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言啟航
梁展熙
乙年常年期第廿九主日
人性望高處 上善往低流
聖羅梅洛總主教主持彌撒時遇刺浴血 |
《谷》花了不少篇幅描述各門徒的心思如何與社會人性無異。他們依舊看輕社會上地位低微的人;他們一直希望光榮披身,萬眾恭順。他們雖然放棄了當時的整副身家來跟隨耶穌,卻從來相信只有榮華富貴才是生命完滿、 上主祝福的徵兆。因此,在《谷》中,耶穌也必須多次點出,這並不是基督徒的根本。
今天福音選讀(10:35-45)的開始,是載伯德兩兒雅各伯和若望請求享受耶穌光榮的左右大位。但我們先要問,這場請求發生於何處?發生在甚麼時候?答案就在福音選讀之前的三節(32-34節)。「那時,他們在路上,要上耶路撒冷去」(32節)。這是耶穌最後一次去耶路撒冷。換言之,耶穌這次上路,是要去面對羞辱苦難和十架死刑。旁述接著描述上路的畫面,值得大家合眼構想:「耶穌在門徒前頭走,他們都驚奇,跟隨的人也都害怕」(同上)。
從耶穌的角度來看,祂走在門徒們的前頭。祂慷慨就義,也多少有保護自己門徒的想法。《谷》並沒有告訴我們,耶穌害不害怕;旁述卻明白指出,跟隨祂的人很害怕。他們害怕甚麼呢?
這問題相當重要,因為到這一刻為止,他們肯定尚未意識到,這次他們所跟隨的主將要面對的命運。相反,從三節之後(即福音選讀)載氏兩兒的請求看來,他們以為耶穌此趟赴京就要革命,復興達味王朝,登上達味寶座了。因此,他們才會在此時此刻請求耶穌:「當祢享受光榮時,請賜我們一個坐在祢右邊,一個坐在祢左邊」;也是因此,其餘十人才會聽畢此要求後,心生妒火,「惱恨雅各伯和若望」。
事情如此發展,其實有點諷刺。關鍵在於旁述記錄耶穌上京(32節)後,載氏兩兒求恩(35節起)之前,是耶穌第三次(也是最後一次)預言受難(及復活):「看,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於司祭長和經師;他們要定他的死罪,要把他交給外邦人;這些人要戲弄他,唾污他,鞭打他,殺害他;但三天以後,他必要復活」。耶穌說人子將要「被定死罪」、「被戲弄」、「被唾污」、「被鞭打」、「被殺害」,但載氏兩子(及其他門徒)卻只在意光榮的地位。由此看來,耶穌在回答載氏兩兒的請求—「你們根本不知所求為何!你們能飲我所飲的杯,能受我所受的洗嗎?」—之時,心情自是五味雜陳。
想深一層,耶穌確是革命家。可是,祂要革的,並不純粹是當時的羅馬帝國的命;耶穌真正要革的(之一),是人世間如何思考和運用權力的命。這點可見於耶穌接著對所有門徒所說的話(即短式選讀部分)。先看耶穌對(當時)政權的看法:「那些被擁為國家領袖的人,往往奴役人民;而所謂當權分子,亦往往對人民施壓」。耶穌所處的,是羅馬帝國史上所謂的「羅馬盛世」,史家專稱為「羅馬的太平盛世」(Pax Romana = Roman Peace)。可是,細心想想,這盛世是從何而來?以武力擴展領土,侵佔別國的土地;以武力鎮壓,殺戮人民來「消滅」人民的需要,而不是以關心人民的需要,以因勢利導的方式來疏解民怨。這太平,並不是人人幸福,只是因為人人都不敢不(裝作)幸福,都不敢指出當前政策與治理的不足之處。
因此,耶穌提出具革命性的權力觀:『誰想做大人物,便應作侍應;誰想當眾人的領袖,便應作眾人的僕役」。在現實社會中,「大人物」和「領袖」,都是發施號令的人。但歷史上不少的「大人物」和「領袖」,所作的決定,多少是為了保住或追求更多的權力,多少是為滿足自己和同派系的人的慾望和尋求更多的利益,又有多少才是真正為眾人謀福祉的呢?相反,「侍應」和「僕役」,本質上就只有以他們的「客人」和「家主」為中心,了解他們的需要,並滿足他們的需要;而不是把自己的意志加諸其上。耶穌指出,這才是行使權力最好、最合適的方式。教宗方濟各在慈悲禧年的一篇教理講授中所提到的,與耶穌的話相呼應:「當你忘記了你自己,只想著別人的時候,就是愛!透過為門徒洗腳,主耶穌教導我們如何成為僕役,好像祂成了我們的僕役,成了我們每個人的僕役一樣」(Jubilee audience, March 12, 2016)。
耶穌可不是『講就天下無敵,做就有心無力』之流:「須知人子不是來受服侍,而是來服侍人,並且交出性命,作為大眾的贖價」。走筆至此,想起上週獲封聖的羅梅洛總主教(Óscar Romero)。他於1977年2月就任聖薩爾瓦多總主教後,多次抨擊軍政府屠殺平民,並呼籲軍中基督徒士兵出於信仰而不從軍令。最終於1980年3月23日在主業團所辦的退省中主持彌撒時,在講道後被軍政府派殺手射殺。願意放下身段,注視眾人所需的,滿足眾生所求的,才是真正的領袖。你願意走在耶穌身旁,一起往耶路撒冷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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