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5日 星期五

未完的主顯 新人不是主角的婚宴

聖言啟航
梁展熙
丙年常年期第二主日

未完的主顯 新人不是主角的婚宴

            上星期本文已提過,在教會傳統之初,賢士來朝、耶穌受洗、加納婚宴是在同一慶典中舉行,以慶祝主的顯現。不少人可能會在今天集中注意耶穌變水為酒的『法力』,或者耶穌所變的酒取代猶太信仰取洗禮的水而隱含的新約『取代』舊約,甚或耶穌母親對她兒子的『影響力』。這些看法我都尊重。但容我提議,讓我們反璞歸真,把重點放回《若望福音》作者希望藉這敘述向他的讀者揭示的耶穌面貌。

            我的提議是有理據的。不少中譯本都作:「這樣,耶穌在加里肋亞的加納行了第一個奇蹟」(若2:11)。一般來說,一個人遇到奇蹟,是會目瞪口呆,(至少霎時)不懂得反應,思想感官都停留在奇蹟之上。但這些翻譯都不準確。若2:11的希臘原文的「σημεῖον」(音:sēmeion),《拉丁通行本》譯作「signum」,即英語的sign(葡:sinal)=標記、記號。或更好說,是「指示(牌)」。換言之,耶穌所行的這些指示(《若》中──以至對觀福音中──許多我們慣稱為奇蹟的,其實都是「σημεῖον」(sign=指示)),是要我們一望見它們,就馬上可以轉眼把目光集中在我們的真正目的地:耶穌本身。

    究竟耶穌在加納婚宴上變水為酒一事,顯示了甚麼呢?福音中說:「他顯示了自己的光榮」(2:11)。那麼,耶穌的光榮又是甚麼呢?在《若》中,耶穌真正受光榮的時刻,就是祂被釘在十字架上,也就是被高舉(exalted;或譯:被舉揚)的時候(見7:39; 12:16, 23, 28; 13:31-32; 17:1-5)。因此,不少若學者都說,若其實是一部「在十架陰影下的福音」。  

            在古時,婚宴,是一段關係開始的時刻(用來形容現代情況的話,我會說婚宴是一段關係展開新一頁的時刻)。但在這段加納婚宴的敘述中,我們看不見新郎,遇不到新娘。他們之間的關係如何,我們也不知道。然而,在敘述結尾時,《若》作者卻說:「耶穌行了第一個『奇蹟』;祂顯示了他的光榮,他們的門徒便信從他」(2:11)。在這次婚宴之中,耶穌和他的門徒的關係,真正開始了。

   從十架的角度、上述的婚宴角度,來回看由水變成的酒,就別有意味。耶穌,藉著他所提供的酒──他將會在十架上流盡的血,揭示了他的光榮──吸引所有人歸向他,成為他的門徒。既是除免世罪的羔羊(見1:29),他的血自然有取潔的效果;他的血不單是最上好的酒,更是最具潔淨能力的水。

            當然,充斥著婚宴之中的,是愛。特別在今天,是愛把兩人帶到婚禮中來。在婚禮中,兩人的愛,在親友的見證下,海誓山盟。在婚禮中,兩人的愛不斷湧出,洋溢於參禮的人之間,令兩人感到已達到恩愛的頂峰。

            不過,耶穌選擇在婚宴中顯示自己,也是值得玩味的。無論愛得再轟烈,婚禮只是個里程碑,也是二人之間關係的真正開始。耶穌和他門徒之間的關係都一樣。尤其眾所週知的是,在耶穌被捕之後,門徒四散,伯多祿三次否認耶穌。這是否有點「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呢?

            伯多祿是飛走了,但畢竟也回來了。至於耶穌,卻從沒有飛走過。不單如此,這段師徒、神人關係也因為師者、為神者的海量汪涵,而雨過天青。婚姻生活要過得持久,雙方都要經過考驗。一方受到引誘,會否屈從於誘惑,自是一個考驗。在此方屈從於誘惑,破壞了誓盟之後,另一方願不願意大方寬恕,讓破鏡重圓,又是另一個考驗。

            今天讀經一就令我們明白,作為被背叛的一方,天主克服了祂的考驗。與天主立了盟的以色列民,卻在歷史中一而再膜拜其他神。因此,天主一度稱耶路撒冷為「蕩婦」(見依1:21)。為了懲罰祂的子民,天主先後要北國和南國滅亡,其人民被充軍塞外,流離失所。但最終,祂發自己仍舊愛著祂的子民。因此,祂說:「你不再稱為『被遺棄的妻子』因為你要叫作『我的心上人』」(依62:4)。

            正正是上述原因,《聖經》不少傳統都把神人關係比作婚姻。盟可毀,誓可破,唯至死之愛不逝。這,也許就是《若》的耶穌在加納中所顯現的。


原載於:澳門號角報2016年1月15日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