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3月13日 星期二

《聖經》『有得解!』001 —— 究竟聖經是不是『一本』書?

 《聖經》『有得解!』001

究竟聖經是不是『一本』書?

梁展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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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內各位,很高興在望德堂區通訊第一期同大家見面。相信大家平時在閱讀聖經時,定會遇到大大小小的問題。有些姊妹弟兄有時更會因為這些問題而對聖經敬而遠之。有見及此,身為取得了聖經學學位的本人,希望略盡綿力,䀆力為各位解答對聖經的疑問。此亦為本欄的主要目標。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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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時候,我們都會講『去買〔一〕本《聖經》先!』,或者『打開〔一〕本《聖經》睇吓先!』。我們直覺上都會認為《聖經》就是『單一』的一本書。這樣的直覺,更被現代書本的印刷釘裝所強化——有封面和封底的,合起來就是一本書。問題是,究竟這直覺是否準確?

 

其實,答案很簡單。只要大家翻開《聖經》的目錄,就會發現,《聖經》的結構,在章節之上,還有書卷,而各書卷亦屬不同分類:有「紀」、「先知書」、「篇」、「福音」、「書信」等等。這些分類,有些只是來自中文命名,並不算是真正的門類分別;另外一些則真是體裁上的分類。這些,我們以後有機會再詳談。

 

從目錄可見,《聖經》是由「舊約」和「新約」兩部分組成。「舊約」有書四十六卷,「新約」有書二十七卷。整部《聖經》有書共七十三卷。由此看來,與其說《聖經》是一本書,不如說《聖經》是這七十三本書卷的合訂本。在這意義,基督信仰的《聖經》可與中國儒家的《四書》作類比。《四書》並不是『單一一本』書,而是南宋時代朱熹把《論語》、《孟子》、《大學》和《中庸》四本書合訂而成。當然,《四書》的情況比較容易理解,畢竟顧名思義,那就是由四本書合成的,但單看中文「聖經」一詞,是不可能直接理解到那是由七十三本書合編而成的,但只要看外文其實便一目了然。《聖經》的外文名詞「the Bible」,是來自希臘語「ta biblía」,是名詞「ton biblíon」(book書)複數名詞,意思是『多本書卷』(books)。

 

意識到《聖經》其實是由很多本書構成,對我們來說有甚麼意義呢?我想,最重要的,是要我們重新思考一個慣性心態:任何問題,都可以在《聖經》中找到「一個」答案。其實,《聖經》本身就同從藉其滋養的基督信仰一樣,都是一個多元的整體。換言之,由於《聖經》本身是一體但多元,因此,就同一個問題,我們在其中是可以找到不同,甚至是截然相反的答案。舉例:在政治制度的選擇來說,君主制是否優於聯族制呢?《撒慕爾紀上卷》第八章)持有既支持又反對的立場。


就這一點,榮休教宗本篤十六世在《上主的話:論天主聖言在教會的生活及使命中》裏有所闡述:「單從歷史或文學的角度看,聖經固然並非一本書,而是經歷一千多年寫成 的許多文學作品的彙集,而且個別書卷中也不易找到一個內在的連貫性;相反,各書卷間更出現明顯的張力。這點在我們基督徒稱之為舊約的希伯來聖經中,已經是 如此。當我們基督徒把新約及其經書,當作解釋希伯來聖經的鑰匙,把後者解作引 至基督的途徑時,這情況尤其如此」(Verbum Domini, §39)。    


與此同時,由七十三卷書所組成,就個別問題立場有「明顯張力」的《聖經》,教會卻一直視之為一個整體,因為《聖經》是同一個天主把同一個自己向人類啟示的途徑(見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啟示憲章》第2號)。天主這個自我啟示的過程,從原祖父母開始,並在基督內完成(見:《啟》§§3-4)。  

 

《聖經》是一個整體,但絕對不只是單一的一本書。當中所載述的,並不是為我們解決所有問題的標準答案(key answer)。相反,《聖經》所記錄的,是一個團體——天主子民——不斷就一些人生大哉問在千百年來不斷反思的過程。閱讀聖經很多時候並不能成為幫助我們解答問題的捷徑,而是讓我們日復一日地融入這個千百年來一直反思天人關係的傳承之中。

2001年3月2日 星期五

聖言之光 梁展熙 乙年四旬期第三主日 永生的話 不滅之光

 聖言之光

梁展熙

乙年四旬期第三主日


永生的話 不滅之光



在上主日,我們以「基督作為我們的未來」來作過反思。在四旬期餘下的數個主日,我們將反思基督對我們人生的意義以及基督在四旬期內給予我們的恩賜。按《成人入教禮典》的要求,候洗者要在這三個主日進行考核禮。他們也要思考基督在他們往後成為基督徒的人生中所佔有的地位。而對我們所有人來說,基督就是新的聖殿、天主的上智,以及天主的德能。


耶路撒冷聖殿並不只是信眾前往向天主祭獻的地方;更是天主在祂子民中間居住的地方。聖殿建造的位置,一直被視為『宇宙的肚臍』【意思即是「宇宙的中心」】,或拉丁語說的「axis mundi」,即:「世界的轉軸」,也就是天界和下界與歷史的世界——即我們的世界——連接的地方,從而讓三界可以彼此溝通。換言之,耶京聖殿之所以是一處神聖的地方,既是因為其所處的地點,更是因為在其中所進行的行動。


從這角度來看,耶穌在宣告自己是新的聖殿的時候,就指出祂就是宇宙的中心,就是這三界彼此溝通之處,就是天主在祂子民中間的臨在。我們相信祂,就是要心悅誠服地接納祂就自己身份所宣告的這一點。我們必須認同,祂就是我們宇宙的中心,祂就是我們與天主溝通的媒介,祂就是天主在我們中間的臨在。而且,我們不可只是口頭上宣認這一點,更要認真反思,我們有沒有活出這思想。


儘管不少人認為《聖經》中的『律法』不過是一套死板的、食古不化的規條,但事實上它其實是一套從人生經驗中總結出來的指引。希伯來文「妥拉」(Torah)最準備的意思,是「指示」或「教誨」。由此說來,所謂的『律法』其實是一種成文的智慧之言。律法之所以深受古以色列民尊崇,是因為它終究是指向天主的。單單就此原因,律法就比金銀珠寶都要珍貴得多。律法所反映出來的,是天主為這世界所設想的秩序,因此值得我們尊崇。這秩序,簡言之,就是「天主首先愛了我們。唯一天主的愛在『十句話』【即十誡】的第一句話裡已被提及。隨後,誡命闡明人蒙召應給予天主愛的答覆」(《天主教教理》第2083號)。


基督信仰傳統相信耶穌就是天主的智慧——天主上智。意思是,耶穌不單藉著自己來讓我們認識到天主的智慧,而且祂本身就指向天主本尊。儘管世上不同的法律傳統都受制於各自的文化背景和社會習俗,身為天主上智的納匝肋人耶穌卻能夠跨越文化界限並打破文化隔閡;身為天主上智,耶穌滿全了世界所有法律的理想和期望:使每個個體都能在群體中度美好的生活。這美好的生活,並將最終達致圓滿:「對大地及人類終窮的時刻,我們一無所知亦不知萬物將如何改變。但為罪惡所玷污的世界面目,必將逝去。天主告訴我們,祂將替我們準備一個正義常存其內的、新的住所、新的天地,其幸福,將要滿足並超出人心所能想到的一切和平的願望。此時,死亡將被擊敗,天主的子女將復活於基督內,在軟弱及朽壞中所播種者,將穿上不朽,愛德及愛德的功績將永存不滅,天主為人所造的萬物,將由虛妄的奴役中得到解救。」(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喜樂與希望: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第39號)。


梅瑟律法和耶路撒冷聖殿,是以色列【猶太—基督信仰】宗教的兩大體制,見證著天主的德能臨在於信友的人生當中。前者一直存留在猶太—基督信仰傳統之中;後者則成了無論猶太教抑或基督宗教對末世終極盼望的標記。然而,儘管這兩大體制在我們的宗教傳統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在耶穌的光芒面前也略見失色,因為祂就是天主的德能。天主德能的終極啟示,說到底,並不在於高高在上的律法條文,或是巍峨宏偉的大石建築,而是在耶穌基督那被刺透的、被擘開的軀體。正如《天主教教理》所指出:「天主有時似乎不存在,無能阻止惡事的發生。然而,天父以最奧秘的方式顯示了祂的全能,就是藉著祂聖子的謙抑自下和復活,戰勝了邪惡。因此,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基督是『天主的德能和天主的智慧。因為天主的愚妄總比人明智,天主的懦弱也總比人堅強』(格前1:24‐25)。當基督復活和受顯揚時,天父揭露了『祂對我們虔信的人,所施展的強有力而見效的德能是怎樣的偉大』(弗:19‐22)」(第272號)。


插圖:耶路撒冷聖殿遺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