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日 星期五

慈悲 復活重生的機會

聖言啟航
梁展熙
丙年復活期第二主日

慈悲 復活重生的機會

            《宗徒大事錄》中的伯多祿(以及其他宗徒),影可醫人(讀經一;即5:12-16),語能殺人(5:1-11),總之一切事上如有神助。然而,禮儀似是藉福音選讀提醒我們,即使是聖人,也總有過去,就算是十一宗徒(包括伯多祿)也不例外。

            還記得上週福音選段的結束嗎?《若》旁述道:「這是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耶穌必須從死者中復活的那段聖經」(20:9),然後便回家往。愛徒當時所信的,大概只是瑪利亞的遺體被盜說,而不是耶穌的復活。至於今天福音選讀開場白,《若》旁述也說:「正是那一週的第一天晚上(按:即當晚),門徒所在的地方,因為怕猶太人,門戶都關著」(20:19)。可見,門徒們尚未相信耶穌已復活。

            大家也許會馬上反應:『不是吧!難道眾門徒不是「見了主,都很高興」(20節下),而不像多默般懷疑嗎?』眾門徒的反應確實如此,但關鍵在於:在他們「都很高興」之前,耶穌除了祝他們平安外,更是「說了這話,便把手和肋膀指給他們看」(20節上)。換言之,眾門徒(包括伯多祿和愛徒)是在親眼見過耶穌手上釘孔和肋膀刺痕之後,才確定他們真的「見了主」,才會「都很高興」。由此看來,這天不在場的多默,有要「視眼看見祂手上的釘孔,並親手探入及伸進祂的肋旁」(25節)的要求,其實不算太過份。相反,只把多默一個視為懷疑者,而以為其餘十人『一見即信』,對多默並不公道。

            一週之後的同一天,門徒們仍舊聚在屋內,門窗依舊緊閉。但這次有處不同:一)今次多默在場;二)旁述並沒有提到他們「怕猶太人」。這次,耶穌再現,讓上次不在場的多默,能有多一次機會,得到耶穌的「祝你們平安」,得到「親眼看見釘孔,親手探入肋旁」的機會。而且,從這一幕的氣氛看來,耶穌的「不要多疑,要有信德」,似乎是勸喻多於責備。最後,《若》作者沒有交代多默最終有沒有做到他一週前誓神劈願要做到才會信的事,反而記下了他的信仰宣認:「我主!我天主!」

            更重要的是,當我們習慣把這主日的焦點只放在多默身上時,就會忽略了(至少)同樣重要的另一點。讓我們回憶一下,這些門徒上一次看見耶穌是甚麼時候。按《若》所載,愛徒算是最好的了,他在苦路上跟著耶穌,直到十架之下;伯多祿,是在耶穌被捕後,暗隨耶穌,三次否認之後,諳然從讀者視野中消失;其餘的門徒,大概在耶穌被捕的一刻就已逃去無踪。在《若》中,(除了愛徒之外),這群門徒中誰沒有在耶穌最有需要的時刻離棄祂了?但當耶穌再見他們之時,開口的第一句並不是:「你們這群叛徒!」而是:「願你們平安」(21節),這群論罪當誅的人,更同時得到耶穌派遣,受賦恕罪之權。由此看來,耶穌的「你們赦免誰人的罪,他的罪就獲得赦免;你們保留誰人的罪,他的罪就得保留」(23節),究竟是賦予門徒們保留人罪之權,還是勸勉他們(盡量?)不去保留人罪。也許值得反思。

            相反,從耶穌對多默和門徒們看來,耶穌真正在做的──也就是這段福音的重點──是再給人一次機會重新開始。事實上,這是耶穌在公開傳教生活中一直在做的。這就正如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二千年的復活期第二主日冊封傅天娜修女,並定這主日為神聖慈悲主日的時候,在講道中說:慈悲之路,就是讓每個人與天主重建關係(第4段)。而我相信,沒有天主、耶穌給人重新開始的機會的話,此路根本就不會存在。

            正正因為這機會,伯多祿成了讀經一中的人物。當然,今時今日,我們成就不了「影可醫人」,更不應追求「語能殺人」,但從宗4:32起,作者強調的是教會的共同生活;而醫治,不過是讓人有機會重新過著有尊嚴的、不受病魔傷殘約束的生活而已。教宗方濟各推廣慈悲,大概就是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得透過教會影子的庇蔭而重新生活。慈悲,大概就是此世可經歷得到的復活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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