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7日 星期五

復活 生命的重生;罪赦 人生的重生

聖言啟航
乙年復活期第三主日

復活 生命的重生;罪赦 人生的重生


梁展熙

  上主日禮儀讓我們按時序地讀了《若望福音》中遲疑不信的多默的故事。按《若》的脈絡此事發生於耶穌復活後八天。禮儀日子與福音敘述的日子吻合。但今天就不同了,復活主日已距離我們十四天了,禮儀反而讓我們回到耶穌復活的那一天,就是《路加福音》中厄瑪烏二徒在見過耶穌顯現後,回耶京匯報宗徒們的敘述。故事詳情大家都大致了解,我也不贅述了。單讀《路》的這段敘述,重點大概是復活的耶穌絕非鬼魂,而是有血有肉可進食有軀體的耶穌。這都是對的,沒有問題。只是,若把禮儀為我們安排的其他讀經一併來看,就似乎禮儀還想給予我們別的訊息。

  今天的讀經一,是伯多祿在治好一個跛腳乞丐後,在耶京聖殿外邦人庭院的撒羅滿走廊處的一篇講道演辭。雖然禮儀只截取了當中的一部分,但確實保留了當中的高峰。在指出了當時耶路撒冷的猶太人確實要為耶穌的死負責之後,伯多祿接著說:「我知道你們所行的,是出於無知;你們的首領也是如此。但天主藉著眾先知的口,預言他的默西亞當受難的事,也就這樣應驗了。你們悔改,並回心轉意罷!好消除你們的罪過」(宗3:17-19)。在指責了當時耶京的猶太人後,伯多祿先以「無知」為理由,讓他們有下台階,同時預示出這過犯可獲赦免。接著,他指出,天主能化惡為善,藉著他們所行之惡,來完成祂早已預言的救恩計劃。但這一切,在伯多祿的講道中,都是說服他當時當地的猶太人聽眾的手法,為的是呼籲他們「悔改,回心轉意」。換言之,既使當時耶京的猶太人間接導致耶穌的死,但耶穌的死所帶來的,並非報復──反把他們置諸死地。非也。相反,耶穌的死和復活,帶來的是新的機會:罪過的消除。

  這與讀經二的內容不謀而合。這位來自若望團體的《若望一書》作者如是寫道:「[耶穌]自己就是贖罪祭,贖我們的罪過,不但贖我們的,而且也贖全世界的罪過」(2:2)。換言之,在經過一定深度的神學反省後,《若一》作者認為,把耶穌置諸死地的,不單是當時耶路撒冷的猶太人,更包括身負罪債的你我。不過,《若一》作者並非要我們憎恨自己。相反,他指出:「我給你們寫這些事,是為叫你們不犯罪;但是,誰若犯了罪,我們在父那裏有正義的耶穌基督作護慰者」(2:1)。耶穌的死,不單贖回了我們過往的罪過,也已預贖了我們一生所有的罪過。但這也不是讓我們肆無忌憚的過活。而是,人生在世,犯錯缺失、傷害別人以至自己是在所難免的,因為我們是人,就這麼簡單。不過,我們雖然要為自己做錯的事負責,作出補償。但我們也不應為我們過往做錯的每件事而庸人自擾。因為復活的耶穌,是個面向將來的耶穌,是個總會給人機會的耶穌,是個總會在天主面前幫我們講好話、辯護的耶穌。


  那麼,已滿載神學思想的福音選讀與這有關嗎?當然有,在耶穌藉進食向宗徒們確認祂是有血有肉人而非鬼魂以定他們的驚魂後,耶穌就對他們說:「默西亞必須受苦,第三天要從死者中復活;並且必須從耶路撒冷開始,因衪的名向萬邦宣講悔改,以得罪之赦。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24:46-48)。換言之,耶穌復活後,罪赦要因祂的名廣被大地。更重要的是,宗徒們──以及由宗徒傳來下的教會的成員:你和我──是這些事的見證人。我們要向別人宣講罪赦,更為向自己宣講罪赦。不斷因過去的事而怪責別人和自己,並非復活的耶穌所帶給我們的。讓我們效法今天答唱詠中的聖詠作者,在感受到這份罪赦所帶來的平安後,說:「在平安中,我一躺下,即刻入睡;上主,唯有你能使我安居順遂」(詠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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