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8日 星期五

【聖言啟航】 不問異己歸主名

聖言啟航
梁展熙
乙年常年期第廿六主日

不問異己歸主名



先教宗真福保祿六世與大公宗主教雅典納哥拉一世
於1964年1月攜手同在聖地舉行大公祈禱禮;
雙方並於翌年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結束前一天發表聯合聲明
一同撤回約一千年前彼此的絕罰令。

在上主日,耶穌告誡門徒們:基督徒之道,首先,不求居先,而求從末,藉服侍他人效法基督的愛;其次,禮待草介如主,效法基督不求回報的愛。其實,按《谷》所載,這段師徒對話尚未結束。今天的福音選讀,耶穌將繼續借對話向門徒們—以及我們—揭示「基督徒之道」。

接續這段對話的,是若望的匯報:「老師,我們看見一個人用祢的名驅魔,便阻止了他」。他們的理由是:「因為他並非我們的人」。這種圈子的劃分,異己的對立,在不同的人際關係中實屬常見,包括基督徒之間。大家本為同一目標努力,彼此侍奉同一主名,到頭來,對方做了好事,幫助了一些人從生命的困難中走出來,卻因為對方並非自己陣營就口誅筆伐,甚至逼令遏止。這做法,是人的自然反應,但耶穌卻並不認同。

耶穌反對若望等人做法的理由,非常有邏輯:「你們不應禁止他,因為沒有一個人用我的名行了奇蹟後,就會隨即誹謗我的」。由此,我們也看到耶穌本身和門徒們之間側重點的不同之處。門徒們著眼的是「他並非我們的人」,耶穌在意的卻是「用我的名行了奇蹟(幫助了別人)」。由此看來,耶穌想要提醒門徒們,不可把任何一個(基督徒)「團體」想得比耶穌的名字更重要。換個角度講,耶穌的名號並不受限於某個基督徒團體。無論是我的還是別的團體,只要是因耶穌的名而幫助了別人,讓別人能活出更美好的人生,都是很好。耶穌的名字並不是專屬於某個基督徒團體的,更不由任何人所壟斷。

這種異己的心態,並不始於基督徒時期。按今天讀經一所截選的一段《戶》所述,上主要把原本只賦予梅瑟的神恩,分施給七十長老。其中二人並沒有在儀式中出現,神恩卻仍「降到他們身上」,他們更在說預言。有見及此,若蘇厄便請求梅瑟阻止他們。梅瑟卻回答說:「你竟為了我而嫉妒別人嗎?但願全體天主子民都成為先知,也願他們身上都有天主的神能傾注!」

嫉妒,由你我異己之分而生;一般來說,成於「你有我沒有」的執著。然而,更差勁的是:「只可我有,你(和其他人)都不可以有」。遺憾的是,今天讀經提醒我們,成了天主子民,並不一定就可以對嫉妒免疫;相反,只有稍有不慎,反而更容易跌入陷阱。

除了提醒我們不要追求神恩上的壟斷外,今天的讀經也提醒我們不要獨佔天主在物質上的恩賜。當然,一個人努力工作,一分耕耘一分收穫;甚或獨具慧眼,投資得利,無可厚非。但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偷呃拐騙固然不可,但同樣令人咬牙切齒的,還有《雅各伯書》所指責的情況:「工人們為你們的田地收割,你們卻剝削他們的工資,這(被扣起的)工資正在呼冤,而收割工人的哀號,已進入萬軍上主的耳朵」。

這看來也是現今資本主義社會運作中常見的問題。誠如由宗座信理部及教廷促進整體人類發展部得到教宗方濟各批准於本年一月六日發佈的文件《Oeconomicae et pecuniariae quaestiones:關於當下經濟—財務系統一些方面的道德考量》所指出,在勞資關係中,為了各路資本所要求的利潤回報最大化,最先犧牲的經常是勞工的收入(第15段)。在這議題上,《雅》的措詞意味深遠。在《創》中,向上主呼冤的是枉死在兄長加音手下的亞伯爾的血;在《雅》中,向上主喊冤的卻是被僱主巧立名目剋扣的工資。從某意義上來說,剋扣員工所應得的,等於慢性謀殺員工(及其家人)的性命。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這既是古今常見的人造悲劇,也是《雅》以及教會傳統所堅決批評的。

的確,無論財富還是神恩,人都沒有壟斷獨享的權利。這就是耶穌在福音中後半段所列舉的嚴苛後果的因由。不少譯本的翻譯「引/使⋯⋯犯罪」,是來自原文「skandalizein」,本義是「使⋯⋯跌倒」。由按《谷》所載耶穌結束這番教導的結語來看(禮儀從略),耶穌這裏並非泛指所有的人性過失,而是特別針對對於神恩、對於祂的名號的專擅。耶穌的結語如下:「鹽是好的;但鹽若成了不鹹的,你們可用什麼去調和它﹖在你們中間當有鹽,又該彼此和平相處」(谷9:50)。

耶穌的訊息,看來全在最後一句。基督徒團體間的彼此嫉妒,互相比較,甚至要求「只有自己可以有,可以這樣做;別人全都不可」的專擅主名的做法;以及基督徒僱主為獨享利潤的做法,斷會使人質疑天主國度的可信性,使人在邁向天主國度的路上跌倒。這樣的事絕對不可發生。為了避免此等惡行,耶穌以挖眼砍手軟腳的嚴重性來警告。既然天主對我們每個人都如此慷慨,我們又何必彼此計較?

2018年9月14日 星期五

【聖言啟航】 名同實異 人慮天思

聖言啟航
梁展熙
乙年常年期第廿四主日

名同實異 人慮天思



James Tissot (1836–1902). “Rétire-toi, Satan”.  Brooklyn Museum.

不知大家有沒有類似的經驗:你正和人對談,你們提到同一個名字或同一件事物,但你們對這名字或事物的理解卻有如完全不同的兩回事。這正好描述了今天福音中所發生的事,但當然意義就要深遠得多。

今天的福音選讀,是關係耶穌與門徒們之間對話的一部分。他們一直在旅途中,路上有講有笑乃平常不過。言談間,耶穌突然問了一道相當認真的問題:「人們說我是誰呢?」。不要少看這道問題。在《谷》筆下,這問題出現在福音中大約正中的位置,而且,他們正從十城區(見上主日)往斐理伯凱撒勒雅下去。沒錯,他們正由北向南往耶路撒路走去。我們都知道在耶路撒冷將發生甚麼事,但在《谷》中的門徒們卻尚一無所知。按《谷》所載,此時耶穌公開傳教的生活已完成了一半,祂大概也想知道自己在群眾心中是個怎樣的人。

按門徒們的回答:「有人說你是洗者若翰,別的人說是厄里亞,還有人說是先知中的一位」。這答案並不令人意外。事實上,早在耶穌派遣十二門徒二人一組外出傳教後,黑落德王也聽到相同的匯報(見6:14-15)。因此,我猜耶穌的第一條問題只是熱身,耶穌真正想問的是:「你們說我是誰呢?」。的確,道聽途說,人云亦云的是一回事;這群日夜跟隨自己,親耳聽過祂的教導,親眼看過祂的奇事的人,又對自己有多少了解?伯多祿,以及其他門徒,似乎都感受到,與上述的大人物相比,耶穌的身份更深藏不露。再根據當時的猶太信仰傳統,那麼耶穌就只可能是那一位了。所以,伯多祿回答說:「你是默西亞」。

問題來了!何謂「默西亞」?大家也許都知道,「默西亞」一詞音譯自希伯來(亞拉美)語形容詞「Māšîăḥ」,本義是:被傅油的(anointed)。在以色列民族伊始,傅油是委任派遣儀式的一環,代表受傅的人獲上主揀選,以履行獲派的任務。早期(在古以色列進入君主制之前),先知和司祭皆藉傅油而立。後來,在選立君王時,也以傅油確認。隨著以色列—猶太傳統發展,傅油的象徵最終轉向並集中於王權。因此,「受傅者」(音=默西亞)自主前第二世紀起在猶太人心中就只限於指他們相信上主終要從達味血脈中指派一位以復興以色列王國的君王。可以說,在伯多祿(以及其他門徒)心目中的「默西亞」,就是肩負民族復興使命的政治軍事領袖(當然,古時並無政教分離的概念,這領袖身份自然也包括其宗教層面意義)。

不過,耶穌顯然要他們放棄他們固有對「默西亞」的理解。在伯多祿宣認「你是默西亞」之後,耶穌馬上「教導」(原文:didaskein;參拉:docere)他們。異於傳統的想象,按耶穌的教導,「默西亞」並不是統領三軍,以暴易暴,位高權重,一將功成萬骨枯,享盡榮華富貴的君王;相反,「〔默西亞〕必須受許多苦,受長老、司祭長和經師遺棄,且被殺害,但三日後必要復活」。可是,耶穌才剛教導完,「伯多祿將耶穌拉到一邊,設法『諫阻』祂」。

把伯多祿的行動譯作「諫阻」(或《思高》:諫責),其實並不準確。「諫」,是臣下為免皇帝犯錯而作的勸說。但如果我們回到原文,伯多祿的行動其實更為嚴重。原文中伯多祿要「epitiman」耶穌。事實上,「epitiman」也出現在福音選讀別處:耶穌「在眾門徒面前『責斥』伯多祿」中的『責斥』,原文同樣是:「epitiman」。換言之,伯多祿其實並不只是「諫阻」耶穌,而是「斥責」耶穌。伯多祿只要光榮的「默西亞」而不要苦難的「默西亞」。對耶穌來說,這就成了「撒殫」!

話說回來,伯多祿的衝動是可以理解的。他們一行人拋棄了一切,包括:職業、父母、妻子、兒女,來跟隨耶穌。當時他們日思夜想,追隨耶穌可出人頭地,希望成為「最大的」(見9:33),要求在光榮中成為君王的「左右手」(見10:35-45)。即使在耶穌死而復活之後,在祂升天前的一剎他們還在問:「主,是此時要給以色列復興國家嗎?」(宗1:6)。可見門徒們對「默西亞」的理解,其實一直停留在政治軍事(也包含宗教)層面。但現在耶穌卻告訴他們,祂心中的默西亞將不為當時宗教體制擯棄,並將以死告終(此二者對伯多祿來說也許打擊太多,以致他聽不了最後那一句)。他們大概接受不了。

然而,耶穌要門徒們明白,要領受光榮,就要先接受苦難;縱然趨吉避凶,愛樂惡苦乃人性使然。正正因此,耶穌才責斥伯多祿說:「因為你所思慮(phronein;拉:sapere)的,不是天主的事,而是人的事」。耶穌更要他們了解,「默西亞」無關征服世界,而是以愛打動眾生,所以祂對群眾和門徒說:「人縱然賺得了全世界而賠上自己的靈魂,為他有什麼益處?」(36節;禮儀從略)。

因此,《雅各伯書》教導其讀者,信顯於愛(「善行」),愛見諸行。默西亞並無免卻十架的光榮,世上也沒有無需付出的愛。

2018年9月7日 星期五

【聖言啟航】 口耳不開言何通

聖言啟航
梁展熙
乙年常年期第廿三主日

口耳不開言何通



刊於:澳門《號角報》2018年09月07日

按《谷》所載,耶穌宣講的中心,是「天主的國」。誠如上主日耶穌被法利塞人以規矩禮法來挑戰時,耶穌的回應所指出,這國度特別講求人內心的真正想法(見7:6, 15, 19, 20)。這並不是說外在的規範一無是處,要棄如敝屣;但過份拘泥於外在規範,反而忽略內心的美善,卻並非天主的國的理想。今天的福音選讀,看似只是耶穌治好一個又聾又啞的人的一幕。但其實,在《谷》中,耶穌對個別的人行具體的事往往對古往今來的基督徒都有啟迪作用。今天的這段敘述,即為一例,為我們點出有關天主的國的一些特質。

按選段所述,有個又聾又啞的人被帶到耶穌面前,以期他得痊癒。有個小細節值得我們留意:「耶穌把他帶到一邊,離開群眾」。耶穌顯然不想公開地行治癒。從耶穌接下來的行為和發言看來,祂不希望群眾把祂的治癒視為魔法。總之,經過一系列的程序(手指入耳,口水抹舌)之後,耶穌對他說(《谷》保留了耶穌用的亞拉美原文):「厄法達」,意思是:「開啟吧!」(be opened!)。藉此,耶穌恢復了他聽和講的能力。但值得留意之處,尚在後頭。

在耶穌打開聾啞之人的口耳,接通他與其他人交流的渠道之前,他彷彿被重重圍牆所困,無法與外面的世界有任何溝通。他既聽不見外面世界的聲音,也表達不了自己的心思念慮。耶穌以一系列的行動與說話治好他之後,他「的耳朵立即開了,舌頭也靈活了,並且講話清楚」。這並不是僅僅的治好了他身體功能的一兩項殘障;可以說,他的整個人生得以重生。無怪乎群眾不勝驚訝地說:「祂使聾人聽見,又叫啞吧說話」。

這件大能的象徵意義不言而喻。這位又聾又啞的人原本既聽不懂別人,也無法使別人明白自己。他不能與其他的人溝通。換個角度看,面對天主,我們每個人某程度上都是個又聾又啞的人。我們聽不到(懂)天主的話,也不能(想)向天主表達自己。人要獲得與天主溝通的能力,就必須被轉化。耶穌來到我們中間,不單是宣講天主的心意,更轉化我們,賦予我們與天主溝通的能力。因此,我們在今天的福音選讀所聽到的,不僅僅是耶穌消除了某個人身體上難以承受的殘缺,我們更是見證著耶穌所進行的轉化世人的一個具體象徵。

在某種意義上,這呼應著讀經一所選讀的《依》當中提到的天主的「報復」、「賞報」。這裏指的並不是廣義的、天主要施於每個人的「賞善罰惡」。《依.卅五章》是上主對主前第八世紀被亞述充軍的以色列子民所講的激勵說話。這裏的「報復」,指的是上主會『懲罰』亞述,體現於亞述帝國的覆亡;而「賞報」,自是被充軍者可回到家鄉,得享自由。要走這條回家路,上路者的身體狀況自然是十分重要的,上主因此使他們身體回復到最佳狀態:盲人復明、聾人耳開、跛者跳躍、啞者高歌。此外,路途本身是否凶險也是具決定性的,因此曠野有水、沙漠湧河、焦土化湖、旱地出泉,而且一路上並不會有獅子猛獸傷害上路回鄉的人(參8節;禮儀從略)。

當然,要在邁向天主所定的目的地一路上順順利利,除了身體和路途狀況之外,同行者之間的關係也至關重要。即使是身體上完整的人,也最容易生成人性的最大殘疾:以計算心理待人。這『病』的最常見表徵,就是《雅各伯書》中所指責的行為:穿金戴銀的就刻意招呼,窮人卻隨便打發。作者寫道:「這樣,你們豈不是私下對人分彼此,當起心術不正的法官?」

這弟兄姊妹間相處之道的關鍵,就在讀經二選段的開首:「你們既已信仰了光榮的我主耶穌基督,對待別人就不該再因貌而異」。換言之,就是以心、以誠相待。要看破人表面的華衣美服或身家地位。正如在天主眼中,一個人的價值不在於他擁有的名利地位;相反,每個人的尊榮(dignity)都是同等的,每個人都是天主的子女。因此,尊榮愈容易受到損害的人—貧窮的人以及弱勢的人,天主離他們愈近,因為他們的尊榮愈需要受到保護。

話說回來,要看破表象而尋求內在,也確實不容易。縱然群眾都因耶穌治好那位本來又聾又啞的人而「不勝驚訝」,並給予正面回應:「祂所做的一切都好」。只可惜,到頭來他們都只停留在表象:「祂使聾人聽見,又叫啞吧說話」。他們並沒有意識到,這標誌著更重大、更深層次的事:天主國度的臨現。讓我們都好像福音中那位又聾又啞的人,接受耶穌的命令,打開我們的心,接受耶穌藉十架德能所成就的轉化,並讓耶穌打開我們的心耳,以心『聆聽』這位取了血肉的天主聖言,並接受耶穌靈活我們的『舌』,以身宣講天主聖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