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4日 星期五

神學展望
信訊專題
梁展熙

教宗通諭《願祢受讚美》——簡介(一)

天主教社會訓導傳承


教宗方濟各討論環境問題的通諭《願祢受讚美》,在六月十八日的發佈會後,已經進佔了不少外國媒體——無論教會內外——的版面。在官方中譯本尚未面世之前,讓我們先了解一下這份通諭在教會傳承中的位置,以及其特點。而在這系列的第一篇,讓我們先重溫一些背景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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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在通諭的序言就指出,這份通諭「已被納入教會社會訓導的體系之中」(15段)。那麼,甚麼是教會的社會訓導呢?

   在最受普羅大眾接受的意義來說,教會的社會訓導(Catholic social teaching or social doctrine of the Church),就是主要衍生自大公會議、教宗和主教所頒佈的文件,有關人(the human person)以及由人所組成的群體的道德訓導體系。如果從最廣義的意義來說,則也包括那把這訓導體系加以發展或將之應用到具體情況的神學家們和其他學者的著作。

   當中最基本的道德問題是:「人類,既已藉基督得到天主恩𧶽和恩龍,該如何既身為個人又在社會中生活?」基督信仰傳統中的社會訓導從簡單的「如何在社會中生活」發展至「如何建設一個更公義的社會」。教會社會訓導的範疇,主要是處理如何在宏觀(國際間和國家)層面和微觀(區域性和本地)層面建構一個公平的、合理的、正義的,以及和平的社會。一般來說,當政治趨勢、政府政策、經濟體系和文化潮流削弱並威脅到基督信仰傳承所理解的人的專嚴、家庭生活、宗教活動,以及人在社會中有意義的生活時,教會當局便會頒佈社會訓導。

   教宗這次所頒佈的文件的類別,是通諭。「通諭」一詞,英語「encyclical」,來自希臘語「ἐνκύκλιος 」(音=enkyklios;字義:in a circle, ext. all around), 可以說是「(內部)傳閱文件」(circular)的高級稱呼。現在,「通諭」概指教宗對普世教會說話的官方牧函。但在起初,任何主教致函他轄下的信友的信件,都稱為「通諭」。以往,一般來說,通諭只是寫給羅馬天主教會共融內的人,但在一九六三年教宗若望廿三世頒佈《和平於地》通諭(Pacem in Terris)時,就改為致函給「所有心懷善願的人」(to all people of good will)。

   宗座文件有個不成文的等級制度。最莊嚴的是所謂的「出自宗座」(ex cathedra)。這是由教宗代表普世教會或教宗聯同世界所有主教發出的。「出自宗座」的內容,稱為「特別且不能錯的訓導」(extraordinary and infallible magisterium)。次一等的是「一般訓導」(ordinary magisterium),包括通諭,以及其它教義注釋或澄清。雖說不能錯的原則在上述的兩個層面上都可應用,但官方立場傾向將之限制於「特別訓導」之內。

   一般來說,通諭的主題可包括教義和教會認為重要的道德倫理問題。時至今日,通諭已成了教宗行使其「一般訓導」的慣常方式。要指出的是,通諭所具有的,是有權威的教導(authoritative teaching),卻未至於是「不能錯」的最終聲明。因此,某程度帶有謹慎尊重的異議(respectful dissent)是可容忍的。簡言之,就某一議題頒佈通諭並不代表教會當局徹底地終止相關的討論。

   換言之,《願祢受讚美》就是就是一份社會訓導通諭(social encyclical)。那麼,究竟迄今共有多少份社會通諭?
   至今,教會社會訓導由合共十份通諭作為骨幹。首先是教宗良十三世在工業革命時代闡釋資本與勞工之間的權利和義務的《新事》通諭(1891年)。接著是教宗庇護十一世在《新事》通諭四十週年,並重申其教誨所發佈的《四十年》通諭(1931年)。然後是教宗若望廿三世呼籲世界要以負責任的方式來推動社會進步的《慈母與導師》通諭(1961年),以及他針對資本共產兩大陣營的冷戰、鐵幕和軍備競賽而呼籲世界要通過愛、真理、自由和公義達致和平的《和平於地》通諭(1963年)。之後是教宗保祿六世討論各民各族的尊嚴和發展的《眾民族的進步》(The Progression of the Peoples)通諭(1963年)。至於位列在任時間最長的教宗之一的若望保祿二世則共發佈了三份社會訓導通諭,包括:分析工作的真正意義和尊嚴的《工作》通諭(1981年);在上世紀八十年代金融風暴的歷史背景下強烈提倡罪的體系(structures of sin)來自解放神學的「優先選擇站在窮人的一方」([preferential] option for the poor)並譴責軍備貿易有份導致的貧富差距的《教會對社會的關注》(Sollicitudo Rei Socialis;1987年);在柏林圍牆倒下兩年、全球軍費增至一萬億(即一兆)美元的時候,若望保祿二世在肯定民主政制的同時譴責資本主義、膜拜市場為偶像和瘋狂的軍備競賽,以及在接納私人擁有財產權利的同時在教會社會訓導傳承中首次提出世界的一切商品(包括知識產權)都具有「讓普世的人都可享用的目的」(universal destination of goods)的《百年》通諭(1991年);以及若望保祿二世大力強調生命的尊嚴和價值、譴責那把個人自由置於他人生存權之上--見諸死刑、墮胎和安樂死--的「死亡的文化」(culture of death)、同時提出人類自由可找到其真正意義和提倡家庭為「生命的聖所」的「生命的文化」(culture of life)的《生命的福音》通諭(1995年)。在《願祢受讚美》之前的,就是前教宗本篤十六世在《眾民族的進步》通諭發佈四十年之際,和在2008年開始至今仍未完全結束的全球經濟及銀行體系中主要受到不合比例的影響的窮人,以及全球暖化的證據日漸累積的情況下,再次表達宗座對全球貧窮現象、不公義、軍備競賽,以及對環境問題的關注,並提出「跨代公義」的概念的《在真理中的愛德》通諭(2009年)。

   在教會官方社會訓導文件體系中,除了通諭外,地位可與之比擬,甚至更高的,是「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1962-1965)中的相關文件。首先是《喜樂與希望--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喜樂與希望》強調教會需要埋首於人間事務,使得教會與人類社會能共享彼此的喜樂和希望。順帶一提,現在常聽到的「教會需要以福音精神來詮釋『時代的徵兆』」,就是出自這份文件的。其次是《人的尊嚴--宗教自由宣言》。簡言之,《人的尊嚴》要求所有基督徒尊重宗教自由,並申明這是任何政府都定必尊重的一項自由。教會必須可自由地工作,但不可強迫任何人去回應天主。事實上,這是梵二最具爭議性的文件之一,教會內不少被標籤為保守派的人仍反對當中內容,直到今天。

   此外,還有一種稱為「宗座勸諭」的文件。教宗保祿六世就曾在《新事》通諭發佈八十年之際發佈《八十年》宗座勸諭(1971年)。《八十年》的副標題是「論勞動工作的狀況」。教宗大概列舉了十五項當時的勞工問題。《八十年》融合了南美主教團三年前的地區主教會議的不少主題,包括:體制上的不公義(structural injustice)、「優先選擇站在窮人的一方」、政治權利意識覺醒(conscientização;或稱批判意識,critical consciousness)和人民的解放。最後,還有各宗座聖部(如:宗座正義與和平委員會的《教會與種族主義:邁向一個更富手足之情的社會》(1989年))和各地區主教團的文件(如在教會社會訓導傳承發展史中扮演重要角色的美國主教團的《尊重工人公義的權利》(2009年)等等)。

   話說回來,《願祢受讚美》中有不少主題,當中又有不少取材自教宗方濟各自己較早前的文件——《福音的喜樂》。那麼,《福音的喜樂》的大意又是甚麼?

   《福音的喜樂》並非通諭,而是宗座勸諭。它也涵蓋了不少東西,但主要是對教會內的信友講的。當中最備受討論的是「優先選擇站在窮人的一方」、關心窮人和容易受害的人、在全球財政危機下的不平等、人類發展、以及和平,等等。在《願祢受讚美》中,除了在一些註腳之外,教宗以許多不同的方式來接續他在《福音的喜樂》擱筆之處,以環境危機為主軸來重新審視一些重要的社會議題,正如他開宗明義講的:我們共同的家正陷入危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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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大概已重溫了一些重要的背景資料。在下一期,我們將點出教宗方濟各這份環境通諭的一些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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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載於《澳門號角報》 - 2015年8月14日;《信訊雙週刊》 - 201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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