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3日 星期五

緊閉的宅門 不可逾越的鴻溝

聖言啟航
丙年常年期第廿六主日

緊閉的宅門 不可逾越的鴻溝



梁展熙

Lazarus at the rich man's gate.
By Fyodor Bronnikov, 1886.
環看今天世界,仇富(包括怨恨富人以及仇視財富本身)情緒氾濫,在西方甚至有不少否定自由資本主義經濟的聲音。同時,乍看之下,在今天讀經一中亞毛斯先知對高床暖枕、縱情聲色、酒池肉林的上流社會的批判,再加上耶穌的「富翁與拉匝祿的比喻」,似是毫無餘地的支持這種仇富心態。

問題是,「貧富」這類相反形容詞,並沒有絕對的定義,只是比較得出的結果。當然,鄰埠大地產商李氏是『富可敵國(s)』;但我城中只有手頭上有一物業者,(至少在賬面上)也已是百萬富翁。與身無長物的本人相比,他們已是富翁級的了。由此可見,耶穌並不是(也不可能)絕對地否定財富,甚至富人。那麼,今天讀經的訊息是甚麼呢?

先看《亞毛斯先知書》。《亞》是如此描寫那群窮奢極侈的人:「他們躺在象牙床上,橫臥在柔軟的墊褥上,吃著羊群中幼嫩羔羊和牛欄的小公牛。他們隨琴聲而吟詠,有如達味發明樂器;他們用巨爵豪飲,用上等膏油抹身」。如此富二代般的生活,實在令人髮指。但他們真正的罪名,尚不在此,而在於:「對若瑟(家族)的衰落,卻漠不關心」。

他們究竟作了甚麼,而犯下了這條大罪呢?要回答這道問題,就要考考大家對上主日讀經一(都是讀《亞》)的記憶力了。《亞》這樣記錄了他們這盤算:「我們要縮細容器,加大砝碼,製造假秤;我們要用錢幣購買窮人,用一對鞋換取急款者;我們連麥糠也賣得出去!」。換言之,富有本身不是罪,從商本身不是罪,但當在市場運作到達了「欺壓窮困者、趕絕地上卑微者的人」的程度之時,社會上層不思進取,下層無法進取,此時只要遇上另一國家進攻,國破家亡之日又豈可不近!是故,他們最終淪為俘虜,被充軍塞外。

再看《路加福音》。平心而論,我們經常有種錯覺,在福音中見到富有的人,總會自動地把他視為壞透頂之徒。但耶穌在比喻中沒有指出他是個特別壞的商人。簡單來說,他只是沒有行善布施而已。

另一方面,我們又慣常有種錯覺,在福音中凡見到窮人,總會自動地把他想成是絕頂好人,可能不過是被奸人所害才致如此田地。但同樣,比喻也沒有交代他是否一個特別好的人。他不過就是潦倒而已。

我這樣的兩段平行描述,大家也許都可想像到,他們二人的結果是完全相反。拉匝祿在亞巴郎懷中享福,富翁曾在陰間永火中極渴而不得死。
由於這比喻用意不在交代世界末日之後的具體實況,我們無需過份拘泥於當中可能影射天堂或地獄的細節。我認為,更值得留意的是亞巴郎首次回答富翁的那段話:「孩子,你該記得,你活著時窮奢極侈,而拉匝祿卻受盡困苦;現在,他在這裡受安慰,而你卻在受苦了。此外,我們與你們之間隔著一道鴻溝,人雖願意,亦不能彼此往來」。

這段話由兩部分組成。首先是描寫富翁與拉匝祿二人的因果。他們的人生來世有如楚河漢界一段分隔得清清楚楚,往奢今苦,往窮今安。然後是明白地指出這道鴻溝的存在。

問題是,這鴻溝是從哪裏來的呢?讓我們回到他們二人生前的場景:「有一個富翁……天天狂宴豪飲。另有一個乞丐……遍體瘡痍,躺臥在富翁的大門前」。在古時,有大門的,必是大宅。換言之,大門內的,並非大宅內部,而是前庭而已;與大門左右相連的,也只是大宅庭園圍牆而已。
由此可見,後來那道阻隔著富翁與亞巴郎的不可逾越的鴻溝,事實上是來自那道富翁從來不願走出去大宅閘門。那道圍牆,雖然原本的用意是保護大宅和富翁,但到頭來也把那富翁困死了。


富翁對拉匝祿的心態,呼應著《亞》對上流社會的四字批判:「漠不關心」。無怪乎《弟前》的作者說要「打這場信仰的好仗」,除了信德外,還「要追求正義、虔敬、愛德、堅忍和良善」。而這一切講求的,正正就是敞開心胸和關心他人。順帶一提,大家不妨把富翁與上週比喻中的精明管家比較一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