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6日 星期五

【聖言啟航】 世界的終結 新生的開始

聖言啟航
梁展熙
乙年常年期第卅三主日

世界的終結 新生的開始




隨著我們逐漸邁向這個禮儀年的結束,禮儀也開始讓我們思考有關世界終結的問題。今天的讀經一和福音選讀,都有關於「那時候的大災難」的描寫。當中的內容,一方面成為了基督信仰傳統中對末世的論述,這是我們相對熟悉的;但另一方面,其實這些描寫也能夠激發我們更好地活出此世的生命。

先看今天的讀經一在《達》中的脈絡。身在異邦—巴比倫帝國—朝中為官的達尼爾,自書中第七章起,開始敘述他的神視。異獸與天廷異象(7:1-14)和公綿羊山羊相爭異象(8:1-14),都是與四個依序統治以色列民的異族帝國的更替有關。然後,達尼爾記起耶肋米亞先知有關耶路撒冷—猶大國首都—要荒蕪七十之久的預言(9:1-3)。在達尼爾的禱詞(9:4-19)後,加俾額爾向他預言當下重建了的耶城聖殿將因戰爭而再度被毀(9:24-27)。在第十章,上主使者再度出現,告訴達尼爾,祂正與波斯國陷入衝突,並得到首階領軍之一(參拉:unus de principibus primis)的彌額爾的協助。到第十一章,上主使者詳述四個異族帝國的更替,當中所涉及的戰爭,以及因版圖擴張失敗而遷怒於天主子民及其信仰之神的希臘塞琉古王朝皇帝厄丕法乃命軍隊蹂躪耶路撒冷並以「那招致荒涼的可憎之物」玷污聖殿的惡行。今天讀經一所宣告的,就是厄丕法乃的最後挫敗,以及以色列民得到偉大領軍(princeps magnus)彌額爾之助而得救。

在《達》成書的時期,猶太信仰中死後生命的思想發展漸趨成熟,善者永生惡人永苦的信念開始確立,正如我們今天所讀的。不過,《達》所針對的,並不是只是異族,或者戰爭中的敵人。在達尼爾向上主懇求減輕同胞要受的災難的禱詞中,他承認:「我們犯了罪,行了不義,作惡反叛,離棄了你的誡命和法令。我們沒有聽從你的眾僕人先知」(9:5-6)。假若把達尼爾(代表以民)的認罪總結起來,就是沒有愛上主和愛近人。由此看來,達尼爾之所以描述「那時候的大災難」,也有勸導同胞悔改,反省自己一直以來在與上主和與近人之間的關係的不足之處,重新好好活出天主子民的身份。同時間,人死後復生並受上主裁斷的思想將繼續發展,直到耶穌的時代。

在上主日所選讀中的窮寡婦的獻儀後,按《谷》脈絡進入第十三章。先有耶穌預言聖殿被毀—「將來這裏決沒有一塊石頭留在另一塊石頭上」(2節)以及戰爭和人禍(7-8節),接著是基督徒受到迫害:「兄弟將把兄弟,父親將把兒子置於死地;兒女將起來反對父母,把他們處死」(12節),然後間接預言耶城再被攻陷,並提到那是「那『招致荒涼的可憎之物』立在不應在的地方」(14節)的時候,最後就是今天福音選讀所屬的段落(開首的19-23節從略)。

閱讀這一段時,當然不可忘記,這是耶穌在聖城的最後一週。兩天之後的晚上,祂就要被負賣,(按《谷》)孤獨地死在十架之上。既然為人,耶穌在絕境之中會以「默啟文體」說話,是自然而然的。同時,身為天主的耶穌,也藉祂所描述的末世為背景,啟示出祂自己—聖言—的本質:「天地都要消逝,但我的話總不會逝去」。我認為,耶穌這段話的用意,重點在這一句。

一方面,耶穌以猶太傳統的默啟文體來描述此世的末日。但另一方面,而且更重要的是,按基督信仰,自道成血肉的基督來到此世,實現了天主參與歷史所完成的救世工程起,末世已在此世展開。世上每個人,若要迎接這盛載天主救恩的世度,必須讓自己原本的『天地消逝』。耶穌說,那時「太陽將要昏暗,月亮不再發光,星辰要從天墜下,天上的萬象也要動搖」。日月星宿,都是古人以為世界上會恆久不變的事物。然而,耶穌明白地說,當天主進入人的生命時,人本來以為永恆不變的、可以永遠依靠的世界(觀),將分崩離析。事實上,也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接受天主聖言所建構的新天新地—天主的國—所預許的世界。

相較之下,我們可以看出,耶穌不單藉默啟文體來述說世界結束,更超越了這文體的傳統用法,藉以為我們展示出一條生路,就是按照的聖言來生活。然而,雖然天主對世界的愛無邊無際,但我們卻是活在受時空所限的現世之中。換言之,既然我們已得悉前路去向,便不可再枉走歪路。因為,正如《谷》十三章接下來所載的聖言所警告:「你們要當心,要醒寤,因為你們不知道那日期什麼時候來到」。

耶穌來到世上,已滿全了聖詠作者的呼求:「祢必要指示給我生命之道」。讓我們依基督的指示而行,以獲得「圓滿的喜悅」、「永遠的福樂」!

2018年11月9日 星期五

【聖言啟航】 是奉獻犧牲,或只是樂善的施捨?

聖言啟航
梁展熙
乙年常年期第卅二主日

是奉獻犧牲,或只是樂善的施捨?



刊於:澳門《號角報》2018年11月9日

「寡婦」在今天的讀經中是十分重要的元素,在福音的兩幕以及讀經一和答唱詠都有提到。那麼,究竟今天禮儀希望帶出甚麼訊息?我認為,當中涉及幾個向度。

首先,大概是大家最耳熟能詳的解讀。耶穌在看到寡婦把僅有的錢投向聖殿銀庫後,祂對門徒說的那番話是在認同她的無私奉獻。由於耶穌把她的奉獻與富人的奉獻比較起來,不少人會推斷耶穌是在讚賞窮婦的作為,再由此推論出我們應該向這位窮寡婦學習,把自己的所有財產奉獻出去,分毫不留。觀乎禮儀所選的讀經一,這彷彿是禮儀想為這主日所帶出的訊息。

當然,在具體情節上,兩位寡婦的處境不盡相同。讀經一的寡婦面對的是三年不雨的饑荒,她已知自己只剩下最後一餐的食材。既然必死無疑,她也不必拒先知厄里亞於門外。最多大家吃少一點,一起赴死罷了。但至少,在此最艱苦的時候,她仍願意與人分享自己最後所僅有的。當然,她這次分享為她帶來了意想不到的回報。至於聖殿銀庫前的窮寡婦,在她的時代,基本物質供應尚算可以。她有無依無靠,甚至可能被人欺騙過,所以家無行產,決定把最後的「兩個小錢」奉獻。小錢,是指羅馬貨幣「lepton」(見圖),是面額最少的銅製貨幣。在現代的角度,一個「小錢」相當於一毫。坦白講,如果她只餘下兩個小錢,基本上甚麼也做不了。我們不知道她是否希望藉著最後的奉獻,來換得上主的福佑,渡過難關。但從這角度看,我們知道,在她心中,上主就是她最後的依靠,她也把最後信德也奉上了。

然而,我相信禮儀並不是完全要我們搬字過紙、東施效顰的『模仿』這位窮寡婦。畢竟,假若我們所有人都把所有生活費、積蓄全數奉獻,我們如何能夠盡我們養活自己、照顧家庭、養育子女、侍奉父祖,甚至建設社會的責任。

不過,這第一個解讀也有其值得細味之處。其一,是耶穌把富人的奉獻與窮寡婦的奉獻所作的對比:「因為別人投的都是他們剩餘的,而這位窮寡婦卻把她的生活費全部投進去了」,所以耶穌認為,窮寡婦為聖殿所作出奉獻,比其他人的都多;甚至可以說,是真正的犧牲。耶穌敦促我們,凡事不是只看表面,只著重數字。付出的多與少,是相對於付出者本身所擁有的是少還是多。甚至進一步講,在不足中仍然願意付出的才是真正的奉獻、犧牲;相反,只有在自己有剩餘時才樂意付出的,不過是施捨,最多是樂善好施罷了。

另一種解讀,其實不一定與前者相悖。持此看法的人認為,如果耶穌真的褒揚窮寡婦這種不顧晚上仍有無飯食仍把僅有的一切獻給耶路撒冷聖殿的做法的話,祂多數會說些話鼓勵門徒們也這樣做。但祂卻沒有這樣說。持此看法的人推測,耶穌雖然覺得她無私之心可嘉,但祂內心卻是在為她惋惜,理由有二。一是因為耶穌馬上就會預言聖殿毀滅(13:1-2),因而惋惜她願意把僅有的奉獻給一座不久就要淪為頹垣敗瓦的宗教中心。二是耶穌痛心猶太信仰的宗教制度,不但沒有好好保護寡婦使她們不致窮困(這可是《五書》律法所要求的,參:出22:21;申14:29, 16:11, 16:14, 24:19-21; 26:12-13)。這一點,與耶穌在看見窮寡婦之前要人們「提防經師」的一段話【見福音選讀長式】一起閱讀的話,就更為明顯。畢竟,中譯的「經師」,希臘原文的本意其實是「(猶太/梅瑟)法律專家」(參葡:os doutores da Lei)。由於古時識字的人不多,他們也負責日常的社區管治。可是,耶穌卻明白指出,他們雖然通曉梅瑟法律,卻竟「侵吞寡婦的財產」。

由此,再加上耶穌對富人捐獻的看法,使我想起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的一句話。容我意譯:「在公義上你應該給予的,不要當作愛德施捨」(見A.A. 8: tamquam caritatis dona offerantur quae iustitiae titulo iam debentur.)。舉例,在勞資關係中,僱主要明白,僱員的合理薪資是他們應得的,而不是因為僱主有愛德所以給他們合理人工。在親倫關係中,父母關愛(love)子女是本份,而不是愛德(charity),更不是投資。

我相信,禮儀要我們學習的,是這兩位寡婦的的無私奉獻,以及對上主的信靠(而不是信靠自己所擁有的事物)。這一點,正正與耶穌所批評的經師行徑完全相反。他們本應以自己的專業來為服務大眾—他們的同胞—的福祉,卻明的為自己爭名,暗裏為自己奪利。因此,耶穌斷言:「這些人必定遭受較嚴重的處罰」。

那麼,就讓我們謹記耶穌的警告,提防經師那些人前求名譽,人後謀私利的行為,並留意〈領聖體後經〉的禱詞:求上主祢派遣聖神,聖化我們的心靈,永保真純。

2018年11月2日 星期五

【聖言啟航】 講『關係』的信仰?

聖言啟航
梁展熙
乙年常年期第卅一主日

講『關係』的信仰?




不少人認為,從信仰培育的角度看,《谷》可稱得上是「慕道者的福音」。一來《谷》的篇幅不長,是四部福音中最短的,只有十六章;因而不會對慕道者構成太大的壓力。二來,我認為更重要的是,《谷》花了大部分篇幅都只是為了做到兩點:一)不斷向讀者提問:「耶穌是誰?」;二)藉不同事件一直在說明基督信仰的門徒之道;或以《谷》的措辭來說,人如何方能進入天主的國度。而今天的福音選讀,則是後者的最佳例證。

按《谷》的上文下理,此時耶穌已榮進耶路撒冷;換言之,數天之後就是祂的死期。「那時,有位經師前來問耶穌說:『全部誡命中,那條算是第一條呢?』」。這一句其實很值得玩味。首先,單從這一句看來,這位經師是來找麻煩。畢竟,在《谷》(以及其餘三部福音)中,經師們絕大部分都對耶穌不友善:他們懷疑耶穌(2:6),向門徒們講耶穌壞話(2:16),誣陷耶穌靠魔王驅魔(3:22),就門徒們不守潔禮之事質問耶穌(7:5)。按耶穌的默西亞預言,棄絕祂的,也包括經師(8:31;另參10:33)。尤甚者,在耶穌驅逐聖殿庭院中的商人後,設法除掉祂的,就是司祭長『和經師』(11:18),他們也質問耶穌權柄的由來(11:27)。到此,有經師走來問耶穌這道問題,不難令人預期帶敵意的情節,可事情卻出人意料。

禮儀從略的選讀首半句就開宗明義說:「有一個經師聽見了他們辯論,覺得耶穌對他們回答得好,便上前來,問他說⋯⋯」。簡介一下,按《谷》,耶穌榮進耶京後,先後與司祭長和經師(11:15-19)、司祭長和經師及長老(11:27-33)、法利塞人和黑落德黨人(12:13-17)以及撒杜塞人(12:18-27)起口舌上的衝突。換言之,這位經師是真心認同耶穌的,並不是虛情假意的來找碴的。

經師問耶穌:「在全部誡命中,哪條算是第一條呢?」。耶穌答說:「第一條誡命是:『以色列,請細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你應當全心、全靈、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第二條誡命是:『你當愛人如己』。其餘的誡命都不比這兩條大」。第一條是來自申6:4-9,時至今日,仍是猶太人每天早晚都要唸的經文。某程度上,「以色列,請細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這一句也可算是猶太教的『信經』。第二條則取自肋19:18,全句:「不可復仇,對你的同胞,不可心懷怨恨;但應愛〔你的近〕人如己:我是上主」。視這句為整個梅瑟律法的核心,並不自耶穌始。按猶太口傳傳統,保祿的法利塞老師加瑪里耳的祖父—拉比希里爾(Hillel),有次被一個外邦人挑戰,說只要希里爾能在單腳站立跌倒之前就把梅瑟律法完全解釋給他的話,就皈入猶太教。希里爾以肋19:18為基礎答道:「你所憎惡的,不要對你的近人做:這就是整部 Torah (梅瑟律法);其餘的不過是註解;去學習吧!」(Shabbath folio:31a, Babylonian Talmud)。

細心的讀者也許馬上就留意到一點。經師明明只問一條誡命,怎麼耶穌答了兩條呢?很明顯,雖然耶穌認為第一條是最重要的,但即使如此,只有這一條仍然不足。祂必須補上第二條。換言之,耶穌認為,假若基督徒對旁人卻不聞不問,漠不關心,即使心中只想念上主,日夜誦經,也是不足的。
話說回來,其實「誡命」這翻譯也不完全傳神。從外文可看出,如英:「commandment」(>to command)、葡:「mandamento」(>mandar)、拉:「mandatum」(>mandāre),本身意思是「命令」,或柔和些的「吩咐」。最終,耶穌的意思是,基督徒之道,最重要的,還不在於守誡律。這並不是說我們不用守誡律,但上主最終看的,是人的心。我想,正正因此,耶穌覺得最重要的這兩個「命令」(或這兩點「吩咐」)中,要我們做的,是去「愛」。只著眼於守不守誡律的,並不是愛。

愛,必需付出,卻又不可以只著眼於付出,只計算自己付出了多少,而對方又付出了多少。因此,在經師認同耶穌的回答中,說道:「(這兩條誡命)遠遠超過所有全燔祭和祭獻」。以傳統定下來的既定儀式來對上主敬禮,是有其需要的,但這些到底是把我們對上主的愛—以及對世上其他人的關愛—外化的行動。如果沒有這份心意,那麼這些祭獻只會淪為徒具形式的空殻。

當然,從按《谷》所載耶穌在耶城的最後一週這脈絡來看,經師的這一點也有另一重意義。在猶太信仰中,祭祀只可在耶路撒冷的聖殿舉行。耶穌不僅在上一章驅趕了在聖殿外邦人庭院售賣祭祀用的牲祭的商人(11:15-19)。耶穌在下一章也將預言聖殿的毀滅(13:1-8)。天主出於對人的愛而成就的道成肉身,最終取代了只為守律法禮節而設的聖殿。這就是耶穌基督為我們開闢的天國之路。
要上路,我們需要的最重要裝備,並不是單純的守誡律,而是與天主、與身邊的人發展並保持良好的關係。

2018年10月27日 星期六

【驀然回首】迴聲未斷的和平綸音

【驀然回首】

迴聲未斷的和平綸音

梁展熙

一九一八年十一月十一日,在大中華地區也許只是個平常不過的日子。但在世界史的層面上,這一天有其深重的意義。它標誌著人類歷史上首場全球性的人禍--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結束。

當然,梵蒂岡並沒有直接參與這場戰爭,但並不代表當時的教宗是隔岸觀火、袖手旁觀。事實上,誠如英籍歷史學者普拉德(John Pollard)在他於前年出版的《The Papacy in the Age of Totalitarianism, 1914-1958》(極權時代的教宗)第二章,便詳細講述了當時在位的教宗本篤十五世為了世界和平而嘗試作出的努力。

***

自奇薩樞機(Card. Giacomo della Chiesa)在一九一四年九月三日就任教宗本篤十五世起,他一直尋求促使大戰結束,以及緩助戰爭的受害者。他稱這次大戰為「無謂的殺戮」。當時的新技術被全面投入戰場,讓戰壕中充斥著死神腳步的可怖;又有魚雷攻擊民用和商用的船隻,空襲和炮轟城市等導致大規模的平民傷亡。

他在當選後不久,便發佈了宗座勸諭《Ubi Primum》,呼籲各參戰國停戰議和。兩個月後,他在他的首份通諭《Ad Beatissimi Apostolorum》中重申這呼籲。他同時指出,隨著這戰爭的開展,「種族仇恨已達致高峰」。普拉德認為,本篤十五世是首批感受到種族爭議已成為影響歐洲各國關係的議題。

及至一九一五年,教宗本篤十五世嘗試透過外交途徑帶來和平,至少避免戰火蔓延。在該年四至五,他嘗試充當奧匈帝國與意大利之間的中間人,為免兩國爆發戰爭。同年七月下旬,他再發表宗座勸諭《Allorché fummo chiamati 》,再度呼籲停戰議和,並讓被吞併的國家得以重新建立(具體指被德國吞併的比利時)。

其實,在這份勸諭發表之前,梵蒂岡已嘗試以讓比國光復為前題,為比、法、德三國議和;可惜最後因英國不肯讓步而未能成事。此外,本篤十五世也嘗試在於一九一七年春就任的奧匈帝國新國王卡爾一世(Karl I)以及協約國之間斡旋,並希望暫時推遲美國總統威爾遜加入戰團。唯這些努力也付諸流水。

到了一九一七年八月(順帶一提,是聖母在花地瑪顯現期間),教宗本篤十五世公佈《致參戰各國領袖之和平照會》。普拉德從中總結出本篤十五世的七大要點:重建國際法的道德力量、雙方共同解除武裝、爭議透過國際仲裁解決、雙方共同放棄以報復之名再戰、撤離並重建被佔離地區、領土爭議透過商議調解。

很遺憾,教宗並未得到正面回應。雙方都不認為當時和談時機成熟。德國覺得自己尚有勝算。英、法、意也都予以拒絕。協約國日益依靠的美國,總統威爾遜更對此嗤之以鼻。

另一方面,各方對本篤十五世的反應冷淡,也非事出無因。雖然教宗宣佈自己為獨立,並不偏於任何一方,但這得不到參戰雙方的信任。當時,人們認為,梵蒂岡也有其目的,就是藉著促進和議,讓條約使自己套回意大利統一運動時在1870年失於意大利之手的教皇國土地。梵蒂岡也一直保護奧匈帝國--歐洲最後一個天主教強國--的存在,作為阻擋東正教俄羅斯的壁壘。出於對東正教的恐懼,加斯柏里樞機(Card. Pietro Gasparri),本篤十五世的國務卿,曾於一九一六年嘗試遊說德國最高統帥阻止俄羅斯軍隊進入君士坦丁堡。此外,在一九一八年十一月,本篤十五世和加斯柏里樞機又嘗試爭取美國支持,防止奧匈帝國的瓦解。

各界對教宗本篤十五和平照會的冷淡反應,令他極為失望。梵蒂岡雖然竭盡全力,嘗試透過外交手段阻止這一場「無謂的殺戮」,但最後也是徒勞無功。這段歷史呈現出梵蒂岡外交的局限。然而,教宗本篤十五世的這份和平照會卻有著深遠意義。它標誌著聖座正式透過外交方式,參與建構世界的和平。而時至今日,教宗方濟各仍然擔當著這角色。

2018年10月26日 星期五

【聖言啟航】 瞎眼看清 有目無明

聖言啟航
梁展熙
常年期第三十主日

瞎眼看清 有目無明



插圖:William Blake  (1757–1827).
Christ Giving Sight to Bartimaeus. @ Yale Center for British Art.

今天福音選讀的主角巴爾提買,是個失明的人,盲人。在軀體的層面講,他甚麼也看不見。然而,一直在這馬爾谷年每個主日連續地讀《谷》的我們不禁要問,真正看不見的,究竟是這個雙目失明的巴爾提買,還是另有其人?

耶穌與巴爾提買相遇時,巴爾提買「正坐在路旁行乞」。在今天社會中,有社會保障、市民關心、科技幫助,但盲人的生活仍有許多困難。在古時,他們的生活情況自然差得多。他們沒有謀生的能力,甚至連自理的能力也沒有,只能行乞。他們切切實實看不見人生的光明。他們沒有希望,只能坐在路旁,靠施捨過活。

可是,這盲丐「一聽說晬納匝肋的耶穌經過,便高聲哀叫⋯⋯」。這個本已生無可戀的盲丐,彷彿突然重拾人生的希望,生命力重燃。但他馬上遇到阻礙:「許多人喝止他,叫他收聲」。一個四肢健全的人,在某件事上要面對群眾壓力,已經十分困難,更何況這個雙目失明,本來在群眾眼中地位就已低得不能不再低的『乞衣』。可是,他深信自己已找到人生的光明,活下去的希望,因此無論再大的壓力,他無懼孤身敵萬眾。他不只是不服從群眾的喝止,而且「他叫得更響亮」。

耶穌聽見了盲丐的呼號,便使人喚他過來。接著,耶穌問他說:「你想我為你做些什麼呢?」。到此,我們就要留意上文下理的重要。耶穌的這道問題,在不久之前才講過出口。大家還記得祂在何時問何人嗎?沒錯,就在上主日,耶穌也曾這樣問過祂的兩位門徒—載伯德的兒子雅各伯和若望。載氏兄弟的答案,是為自己得到榮華富貴。盲丐的答案則是:「請使我看得見!」。

大家也許會問,這盲丐也不過是為求自己身體的殘障得以康復。這樣說,他又如何勝於宗徒們呢?非也。這裏我們既要留意上文下理,也不可忽略敘述中的細節。首先,這盲丐一直只在路旁行乞。他的人生與他的身體一樣,停在一邊,沒有前進。但在他雙眼復明後,他並沒有去為自己謀求更好的物質生活,而是「跟隨祂上路」(參拉:et sequebatur eum in via)。耶穌路往何處?按《谷》的鋪排,下一節,耶穌就榮進耶路撒冷了【註:由於這是聖週的主題,故常年期會跳過】。盲丐也許不知道耶穌具體的命運,也許會有榮華富貴,也許不會有。他沒有過問,也沒有計較,他只是純粹地『跟隨祂上路』。

如果大家還記得兩週前的主日福音選讀,那麼就會發現,被盲丐比下去的宗徒,並不只是載氏兄弟。當時,有位富人問耶穌永生之道。他一生恪守誡命,耶穌遂命他變賣一切布施窮人,然後跟隨祂。他卻不捨,並憂愁地離開。耶穌慨嘆富有的人難進天國,此時「伯多祿(代表所有宗徒)開口對他說:『看,我們捨棄了一切,而跟隨了你』」。這的確是事實,但明顯,他們在計較著他們付出了幾多,然後預算他們應該因而得到幾多。

盲丐是個『乞衣』,他身無長物。他唯一擁有的,就是他的白天墊地寒夜裹身的長衣。在耶穌喚他前去時,他馬上跳起前往。按《谷》描述,他並沒有先收好他唯一的長衣帶著身上然後往耶穌跟前去。在他雙目復明後,他也沒有回去路旁先收好長衣帶著然後才跟隨耶穌。更重要的是,他並沒有對耶穌說:『看,我連我唯一的長衣都捨棄了,來跟隨你』。他捨棄了的,就捨棄了,並沒有再放在心上。也許,倒過來想,如果捨棄了的,付出了的,一直放在心中記數計算,那究竟是不是真的付出,真的捨棄?

從整部《谷》的結構來說,治好盲丐這一幕也相當重要。這是《谷》中耶穌最後一次以大能治好人,也是耶路撒冷之外的最後一幕。換言之,這是從耶穌公開傳教的生活轉入耶穌榮進耶京的轉拆點。如果大家有印象,在《谷》中耶穌較早前也治好過一位(貝特塞達城的)盲人(8:22-26)。在《谷》的脈絡中這也是重要的一幕,因為耶穌替這位盲人開眼之後,就首次向門徒們預言默西亞的受難和復活。可以說,從這首尾呼應推論,這部分(8:22–10:52)的重點就是「開眼」:認清耶穌的身份,真正地了解「默西亞」這身份的意義。

遺憾的是,正如《谷》一直的描述,與耶穌日夕相處,天天聽教的宗徒們,總是對耶穌的身份一知半解。伯多祿肯定耶穌是「默西亞,永生天主之子」,卻只在意其光榮而不接受其苦難。宗徒們或者彼此計較,誰的地位更高,份位更大。

當然,耶穌沒有與他們計較。祂仍讓他們留在身邊,盡力繼續使他們明白自己。但我認為,盲丐讓我們明白,(心神)貧窮的人跟隨耶穌的容易之處,在於他們並不計較自己(曾經)擁有甚麼,付出過甚麼,他們只一心跟隨那使他們開眼的光,走在往加爾略山去的路上。

2018年10月19日 星期五

【聖言啟航】 人性望高處 上善往低流

聖言啟航
梁展熙
乙年常年期第廿九主日

人性望高處 上善往低流


聖羅梅洛總主教主持彌撒時遇刺浴血

《谷》花了不少篇幅描述各門徒的心思如何與社會人性無異。他們依舊看輕社會上地位低微的人;他們一直希望光榮披身,萬眾恭順。他們雖然放棄了當時的整副身家來跟隨耶穌,卻從來相信只有榮華富貴才是生命完滿、 上主祝福的徵兆。因此,在《谷》中,耶穌也必須多次點出,這並不是基督徒的根本。

今天福音選讀(10:35-45)的開始,是載伯德兩兒雅各伯和若望請求享受耶穌光榮的左右大位。但我們先要問,這場請求發生於何處?發生在甚麼時候?答案就在福音選讀之前的三節(32-34節)。「那時,他們在路上,要上耶路撒冷去」(32節)。這是耶穌最後一次去耶路撒冷。換言之,耶穌這次上路,是要去面對羞辱苦難和十架死刑。旁述接著描述上路的畫面,值得大家合眼構想:「耶穌在門徒前頭走,他們都驚奇,跟隨的人也都害怕」(同上)。

從耶穌的角度來看,祂走在門徒們的前頭。祂慷慨就義,也多少有保護自己門徒的想法。《谷》並沒有告訴我們,耶穌害不害怕;旁述卻明白指出,跟隨祂的人很害怕。他們害怕甚麼呢?

這問題相當重要,因為到這一刻為止,他們肯定尚未意識到,這次他們所跟隨的主將要面對的命運。相反,從三節之後(即福音選讀)載氏兩兒的請求看來,他們以為耶穌此趟赴京就要革命,復興達味王朝,登上達味寶座了。因此,他們才會在此時此刻請求耶穌:「當祢享受光榮時,請賜我們一個坐在祢右邊,一個坐在祢左邊」;也是因此,其餘十人才會聽畢此要求後,心生妒火,「惱恨雅各伯和若望」。

事情如此發展,其實有點諷刺。關鍵在於旁述記錄耶穌上京(32節)後,載氏兩兒求恩(35節起)之前,是耶穌第三次(也是最後一次)預言受難(及復活):「看,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於司祭長和經師;他們要定他的死罪,要把他交給外邦人;這些人要戲弄他,唾污他,鞭打他,殺害他;但三天以後,他必要復活」。耶穌說人子將要「被定死罪」、「被戲弄」、「被唾污」、「被鞭打」、「被殺害」,但載氏兩子(及其他門徒)卻只在意光榮的地位。由此看來,耶穌在回答載氏兩兒的請求—「你們根本不知所求為何!你們能飲我所飲的杯,能受我所受的洗嗎?」—之時,心情自是五味雜陳。

想深一層,耶穌確是革命家。可是,祂要革的,並不純粹是當時的羅馬帝國的命;耶穌真正要革的(之一),是人世間如何思考和運用權力的命。這點可見於耶穌接著對所有門徒所說的話(即短式選讀部分)。先看耶穌對(當時)政權的看法:「那些被擁為國家領袖的人,往往奴役人民;而所謂當權分子,亦往往對人民施壓」。耶穌所處的,是羅馬帝國史上所謂的「羅馬盛世」,史家專稱為「羅馬的太平盛世」(Pax Romana = Roman Peace)。可是,細心想想,這盛世是從何而來?以武力擴展領土,侵佔別國的土地;以武力鎮壓,殺戮人民來「消滅」人民的需要,而不是以關心人民的需要,以因勢利導的方式來疏解民怨。這太平,並不是人人幸福,只是因為人人都不敢不(裝作)幸福,都不敢指出當前政策與治理的不足之處。

因此,耶穌提出具革命性的權力觀:『誰想做大人物,便應作侍應;誰想當眾人的領袖,便應作眾人的僕役」。在現實社會中,「大人物」和「領袖」,都是發施號令的人。但歷史上不少的「大人物」和「領袖」,所作的決定,多少是為了保住或追求更多的權力,多少是為滿足自己和同派系的人的慾望和尋求更多的利益,又有多少才是真正為眾人謀福祉的呢?相反,「侍應」和「僕役」,本質上就只有以他們的「客人」和「家主」為中心,了解他們的需要,並滿足他們的需要;而不是把自己的意志加諸其上。耶穌指出,這才是行使權力最好、最合適的方式。教宗方濟各在慈悲禧年的一篇教理講授中所提到的,與耶穌的話相呼應:「當你忘記了你自己,只想著別人的時候,就是愛!透過為門徒洗腳,主耶穌教導我們如何成為僕役,好像祂成了我們的僕役,成了我們每個人的僕役一樣」(Jubilee audience, March 12, 2016)。

耶穌可不是『講就天下無敵,做就有心無力』之流:「須知人子不是來受服侍,而是來服侍人,並且交出性命,作為大眾的贖價」。走筆至此,想起上週獲封聖的羅梅洛總主教(Óscar Romero)。他於1977年2月就任聖薩爾瓦多總主教後,多次抨擊軍政府屠殺平民,並呼籲軍中基督徒士兵出於信仰而不從軍令。最終於1980年3月23日在主業團所辦的退省中主持彌撒時,在講道後被軍政府派殺手射殺。願意放下身段,注視眾人所需的,滿足眾生所求的,才是真正的領袖。你願意走在耶穌身旁,一起往耶路撒冷去嗎?


2018年10月12日 星期五

【聖言啟航】 放不下 怎逍遙

聖言啟航
梁展熙
乙年常年期第廿八主日

放不下 怎逍遙



Heinrich F. Hofmann, Christus und der reiche Jüngling,
1889, Riverside Church, New York 

相信在今天的福音選讀中,大家最記得的,大概是這一句:「一隻駱駝穿過針孔,比一個有錢人進天主之國還容易呢!」。因此,驟眼看來,耶穌把「有錢」和「天主之國」對立起來?但,耶穌意真在此?更重要的是,耶穌真的意只在此?

福音選讀的開始,是有個人跪在耶穌面前,問祂:「我要做甚麼才能獲得永生呢?」。某程度上,這是每個人都會問的問題:『我要做甚麼才可一直好好活下去?』或『我要怎樣做才可一直走在對的路上,不會落入困死的局面?』。

要走在對的路,當然首先就是不要走錯了路。所以,耶穌馬上提到一系列的誡命:「不可殺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證供,不可欺詐,應孝敬你的父母」。簡單來說,就是『十誡』。在守誡命方面,這位求教之人是無可指摘的。他回答耶穌說:「這一切我自幼便已遵守了」。聽畢,耶穌很是歡喜。既然他已經順利掌握這第一個層次,耶穌自然希望他更進一步。

顯然,耶穌認為,要好好活出人生,單單守法,既使連小惡也沒有犯,仍不足夠。祂對求教之人說:「你還缺少一件事,你回去把你所有的一切變賣,並施捨給窮人,你便會積寶於天;然後來跟隨我」。這一步,他跨不出:「他一聽這話,就面帶愁容,憂傷而去」。他為何功虧一簣呢?《谷》同樣藉旁述作出解答:「因為他有很多財產」。

《谷》作者明顯地認為,捨不得自己的財產,是這位富人不願跟隨耶穌的最主要理由。這很可能是正確的。但至少還有一個可能性,是因為耶穌的要求與他自小所學的猶太傳統完全相反,以至他接受不了(或以此為藉口來說服自己不接受)。理由有兩點。

理由一)富人在聽完耶穌要求之後的反應,先是(原文)「stugnazō」,《澳門主日彌撒》和《思高》都譯作「面帶愁容」,其實這動詞也有「驚駭」(則27:35; 28:19; 32:10;《思高》譯;下同),又可指暴風雨之前的昏地暗(見瑪16:3)。富人接著的反應是「lupeō」,《澳門》和《思高》都譯作「憂傷」,但其實這動詞也有「大怒」(如見創4:5;撒上29:4)或「受苦」(伯前1:6)又或「心亂」(羅14:15)。換言之,富人的反應,除了「面帶愁容,憂傷而去」之外,也有可能是『面帶驚駭,大怒/心亂而去』。

後者的解讀之所以有可能,是因為耶穌所說的幾乎完全違反猶太傳統。按猶太傳統,擁有財富,乃上主的祝福。財富愈多,代表所得到的祝福愈多。舉數例:「使人致富的,是上主的祝福;營營的辛勞,卻寸金不增」(箴10:22);「上主使人窮,也使人富」(撒上2:7);「只要你謹守上主你的天主的誡命[⋯⋯]上主必使你滿享幸福:兒女眾多,牲畜繁殖,地產豐富」(申28:9-11)。這些《舊約》中的句子,就字面看來,都帶有:財富最終不在於人自己勞碌工作了多少,而在於上主的祝福。由此,猶太(民間)傳統倒果為因,認為凡是(甚或:只是)有財富的,都得到天主的祝福。可是,現在,耶穌卻說,得到「永生」—上主所能賜予的至高無上的祝福—的不二法門,竟然是捨棄他所有財富!雖說捨不得富裕的生活大概是富人放棄追隨耶穌的主因,但耶穌的教導對當時的猶太人的刺耳程度,並不容小覷。

理由二)門徒們的反應。在富人離開後,耶穌就此事作結:「富人多麼難進天主之國啊!」。門徒們聽到耶穌此句的反應是:「很感驚訝」。耶穌接著說:「一隻駱駝穿過針孔,比一個有錢人進天主之國還容易呢!」。門徒們此時的反應是:「更感驚訝」,以致「他們彼此說:『這樣,誰還能得救呢?』」。很明顯,他們一直以為有財富,就是得救的象徵。也許這就是為甚麼,門徒們一直暗裏希望自己在耶穌光榮【他們以為是復國】時居首位,坐御座左右。

回過頭來,今天福音選讀的訊息何在?是要每個基督徒都把自己的儲蓄財富都變賣淨盡,然後一窮二白的過活嗎?也許未必。在耶穌的『名句』之前,祂還說了一句話:「信靠錢財的人多麼難進天主之國啊!」。換言之,這裏的關鍵,或者最終不在「錢財」,而在「信靠」二字。

無論是基於純粹享樂的考慮,還是因為其猶太傳統背景,他把自己人生的依扙,全部押在他的「財富」身上,或更好說,押在他自己的努力、付出、作為、成就之上;不論是工作勞碌,還是對宗教法律的恪守。言則,他最終信靠的,是自己,而不是上主。

人天生渴望自己的生命能夠邁向無限。那麼,要信靠的,就唯有是生命之源本尊,而不是那只在活出生命的我自己。要讓自我進入永生,就先要死於自我。要得到自我生命的完滿,就先要放下自己,當然也更要放得下所有束縛著自己的事物,包括金錢。

遵守禮法,固然重要。但天主的祝福,更著眼於我們有否犧牲自己來關懷那些得不到關懷的弱勢中人。我們對其他人—其他天主的肖像—大方,天主斷不會待薄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