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7日 星期六

無辜者的不義之苦 榮與辱的顛倒

古經今讀

乙年常年期第廿九主日

無辜者的不義之苦 榮與辱的顛倒

53:10-11

            今天,禮儀從《第二依撒意亞先知書》(即《依》四十至五十五章)中著名的四首《僕人之歌》的最後一首(52:13–53:12)中截取了兩節出來。然而,完整的概覽總比斷章取義的好。那就讓我們多花點篇幅來淺嚐這首詩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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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首僕人之歌,與其他華麗的詩歌一樣,把不同的意象放在讀者眼前。這些意象引導讀者作深入的反思,卻沒有為詮釋過程中所出現的每個問題都提供答案。從猶太信仰和基督信仰萌芽時起,直到今天,對這首詩歌的注釋一直挑起了不少爭論。同樣,我也不打算一錘定音地說任何一種解釋是唯一的答案,只是把學界中的一些看法呈現出來。一切,就讓我們在反思的過程中,讓它自己慢慢沈澱下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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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談這首詩歌的結構。按美籍舊約學者奧斯維特所作的文學分析(Oswalt, 1998:376),這首詩由五個詩節(stanza)組成,每詩節由三節組成(52:13-15; 53:1-3, 4-6, 7-9, 10-12)。首末兩詩節是天主對祂僕人的表揚;中間三詩節主要談及該僕人的受苦受辱;開首兩詩節以「我們」來說話,也就是那些導致他受苦的人。這篇詩歌的中心思想主要是兩個大對比:其一)天主之僕的舉揚和受辱的對比,以及人們對此僕的看法和事實之間的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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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驚奇與拒絕(52:13—53:3

52:13】看啊!我的僕人將會成功。他將高高在上、備受舉揚、被高高舉起。
14】正如許多[人]因你而驚駭顫抖,他的外表比[任何]人的都要扭曲畸形,他的輪廓比[任何]人[*1]的[都要扭曲畸形]。
15】因此,他將[把??]灑在許多邦國上,因著他諸王都要閉口。因為那從未告知他們的,他們要看見,而他們未曾聽過的,他們將會明白。
53:1】誰相信了我們的訊息?上主的手又曾向誰揭露過?
2】他像幼樹一樣,像從乾地的根莖一樣,上升到祂面前,他沒有輪廓,也沒有俊美。我們看見他,也沒有讓我們樂於[注視的]外表。
3】他是被鄙視的,被人們摒棄的,一個悲哀的人,[很]清楚病苦。就像那些在別人面前藏起面容的人一樣,他被鄙視,我們也看不起他。
[*1] 希伯來原文「bǝnê ʾādām」,本義:「亞當之子、人子」[複數](sons of man/men; sons of Adam)。

            美籍舊約學者奧斯維特認為(375),對[並非只在禮儀中,而是翻閱聖經從依開始一直讀到這裏的]讀者來說,在52:12之後《二依》作者對上主施救方式的宣講,既出人意表,又在意料之中。出人意表,是因為所有有關天主去救贖和打擊祂子民的敵人的措辭,都不其然令讀者預期一種勢不可擋的威權和大能。但當讀者聽到這其實是受苦、受辱的時候,一切都來得出人意表。但同時,只要讀者一直留意從《二依》一開始的思想發展,一切又好似在意料之中。這首詩歌把這僕人形容為「上主的手」(53:1),這與之前的三首僕人之歌(42:1-9; 49:1-6; 50:4-9)都吻合。這裏所提到的他的任務、他的特性等,早在那三首詩歌中已有提及。可以說,在這首詩歌的這部分中,並沒有任何新的內容,只是把某些內容,尤其僕人的受苦,寫得更詳細而已。但所有內容的種子已在首三首僕人之歌中醞釀了:在看起來好似失敗了的天主之僕的任務所帶來的世界性後果、人們對此的不解、天主之僕的願意去經歷他不該受的苦、他最後成功的肯定。

            除了與較早前的三首僕人之歌呼應之外,奧斯維特觀察到(376)這首詩歌(也就是這一章[= 52:13—53:12])的內容也直接接續前面四章(四十九至五十二章)。那幾章花了不少篇幅去處理以色列從天主那裏疏離,以及天主強調祂將使她復興並回到祂那裏來的問題。祂已提及了祂用以完成這復興的能力(祂的臂或手;見:50:2; 51:5, 9; 52:10)。於此,能使以色列成為天主之僕的方式,已昭然若揭。

            奧斯維特更認為,這篇詩歌的主題是有關一項令人震驚且出乎意料的真理。事實上,早在《一依》中(七至十二章)這真理的伏線就已埋下了。而這真理就是:天主手臂的力量,並非那粉碎敵人(罪過)的力量,而是那當罪過已粉碎了天主之僕後,仍報還以愛與仁慈的力量。此僕擔起了以色列的以及世界的罪過,好像代罪羔羊一樣(見肋16:22),把那些罪咎從我們身上帶走(見下段:依53:4)。換言之,因著人的罪過,天主之僕受了他本不該受的苦。即使舊約學者如韋伯利(Whybray),基於歷史原因(見下段),不能接受這首詩歌當中所寫的天主之僕所受之苦是代替性;但事實上這不該受的苦只不過是上主那拯救之臂的,是祂有能力去復興祂子民與祂之間共融的一次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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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為他人受罰(53:4-6

4】他肯定擔起了我們的病苦,我們的悲哀他負起了。我們卻曾以為他被[天主]傷害,被天主打擊,被[天主]折磨。
5】但他被刺穿,是因為我們的過犯;他被粉碎,是因為我們的罪咎。為我們好的懲戒,[卻落]在他身上,藉著他的鞭打我們得以治癒。
6】我們全都像誤入歧途的羊群,我們都已各自轉向各自的路了。但上主卻使我們所有人的罪咎,都落在祂身上。

            這段詩節所公佈的是,儘管『我們』起初沒有意識到,天主之僕所受的苦並非出自他自己的罪咎,一如『我們』之前所認為的;反而事實上那是『我們』的罪過的後果,並導致『我們』的治癒。就在這裏,以及10-12節,有關天主之僕受替代之苦,因而牽連到他拯救他人民的能力的議題變得尤其突出。他受苦,不單單只是因為他人民的罪過,更是代替了他們。他『代表』他們受苦,而因此,他們無需去經歷他們罪過的後果。

            說到這裏,韋伯利卻認為:「不對!」以色列民肯定已為他們的罪過受夠苦了,他們的土地被摧毀了,他們也被充軍塞外了。難道這不是依40:2──「你們應向耶路撒冷說寬心的話,並向她宣告:她的苦役已滿期,她的罪債已清償,因為她為了自己的一切罪過,已由上主手中承受了雙倍的懲罰」──的意思嗎?既然以色列已經受苦了,那麼該僕就不可能代替她受了苦。他極其量只可以與他們一同受苦。可以說,即使他是個義人,但因為人民的罪過,他也必須要受苦。

            奧斯維特卻嘗試回應韋伯利的挑戰。他提出兩點解釋(385)。首先,他聲稱韋伯利的說法與這首詩歌的語境不符。如上所述,由於自第四十九章起,《二依》看來已把那僕人視為「上主之臂」,為人民帶來拯救。如果他只是人民的一份子,那麼這就不成立。其次,縱然以民的罪過於此世的懲罰是嚴重,是不容無視的,但靈性上的懲罰──與天主疏遠──也同樣嚴重。因此,以民需要那整個祭祀系統:去使有罪的人重新與神聖的天主共融。

            然而,就我看來,奧斯維特的說法也非沒有問題。首先,自第四十九章起的語境的確符合他的理論,但這沒有解決韋伯利的問題,反而把他問題的範圍擴大成:《二依》第四十章的語境與後來自第四十九章起的語境之間的矛盾。其次,奧斯維特的此世罰與靈性罰二元論,並不見於《二依》第四十章。而且,這二元論看起來更似中世紀以降的基督信仰觀念,多於主前的猶太信仰觀念。對舊約時代,尤其重建聖殿後的猶太人來說,上主的臨在,就在應許之地的中心──聖殿至聖所──之中。那種「以真理、以心神朝拜父」的觀念,大概始於基督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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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了不公義的懲罰(53:7-9

7】他被迫害,被折磨,而他沒有開口,就像一隻被帶去屠宰的羊一樣,就像一隻在剃毛者前的母羊一樣,啞口不語。而他沒有開口。
8】因迫害和審判,他被帶走了;他的命運,誰會關心呢?因為他已從人間大地[*2]上被鏟除了,他[所受]的一擊,是因著我人民的過犯。
9】他們把凶犯[們]放[入]他的墓穴,把富人放入他的死亡。因為他未曾做過錯事,他的口也未曾說過謊言。
[*2] 希伯來原文「ʾereṣ ḥayyîm」,本義:「活[人;複數]之地」(the land of the livings)。

        這段詩節,取用上段詩節結束時的羊的比喻,用以強調整首詩歌的中心思想:有罪的人民與那無辜的僕人。當「我們」被比喻為羊時,凸出的是羊容易走失的特性。但當此僕被比喻為羊時,所凸出的卻是羊的不反抗、順從的特性。他和「我們」都同樣可與羊比擬,但出來的意象卻不同。突顯在「我們」身上的,是羊的負面性格;但突顯在僕人身上的,卻是正面的性格。他與「我們」本性相同,但突顯出來的個性各異。

            奧斯維特提出(391),這段詩節主要強調三點:僕人的順從、他的無辜,以及施行在他身上的不義。與舊約中其他(無論該與不該)的受苦者不同,此僕順從,毫無怨言。這做法讓讀者無可避免要問:何以如此呢?是他已經全然絕望?還是他自願參與天主的一個更大的計劃?可藉此僕正在經歷的一切而完成的計劃又是甚麼(見10節)?一方面,他未曾做過任何使他應受死刑的的事(見9節);另一方面,他所受的,本是他人應受之刑(見8節);在這雙重不義之中,又有何計劃何言?難道這不過純粹是命運所開的玩笑: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補路無屍骸?的確,在這段詩節中,作者並沒有交代任何答案;我們必須要等到下一詩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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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使許多人成義(53:10-12

10】上主以粉碎他為樂,使他患病;只要他的生命[*3]把自己作為[*4]贖罪祭,他將看見他的子嗣延長日子,上主的悅樂將藉他的手而繁盛。
11】因著他生命[*3]的痛苦;因著他的知識,我正義的僕人將使許多人成為正義的。他們的罪咎,他將揹起。
12】因此,我將把一份分配給他與許多人,他將與強壯的人一起分配戰利品,因為他傾出了他的生命[*3]至死,被算在叛亂者之中。他擔負了許多罪過,卻為許多叛亂者說情。
[*3] 希伯來原文「nep̄eš」,本義:「喉嚨、咽喉」,引申指「噓氣、呼吸」,再引申指「生命」,再引申才有「靈魂」的意思。
[*4] 希伯來動詞「ś-y-m」(=to put, to place, to set)。

            到目前為止,我們提出了不少問題。但我們可在這末段詩節中找到一些答案。這些答案看起來仍然神秘難懂,但至少可算為這篇著作帶來令人滿意的結局。先讓我們重溫一下這些問題:這位無辜的人順服地代替了罪人的位置而受苦,有何意義?他為甚麼這樣做?又如何做呢?這會否不過全然是歷史的偶然?

    然後,奧斯維特就在這最後的詩節找到了它所提供的答案(400)。首先,非常清楚的是,此人悲劇般的命運並非歷史的偶然,並非一個好人出現在錯誤的時間和錯誤的地點。再者,這最後的詩節說明了,受苦並非此僕職務的一部分而已。他生而入死的目的就是,透過他──而非他所帶來的訊息──人們可得他們罪過的補贖,並認識到天主的正義。只有當人們把他作為贖罪祭時,就是整個行動得以實現之時。因著這一切,這個面容扭曲、被人遺忘、支離破碎、名譽掃地的人,終有一天會戴起勝利者的花冠,而其他勝利者也會在他面前除下自己的花冠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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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言之,從《二依》的脈絡看來,作者是為挑戰世界對力量的看法。該僕藉以完成天主計劃的,並非武力,而是溫和(42:1-4)。該僕對受苦和虐待並不陌生(50:4-7)。事實上,天主完成祂把自己的子民從罪過的束縛救贖出來的計劃,就是透過該僕的受辱和受苦(53章)。

            願上主祝福你、守護你,願上主使祂的臉光照你,施恩於你,願上主仰起臉眷顧你,賜你平安!(戶6:24-26

梁展熙

參考書目:
  • Koehler, Ludwig, Walter Baumgartner, M. E. J. Richardson, and Johann Jakob Stamm. The Hebrew and Aramaic Lexicon of the Old Testament. Leiden; New York: E.J. Brill, 1999.
  • Oswalt, John N. The Book of Isaiah, Chapters 40–66. 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 1998.
  • Whybray, R. N. Thanksgiving for a Liberated Prophet: An Interpretation of Isaiah 53. Journal for the Study of the Old Testament Supplement Series 4. Sheffield: JSOT Press, 1978.
原載於《信訊雙週刊》第27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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