 在無伴終老 並孤獨一生

聖言啟航
乙年常年期第六主日

痲瘋之真患 在無伴終老 並孤獨一生


梁展熙

  時至今日,學界已幾乎一致同意,聖經中的「tsāraʿaṯ」和「lepra」(分別是希伯來語和希臘語,即今天讀經一和福音中所提及的皮膚病)並非我們一直認定的痲瘋病,而是泛指多種具傳染病的嚴重皮膚病(詳見今期《信訊》的「古經今讀」)。我之所以指出這點,並非想說古時身患此類病症的以色列人並不悽慘。相反,正正因為他們所患的,本非絕症(雖然仍是具傳染性的嚴重皮膚病),卻竟因上主之名被逐出家園、獨自在外生活。

  一方面,古時的生活比現在困難得多。現代人就算獨居,有電話有互聯網,若心感苦悶,可隨時聯絡三五知己,閑談暢飲;若突然發病,或出意外,要聯絡他人或醫院等公共機構醫治照顧,也非難事。但在古時,一個人在郊野生活,就是萬事得靠自己,也只有自己。這人等於被整個世界所拋棄。而按讀經一的意思,眾人拋棄的行動,是奉上主之名而行的。換言之,他不單是被整個世界所拋棄,就連創造他出來的造物主也擯棄了他。更甚的是,《肋未紀》中的律法更要求患者「穿撕裂的衣服,披頭散髮,將口唇遮住,且喊說:『不潔!不潔!』 」(13:45)。不少人認為此舉是要避免健康的人會去接觸這位患者。這點我同意。但此舉的另一個(副)作用是,長遠來說,患者想必會有意無意地「把自己是不潔的」的思想植入自己的思想中。再加上自己衣衫襤褸、披頭散髮,到最後就連自己也拋棄了自己。也許,這才是對患者最殘忍的加害。

  雖然把《舊約》中的上主定性為「鐵石心腸的判官」是太過武斷(尤其可與聖詠第廿三篇相對比),但至少按《肋》所描述的上主,也許如此。這也許反襯出福音中耶穌在見到『痲瘋』患者的反應:「有一個癩病人來到耶穌跟前,跪下求他說:『你若願意,就能潔淨我』。耶穌動了憐憫的心,就伸手撫摸他,向他說:『我願意,你潔淨了罷!』」(谷1:40-41)。我們可以直接作出兩點結論:首先,無論是那癩病人(=『痲瘋』病人)還是耶穌,都違反了(或至少沒有遵守)《肋》中所載的律法。其次,耶穌面對『痲瘋』的反應,是在整部《舊約》中從未見過的:「動了憐憫的心,就伸手撫摸他」。對於這位一直被世界、被(按《肋》所描述的)上主,甚至被自己所拋棄患者來說,耶穌憐憫地伸手觸摸他的一剎,想必是他從未想像過、從未得到過的。難怪《谷》作者會以此為救恩的象徵。

  當然,說福音中的這位患者拋棄了自己,也不完全對。儘管我想他大概曾經一度放棄過自己,但從他主動接近耶穌要求救治的一刻開始,他已對一切有希望:對世界、對天主、對自己。雖然福音作者並沒有交代耶穌動憐憫之心的原因:是世界拋棄了他、(律法中的天主)拋棄了他、他自己拋棄了自己,抑或只是因為他跪下來求他;但也許這一些都不重要,耶穌也沒有計較過這些。


  人生旅程有起有伏。有時人會感到自己被世界拋棄,被天主拋棄,甚至被自己拋棄。某程度上,這時候就人就像是患了『痲瘋』一樣:患者會慢慢被腐蝕,最終致死。但人生也許總有希望,至少福音中的『痲瘋』患者讓我們知道,只要仍對自己有希望,願意跨越由來以久的傳統規範,勇於尋求人生的希望。那麼,這希望的化身──耶穌──也不會被任何人設的規範所限,也會「動憐憫的心,伸手撫摸我們」。

2015年2月6日 星期五

人間的痛苦絕望 天主的國的曙光

聖言啟航
乙年常年期第五主日

人間的痛苦絕望 天主的國的曙光


梁展熙


  在資本主義社會中,大部分人都是勞動市場中的一員。尤其在七十年代後期環球資本主義全面右傾,趨於所謂的完全自由市場,社會亦慢慢習慣以人的生產力──或財富創造力──來衡量一個人本身的價值。因此,今時今日的人,很難不會在讀經一中約伯的問天中找到共鳴:「人的歲月,豈不像傭工的時日?」(約7:1b)。老實說,在今天的社會,引文中的「像」字,應改成「是」。想起來,當代的廣大打工仔大概會在某個失眠的夜晚分享著約伯的同一經驗:「我臥下時說:『幾時天亮?』我起來時又說:『黑夜何時到?』我整夜輾轉反側,直到天亮」(4節)。假若一個人漫無目的地在這社會裏活得愈久,也許最後會得出約伯同樣有的結論:「我的日月速於織梭,也因無希望而中斷」(6節);甚至會認為生命本身就是無意義的:「雲散了,就走了」(7節)。

  面對著今天世界的這種病態,《約伯傳》第七章似乎只可能陪伴我們走向孤寂的盡頭,卻無法讓我們看到曙光。而這道曙光要等到福音時才出現。今天的福音選讀承接上主日的──耶穌在會堂裏驅魔。今天,耶穌來到西滿的家。家中有病人,即正在發燒的西滿岳母。有人向耶穌提起這位病婦(谷1:30),耶穌就馬上「上前去,握住她的手,扶起她來,熱症隨即離開了她」(31節)。

  耶穌的治病與約伯的絕望有何關係呢?大家定會想起,約伯之所以會一夜之間一貧如洗兼百病纏身,只因撒旦(希伯來文「sātān」本義=軍事上的敵人、宮廷或法庭上的指控者)挑撥祂與約伯所致(見約2:1-10)。古希臘譯本把《約》和《匝加利亞先知書》中的「sātān」通通譯作「diabolos」。這字的本義是「誹謗者、中傷者」,慢慢發展出「邪魔」的意思(如英:diabolical;葡:diabólico)。如此,使約伯對人生突然絕望的撒旦,在耶穌面前不單無所遁形,更被禁聲:「耶穌治好了許多患各種病症的人,驅逐了許多魔鬼,並且不許魔鬼說話,因為魔鬼認識他」(谷1:34)。

  到此,我們也許仍未看出兩者的關係,因為還欠了拼圖的最後一塊。早在上主日的福音中,作者就似乎把耶穌的驅魔和宣講對等起來:「這是新的教訓,並具有權威;他連給邪魔出命,邪魔也聽從他」(谷1:27);《谷》作者在今天的福音中重覆同樣的做法(見38-39節)。重點是:耶穌的宣講是甚麼呢?在這兩主日的福音中,我們都找不到答案。不過,耶穌在谷中開口的第一句說話,就交待了一切:「時期已滿,天主的國臨近了,你們悔改,信從福音罷!」(15節)。


  的確,祂宣講的,是天國的臨近。坦白講,在《谷》中,耶穌並沒有具體指出天國是怎樣的。我們只可透過他所用的比喻來大致了解:是個天主的話不被撒旦所奪也不因財迷心竅而可成長結果的地方(見4:1-20)、是個種子不經意就茁壯成長的上天關顧(見4:26-29, 30-34)、是個末者為大的地方(見9:33-35)、是個屬於小孩子的地方(見10:13-15)、是個仗恃錢財的人要進去比駱駝過針更難的地方(見10:24)。可見,在天國是個讓天主的話開花結果的地方、是個不斷滋養萬物生長的泉源、是個讓弱小者好好生活的地方。因此,在這國度內,沒有為人類的指控者、誹謗者和中傷者預留地方,更沒有容納財迷心竅、恃「財」傲物、親生仔不如近身錢的心態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