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8日 星期三

【聖言啟航】 丙年常年期第十五主日 —— 誰是我的近人?——>> 我是誰的近人?

聖言啟航
梁展熙
丙年常年期第十五主日

誰是我的近人?——>> 我是誰的近人?




Teofilo Patini (1840-1906) - Buon samaritano.

人總是期望有金石良言能夠指引我們好好的過這一生。對於所謂「申命傳統」【指書寫《申》到《列下》的一派猶太信仰(歷史)學者】而言,無論在任何處境之下,梅瑟律法(希伯來語「torah」本義是「教導、指引、訓示」,與現今的「法律、條例」不盡相同)都是無可比擬的智慧寶藏,以及人生最可靠的道路。他們甚至把這份重視具體化:為了把〈梅瑟律法〉「時常放在眼前」,他們要用皮帶把寫有〈律法〉的紙放在小盒中,綁在額前(見申6:8;參出13:9)。然而,對於這群宗教精英份子來說珍而重之的〈律法〉,似乎對於廣大以色列百姓而言卻過份沈重。群眾認為,要活出蘊藏在〈律法〉中的上主導引實在很難。對此「申命傳統」的回應是:非也。「律法」並不是另一個世界的產物,我們並不需要上天下地、赴湯蹈火才找得到(見讀經一)。律法其實就在我們身邊。事實上,「律法」可能較那綁在額頭上的東西更近,因為「律法」本身是上主活生生的話語,藉祂的先知(=代言人)世世代代口耳相傳,活在祂的子民中間。

在今天的福音中,我們聽到,在耶穌的時代,有一位法律專家想在〈律法〉的眾多規條中找到:具體地,人做甚麼能夠使人獲得永生。畢竟,這就是他對永生的理解。耶穌則同樣訴諸〈律法〉,問他在當中找到甚麼。他答道:愛天主在一切之上,並愛近人如自己。耶穌答道:「答得對,你照著做,便得永生」。今天的禮儀再一次重申:天主的旨意,並非異世之物,其實就與我們如此的近。

但這位法律專家同時也是一個詭辯高手。他回耶穌一句:「究竟誰是我的近人呢?」。的確,我們都同意,去愛近人是理所應當的。但誰才算是近人呢?是我那個會把自己的身家分給那些對她好的人的富有阿姨,還是我那個家無行產卻還有五口要餬的伙記(家傭)?

既然再爭論下去也不會有甚麼結果,耶穌決定講一個故事【我們慣稱「比喻」】。有一個(猶太)人落入一群強盜手中。有一個祭司走過,但他卻沒有停下來。有說他是為了怕接觸屍體而變得不潔,因為祭司要在禮節上保持潔淨(ritually pure)才能夠主持祭禮。但希臘原文本身已經否定了這說法。這裏《思高》譯的較為準確:「正巧有一個司祭在那條路上下來」。這裏的「下來」尤為重要。正如在中文裏,描述古人赴考取士,無論考生身在華東、華南、華西、華北,一律說:「上京赴考」。同理,這司祭應該是已經主持過祭禮,正在離開耶路撒冷回家(鄉)的路上。因此,說他純粹因為怕影響祭禮工作而沒有出手相救,是說不通的。總之,除了他確實沒有救人之外,他那些所謂的背後原因,純屬猜測。

接著路過的,是一個世世代代在聖殿裏工作的肋未人。這次,我們無法從動詞中確認他的行走方向。他的確可能因為怕接觸垂死者的血而引致不潔,但也有可能是因為別的原因。總之,這兩個同是猶太人的人,都對眼前這個已身無長物(他已被洗劫一空)、鮮血淋漓、半生未死的猶太人視若無睹。

最後,一個乃國仇家恨層次的敵人,又是一個異邦外族—撒瑪黎雅人,但他卻竟然照顧起這垂死於路邊的敵國異族,更願意負擔當中的一切費用。現在,故事(比喻)說完,耶穌卻沒有問法學士『誰是那行愛德者的近人?』,而是問:『誰是那受傷者的近人?』。這次問題的倒轉,是相當重要的。從結局來看,耶穌似乎有心要這位猶太裔的法學士回答:「那位(世仇)撒瑪黎雅人是那受傷者的近人」。

但是,如果我們更仔細地分析比喻的描寫的話,我們會發現到一些更重要的細節。在一看到那血跡斑斑的猶太人倒在路邊時,那撒瑪黎雅人便「動了慈心」、「走上前去」。這些描寫其實也可以應用在天主身上。天主對人類動了慈心,並主動讓人類成為祂自己身邊的、周圍的人(=近人),並以祂自己所作出的犧牲來救贖人類,代價就是祂兒子的性命。誰是一個人的近人呢?套用法學士自己的說法:「是同情他(=對他動了慈心)的那人」。天主就是這樣。最後,耶穌說:「你去照樣做吧!」=『你去讓自己效法天主,肖似天主,像祂一樣成為所有有有需要的人的近人!那麼,你就無需再問「誰是我的近人?」;「如何方得永生?」。因為那時你已經在活出天主的生命。

我們總喜歡選擇我們的近人。這是錯的。舉凡我們遇到的那些有需要的人的近人,我們就是他們的近人。也許他其實與我們距離很遠,甚至可以說是屬於不同世界的人【雖然撒瑪黎雅與猶太毗鄰,但兩族世世為仇,心的距離實在遠得】。但無論如何,我們就是他的近人,因為我們(被天主)安排出現在他的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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