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3日 星期五

天主怎樣愛了世界?

聖言啟航
乙年四旬期第四主日

天主怎樣愛了世界?


梁展熙

  「天主這樣愛了世界」(若3:16a)。相信不少教友都最喜愛這句聖經。然而有不少學者指出,句中的「這樣」,意思並非「這樣多」、「這樣深」;而是「這麼樣」,「以這種方式」。那麼,天主究竟怎樣愛了世界呢?

  當然,我已想像到大家異口同聲地答:「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16b)。這看起來是個多麼感人的行動,感人得也許大家都以為「這就是故事的結束──主人翁就如此幸福快樂的生活下去,直到永遠」。的確,我們故事的後續是與「永遠」有關,但發展未必像我們所想的容易。

  按《若》所載,天主賜下的,是耶穌,而不是永生。留意,我並非說永生不是來自天主,只是天主沒有把永生如陽光雨水般賦予所有人:「使凡信衪的人不至喪亡,反而獲得永生」(16c-d)。[至於不信耶穌的人死後會怎樣呢?這並非作者所關心的,也許因此他沒有探討]。再者,在今天的讀經二中,《致厄弗所人書》作者(學界多認為是屬保祿傳統的弟子托名保祿所寫)同樣指出了這點:「因為你們得救是由於恩寵,藉著信德,所以得救並不是出於你們自己,而是天主的恩惠」(2:8)。

  當然,《弗》作者要說的,是較為複雜。人的得救,即永生,是來自天主的,是祂無條件給予我們的。但大家也許會問:但要得到救恩,就要信;那麼,信不就成了得救的條件了嗎?

  讓我嘗試回答這問題。在《新約》中,無論福音或書信所載所言,耶穌所行的救人行動──無論是路上遇到各人而行的治病,抑或是祂的死亡和復活──都是無償的(for free);但就好像收禮物要把手伸出來一樣,「信」也就是這麼一回事。的確,有些人是可以不用伸手就可以收禮的。如要坐輪椅的人,我們可把禮放在他們腿上;而臥病在床的人,我們就可更簡單地放在床邊或旁邊的小桌上即可。問題是,在這些情況下,他們缺乏機會去表達他們想收禮的意願。也許,這正正就是耶穌想要的。

  如上面提到的,這並不容易。尤其是「信」這行動,並非一次過的:不是說你今天上午九時正信了,就考試合格了。這問題將纏繞人的一生。所以,「天主沒有派遣子到世界上來審判世界」(若3:17)。因為,與信不同,審判是一次過。但是,總要有審判,因為總要定斷一個人要不要永生。《若》作者接著說:「那信從衪的,不受審判;那不信的,已受了審判」(18節)。正正因為信與不信是由我們決定,所以雖說引句中的審判是沒有指明執行者的被動語態(即所謂的神聖被動語態=行動由天主執行),但這行動最終要看信與不信。可以說,決定我們的判決結果的,是我們自己;因此,我們即使被判過一次,無論結果好壞,仍可不斷上訴發還重審,至死方休。

  也許,今天的讀經一所指出的也是這一點。在以色列民完全破壞了他們與天主之間的盟約之後,他們迎來了國破家亡。但在承受過懲罰之後,上主在整本猶太經典the Hebrew Bible,並按其排序)中的最後一句藉波斯王居魯士之口向以色列民呼籲:「yāʿal」(=let him go up!=讓他上去吧!),即呼籲他們回到耶京,重建聖殿,重新開始他們與天主之間的關係。

  因此,容許我大膽補充《若》作者的感想中所漏掉的一點。天主怎樣愛了世界?除了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之外,還有不斷讓我們有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


  我們的天主,也許有時是個嚴父,但絕對是個會給予重新來過的機會的父親。那麼,就我們在四旬期中,除了少做一些東西(如少吃些、少喝些、少花費些、少玩樂些)之外,也多做一點事──多找機會嘗試讓別人、讓自己、甚至讓天主與我們重新開始的機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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