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言啟航
乙年四旬期第二主日
信德之父 『殺』子之徒
梁展熙
每年的四旬期第二主日,禮儀主題都是耶穌顯聖容。三部對觀福音對這件事的記載,雖有小異,唯仍有大同。除了耶穌的容貌當然的變化外,還有那道天外來音:「這是我的愛子,你們要聽從他!」(谷9:7)。這句話,聽起來威風得很。再加上衣服變得雪白和天上雲彩,這一幕似乎就在耀武揚威的樣子。這一切合起來,似乎更適合在復活節來讀。那麼,今天的讀經為正在四旬期中的我們有何意義?
坦白說,甲乙丙三年的四旬期第二主日讀經中,我覺得這一年(即乙年)的讀經一與福音是最合襯的。一方面當然是學界的說法。天外來音中的「這是我的愛子」一句,似乎呼應亞巴郎獻子一幕開始時,天主所形容的亞巴郎與依撒格的父子情:「你的兒子、你所愛的你的唯一」(創22:2)。因此,基督信仰傳統上就有把耶穌比作《新約》的依撒格的想法。
亞巴郎獻子這一幕,相信大家都會覺得耳熟能詳。不過,若果大家只是藉過往參與彌撒的讀經來認識這幕的話,我奉勸各位定要自行翻開《聖經》再讀一遍。畢竟禮儀基於種種原因,常把故事中的不少部分刪去。今天的讀經一,算是一例。
今天的禮儀這樣做,大概是因為我們的信仰傳統視亞巴郎信德之父,因而有意無意把亞巴郎獻子一段中與他無關的許多節都刪去了。我們習慣視亞巴郎為願意為天主連自己唯一的兒子,即那能夠令天主所許的萬世基業之諾成真的唯一途徑都甘願放棄的人,因此他成為信德之父、甚至萬民之父(見羅4:16-17)。
不過話說回來,究竟亞巴郎有否加害自己的兒子呢?大家想必會對我這問題感到愕然。在這故事之後,依撒格仍有繼續在創世紀中出現,那麼亞巴郎怎會曾加害依撒格?對!的確如此。問題是,在禮儀略去了的第十九節中,作者只提到亞巴郎自己從山上下來,自己回到暫居地巴爾舍巴。這節原文用的動詞乃第三人稱單數!換言之,依撒格並沒有與亞巴郎一起下山!
猶太傳統早就思考過這問題。第十一世紀的著名拉比勒士(Rashi)曾提出,可能在亞巴郎手執屠刀之時,天使來得太遲,為父者已手起刀落,割破親兒喉嚨。天使有見及此,在亞巴郎因被困公羊而分心之際,趕快把依撒格送往伊甸園,待三年之後他痊癒之後,再把他送回去【註一】。雖然這只是猶太教對聖經故事的通俗演義,並不足信,但也不失為一次值得欣賞的釋經嘗試。
更重要的是,勒士提出了一點:亞巴郎傷害了依撒格。儘管亞巴郎可能沒有親手傷害親兒的身體,但無疑他是傷害了他的心靈,以及他們父子之間親情。他們不單沒有一起下山,而且自此之後,依撒格就再也沒有與亞巴郎對話過。可以說,亞巴郎既沒有失去依撒格,卻又失去了依撒格。
話說回來,當我們專心地讀《馬爾谷福音》時,不難發現,《谷》筆下的耶穌與依撒格何其相似。至少,在四福音中最早成書的《谷》中,耶穌在十架上的最後一句話,並非「完成了」(若19:30)或「父啊,我把我的靈魂交在你手中」(路23:46)之類有種大功告成的成功感的說話,而是「我的天主,我的天主,你為什麼捨棄了我?」(谷15:34)。事實上,這大概是《谷》原來版本中,耶穌所說的最後一句說話(因為據學界考證《谷》原本終於16:8,及後的數節為後人所加)。雖然我不敢說《谷》作者會認為耶穌在復活之後會對天主懷有恨意;但我至少敢說,在他人生的盡頭,耶穌經歷過依撒格的錐心之痛。
也許這才是耶穌顯聖容的真正意義,這也是為甚麼耶穌在顯過聖容──其實本義應該是改變容貌(transfiguration)──之後,馬上與三徒提起自己將會受苦受難的事(谷9:9;另見瑪17:9)。耶穌沒有選擇以《新約》的亞巴郎的身份出現,反而是以《新約》的依撒格的身份出現。祂沒有站在傳統視為英雄、視為偉人的那一方,卻站在身為受害者(儘管施害者是迫不得已)更同時被世界忘記了他曾受過錐心之痛的人的一方。也許這也是耶穌顯聖容對身處四旬期的我們的提醒。我們有否遺忘了被至親傷害過的人?我們有否慣於傳統或歷史所歌頌的偉人,而忽視了那些被此等偉人有意無意傷害了的無辜者?我們也許沒有能力、也沒有如此的不幸,如耶穌般去經歷這種事,但至少,正眼注視他們,是我們可以踏出的第一步。
【註一】:見Yaakov
Culi, The Torah Anthology, Volume 2 (New York: Maznaim, 1977), 34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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