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5日 星期四

【聖言啟航】 丙年常年期第卅二主日 —— 唯有愛 雖死仍生

聖言啟航
梁展熙
丙年常年期第卅二主日

唯有愛 雖死仍生




Luca Signorelli. Resurrection of the Flesh (1499–1502) Fresco
Chapel of San Brizio, Duomo, Orvieto.

為了更好地細味今天的禮儀,我們有需要回到過去,回到兩千年前的時空,以耶穌當時當地的角度來切入信仰討論。這並不只是空談,反而非常實用。畢竟,每個世代有宗教信仰的人,事實上,都一直在與這些議題搏鬥。

與不少現代人一樣,古猶太人一般都相信善有善報:從父祖輩手上繼承的和平與財富(古時多指土地等不動產)、長壽、兒孫滿堂【儘管在現代社會中只有極少數人視子女眾多〔這裏指六個或以上〕為一種祝福】(見申4:40; 6:1-3等)。然而,每次國難當前之時,自然會使人疑惑,人生的意義是否另有所指。在主前第二世紀的一場大迫害中【慣稱:瑪加伯起義】,不少良善勇毅的年青人,未及擁有田產、生兒育女便從容就義,遑論長命百歲,福壽雙全。善惡有報在哪裏?在先知書及聖詠集中只見萌芽的來生思想便正式生根。古猶太人所相信的死後復活,所指的是整個人(包括肉身和靈魂)的復生,這與希臘思想中的二元論截然不同,古猶太人也無法想像到一種只有靈魂的死後存在【對他們來說,那是一種降了格的存在】。當時,有些猶太人相信只有義人才會復活,那些不義之徒卻是人死如燈滅,永墮虛無。看來,這是讀經一中我們聽到的那些瑪加伯殉道者的信念。與《瑪加伯傳》(上、下)同期成書的《達尼爾傳》,則相信全人類在末日的復活:義人得生命,惡人被永罰(見達12:2)。這也是《新約》作者們所預設的想法,如見若5:29;瑪25:31-46。無論如何,這信念給了正面對迫害的人一道強大的力量去滿懷希望地抗衡他們的迫害者,並能夠以難以言喻的忠信來把天主聖名置於此世一切權力的野心(或雄心)之上。

耶穌相信死人會復活。在這一點上,耶穌與法利塞人是一致的。事實上,法利塞人代表著古猶太信仰中一個『改革』的勢力。與他們相反的,是撒杜塞人【高級司祭階級;簡言之,他們同時也是管治猶太人的最高自治階層】,他們並不認同死人復活的信念,他們只顧盡力維持他們在政治上和宗教上的領導地位。因此,撒杜塞人拒絕接收任何新的發展,他們只視《舊約》的首五部書—我們俗稱的《梅瑟五書》—為經典,只視之為律法。他們表面上只是「到耶穌跟前提出問題」,但事實上是向祂提出反對的理據:按《梅瑟五書》的規定(申25:5-10),當一個男人死時無嗣,他的兄弟應該娶他的遺孀為妻,好為死者留後,不致香燈斷絕。如果在梅瑟規定的情況下,又有死後復活,那麼屆時那曾與七兄弟締結婚約的女子,該何所屬呢?他們其實想要說的是:復活的信仰是荒謬的;這是一件創新的、新派的東西,與真正的梅瑟律法相違背。耶穌的答覆,則由兩部分組成:其一)他們對復活的理解是錯誤的【事實上,是至今日,仍有很多人對復活有所誤解】,因為復活其實並不是重活一次此世的人生。這就真的是荒謬了。相反,復活之後的是煥然一新的存在,我們將不再需要依從生理上的法則生活(如衣食住行),是一種屬靈的存在,是屬於神性生命的層次,如保祿宗徒在他的書信中所稱的「播種的是屬生靈身體,復活起來的是屬神的身體;既有屬生靈的身體,也就有屬神的身體」(格前15:44)。其二)撒杜塞人們並不認識(舊約)聖經,屬死之人並不會(不能)讚美天主(見詠115:17;依38:18-20);而且,天主在聖經中—尤其在《梅瑟五書》中—被稱為「亞巴郎的天主、依撒格的天主和雅各伯的天主」(出3:6)。而天主就啟示了,這些以色列先祖一直活著,因為祂並不要成為一個死人的天主【尤見在《路》中耶穌的拉匝祿比喻中的亞巴郎(路16:23)】。

要明白今天的禮儀,我們必先知要明白到,中悅天主的,是活人的讚美;或更好說,是我們對祂直到永遠的愛;因此,凡愛天主的,都將永會臨在於祂台前。事實上,我們的生命正正就是這份愛—藉著天主的德能—在此世的實現(realization)。而且,永生現已在我們之內(參若5:24)。是故,我們斷不能夠視物質為人生的最終目標(見格前15:19)。我們也不可把基督喜訊只視為改變社會架構的棍棒,儘管身為基督徒的我們也必須為了我們中最小的一群而讓天主的愛取血肉(incarnate)於上述的改變之中;畢竟當一個人去愛的時候,愛並不只停留於思念的層次,也涉及具體的物質層面。我們也要學習,尤其向他們只顧物質的人去見證福音喜訊,因為我們人生的意思絕對遠超呼物質上的富饒。正如聖詠作者所言,我們的幸福,只在於仰瞻天主聖父—愛的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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