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5日 星期五

復活? 發生了甚麼事?

聖言啟航
梁展熙
復活主日

復活? 發生了甚麼事?

   也許每個主日我們都要放在口唇邊的「我信第三日復活了」,讓我們對這概念習已為常,忘記了這確是前無古人的。但究竟耶穌的身體『發生了甚麼事?』,聖經卻沒有交代。我們知道的,就是有些耶穌的追隨者發現了墳墓是空的,另有一些則稱他們之後見過耶穌。今天的讀經囊括了這兩大方向:福音選讀集中在空墳的一幕;伯多祿在讀經一中的演辭則指出門徒們見過復活了的主耶穌。簡言之,新約中的不同傳統更重視的,是耶穌復活的意義,而不是復活的細節。為甚麼呢?我想,是因為細節未必真的有用。

   禮儀三年循環的復活主日福音,都讀若20:1-9。在這段福音中,作者藉三個人的不同視角讓我們接近空墳,而且可看到的細節是逐次增多的。首先是瑪利亞瑪達肋納。她來到了耶穌墓穴,「看見石頭已從墓門挪開了」。這是她(讀者)看到的(首個)細節,就得出結論:有人盜墓。她便馬上通知西滿伯多錄和那位[耶穌]深愛的門徒。因此,她帶去的,並非復活喜訊,而是遺體褻瀆的報告:「有人從墳墓中把主搬走了,我們不知道他們把他放在那裏了」。

   伯多祿和愛徒二人隨即動身,查證耶穌遺體被盜一事。愛徒先到一步。「他俯身看見放著的殮布,卻沒有進去」。讀者也看到了這多一點線索:放著的殮布。這時愛徒心裏作何感想呢?福音並沒交代,因為馬上就要呈現伯多祿的視角。
Empty Tomb by George Richardson
            
   果然,伯多祿也到了。他進了墓穴,「看見了放著的殮布,也看見耶穌頭上的那塊汗巾,不同殮布放在一起,而另在一處捲著」。現在,除了殮布之外,讀者已與伯多祿一同進入墓穴,並多看到了一項細節:不同殮布一起的,在別處捲著的汗巾。

            同樣,福音沒有交代伯多祿的思緒,因為作者馬上回到愛徒的行動。「那時,先來到墳墓的那個門徒,也進去了,一看見就相信了」。讀到這句,不少人把愛徒和伯多祿做比較,以為愛徒信德較伯多祿高超。但其實,細心一看,句中動詞「相信」是沒有受詞的。究竟愛徒「相信了」甚麼?他是相信了主的復活,還是相信了瑪利亞的遺體被盜報告?福音沒有解釋清楚。可以是前者,但我猜更有可能是後者。畢竟,福音旁述補上了這一句:「這是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耶穌必須從死者中復活的那段聖經。然後兩個門徒又回到家裏去了」。門徒們更因為害怕猶太人而緊閉門窗,躲了一星期之久。

   尤其在閱畢讀經一中伯多祿雄辯滔滔的演辭之後,大家大概覺得以上解讀有點奇怪。不過,我們要緊記的是,讀經的順序並不等於歷史的順序。按推算,伯多祿在《宗》第十章中對科爾乃略一家所說的這番話,大概是在主曆40年。換言之,是耶穌復活七至十年之後的事了。

   在這篇經過多年反思、神學思路相對成熟的演辭中,伯多祿回顧耶穌的自受洗起的公開生活,直到他的死亡和復活。他旨在指出,這位耶穌就是「天主所立的生者死者的判官」。一般來說,這樣自稱的人死了,這說法也跟著死去。但耶穌卻在死了以後又復活了,他並委派那些見證這一切的人去作證。我們可能到最後都不會知道耶穌發生了甚麼事,但至少我們知道耶穌的見證人發生了甚麼事。他們都無畏無懼地宣告那一件他們曾經不明不白的事。

   即使在讀經二──《哥》作者在探討復活一事時,焦點也在基督已被高舉到天主的右手邊。同樣,作者的重點不在於耶穌如何到達天主的右邊,而是他在天主的右邊對基督徒生活有何意義。作者堅持,那些加入基督身體的人已死於此世的生命,並已與基督一同偕天主而活,並將最終分享基督被高舉的光榮。

            懷疑的人總是要求證據。但我們已知,事件的細節其實無補於事。也許更有力的證據,在於那些活出復活信仰的人的生命。伯多祿從不明到宣講,保祿從迫害到傳教,以及世世代代的基督徒信徒,他們以生命繼續傳佈耶穌的復活喜訊。讓我們的生命激起人世間的驚奇而去問:他們發生了甚麼事?


載於:澳門號角報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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