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9日 星期五

【聖言啟航】 是奉獻犧牲,或只是樂善的施捨?

聖言啟航
梁展熙
乙年常年期第卅二主日

是奉獻犧牲,或只是樂善的施捨?



刊於:澳門《號角報》2018年11月9日

「寡婦」在今天的讀經中是十分重要的元素,在福音的兩幕以及讀經一和答唱詠都有提到。那麼,究竟今天禮儀希望帶出甚麼訊息?我認為,當中涉及幾個向度。

首先,大概是大家最耳熟能詳的解讀。耶穌在看到寡婦把僅有的錢投向聖殿銀庫後,祂對門徒說的那番話是在認同她的無私奉獻。由於耶穌把她的奉獻與富人的奉獻比較起來,不少人會推斷耶穌是在讚賞窮婦的作為,再由此推論出我們應該向這位窮寡婦學習,把自己的所有財產奉獻出去,分毫不留。觀乎禮儀所選的讀經一,這彷彿是禮儀想為這主日所帶出的訊息。

當然,在具體情節上,兩位寡婦的處境不盡相同。讀經一的寡婦面對的是三年不雨的饑荒,她已知自己只剩下最後一餐的食材。既然必死無疑,她也不必拒先知厄里亞於門外。最多大家吃少一點,一起赴死罷了。但至少,在此最艱苦的時候,她仍願意與人分享自己最後所僅有的。當然,她這次分享為她帶來了意想不到的回報。至於聖殿銀庫前的窮寡婦,在她的時代,基本物質供應尚算可以。她有無依無靠,甚至可能被人欺騙過,所以家無行產,決定把最後的「兩個小錢」奉獻。小錢,是指羅馬貨幣「lepton」(見圖),是面額最少的銅製貨幣。在現代的角度,一個「小錢」相當於一毫。坦白講,如果她只餘下兩個小錢,基本上甚麼也做不了。我們不知道她是否希望藉著最後的奉獻,來換得上主的福佑,渡過難關。但從這角度看,我們知道,在她心中,上主就是她最後的依靠,她也把最後信德也奉上了。

然而,我相信禮儀並不是完全要我們搬字過紙、東施效顰的『模仿』這位窮寡婦。畢竟,假若我們所有人都把所有生活費、積蓄全數奉獻,我們如何能夠盡我們養活自己、照顧家庭、養育子女、侍奉父祖,甚至建設社會的責任。

不過,這第一個解讀也有其值得細味之處。其一,是耶穌把富人的奉獻與窮寡婦的奉獻所作的對比:「因為別人投的都是他們剩餘的,而這位窮寡婦卻把她的生活費全部投進去了」,所以耶穌認為,窮寡婦為聖殿所作出奉獻,比其他人的都多;甚至可以說,是真正的犧牲。耶穌敦促我們,凡事不是只看表面,只著重數字。付出的多與少,是相對於付出者本身所擁有的是少還是多。甚至進一步講,在不足中仍然願意付出的才是真正的奉獻、犧牲;相反,只有在自己有剩餘時才樂意付出的,不過是施捨,最多是樂善好施罷了。

另一種解讀,其實不一定與前者相悖。持此看法的人認為,如果耶穌真的褒揚窮寡婦這種不顧晚上仍有無飯食仍把僅有的一切獻給耶路撒冷聖殿的做法的話,祂多數會說些話鼓勵門徒們也這樣做。但祂卻沒有這樣說。持此看法的人推測,耶穌雖然覺得她無私之心可嘉,但祂內心卻是在為她惋惜,理由有二。一是因為耶穌馬上就會預言聖殿毀滅(13:1-2),因而惋惜她願意把僅有的奉獻給一座不久就要淪為頹垣敗瓦的宗教中心。二是耶穌痛心猶太信仰的宗教制度,不但沒有好好保護寡婦使她們不致窮困(這可是《五書》律法所要求的,參:出22:21;申14:29, 16:11, 16:14, 24:19-21; 26:12-13)。這一點,與耶穌在看見窮寡婦之前要人們「提防經師」的一段話【見福音選讀長式】一起閱讀的話,就更為明顯。畢竟,中譯的「經師」,希臘原文的本意其實是「(猶太/梅瑟)法律專家」(參葡:os doutores da Lei)。由於古時識字的人不多,他們也負責日常的社區管治。可是,耶穌卻明白指出,他們雖然通曉梅瑟法律,卻竟「侵吞寡婦的財產」。

由此,再加上耶穌對富人捐獻的看法,使我想起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的一句話。容我意譯:「在公義上你應該給予的,不要當作愛德施捨」(見A.A. 8: tamquam caritatis dona offerantur quae iustitiae titulo iam debentur.)。舉例,在勞資關係中,僱主要明白,僱員的合理薪資是他們應得的,而不是因為僱主有愛德所以給他們合理人工。在親倫關係中,父母關愛(love)子女是本份,而不是愛德(charity),更不是投資。

我相信,禮儀要我們學習的,是這兩位寡婦的的無私奉獻,以及對上主的信靠(而不是信靠自己所擁有的事物)。這一點,正正與耶穌所批評的經師行徑完全相反。他們本應以自己的專業來為服務大眾—他們的同胞—的福祉,卻明的為自己爭名,暗裏為自己奪利。因此,耶穌斷言:「這些人必定遭受較嚴重的處罰」。

那麼,就讓我們謹記耶穌的警告,提防經師那些人前求名譽,人後謀私利的行為,並留意〈領聖體後經〉的禱詞:求上主祢派遣聖神,聖化我們的心靈,永保真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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