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9日 星期五

有所依傍的孤兒

聖言啟航
梁展熙
甲年復活期第六主日

有所依傍的孤兒



The Holy Spirit The Lord The Giver Of Life The Paraclete Sender Of Peace 093
William Hart McNichols (2013)

今天,我們繼續上主日的福音選讀,繼續《若望福音》第十四章──耶穌的(13:31‒17:26)的一部分。其實,在甲乙丙三年的復活期後半部分,禮儀都在這〈臨別贈言〉中節錄福音選讀。在慶祝耶穌復活的禮儀節期後半部分,選讀耶穌受難而死的前一晚的說話,聽起來不是有點奇怪嗎?

非也。事實上,耶穌的死亡並沒有讓耶穌離開門徒們。祂在復活以後,多次出現在他們面前,不但安定了他們憂慮疑惑的心神,更使他們肯定耶穌的復活,肯定死亡已不再是人類的宿命。然而,耶穌終歸要離開門徒們──以至所有人──的視野。隨著復活期的結束將至、升天節的到來,門徒們──無論當年的還是今天的──都要面對一個難題:如何才感受到一個不可見、觸摸不到的基督的臨在?如何宣講這樣的基督?

耶穌在面對死亡之前,就已預計到這樣的問題,而且意識到這對門徒們來說,是巨大的挑戰。因此,在一起共渡的最後一夜,耶穌特別強調:「我不會留下你們作孤兒」。孤兒,是無依無靠的,尤其在古代,莫講衣食住行,連是生是死也未必有人關心;沒有依靠,他們也容易被霸凌欺侮,孤身面對充滿敵意的世界。耶穌明白這是何等的困苦,也不想就這樣遺下他們,因此,祂說祂「會求父,賜給他們另一位護慰者」。

這中文所稱的「護慰者」,譯自希臘語「paraklētos」,由兩個字根組成。klētos解作「被呼召的[人]」(called)而para意即「在旁」(beside)。由此可見,這個字的基本意思是:「被呼召在旁的人」。一個人會在甚麼時候呼喚另一個人到自己身旁呢?當然是有需要的時候。因此,這字引申指「幫助者」(helper)。也因為在有些特定場合,一個人是必須要呼召另一個人站在自己的一方來協助的,例如:在法庭上辯護、在法庭(和宮廷等)求情說項等,因而又有「辯護人」(advocate, attorney, defender)和「中介人」(intercessor, mediator;或譯:中保)。當然,一個人需要另一個人在身邊,還有灰心喪志,或傷心悲痛的時候,所以這個字還有「撫慰者」(comforter;舊譯:施慰者)。

以上所列的各項意思,都能應用到初生教會身上。團體剛剛萌芽,各成員定必特別感到需要上主的幫助;要面對充滿敵意的猶太領袖和羅馬政府,當然需要辯護人和中介人;在這樣的環境中生存和傳教,自然會遇到不少困難,有需要撫慰者的時候。不過,如果把聖神作為「被呼召在旁的人」(paraklētos)與不要門徒們成為「孤兒」這兩個比喻放在一起時,不難發現,也許重點在於臨在。

孩童有否成為孤兒,其實關鍵並不只是在於父母臨在於否,更重要的,是父母有否愛護兒女。如果沒有得到父母的愛,有父母的兒女在某程度上也是「孤兒」。換言之,關鍵還在於愛。我想,這也許就是在今天的福音選讀中,耶穌的愛的誡命既是開始,也是結語。只要有愛,就算看不見、摸不到對方,對方其實也在心中、也在身旁。所以,愛耶穌是得到祂的神[=聖神]的條件,也是祂的神臨在的證明。

既然所有愛主的人,都與主相通;言則,所有愛主的人,也彼此相通。所以,愛主的人,不可能不彼此相愛;反之,不彼此相愛的人,不可能是愛主之人。所以,教會古往今來,在傳教過程中,都會醫治病患、照顧弱小。關鍵不在於要利用人的功利來傳教,事實上今天教會也不會迫人信主;關鍵其實在於,主的門徒們愛每一個人,不希望遇到的任何一個孤苦無依、需要照顧的人瑟宿一角,彷如『孤兒』。相反,追隨主的人盡一切努力,讓所有的人不會成為孤兒,讓孤苦無依的人,尤其孩童,得到照顧,在由基督聖神所呼召聚集的教會大家庭中,得到關愛。

天主的慈愛藉基督向所有人開放。至於讓所有人都感受到這份慈愛,就必須透過基督追隨者的行動。我們身邊未必無時無刻都孤兒病患等著我們照顧,但既然基督因著愛我們而派遣了聖神作為「被呼召在旁的」那一位,那麼,因著彼此相愛而願意成為別人「被呼召在旁的人」,陪伴孤單無依和有需要的人,是基督徒的責任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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