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6日 星期五

【聖言啟航】 瞎眼看清 有目無明

聖言啟航
梁展熙
常年期第三十主日

瞎眼看清 有目無明



插圖:William Blake  (1757–1827).
Christ Giving Sight to Bartimaeus. @ Yale Center for British Art.

今天福音選讀的主角巴爾提買,是個失明的人,盲人。在軀體的層面講,他甚麼也看不見。然而,一直在這馬爾谷年每個主日連續地讀《谷》的我們不禁要問,真正看不見的,究竟是這個雙目失明的巴爾提買,還是另有其人?

耶穌與巴爾提買相遇時,巴爾提買「正坐在路旁行乞」。在今天社會中,有社會保障、市民關心、科技幫助,但盲人的生活仍有許多困難。在古時,他們的生活情況自然差得多。他們沒有謀生的能力,甚至連自理的能力也沒有,只能行乞。他們切切實實看不見人生的光明。他們沒有希望,只能坐在路旁,靠施捨過活。

可是,這盲丐「一聽說晬納匝肋的耶穌經過,便高聲哀叫⋯⋯」。這個本已生無可戀的盲丐,彷彿突然重拾人生的希望,生命力重燃。但他馬上遇到阻礙:「許多人喝止他,叫他收聲」。一個四肢健全的人,在某件事上要面對群眾壓力,已經十分困難,更何況這個雙目失明,本來在群眾眼中地位就已低得不能不再低的『乞衣』。可是,他深信自己已找到人生的光明,活下去的希望,因此無論再大的壓力,他無懼孤身敵萬眾。他不只是不服從群眾的喝止,而且「他叫得更響亮」。

耶穌聽見了盲丐的呼號,便使人喚他過來。接著,耶穌問他說:「你想我為你做些什麼呢?」。到此,我們就要留意上文下理的重要。耶穌的這道問題,在不久之前才講過出口。大家還記得祂在何時問何人嗎?沒錯,就在上主日,耶穌也曾這樣問過祂的兩位門徒—載伯德的兒子雅各伯和若望。載氏兄弟的答案,是為自己得到榮華富貴。盲丐的答案則是:「請使我看得見!」。

大家也許會問,這盲丐也不過是為求自己身體的殘障得以康復。這樣說,他又如何勝於宗徒們呢?非也。這裏我們既要留意上文下理,也不可忽略敘述中的細節。首先,這盲丐一直只在路旁行乞。他的人生與他的身體一樣,停在一邊,沒有前進。但在他雙眼復明後,他並沒有去為自己謀求更好的物質生活,而是「跟隨祂上路」(參拉:et sequebatur eum in via)。耶穌路往何處?按《谷》的鋪排,下一節,耶穌就榮進耶路撒冷了【註:由於這是聖週的主題,故常年期會跳過】。盲丐也許不知道耶穌具體的命運,也許會有榮華富貴,也許不會有。他沒有過問,也沒有計較,他只是純粹地『跟隨祂上路』。

如果大家還記得兩週前的主日福音選讀,那麼就會發現,被盲丐比下去的宗徒,並不只是載氏兄弟。當時,有位富人問耶穌永生之道。他一生恪守誡命,耶穌遂命他變賣一切布施窮人,然後跟隨祂。他卻不捨,並憂愁地離開。耶穌慨嘆富有的人難進天國,此時「伯多祿(代表所有宗徒)開口對他說:『看,我們捨棄了一切,而跟隨了你』」。這的確是事實,但明顯,他們在計較著他們付出了幾多,然後預算他們應該因而得到幾多。

盲丐是個『乞衣』,他身無長物。他唯一擁有的,就是他的白天墊地寒夜裹身的長衣。在耶穌喚他前去時,他馬上跳起前往。按《谷》描述,他並沒有先收好他唯一的長衣帶著身上然後往耶穌跟前去。在他雙目復明後,他也沒有回去路旁先收好長衣帶著然後才跟隨耶穌。更重要的是,他並沒有對耶穌說:『看,我連我唯一的長衣都捨棄了,來跟隨你』。他捨棄了的,就捨棄了,並沒有再放在心上。也許,倒過來想,如果捨棄了的,付出了的,一直放在心中記數計算,那究竟是不是真的付出,真的捨棄?

從整部《谷》的結構來說,治好盲丐這一幕也相當重要。這是《谷》中耶穌最後一次以大能治好人,也是耶路撒冷之外的最後一幕。換言之,這是從耶穌公開傳教的生活轉入耶穌榮進耶京的轉拆點。如果大家有印象,在《谷》中耶穌較早前也治好過一位(貝特塞達城的)盲人(8:22-26)。在《谷》的脈絡中這也是重要的一幕,因為耶穌替這位盲人開眼之後,就首次向門徒們預言默西亞的受難和復活。可以說,從這首尾呼應推論,這部分(8:22–10:52)的重點就是「開眼」:認清耶穌的身份,真正地了解「默西亞」這身份的意義。

遺憾的是,正如《谷》一直的描述,與耶穌日夕相處,天天聽教的宗徒們,總是對耶穌的身份一知半解。伯多祿肯定耶穌是「默西亞,永生天主之子」,卻只在意其光榮而不接受其苦難。宗徒們或者彼此計較,誰的地位更高,份位更大。

當然,耶穌沒有與他們計較。祂仍讓他們留在身邊,盡力繼續使他們明白自己。但我認為,盲丐讓我們明白,(心神)貧窮的人跟隨耶穌的容易之處,在於他們並不計較自己(曾經)擁有甚麼,付出過甚麼,他們只一心跟隨那使他們開眼的光,走在往加爾略山去的路上。

2018年10月19日 星期五

【聖言啟航】 人性望高處 上善往低流

聖言啟航
梁展熙
乙年常年期第廿九主日

人性望高處 上善往低流


聖羅梅洛總主教主持彌撒時遇刺浴血

《谷》花了不少篇幅描述各門徒的心思如何與社會人性無異。他們依舊看輕社會上地位低微的人;他們一直希望光榮披身,萬眾恭順。他們雖然放棄了當時的整副身家來跟隨耶穌,卻從來相信只有榮華富貴才是生命完滿、 上主祝福的徵兆。因此,在《谷》中,耶穌也必須多次點出,這並不是基督徒的根本。

今天福音選讀(10:35-45)的開始,是載伯德兩兒雅各伯和若望請求享受耶穌光榮的左右大位。但我們先要問,這場請求發生於何處?發生在甚麼時候?答案就在福音選讀之前的三節(32-34節)。「那時,他們在路上,要上耶路撒冷去」(32節)。這是耶穌最後一次去耶路撒冷。換言之,耶穌這次上路,是要去面對羞辱苦難和十架死刑。旁述接著描述上路的畫面,值得大家合眼構想:「耶穌在門徒前頭走,他們都驚奇,跟隨的人也都害怕」(同上)。

從耶穌的角度來看,祂走在門徒們的前頭。祂慷慨就義,也多少有保護自己門徒的想法。《谷》並沒有告訴我們,耶穌害不害怕;旁述卻明白指出,跟隨祂的人很害怕。他們害怕甚麼呢?

這問題相當重要,因為到這一刻為止,他們肯定尚未意識到,這次他們所跟隨的主將要面對的命運。相反,從三節之後(即福音選讀)載氏兩兒的請求看來,他們以為耶穌此趟赴京就要革命,復興達味王朝,登上達味寶座了。因此,他們才會在此時此刻請求耶穌:「當祢享受光榮時,請賜我們一個坐在祢右邊,一個坐在祢左邊」;也是因此,其餘十人才會聽畢此要求後,心生妒火,「惱恨雅各伯和若望」。

事情如此發展,其實有點諷刺。關鍵在於旁述記錄耶穌上京(32節)後,載氏兩兒求恩(35節起)之前,是耶穌第三次(也是最後一次)預言受難(及復活):「看,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於司祭長和經師;他們要定他的死罪,要把他交給外邦人;這些人要戲弄他,唾污他,鞭打他,殺害他;但三天以後,他必要復活」。耶穌說人子將要「被定死罪」、「被戲弄」、「被唾污」、「被鞭打」、「被殺害」,但載氏兩子(及其他門徒)卻只在意光榮的地位。由此看來,耶穌在回答載氏兩兒的請求—「你們根本不知所求為何!你們能飲我所飲的杯,能受我所受的洗嗎?」—之時,心情自是五味雜陳。

想深一層,耶穌確是革命家。可是,祂要革的,並不純粹是當時的羅馬帝國的命;耶穌真正要革的(之一),是人世間如何思考和運用權力的命。這點可見於耶穌接著對所有門徒所說的話(即短式選讀部分)。先看耶穌對(當時)政權的看法:「那些被擁為國家領袖的人,往往奴役人民;而所謂當權分子,亦往往對人民施壓」。耶穌所處的,是羅馬帝國史上所謂的「羅馬盛世」,史家專稱為「羅馬的太平盛世」(Pax Romana = Roman Peace)。可是,細心想想,這盛世是從何而來?以武力擴展領土,侵佔別國的土地;以武力鎮壓,殺戮人民來「消滅」人民的需要,而不是以關心人民的需要,以因勢利導的方式來疏解民怨。這太平,並不是人人幸福,只是因為人人都不敢不(裝作)幸福,都不敢指出當前政策與治理的不足之處。

因此,耶穌提出具革命性的權力觀:『誰想做大人物,便應作侍應;誰想當眾人的領袖,便應作眾人的僕役」。在現實社會中,「大人物」和「領袖」,都是發施號令的人。但歷史上不少的「大人物」和「領袖」,所作的決定,多少是為了保住或追求更多的權力,多少是為滿足自己和同派系的人的慾望和尋求更多的利益,又有多少才是真正為眾人謀福祉的呢?相反,「侍應」和「僕役」,本質上就只有以他們的「客人」和「家主」為中心,了解他們的需要,並滿足他們的需要;而不是把自己的意志加諸其上。耶穌指出,這才是行使權力最好、最合適的方式。教宗方濟各在慈悲禧年的一篇教理講授中所提到的,與耶穌的話相呼應:「當你忘記了你自己,只想著別人的時候,就是愛!透過為門徒洗腳,主耶穌教導我們如何成為僕役,好像祂成了我們的僕役,成了我們每個人的僕役一樣」(Jubilee audience, March 12, 2016)。

耶穌可不是『講就天下無敵,做就有心無力』之流:「須知人子不是來受服侍,而是來服侍人,並且交出性命,作為大眾的贖價」。走筆至此,想起上週獲封聖的羅梅洛總主教(Óscar Romero)。他於1977年2月就任聖薩爾瓦多總主教後,多次抨擊軍政府屠殺平民,並呼籲軍中基督徒士兵出於信仰而不從軍令。最終於1980年3月23日在主業團所辦的退省中主持彌撒時,在講道後被軍政府派殺手射殺。願意放下身段,注視眾人所需的,滿足眾生所求的,才是真正的領袖。你願意走在耶穌身旁,一起往耶路撒冷去嗎?


2018年10月12日 星期五

【聖言啟航】 放不下 怎逍遙

聖言啟航
梁展熙
乙年常年期第廿八主日

放不下 怎逍遙



Heinrich F. Hofmann, Christus und der reiche Jüngling,
1889, Riverside Church, New York 

相信在今天的福音選讀中,大家最記得的,大概是這一句:「一隻駱駝穿過針孔,比一個有錢人進天主之國還容易呢!」。因此,驟眼看來,耶穌把「有錢」和「天主之國」對立起來?但,耶穌意真在此?更重要的是,耶穌真的意只在此?

福音選讀的開始,是有個人跪在耶穌面前,問祂:「我要做甚麼才能獲得永生呢?」。某程度上,這是每個人都會問的問題:『我要做甚麼才可一直好好活下去?』或『我要怎樣做才可一直走在對的路上,不會落入困死的局面?』。

要走在對的路,當然首先就是不要走錯了路。所以,耶穌馬上提到一系列的誡命:「不可殺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證供,不可欺詐,應孝敬你的父母」。簡單來說,就是『十誡』。在守誡命方面,這位求教之人是無可指摘的。他回答耶穌說:「這一切我自幼便已遵守了」。聽畢,耶穌很是歡喜。既然他已經順利掌握這第一個層次,耶穌自然希望他更進一步。

顯然,耶穌認為,要好好活出人生,單單守法,既使連小惡也沒有犯,仍不足夠。祂對求教之人說:「你還缺少一件事,你回去把你所有的一切變賣,並施捨給窮人,你便會積寶於天;然後來跟隨我」。這一步,他跨不出:「他一聽這話,就面帶愁容,憂傷而去」。他為何功虧一簣呢?《谷》同樣藉旁述作出解答:「因為他有很多財產」。

《谷》作者明顯地認為,捨不得自己的財產,是這位富人不願跟隨耶穌的最主要理由。這很可能是正確的。但至少還有一個可能性,是因為耶穌的要求與他自小所學的猶太傳統完全相反,以至他接受不了(或以此為藉口來說服自己不接受)。理由有兩點。

理由一)富人在聽完耶穌要求之後的反應,先是(原文)「stugnazō」,《澳門主日彌撒》和《思高》都譯作「面帶愁容」,其實這動詞也有「驚駭」(則27:35; 28:19; 32:10;《思高》譯;下同),又可指暴風雨之前的昏地暗(見瑪16:3)。富人接著的反應是「lupeō」,《澳門》和《思高》都譯作「憂傷」,但其實這動詞也有「大怒」(如見創4:5;撒上29:4)或「受苦」(伯前1:6)又或「心亂」(羅14:15)。換言之,富人的反應,除了「面帶愁容,憂傷而去」之外,也有可能是『面帶驚駭,大怒/心亂而去』。

後者的解讀之所以有可能,是因為耶穌所說的幾乎完全違反猶太傳統。按猶太傳統,擁有財富,乃上主的祝福。財富愈多,代表所得到的祝福愈多。舉數例:「使人致富的,是上主的祝福;營營的辛勞,卻寸金不增」(箴10:22);「上主使人窮,也使人富」(撒上2:7);「只要你謹守上主你的天主的誡命[⋯⋯]上主必使你滿享幸福:兒女眾多,牲畜繁殖,地產豐富」(申28:9-11)。這些《舊約》中的句子,就字面看來,都帶有:財富最終不在於人自己勞碌工作了多少,而在於上主的祝福。由此,猶太(民間)傳統倒果為因,認為凡是(甚或:只是)有財富的,都得到天主的祝福。可是,現在,耶穌卻說,得到「永生」—上主所能賜予的至高無上的祝福—的不二法門,竟然是捨棄他所有財富!雖說捨不得富裕的生活大概是富人放棄追隨耶穌的主因,但耶穌的教導對當時的猶太人的刺耳程度,並不容小覷。

理由二)門徒們的反應。在富人離開後,耶穌就此事作結:「富人多麼難進天主之國啊!」。門徒們聽到耶穌此句的反應是:「很感驚訝」。耶穌接著說:「一隻駱駝穿過針孔,比一個有錢人進天主之國還容易呢!」。門徒們此時的反應是:「更感驚訝」,以致「他們彼此說:『這樣,誰還能得救呢?』」。很明顯,他們一直以為有財富,就是得救的象徵。也許這就是為甚麼,門徒們一直暗裏希望自己在耶穌光榮【他們以為是復國】時居首位,坐御座左右。

回過頭來,今天福音選讀的訊息何在?是要每個基督徒都把自己的儲蓄財富都變賣淨盡,然後一窮二白的過活嗎?也許未必。在耶穌的『名句』之前,祂還說了一句話:「信靠錢財的人多麼難進天主之國啊!」。換言之,這裏的關鍵,或者最終不在「錢財」,而在「信靠」二字。

無論是基於純粹享樂的考慮,還是因為其猶太傳統背景,他把自己人生的依扙,全部押在他的「財富」身上,或更好說,押在他自己的努力、付出、作為、成就之上;不論是工作勞碌,還是對宗教法律的恪守。言則,他最終信靠的,是自己,而不是上主。

人天生渴望自己的生命能夠邁向無限。那麼,要信靠的,就唯有是生命之源本尊,而不是那只在活出生命的我自己。要讓自我進入永生,就先要死於自我。要得到自我生命的完滿,就先要放下自己,當然也更要放得下所有束縛著自己的事物,包括金錢。

遵守禮法,固然重要。但天主的祝福,更著眼於我們有否犧牲自己來關懷那些得不到關懷的弱勢中人。我們對其他人—其他天主的肖像—大方,天主斷不會待薄我們。

2018年10月6日 星期六

【聖言啟航】 人間有晴雨 旭日暖無改

聖言啟航
梁展熙
乙年常年期第廿七主日

人間有晴雨 旭日暖無改



今天的讀經主題,驟眼看來,焦點就在於「婚姻不可拆散」。然而,如果大家會在讀經之後細心品味字裏行間的話,也許就會發現,禮儀在讀經背後埋下了一個更宏大的伏筆:天道有情,人心寡恩。

無論如何,讓我們先從最顯眼的議題開始。福音選讀的開端提到,有些法利塞人前來試探耶穌,問道:「許不許丈夫休妻?」。為甚麼這是試探呢?事實上,在申24:1-4中,梅瑟並沒有明文直接准許休妻。梅瑟只是接受了有(不少?)以色列民(僅男性)休妻的事實,因而就休妻後的狀況作出規範而已。因此,一方面,梅瑟法律確實並不禁止休妻;但另一方面,梅瑟也絕不喜見人人休妻的狀況。可以說,他只是默然接受現實地默許休妻罷了。

所以,耶穌並不直接回答法利塞人的試探提問,反而是用猶太拉比傳統中常用的招式:反問。祂反問他們說:「梅瑟吩咐了你們什麼?」。他們自然要答:梅瑟允許。但耶穌不願就此作罷。祂超越法律條文,回到『立法原意』:「這是為了你們的心硬,他才給你們寫下了這條法令」。這裏的「心硬」究竟所指為何?這就要從梅瑟『默許』休妻的條文說起。

申24:1-4中所提到的休妻,理由是「難堪的事」(《思高》譯)。原文的字義是「裸露之事」。這不一定與身體上裸露有關。在《舊約》中,此詞既用作「大便」的委婉詞(見申23:15中《思高》譯:「討厭的事」);甚至指政治上的背叛:在撒烏耳為達味設的「鴻門宴」(撒上20:24-34)中,因他兒子約納堂早早放走了達味以致功敗垂成。撒烏耳因而斥責自己的兒子「羞辱你母親的私處」(《思高》譯)。簡言之,我們並不知道《申.廿四》中的「難堪的事」確指何事。我們唯一肯定的是,這與紅杏出牆無關。因為妻子不忠,《申》在兩章之前已有規定:以死論罪(申22:22-24;另見肋20:10)。事實上,《拉丁通行本》也只把休妻理由譯為「aliquam foeditatem」,即「一些很令人不快的、非常討厭的事」。保祿的法利塞老師加瑪里耳的祖父,拉比的一大宗師希耳里(Hillel),甚至認為這可廣義地理解為任何使丈夫不快的事(Gittin 9:10)。

一對伴侶,假若只是為了外貌和體態而在一起,或只重視激情,那麼,情到濃時,的確打罵都是情趣,但歲月無情之後,緣份不再,可能就會連關心都覺得厭煩。這自然是人的心硬。這就把我們引入耶穌對法利塞人試探的回答的第二部分:「但是,從創造之初,天主造了他們一男一女。為此,人要離開他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為一體,以致他們再不是兩個,而是一體了」。從讀經一可知,耶穌這段話是來自《創》中的第二個創世敘述(2:4-25)。耶穌先概括天主的創造:男性和女性(參拉:masculum et feminam);接著,祂大概引述《創》旁述在總結天主創造男女一段敘述的結語。

讓我們扼要地看看這段創世敘述。按《創・二》所述,上主天主先造男人,把他放在樂園中。未幾,上主天主便認為:「人單獨不好」;因此,祂便決定要為當時孤獨一人的亞當造個「與他相稱的助手」(18節;《思高》譯)。這詞的本義其實是「與他相對應的幫助」(參拉:adjutorium simile sibi)。由此可見兩點。首先,按天主創造的本義,伴侶的結合是為了讓人不再單獨。此外,更為重要的人,兩人應該在不再單獨的人生路上互助幫助,彼此扶持。所以,耶穌最後說:「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天主想必不樂意見到一對原本愛得火熱、山盟海誓的伴侶,最終由愛生恨,各走各路。然而,空留婚姻之名,但卻任由同枱食飯各自修行,甚至同床異夢,貌合神離,難道又不是伴侶雙方自行慢性地拆散天主的結合?

在本文開始時提到,今天的禮儀主題有比「婚姻」更宏大的框架。這點可見於讀經的選擇。假若禮儀只希望今天集中思考「婚姻的不可拆散性」,那麼禮儀理應在讀經一中讓我們聽到梅瑟的休妻律,禮儀也無需在福音選讀中包括接下來的一段:耶穌接納並祝福兒童。這並不只是一段小插曲。福音作者曲線地在表達一個道理,這也是禮儀所埋的伏筆。

關鍵在於對比:耶穌後來接納了並祝福了兒童,但起初門徒們卻「斥責」他們。即使是門徒們,也只停留在人世間的看法和計算:小孩畢竟不是重要的,他們妨礙大人討論,把他們打發便算。但天主卻接納他們。回頭來看,法利塞人的「試探」、夫婦的「離異」、以及門徒們對兒童的「斥責」,都反映出他們的心硬。天主對人的願景卻是:在人生路上結伴同行、接納無關痛癢的小子。

法利塞人試圖以法律條文來試探耶穌,但耶穌卻提醒他們要回到天主創世的初心:一個以愛為中心的世界。計算法律的對錯,容易使人心硬;只有學習天主那毫不計較的心,關係才走得長久。










2018年9月28日 星期五

【聖言啟航】 不問異己歸主名

聖言啟航
梁展熙
乙年常年期第廿六主日

不問異己歸主名



先教宗真福保祿六世與大公宗主教雅典納哥拉一世
於1964年1月攜手同在聖地舉行大公祈禱禮;
雙方並於翌年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結束前一天發表聯合聲明
一同撤回約一千年前彼此的絕罰令。

在上主日,耶穌告誡門徒們:基督徒之道,首先,不求居先,而求從末,藉服侍他人效法基督的愛;其次,禮待草介如主,效法基督不求回報的愛。其實,按《谷》所載,這段師徒對話尚未結束。今天的福音選讀,耶穌將繼續借對話向門徒們—以及我們—揭示「基督徒之道」。

接續這段對話的,是若望的匯報:「老師,我們看見一個人用祢的名驅魔,便阻止了他」。他們的理由是:「因為他並非我們的人」。這種圈子的劃分,異己的對立,在不同的人際關係中實屬常見,包括基督徒之間。大家本為同一目標努力,彼此侍奉同一主名,到頭來,對方做了好事,幫助了一些人從生命的困難中走出來,卻因為對方並非自己陣營就口誅筆伐,甚至逼令遏止。這做法,是人的自然反應,但耶穌卻並不認同。

耶穌反對若望等人做法的理由,非常有邏輯:「你們不應禁止他,因為沒有一個人用我的名行了奇蹟後,就會隨即誹謗我的」。由此,我們也看到耶穌本身和門徒們之間側重點的不同之處。門徒們著眼的是「他並非我們的人」,耶穌在意的卻是「用我的名行了奇蹟(幫助了別人)」。由此看來,耶穌想要提醒門徒們,不可把任何一個(基督徒)「團體」想得比耶穌的名字更重要。換個角度講,耶穌的名號並不受限於某個基督徒團體。無論是我的還是別的團體,只要是因耶穌的名而幫助了別人,讓別人能活出更美好的人生,都是很好。耶穌的名字並不是專屬於某個基督徒團體的,更不由任何人所壟斷。

這種異己的心態,並不始於基督徒時期。按今天讀經一所截選的一段《戶》所述,上主要把原本只賦予梅瑟的神恩,分施給七十長老。其中二人並沒有在儀式中出現,神恩卻仍「降到他們身上」,他們更在說預言。有見及此,若蘇厄便請求梅瑟阻止他們。梅瑟卻回答說:「你竟為了我而嫉妒別人嗎?但願全體天主子民都成為先知,也願他們身上都有天主的神能傾注!」

嫉妒,由你我異己之分而生;一般來說,成於「你有我沒有」的執著。然而,更差勁的是:「只可我有,你(和其他人)都不可以有」。遺憾的是,今天讀經提醒我們,成了天主子民,並不一定就可以對嫉妒免疫;相反,只有稍有不慎,反而更容易跌入陷阱。

除了提醒我們不要追求神恩上的壟斷外,今天的讀經也提醒我們不要獨佔天主在物質上的恩賜。當然,一個人努力工作,一分耕耘一分收穫;甚或獨具慧眼,投資得利,無可厚非。但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偷呃拐騙固然不可,但同樣令人咬牙切齒的,還有《雅各伯書》所指責的情況:「工人們為你們的田地收割,你們卻剝削他們的工資,這(被扣起的)工資正在呼冤,而收割工人的哀號,已進入萬軍上主的耳朵」。

這看來也是現今資本主義社會運作中常見的問題。誠如由宗座信理部及教廷促進整體人類發展部得到教宗方濟各批准於本年一月六日發佈的文件《Oeconomicae et pecuniariae quaestiones:關於當下經濟—財務系統一些方面的道德考量》所指出,在勞資關係中,為了各路資本所要求的利潤回報最大化,最先犧牲的經常是勞工的收入(第15段)。在這議題上,《雅》的措詞意味深遠。在《創》中,向上主呼冤的是枉死在兄長加音手下的亞伯爾的血;在《雅》中,向上主喊冤的卻是被僱主巧立名目剋扣的工資。從某意義上來說,剋扣員工所應得的,等於慢性謀殺員工(及其家人)的性命。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這既是古今常見的人造悲劇,也是《雅》以及教會傳統所堅決批評的。

的確,無論財富還是神恩,人都沒有壟斷獨享的權利。這就是耶穌在福音中後半段所列舉的嚴苛後果的因由。不少譯本的翻譯「引/使⋯⋯犯罪」,是來自原文「skandalizein」,本義是「使⋯⋯跌倒」。由按《谷》所載耶穌結束這番教導的結語來看(禮儀從略),耶穌這裏並非泛指所有的人性過失,而是特別針對對於神恩、對於祂的名號的專擅。耶穌的結語如下:「鹽是好的;但鹽若成了不鹹的,你們可用什麼去調和它﹖在你們中間當有鹽,又該彼此和平相處」(谷9:50)。

耶穌的訊息,看來全在最後一句。基督徒團體間的彼此嫉妒,互相比較,甚至要求「只有自己可以有,可以這樣做;別人全都不可」的專擅主名的做法;以及基督徒僱主為獨享利潤的做法,斷會使人質疑天主國度的可信性,使人在邁向天主國度的路上跌倒。這樣的事絕對不可發生。為了避免此等惡行,耶穌以挖眼砍手軟腳的嚴重性來警告。既然天主對我們每個人都如此慷慨,我們又何必彼此計較?

2018年9月14日 星期五

【聖言啟航】 名同實異 人慮天思

聖言啟航
梁展熙
乙年常年期第廿四主日

名同實異 人慮天思



James Tissot (1836–1902). “Rétire-toi, Satan”.  Brooklyn Museum.

不知大家有沒有類似的經驗:你正和人對談,你們提到同一個名字或同一件事物,但你們對這名字或事物的理解卻有如完全不同的兩回事。這正好描述了今天福音中所發生的事,但當然意義就要深遠得多。

今天的福音選讀,是關係耶穌與門徒們之間對話的一部分。他們一直在旅途中,路上有講有笑乃平常不過。言談間,耶穌突然問了一道相當認真的問題:「人們說我是誰呢?」。不要少看這道問題。在《谷》筆下,這問題出現在福音中大約正中的位置,而且,他們正從十城區(見上主日)往斐理伯凱撒勒雅下去。沒錯,他們正由北向南往耶路撒路走去。我們都知道在耶路撒冷將發生甚麼事,但在《谷》中的門徒們卻尚一無所知。按《谷》所載,此時耶穌公開傳教的生活已完成了一半,祂大概也想知道自己在群眾心中是個怎樣的人。

按門徒們的回答:「有人說你是洗者若翰,別的人說是厄里亞,還有人說是先知中的一位」。這答案並不令人意外。事實上,早在耶穌派遣十二門徒二人一組外出傳教後,黑落德王也聽到相同的匯報(見6:14-15)。因此,我猜耶穌的第一條問題只是熱身,耶穌真正想問的是:「你們說我是誰呢?」。的確,道聽途說,人云亦云的是一回事;這群日夜跟隨自己,親耳聽過祂的教導,親眼看過祂的奇事的人,又對自己有多少了解?伯多祿,以及其他門徒,似乎都感受到,與上述的大人物相比,耶穌的身份更深藏不露。再根據當時的猶太信仰傳統,那麼耶穌就只可能是那一位了。所以,伯多祿回答說:「你是默西亞」。

問題來了!何謂「默西亞」?大家也許都知道,「默西亞」一詞音譯自希伯來(亞拉美)語形容詞「Māšîăḥ」,本義是:被傅油的(anointed)。在以色列民族伊始,傅油是委任派遣儀式的一環,代表受傅的人獲上主揀選,以履行獲派的任務。早期(在古以色列進入君主制之前),先知和司祭皆藉傅油而立。後來,在選立君王時,也以傅油確認。隨著以色列—猶太傳統發展,傅油的象徵最終轉向並集中於王權。因此,「受傅者」(音=默西亞)自主前第二世紀起在猶太人心中就只限於指他們相信上主終要從達味血脈中指派一位以復興以色列王國的君王。可以說,在伯多祿(以及其他門徒)心目中的「默西亞」,就是肩負民族復興使命的政治軍事領袖(當然,古時並無政教分離的概念,這領袖身份自然也包括其宗教層面意義)。

不過,耶穌顯然要他們放棄他們固有對「默西亞」的理解。在伯多祿宣認「你是默西亞」之後,耶穌馬上「教導」(原文:didaskein;參拉:docere)他們。異於傳統的想象,按耶穌的教導,「默西亞」並不是統領三軍,以暴易暴,位高權重,一將功成萬骨枯,享盡榮華富貴的君王;相反,「〔默西亞〕必須受許多苦,受長老、司祭長和經師遺棄,且被殺害,但三日後必要復活」。可是,耶穌才剛教導完,「伯多祿將耶穌拉到一邊,設法『諫阻』祂」。

把伯多祿的行動譯作「諫阻」(或《思高》:諫責),其實並不準確。「諫」,是臣下為免皇帝犯錯而作的勸說。但如果我們回到原文,伯多祿的行動其實更為嚴重。原文中伯多祿要「epitiman」耶穌。事實上,「epitiman」也出現在福音選讀別處:耶穌「在眾門徒面前『責斥』伯多祿」中的『責斥』,原文同樣是:「epitiman」。換言之,伯多祿其實並不只是「諫阻」耶穌,而是「斥責」耶穌。伯多祿只要光榮的「默西亞」而不要苦難的「默西亞」。對耶穌來說,這就成了「撒殫」!

話說回來,伯多祿的衝動是可以理解的。他們一行人拋棄了一切,包括:職業、父母、妻子、兒女,來跟隨耶穌。當時他們日思夜想,追隨耶穌可出人頭地,希望成為「最大的」(見9:33),要求在光榮中成為君王的「左右手」(見10:35-45)。即使在耶穌死而復活之後,在祂升天前的一剎他們還在問:「主,是此時要給以色列復興國家嗎?」(宗1:6)。可見門徒們對「默西亞」的理解,其實一直停留在政治軍事(也包含宗教)層面。但現在耶穌卻告訴他們,祂心中的默西亞將不為當時宗教體制擯棄,並將以死告終(此二者對伯多祿來說也許打擊太多,以致他聽不了最後那一句)。他們大概接受不了。

然而,耶穌要門徒們明白,要領受光榮,就要先接受苦難;縱然趨吉避凶,愛樂惡苦乃人性使然。正正因此,耶穌才責斥伯多祿說:「因為你所思慮(phronein;拉:sapere)的,不是天主的事,而是人的事」。耶穌更要他們了解,「默西亞」無關征服世界,而是以愛打動眾生,所以祂對群眾和門徒說:「人縱然賺得了全世界而賠上自己的靈魂,為他有什麼益處?」(36節;禮儀從略)。

因此,《雅各伯書》教導其讀者,信顯於愛(「善行」),愛見諸行。默西亞並無免卻十架的光榮,世上也沒有無需付出的愛。

2018年9月7日 星期五

【聖言啟航】 口耳不開言何通

聖言啟航
梁展熙
乙年常年期第廿三主日

口耳不開言何通



刊於:澳門《號角報》2018年09月07日

按《谷》所載,耶穌宣講的中心,是「天主的國」。誠如上主日耶穌被法利塞人以規矩禮法來挑戰時,耶穌的回應所指出,這國度特別講求人內心的真正想法(見7:6, 15, 19, 20)。這並不是說外在的規範一無是處,要棄如敝屣;但過份拘泥於外在規範,反而忽略內心的美善,卻並非天主的國的理想。今天的福音選讀,看似只是耶穌治好一個又聾又啞的人的一幕。但其實,在《谷》中,耶穌對個別的人行具體的事往往對古往今來的基督徒都有啟迪作用。今天的這段敘述,即為一例,為我們點出有關天主的國的一些特質。

按選段所述,有個又聾又啞的人被帶到耶穌面前,以期他得痊癒。有個小細節值得我們留意:「耶穌把他帶到一邊,離開群眾」。耶穌顯然不想公開地行治癒。從耶穌接下來的行為和發言看來,祂不希望群眾把祂的治癒視為魔法。總之,經過一系列的程序(手指入耳,口水抹舌)之後,耶穌對他說(《谷》保留了耶穌用的亞拉美原文):「厄法達」,意思是:「開啟吧!」(be opened!)。藉此,耶穌恢復了他聽和講的能力。但值得留意之處,尚在後頭。

在耶穌打開聾啞之人的口耳,接通他與其他人交流的渠道之前,他彷彿被重重圍牆所困,無法與外面的世界有任何溝通。他既聽不見外面世界的聲音,也表達不了自己的心思念慮。耶穌以一系列的行動與說話治好他之後,他「的耳朵立即開了,舌頭也靈活了,並且講話清楚」。這並不是僅僅的治好了他身體功能的一兩項殘障;可以說,他的整個人生得以重生。無怪乎群眾不勝驚訝地說:「祂使聾人聽見,又叫啞吧說話」。

這件大能的象徵意義不言而喻。這位又聾又啞的人原本既聽不懂別人,也無法使別人明白自己。他不能與其他的人溝通。換個角度看,面對天主,我們每個人某程度上都是個又聾又啞的人。我們聽不到(懂)天主的話,也不能(想)向天主表達自己。人要獲得與天主溝通的能力,就必須被轉化。耶穌來到我們中間,不單是宣講天主的心意,更轉化我們,賦予我們與天主溝通的能力。因此,我們在今天的福音選讀所聽到的,不僅僅是耶穌消除了某個人身體上難以承受的殘缺,我們更是見證著耶穌所進行的轉化世人的一個具體象徵。

在某種意義上,這呼應著讀經一所選讀的《依》當中提到的天主的「報復」、「賞報」。這裏指的並不是廣義的、天主要施於每個人的「賞善罰惡」。《依.卅五章》是上主對主前第八世紀被亞述充軍的以色列子民所講的激勵說話。這裏的「報復」,指的是上主會『懲罰』亞述,體現於亞述帝國的覆亡;而「賞報」,自是被充軍者可回到家鄉,得享自由。要走這條回家路,上路者的身體狀況自然是十分重要的,上主因此使他們身體回復到最佳狀態:盲人復明、聾人耳開、跛者跳躍、啞者高歌。此外,路途本身是否凶險也是具決定性的,因此曠野有水、沙漠湧河、焦土化湖、旱地出泉,而且一路上並不會有獅子猛獸傷害上路回鄉的人(參8節;禮儀從略)。

當然,要在邁向天主所定的目的地一路上順順利利,除了身體和路途狀況之外,同行者之間的關係也至關重要。即使是身體上完整的人,也最容易生成人性的最大殘疾:以計算心理待人。這『病』的最常見表徵,就是《雅各伯書》中所指責的行為:穿金戴銀的就刻意招呼,窮人卻隨便打發。作者寫道:「這樣,你們豈不是私下對人分彼此,當起心術不正的法官?」

這弟兄姊妹間相處之道的關鍵,就在讀經二選段的開首:「你們既已信仰了光榮的我主耶穌基督,對待別人就不該再因貌而異」。換言之,就是以心、以誠相待。要看破人表面的華衣美服或身家地位。正如在天主眼中,一個人的價值不在於他擁有的名利地位;相反,每個人的尊榮(dignity)都是同等的,每個人都是天主的子女。因此,尊榮愈容易受到損害的人—貧窮的人以及弱勢的人,天主離他們愈近,因為他們的尊榮愈需要受到保護。

話說回來,要看破表象而尋求內在,也確實不容易。縱然群眾都因耶穌治好那位本來又聾又啞的人而「不勝驚訝」,並給予正面回應:「祂所做的一切都好」。只可惜,到頭來他們都只停留在表象:「祂使聾人聽見,又叫啞吧說話」。他們並沒有意識到,這標誌著更重大、更深層次的事:天主國度的臨現。讓我們都好像福音中那位又聾又啞的人,接受耶穌的命令,打開我們的心,接受耶穌藉十架德能所成就的轉化,並讓耶穌打開我們的心耳,以心『聆聽』這位取了血肉的天主聖言,並接受耶穌靈活我們的『舌』,以身宣講天主聖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